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青岛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200163577402U。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