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 1 号楼 5 层A506
甲方: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xxx
地址:xxxxxxxxxxx 00 xx 0 xx电话:000-00000000
电子邮箱:xxxx@china-cicc.org乙方:北京科富兴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xxx
地址:xxxxxxxxx 00 x 0 xx 0 xA506
电话:000-00000000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 真诚合作的原则,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电子印章
(xxx.xxxxxx.xxx)系统的签验网关接口和二次开发技术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子印章签验网关服务接口技术文档。
2、乙方向甲方提供二次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开发电子印章(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执行程序源代码和接口对接过程的技术支持,通过检测合同
识别文件关键字、检测报告识别文件固定位置两种方式,实现甲方 LIMS 检测合同和检测报告自动签章功能,建立数据传输加密机制,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同时保留电子印章合规性、有效性、安全性、保密性的基本特性。
3、乙方后续及时向甲方提供接口版本升级内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制。
4、乙方向甲方提供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国家法定工作日 9:00-18:00 的在线支持,共 2 人次上门支持,每次 4 小时,具体时间双方协商。
5、乙方应对甲方信息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6、按照甲方要求、意见或建议调整服务。
7、乙方提交本条第 1 和 2 款约定成果的时间为【2022 年 8 月 30日】;提交方式【甲方现场测试】。甲方拥有该成果的使用权和持续开发权。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开发电子印章接口调用程序和代码,采购配置电子印章 Ukey 系统服务器 1 台。
2、有责任在使用电子印章签验网关服务接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不得利用电子印章签验网关服务接口制作、复制、发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
4、不得对电子印章签验网关服务接口进行攻击。
5、有权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三、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 15800 元(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元整),该金额为本合同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7900 元
(人民币柒仟玖佰元整);合作接口开发甲方 LIMS 正常运行实现自动签章功能(第一条第 1 款和第 2 款约定成果)经甲方确认无误,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后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7900 元(人民币柒仟玖佰元整)。乙方向甲方开具 6%税点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账号:0200066009020700575
户名:北京科富兴科技有限公司
如乙方变更上述收款账户,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合同款支付至该账户视为乙方收讫,由此产生的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400001598H
四、违约责任
1、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完成或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
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10 日仍未履行完毕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相应款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2、若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规定
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自合同生效日起,合同有效期三年,其中第一条第 1 款和第 2
款执行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
4、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应采用书面文字方式,可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双方为履行本合同,向本合同记载的地址、电子邮件发出函件、通知等,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送完成之时视为已送达;如通过快递方式发送的,自发出后第三日视为已送达(实际签收时间早于该日的,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如拒收或无人签收或被退回等,均视为已送达。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而进入诉讼程序,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电子邮件可作为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使用,人民法院向上述地址、电子邮件送达法律文书等,有效的送达方式及送达时间与上述约定一致。同时,任何一方变更送达方式,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方式发出即视为有效送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科富兴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