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61XE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3-004
关于与中国旅游集团酒店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旅游集团酒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酒店”)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与中旅酒店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以互惠互利和对等为基本原则,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中旅酒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旅游集团酒店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91829.203459 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xxxx 0000
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61XE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集团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商店、旅游汽车以及
其他与旅游有关的配套项目;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旅酒店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中旅酒店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履约能力分析:中旅酒店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中旅酒店是中国旅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秉承“追求顾客的满意、追求员工的成长、追求业主的回报、追求社会的认可”,为客人创造独特的、个性的旅游住宿体验,为业主获取最大的效益,实现酒店的可持续增长。拥有四个系列五个品牌:“维景”系列、“睿景”系列和“舍野”、“旅居”系列,“维景国际”和“维景”是五星级和四星级高端酒店,“睿景”是提供精品服务的特色中高端酒店,“旅居”是提供有限服务的都市连锁酒店,“舍野”提供高端民宿精品产品。目前,海内外持有和管理酒店超过 200 家,客房超过 50,000间。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旅游集团酒店控股有限公司乙方: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聚焦品牌共创、资源互通、平台共建,在酒店管理、联名品牌建设、会员合作、创新升级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带动双方主业全面提质、全速发展。
1、联名品牌共建
甲乙双方坚持以市场、创新、高质为导向作为产业新驱动力,依托各自强势品牌,建立以双方各自品牌为基础的联名产品开展合作,亦或根据目标客群共同打造创新的联合品牌酒店产品,双方优势互补,通过差异化品牌定位,取得“1+1>2”的市场关注度和吸引力,共同布局中高端酒店市场,合力实现规模扩张。
2、咖啡产品合作
为给予消费者更优质的体验和服务,提升乙方酒店公共空间坪效,双方可共同探索酒店咖啡产品合作。甲方旗下“逸派”(“Epark”)咖啡能够增加消费者消费选择,丰富酒店xx业态,打造酒店高品质咖啡体验场景,提升酒店品牌产品的风格和形象,双方可探讨商标授权、品牌输出合作、利润分成等多种模式,在乙方旗下管理酒店开设逸派咖啡,携手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3、会员共享互通
甲乙双方依托各自强大的会员资源,共同搭建场景互通、流量互补的共享会员体系,以客户为导向,协商研究积分兑换、权益共享等多样化会员增值礼遇,提高会员粘性、实现会员价值提升,降低 OTA 依赖成本,快速帮助双方酒店会员发展和业绩提升,重构互利共赢的会员生态体系。
4、联合营销推广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运营管理优势,加强在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领域的全渠道业务对接合作,在媒体推广、品牌主题活动、广告资源上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聚焦目标客群,深入挖掘用户需求,整合双方优质营销资源,共同开发创新产品,开展联合营销,提升酒店管理平台的经营收益。
5、租赁直营项目合作
为扩大甲乙双方重点发展区域的市场影响力,可探讨合资合作、共同开发单一租赁直营酒店项目,打造区域性品牌旗舰店,注入双方优势资源,以点带面拓展双方酒店市场布局,实现互利共赢。
6、人才交流合作
甲乙双方可以就某一单体合作项目为基础,通过定期开展讲座、项目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人员的交流合作,共建开放式人才交流合作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双方管理和服务软实力的共同提升。
7、其他领域合作
双方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共同探讨开展酒店资源共享、商品集中采购、供应链体系打造、数字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互补共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凝聚“互利互惠、互补互促、共享共赢”的合作共识,通过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双方在酒店投资、管理、运营和创新方面的优势,围绕酒店产业升级,聚焦中高端酒店市场,合力实现规模扩张,在品牌共创、资源共享、创新合作等方面协同发展,逐次分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合作,建立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规模扩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故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本意向书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意向书而对合作对方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
五、风险提示
x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合作双方后续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最终落实具体合作项目,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的战略性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参与认购,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持股比例因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
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中旅酒店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