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
杭州xx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
热水机组维保项目
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1.1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条款条件完成【杭州xx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项目】外包服务 33
该项目业务内容为T1/T2和T3中央空调系统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的设备咨询服务、常规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工作,共计9台。此外,需对这9台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做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包括:燃烧器、炉体、炉膛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等,并书面出具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 33
1.3.1 每月进行例行回访检查,检查控制箱,燃烧器,消白烟装置情况。 33
1.2.2 每年供热开机前关机后分别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33
1.3.3 每年检查易损件一次并免费更换,含温度传感器、超温开关、防爆片、隔膜阀心。 33
1.3.4 维护期内进行一次烟道清理,保证炉膛内部、烟管内壁烟尘堆积不得超过1mm厚。 33
1.3.5 应急处理:乙方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电话应及时响应,xx在接到甲方应急维修要求后,应派遣售后服务工程师与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常规问题乙方保证在到达现场后在24小时内处理。 33
3.4 除双方约定的以外,乙方的服务同时应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行业操作规范,达到该领域专业企业的水准。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临时提出的要求且乙方能够达到的,乙方应予执行。 34
6.1 甲、乙双方不构成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乙方应向其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服务人员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7
6.2 甲、乙双方亦不构成代理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或发布任何文件、制度等,甲方不承担乙方对外事实行为的法律后果。 37
7.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以供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 38
7.4 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 38
7.5 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调整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对人员做出配置,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给予配合。 38
7.6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服务期间办理各类证件和许可,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服务区域内的甲方设施履行服务职责。 38
7.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计划、业务计划、各类规章制度等做出修改,并根据机场运行的特殊性,不定期对乙方所有维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 38
7.9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保养或维修保养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与第三方确认后可直接从维保费中扣除。 38
7.11乙方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方案、质量及服务承诺。 38
7.12 乙方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维保质量、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本项目所包括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8
7.1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完成服务期内的外包项目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 38
7.15 乙方不得以招聘人员困难等原因,提供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外包服务人员,乙方提供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外包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 39
7.23 乙方应为服务人员统一制作上岗证和工作服,样式应当征得甲方同意,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0
7.24 乙方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通行证、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经甲方登记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与管理,因通行证管理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服务人员离职时,由乙方负责收回移交给甲方。 40
7.25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服务场所、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存在瑕疵和缺陷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未能及时报告的,乙方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0
7.26 乙方需确保提供给机场方审查人员的相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全部通过机场方的人员背景审查。 40
7.28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参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40
7.32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或运行维护不当引起设备零部件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其产生的费用或后果由乙方承担。 41
7.33 乙方当发现或发生非运行维护、保养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41
7.34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41
7.35 乙方建立本项目的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服务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41
7.3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 41
8.1 乙方应始终遵守国家、杭州市及民航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则、规范、政策和技术标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车辆、设备、设施、工具、材料应当取得法律规定的有效行政许可和设备安检证明。 41
8.2乙方应执行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计划措施、体系标准和指示建议,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在服务过程中加以控制,并接受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管理事项的监督检查。 41
8.3乙方应确保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降低能能耗、浪费以及对环境直接或间接的污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工作现场的内、外环境,防止因其工作所造成的污染、噪音和其他后果对公众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 41
8.4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过程中使用的任何设备、车辆、工具、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对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 41
8.5 乙方应避免和减少对公众出行和便利的干扰。在其工作期间,如需占用各类道路(包括人行道)、设备设施、土地空间的,乙方应提供必要的临时设施(包括替代设施、防护物等)确保公众出行安全。 41
13.1 本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如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进行解释。 44
14.1 因航站楼承包区域布局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3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该等情形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甲方对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44
14.2 因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14.3 甲方可以在合同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经书面指示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只要是该变更在乙方的服务水平及能力范围内可以做到的,乙方应履行这些变更并受同样条件约束 44
14.4 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为改进服务质量、效率和安全性方面的变更建议,但最终变更需甲方书面同意。 44
14.6 若双方未达成一致,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4
14.7 本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4
14.8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7】日内,乙方应将其全部设备、设施及人员撤离甲方场地,清理场地并返还甲方。 44
1、与甲方协商拟订定期保养、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检查及保养日程计划。 46
c)每年检查易损件一次并免费更换,含温度传感器、超温开关、防爆片、隔膜阀心。 46
d)维护期内进行一次烟道清理,保证炉膛内部、烟管内壁烟尘堆积不得超过1mm厚。 46
e)提供免费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有关处理事故障碍方面的知识,并额外提供专业技术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天然气热水机组的运行原理,基本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和常见问题应急解决方案,培训为一年一次。 46
f)维护期内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包括:燃烧器、炉体、炉膛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等,并书面出具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 46
标投人有长期固定的完善的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须提供联系地址、电话,接到甲方应急维修要求后,应派遣售后服务工程师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常规问题投标人保证在到达现场后在24小时内处理。 48
乙方提供免费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有关处理事故障碍方面的知识,并额外提供专业技术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天然气热水机组的运行原理,基本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和常见问题应急解决方案,培训为一年一次。 48
1、与招标方协商拟订定期保养、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检查及保养日程计划。 65
c)每年检查易损件一次并免费更换,含温度传感器、超温开关、防爆片、隔膜阀心。 65
d)维护期内进行一次烟道清理,保证炉膛内部、烟管内壁烟尘堆积不得超过1mm厚。 65
e)提供免费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有关处理事故障碍方面的知识,并额外提供专业技术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天然气热水机组的运行原理,基本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和常见问题应急解决方案,培训为一年一次。 65
f)维护期内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包括:燃烧器、炉体、炉膛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等,并书面出具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 65
标投人有长期固定的完善的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须提供联系地址、电话,接到招标方应急维修要求后,应派遣售后服务工程师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常规问题投标人保证在到达现场后在24小时内处理。 68
投标方提供免费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有关处理事故障碍方面的知识,并额外提供专业技术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天然气热水机组的运行原理,基本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和常见问题应急解决方案,培训为一年一次。 6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州xx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T1/T2,T3航站楼,该项目业务内容为T1/T2和T3中央空调系统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的设备咨询服务、常规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工作。此外,需对9台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做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包括:燃烧器、炉体、炉膛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等,并书面出具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2.2 招标内容:
2.2.1 制定和编制维保计划
2.2.2 对招标文件规定的热水机组设备进行定期专业维护
2.2.3 快速处理招标热水机组设备的故障响应
2.2.4 做好对招标人理论培训和咨询工作
2.2.5 做好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2.3 服务期:两年又一个月,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 2025 年10月 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③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⑤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1个及以上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通过网络下载方式发放。
4.2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1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派专人于2023年 8月 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20号能源中心503办公室,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邮寄)方式的,请于2023年 8月 1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20号能源中心503办公室,逾期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等媒介上发布,相关媒介如下:
6.1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页 http://www.zjsairport.com
6.2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
6.3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4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重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项工 联系电话:0571-83833156
招标监督人:闻工 联系电话:0571-86662361
(请投标人合理预留投递运输时间,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项亮 电话:0571-83833156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项目 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1.3.2 |
技术指标 |
见“用户需求书”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无需办理临时控制区通行证 联系人:项亮 电 话:0571-83833156 踏勘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物业安检楼 ☐组织,须办理临时控制区通行证 联系人:项亮 电 话:0571-83833156 踏勘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物业安检楼 注:每个投标人踏勘现场人数不得超过2人,前往现场踏勘人员需提前3日将项目名称、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投标单位信息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36198393@qq.com, 踏勘当日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3)一寸照1张。 (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引起的报价失误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投标预备会召开前48小时 形式: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邮件至136198393@qq.com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网络下载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形式及资格等符合性内容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具体条文前用“★”标示的) (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弄虚作假的; (8)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 (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 涉及本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3.1第2至4款,若投标人采用承诺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商务标符合性内容 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2.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ⅰ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ⅱ当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时,评标委员会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必须书面确认修正价格,承诺如中标接受修正价格为合同签约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投标文件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4.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 ⅰ投标人所报的投标综合单价(如有修正,按修正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ⅱ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折扣优惠报价,不接受任何赠送和选择性报价;ⅲ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一致。 5.不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 (三)技术标符合性内容 1.采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要求的; 2.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标注“★”的条款。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1.12.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12.4 |
偏差 |
不允许负偏离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2023年 8 月 14日11:30前,以书面加盖公章的形式通过E-mail或传真提交给招标人(投标联系人:项亮,电话0571-8383156;传真:0571-86661149;电子邮箱:136198393@qq.com)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提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和拒绝回答未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的疑问。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可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发布网站: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有权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发布网站: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合同内所有费用投标人须统一提供“技术服务费”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一致。 2、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制服采购费、印刷费、人工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费、通讯费、设备(仪器)费、利润、人员工伤保险费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风险费以及政策和行业规定的各项税费,凡未列入的均将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应认真填报投标报价格式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委托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 4、投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自行负责服务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自行解决与服务人员的劳务关系纠纷,可能产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5、投标报价如有漏项,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即在评标时,按照最不利原则予以修正,但在签订合同时,认为这些漏项或者缺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部分中,不再单独计价,也不因此增加合同价格。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空港城支行 帐号:1202050209904601740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和银行回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等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按第四章“合同条款”)。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年内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并由招标管理部门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4、定标前招标人有权派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选用的投标业绩进行核察,以确认其业绩真实情况,中标候选人必须积极配合业绩核察,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管理部门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无 有,具体要求: 以下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关键信息,如无法体现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5、投标承诺书。 以上涉及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业绩证明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业绩证明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2020 年至2023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2020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
3.7.4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包装在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资料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3年 8 月17 日9时30分(即开标时间)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20号能源中心6楼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照后送达先开的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 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此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公示期限: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为3日,公示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限: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
7.7.4
|
签订合同 |
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等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者拒绝任何投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
1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凡具有《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评标中,发现有投标文件存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否决,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材料及时移交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招标人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2、定标前招标人有权派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选用的投标业绩进行核查,以确认其业绩真实情况,中标候选人必须积极配合业绩核察,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招标人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中标合同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签订。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前附表为准。 |
投标人须知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服务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 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用户需求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充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公告(补充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1.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1.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3招标文件中的“天”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日历天。
3.1.4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合同”除特别说明外,指 “服务合同”。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3)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4)投标报价表;
(5)投标保证金;
(6)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服务大纲;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2.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2.1(5)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如有漏项,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即在评标时,按照最不利原则予以修正,但在签订合同时,认为这些漏项或者缺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部分中,不再单独计价,也不因此增加合同价格。
3.4 投标有效期
3.4.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天。
3.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5.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5.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需材料(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回单复印件;
②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五)。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导致取消中标资格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6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6.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6.1 项至第 3.6.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7 备选投标方案
3.7.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7.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8 投标文件的编制
3.8.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用户需求书、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8.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字样,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1.4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以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8.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作默认开标结果。
5.1.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身携带下列资料提交招标人
(1)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2)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或汇款凭证或银行回单(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4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按第四章“合同条款”)。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7.7.4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等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者拒绝任何投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偏高,招标人无法接受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经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少于三个且不具备竞争性的,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流标公告,重新招标或新一轮的招标公告即表示本项目上一轮招标已流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年内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20号能源中心6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 签名 |
投标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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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20号能源中心503办公室。
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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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称 |
|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 |
收到本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其他需说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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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项亮 联系电话:0571-83833156
特此通知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
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招标项目 ,在此我方说明, 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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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开户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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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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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所在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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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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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所在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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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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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 |
基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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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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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信息将仅作为本次招标结束后保证金退还的依据,项目结束后将依据以上信息退还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请认真填写,确保保证金顺利退回; ◎如开户行、账号有所变动请及时与我方联系人联系更正。以免造成保证金退还延迟情况; ◎如因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五)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六)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
(七)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八)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一)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审查项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认定,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供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具体条文前用“★”标示的)
(7)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弄虚作假的;
(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
涉及本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3.1第2至4款,若投标人采用承诺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三) 报价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时,评标委员会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必须书面确认修正价格,承诺如中标接受修正价格为合同签约价。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当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少于三家时(不包括三家),应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是否具有竞争性,如果有竞争性,则评标继续进行。
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对资信、技术、商务等方面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统一打分,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技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独立打分。所有分值均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若评标委员会的评分表中计分不在分值范围内的,则该评分表无效。
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报价分+资信及技术分
(1)商务报价分70分
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次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不足1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商务分最低得分为30分)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2)资信及技术评分 0-30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下表),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资信及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资信及技术评分分值设定标准
评定项目 |
分值范围 |
备注 |
投标人企业规模、授权要求 |
0-4 |
企业规模横向打分,总分2分;企业是原厂或有原厂(力聚)授权委托书得2分,不是原厂(力聚)授权委托书得0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热水机组维保项目业绩,一个业绩不得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
0-6 |
一个业绩不得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分,最多得6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
0-6 |
项目负责人技术资质,服务人员安排与专业性比较 |
服务大纲 |
0-4 |
维保服务内容的全面性、专业性比较 |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
0-6 |
人员培训以及应急处理保障方案等计划安排,工作流程及计划安排的科学性 |
提供的耗材及配件清单价格的合理性 |
0-4 |
符合要求的耗材配件清单报价,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
(2)当有效投标文件只有一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若有);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六、定标
1、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部分,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3、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项目合同
【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乙方(服务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项目】外包服务的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1.1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条款条件完成【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项目】外包服务
1.2 服务概况
该项目业务内容为T1/T2和T3中央空调系统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的设备咨询服务、常规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工作,共计9台。此外,需对这9台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做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包括:燃烧器、炉体、炉膛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等,并书面出具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
1.3 外包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1.3.1 每月进行例行回访检查,检查控制箱,燃烧器,消白烟装置情况。
1.2.2 每年供热开机前关机后分别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1.3.3 每年检查易损件一次并免费更换,含温度传感器、超温开关、防爆片、隔膜阀心。
1.3.4 维护期内进行一次烟道清理,保证炉膛内部、烟管内壁烟尘堆积不得超过1mm厚。
1.3.5 应急处理:乙方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电话应及时响应,乙方在接到甲方应急维修要求后,应派遣售后服务工程师与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常规问题乙方保证在到达现场后在24小时内处理。
1.3.6 提供免费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有关处理事故障碍方面的知识,并额外提供专业技术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天然气热水机组的运行原理,基本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和常见问题应急解决方案,培训为一年一次。
1.3.7 服务形式:非驻场服务
1.3.8 详细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详细维保要求
二、服务期限和地点
2.1 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限为2年又1个月。服务期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终止。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服务人员提前进场完成服务准备和交接工作。
2.3 服务地点:T1/T2航站楼、T3航站楼
三、服务要求
3.1 乙方应指派专业外包服务人员组成服务团队,并应在其中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进行服务现场管理。如乙方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若甲方发现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其职责,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的建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建议之日起15日内重新指定项目负责人并将其相关资料应提交甲方备案。
3.2 乙方应确保其组建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类似服务项目服务经验,能够专业、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乙方有义务与所有服务人员签署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的基本员工福利,不得因乙方与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由第三人承担。如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让、分包和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年度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的转让、分包和转包,由乙方对第三方的合同义务、合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4 除双方约定的以外,乙方的服务同时应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行业操作规范,达到该领域专业企业的水准。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临时提出的要求且乙方能够达到的,乙方应予执行。
3.5 乙方应确保其服务行为不会对甲方机场的正常作业以及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引发针对甲方的群体事件、负面媒体新闻、遭遇政府部门处罚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年度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3.6 其他服务要求及考核标准见附件3。
四、服务费用
4.1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组成如下: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单价 (元/年*台) |
维保总价 (元) |
服务期限 |
T2真空热水机组 |
T2真空热水机组(力聚ZRY(Q)-240N) |
台 |
5 |
|
|
2年又1个月 |
T3真空热水机组 |
T3真空热水机组(力聚ZRQ-390N-L) |
台 |
4 |
|
|
2年又1个月 |
消白烟装置(XB-420) |
台 |
4 |
|
|
2年又1个月 |
|
合计(含税) |
【】 |
|||||
上述费用已包含【】%的增值税 |
4.2 上述服务费用已包括乙方提供服务的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费、人工成本、耗材费用、利润、税费、运输费、管理费、保险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4.3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本合同不含税服务单价固定不变。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服务单价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的服务单价与调整后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
4.4 如因外包服务项目内容或范围发生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实质性减少或增加,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服务费用进行调整。
五、费用支付
5.1 履约担保
5.1.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担保额度:合同总价的10%。如果逾期未提供的,乙方应向甲方按未提供履约担保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计付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检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货款基准利率及银行手续费、担保、抵押、法院执行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等)。
5.1.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担保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赔偿款,并书面通知乙方补充提供履约担保。乙方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补充提供履约担保。如果乙方未及时补充提供履约担保,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按未补足履约担保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计付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
5.1.3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赔偿款或要求乙方补充提供履约担保时,甲方有权向出具前述保函的出具机构要求无条件支付相应款项;保函出具机构拒绝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后续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数额。
5.1.4 服务期限届满且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后【15】日内,甲方无息返还履约担保余额。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者有相关费用未支付的,则甲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若有剩余,则无息返还乙方。
5.2 服务费支付
5.2.1 本合同每期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本合同项下第一期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支付4个月费用为【 】元。后续每一期为3个月,按季度支付费用,费用为【 】元。 甲方在支付乙方每期外包服务费时,由甲方根据附件【3】考核,且经验收考核后支付每期服务费。除另有约定外,如确认不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季度服务费;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在该季度服务费中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金后支付剩余季度服务费。
5.2.2 乙方指定账户为: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5.2.3 甲方在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一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前【15】日向甲方开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 】
账号:【 】
5.2.4 如上述账户或开票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的一方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加盖变更方公章的变更信息正本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错误导致变更方损失的,该等损失有变更方自行承担。
六、关于双方关系的特别声明
6.1 甲、乙双方不构成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乙方应向其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服务人员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2 甲、乙双方亦不构成代理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或发布任何文件、制度等,甲方不承担乙方对外事实行为的法律后果。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有权根据服务项目的工作需要补充制订相应的服务标准、考核办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服务标准、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在甲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制定与甲方的现有规章制度、服务标准、考核办法一致或更为严格的适用于乙方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甲方依照合同列明的标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7.2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与服务项目相关的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包括服务情况、违规违纪情况等,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予以配合协助,并应在符合客观描述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7.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以供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
7.4 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
7.5 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调整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对人员做出配置,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给予配合。
7.6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服务期间办理各类证件和许可,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服务区域内的甲方设施履行服务职责。
7.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计划、业务计划、各类规章制度等做出修改,并根据机场运行的特殊性,不定期对乙方所有维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
7.8 服务期限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工程施工期间,若不进行相应设备维保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维保设备的服务费用。
7.9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保养或维修保养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与第三方确认后可直接从维保费中扣除。
7.10乙方应在项目实施前将人员资质相关信息提交甲方备案,安排项目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进行项目进度、安全、现场、人员安排等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代表沟通对接,对服务人员的变动需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7.11乙方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方案、质量及服务承诺。
7.12 乙方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维保质量、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本项目所包括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7.1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完成服务期内的外包项目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
7.14 乙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确保服务人员具备相应上岗要求及安全操作知识,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劳动保护用具及保证劳动安全的其他条件;甲方对于乙方服务人员的配置可以提出相关建议,乙方应予以配合。
7.15 乙方不得以招聘人员困难等原因,提供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外包服务人员,乙方提供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外包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
7.16乙方应负责为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人员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升降、劳动保护等方面应当符合法律要求,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餐,乙方可以为外包服务人员补充提供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维护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性。乙方应负责投保雇主责任险,以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在从事外包业务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因遭受意外或罹患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等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充足的赔偿。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在从事外包业务有关的工作过程中所受上述人身、财产损害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应投保公众责任险,以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在从事外包业务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甲、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得到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赔偿,甲方对该等意外事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17 乙方应做好对服务人员关于安全生产政策、安全知识的宣贯及教育,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做好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同时做好相关工作台账记录。保养过程中,乙方应自行提供维保工具、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劳保用品。
7.18 乙方有义务教育、督促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乙方的服务现场管理人员与服务相关的安排,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
7.19 乙方有义务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如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0 外包服务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经济赔偿/补偿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在乙方向第三人追偿时甲方应当提供协助。
7.21 乙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应直接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责任,不得影响外包服务工作,如出现严重影响甲方经营的,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责任;乙方服务过程中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自行处理并负责赔偿;在上列情形中,第三人或服务人员就相关损失向甲方直接提出追索的,乙方应最终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当承担甲方为解决争议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以及甲方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为先行赔付金额的本息等合理费用;
7.22 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管理、督导服务人员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以及协调及处理甲方与服务人员之间的现场管理关系,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纠纷,对服务现场进行安全巡视,维持工作秩序。
7.23 乙方应为服务人员统一制作上岗证和工作服,样式应当征得甲方同意,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4 乙方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通行证、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经甲方登记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与管理,因通行证管理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服务人员离职时,由乙方负责收回移交给甲方。
7.25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服务场所、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存在瑕疵和缺陷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未能及时报告的,乙方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26 乙方需确保提供给机场方审查人员的相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全部通过机场方的人员背景审查。
7.27乙方所有服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机场制定的有关空防安全规定,乙方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由乙方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影响机场飞行、空防安全及机场设施、设备损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28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参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7.29 如甲方在技术上需要改进的,由乙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建议服务。
7.30 每次维护保养结束后乙方将向甲方提交一份维护保养报告,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应在报告书中签字;如验收结果不满意,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重新对设备进行检查,直至符合验收要求。
7.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无偿向甲方提供机组维护保养中常用配件及耗材(附件2所含配件及耗材除外);乙方须根据甲方使用的配件及耗材清单(仅限附件2所含配件及耗材)提供一份费用清单,甲方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并经甲方在确认核实后付款,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允许变更零部件价格;若甲方提供清单内的配件及耗材,则乙方提供免费更换服务。
7.32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或运行维护不当引起设备零部件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其产生的费用或后果由乙方承担。
7.33 乙方当发现或发生非运行维护、保养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7.34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7.35 乙方建立本项目的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服务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36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考核,乙方应执行甲方提出的监管及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及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按照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其他要求按照甲方业务外包项目合约监管考核指南(试行)执行,详见附件4。
7.3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
八、环境管理
8.1 乙方应始终遵守国家、杭州市及民航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则、规范、政策和技术标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车辆、设备、设施、工具、材料应当取得法律规定的有效行政许可和设备安检证明。
8.2乙方应执行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计划措施、体系标准和指示建议,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在服务过程中加以控制,并接受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管理事项的监督检查。
8.3乙方应确保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降低能能耗、浪费以及对环境直接或间接的污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工作现场的内、外环境,防止因其工作所造成的污染、噪音和其他后果对公众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
8.4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过程中使用的任何设备、车辆、工具、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对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
8.5 乙方应避免和减少对公众出行和便利的干扰。在其工作期间,如需占用各类道路(包括人行道)、设备设施、土地空间的,乙方应提供必要的临时设施(包括替代设施、防护物等)确保公众出行安全。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所支付的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年度服务费总额。
9.2 乙方逾期进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年度服务费用每日【0.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日计标准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外包服务且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其行为的,或外包服务存在严重瑕疵(如,连续两次考核均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第三方索赔等损失;并且,甲方亦有权选择直接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9.4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票面信息有误、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9.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本合同项下事宜进行招标以及因合同解除而重新进行招标的费用、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价损失、因采购迟延而导致的经营损失以及甲方为主张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一切成本和支出。
9.6 对于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支付的赔偿款或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担保或应付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仍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不可抗力
10.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寄送有关官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十二、通知
12.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主张、要求及其他通信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中文语言发出,在按以下地址电子邮件或快递(如DHL快递、EMS和顺丰速运)方式发送给有关各方后视为有效发出或做出:
发送至甲方:
电子邮件:【 】
地址:【 】
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发送至乙方:
电子邮件:【 】
地址:【 】
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12.2 如任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按照以上方式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上述地址认为有效送达地址。
12.3 按照本条款发出的通知,在以下时间视为已被收件方收到:(i) 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或 (ii) 以快递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
12.4 上述地址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
十三、合同组成
13.1 本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如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进行解释。
十四、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
14.1 因航站楼承包区域布局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3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该等情形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甲方对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4.2 因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14.3 甲方可以在合同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经书面指示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只要是该变更在乙方的服务水平及能力范围内可以做到的,乙方应履行这些变更并受同样条件约束
14.4 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为改进服务质量、效率和安全性方面的变更建议,但最终变更需甲方书面同意。
14.5 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整个合同服务范围的改变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协商损失的分摊,若协商不成甲方仍要求变更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因合同范围改变而发生的可以预见的合理的直接损失,但乙方负有将该损失降到最低点的义务。乙方发生的伴随或后续间接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利润及管理费用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14.6 若双方未达成一致,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7 本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4.8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7】日内,乙方应将其全部设备、设施及人员撤离甲方场地,清理场地并返还甲方。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
15.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详细维保要求
附件2:热水机组配件价格清单
附件3:服务标准及考核监管细则
附件4:机场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合约监管考核指南(试行)
附件5: 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6: 保密承诺书
附件7: 廉政自律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附件1:详细维保要求
(一)编制保养计划
1、与甲方协商拟订定期保养、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检查及保养日程计划。
2、根据定期保养计划与其它设备供应商协调日程。
(二)维护与管理
(1)主要服务内容
a)每月进行例行回访检查,检查控制箱,燃烧器情况。
b)每年供热开机前关机后分别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c)每年检查易损件一次并免费更换,含温度传感器、超温开关、防爆片、隔膜阀心。
d)维护期内进行一次烟道清理,保证炉膛内部、烟管内壁烟尘堆积不得超过1mm厚。
e)提供免费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有关处理事故障碍方面的知识,并额外提供专业技术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天然气热水机组的运行原理,基本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和常见问题应急解决方案,培训为一年一次。
f)维护期内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包括:燃烧器、炉体、炉膛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等,并书面出具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
(2)详细服务内容
1.每月回访巡检内容 |
|||
序号 |
部位 |
保养项目 |
要求 |
1 |
控制箱 |
控制箱线路检查 |
线路完好,无破皮现象、无老化现象,排列包扎整齐,线端无氧化腐蚀现象,无错接现象 |
2 |
线端螺丝紧固 |
保证每根线端接触牢靠,无螺丝滑牙现象,无线端虚接现象 |
|
3 |
控制箱元件检查保养 |
PLC外观完好、散热良好,各元器件外观完好且能正常工作 |
|
4 |
PLC外部输入检查保养 |
保证数字真空表、温度传感器、超温开关、超压开关、远程控制、其它输入控制箱内的模拟量及线路等完好且能正常工作。 |
|
5 |
控制箱内卫生清理 |
保证控制箱内无灰尘堆积现象、元器件表面干净 |
|
6 |
燃烧器 |
燃烧器线路检查 |
线路完好,无破皮现象、无老化现象,排列包扎整齐,线端无氧化腐蚀现象,无错接现象 |
7 |
燃烧器线端螺丝紧固 |
保证每根线端接触牢靠,无螺丝滑牙现象,无线端虚接现象 |
|
8 |
燃烧器元件检查保养 |
保证阀组、程控盒、点火变压器、火焰检测、点火棒、电磁阀、油泵、喷头、风轮、机壳、风机、接触器外观完好工作正常 |
|
9 |
燃烧器卫生清理 |
光电管、离子棒、油嘴、点火棒、燃烧头表面应无积碳,机壳表面应干净,风轮及风仓积灰厚度不超过1mm |
|
10 |
燃烧器过滤网清洗 |
阀组过滤网应无灰尘杂质堆积堵塞,油路过滤网、油泵过滤网、喷嘴过滤网、电磁阀应无堵塞。 |
|
11 |
配件更换 |
易损件检查(若需更换,费用乙方承担) |
介质、空调、热水温度传感器经参数精度补偿后控制偏差±2℃以上的,给予换新;防爆膜、隔膜阀芯、燃油喷嘴每年一换。 |
12 |
其他配件检查(若需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
易损件以外的配件,若影响控制精度、影响功能实现、损坏、存在事故隐患的,经用户同意更换后再更换。 |
|
17 |
机组性能测试 (开机期间) |
控制精度 |
PLC能根据设定的目标值自动起停机组及循环泵,PLC显示界面的实测值与检测仪器实测的值偏差不得超过±2。 |
18 |
阀组动作 |
阀组开启高度5mm以上,反复开停应能正常动作,并且保证每次开启的高度均是一样的。 |
|
19 |
燃气流量 |
燃气流量应能满足机组的最大出力要求 |
|
20 |
油压 |
油压在1.2Mpa~1.4Mpa之间为正常 |
|
21 |
排烟测试 |
CO在100ppm以内,含氧量为4.0%±2 |
|
22 |
风量 |
根据CO含量及排烟含氧量调整风量,应能保证高效率运行 |
|
23 |
超温报警 |
介质水温度超过100℃±5时,显示屏上应有超温故障出现,并将机组停止运行。 |
|
24 |
超压报警 |
当本体上的防爆膜鼓出后,超压开关应动作,显示屏上应有超压故障出现,并将机组停止运行。 |
|
25 |
熄火报警 |
当燃烧器点火失败或火焰未检测到时程控盒应亮红灯并停止燃烧器继续运行,同时显示屏上显示燃烧故障并将机组停止运行。 |
|
26 |
风压报警 |
机组启动时将风压检测管拔掉,机组应立即停机并报燃烧故障 |
|
27 |
真空 |
机组停机超过半小时后,当介质温度在70℃时真空压力应为-70kpa±2。同时应用介质温度与汽包温度进行比较,相差不得超过4℃以上。真空最好时介质温度与汽包温度相差1~2℃ |
|
28 |
消白烟装置 |
风机 |
保证叶轮转向正确、运行无异响 |
29 |
电机 |
保证运行电压、运行电流正常,没有缺相 |
|
30 |
凝水排管 |
保证管路通畅,没有堵塞 |
|
31 |
控制箱 |
线路紧固,保险丝测量检查,保证电器元件动作正常 |
2.开机前及关机后保养内容 |
|
||
部位 |
保养项目 |
要求 |
|
本体 |
本体检查保养 |
阀门仪表应无漏水、漏气情况且外观完好无腐蚀无破损,炉体无腐蚀、变形,保温完好,包装板干净卫生。 |
|
换热器清洗保养 |
保证换热管内壁及水室无积垢现象、水室垫片及水室盖板紧固到位无漏水现象。 |
||
真空处理 |
1、真空一般采用热排方式处理,即将机组压力烧到正压20Kpa时打开真空隔膜阀放气;2、对于管路材质为PPR、PVC等耐温不能超过100℃以上的系统,处理真空时只能用真空泵抽。 |
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
对9台真空热水机组做一次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包括:燃烧器使用评估及检查保养,炉体使用评估及检查保养等,并书面出具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
序号 |
项目 |
明细 |
内容与要求 |
1 |
炉体拆解及内部检查保养 |
炉膛 |
内部腐蚀,变形,漏水,漏气,破损情况检查,锈渣处理及全面深度清灰。 |
2 |
后烟室 |
内部腐蚀,变形,漏水,漏气,破损情况检查,锈渣处理及全面深度清灰。 |
|
3 |
烟管 |
内部腐蚀,变形,漏水,漏气,破损情况检查,锈渣处理及全面深度清灰。 |
|
4 |
燃烧器拆解及内部检查保养 |
电气元件 |
控制电路及动力电路老化情况,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检测,鼓风电机,油压电机,伺服电机等设备老化、绝缘电阻测量。 |
5 |
风机、叶轮 |
风机、叶轮深度清理,动平衡检测。 |
|
6 |
燃气阀组 |
阀组气密性检测,阀组内橡胶件的老化检测,阀组内部电路板检测。 |
|
7 |
易损件 |
点火棒(线),离子棒(线),点火头,稳焰盘,燃烧筒,进气蝶阀检测。 |
|
8 |
大气排放物 |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标准进行检测(DB 3301/T 0250—2018),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指标。 |
(三)应急处理
标投人有长期固定的完善的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须提供联系地址、电话,接到甲方应急维修要求后,应派遣售后服务工程师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常规问题投标人保证在到达现场后在24小时内处理。
(四)理论培训
乙方提供免费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有关处理事故障碍方面的知识,并额外提供专业技术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天然气热水机组的运行原理,基本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和常见问题应急解决方案,培训为一年一次。
附件2 :热水机组配件价格清单(更换的配件按实计算,不计入总价)
单位:元求三组制箱,燃烧器,并用温度计测量泵体及电机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序号 |
分类 |
名称 |
规格 |
品牌 |
报价 |
质保期 |
1 |
控制柜配件 |
转换开关 |
三档ZB2 BD3C |
施耐德 |
|
|
2 |
急停开关 |
ZB2B |
施耐德 |
|
|
|
3 |
报警灯 |
DN16-22FS |
施耐德 |
|
|
|
4 |
中间继电器 |
1套 |
施耐德 |
|
|
|
5 |
热保护器 |
LR2 |
施耐德 |
|
|
|
6 |
接触器 |
LC1 1210 |
施耐德 |
|
|
|
7 |
行程开关 |
特制 |
力聚定制 |
|
|
|
8 |
数字真空表 |
101~-101Kpa |
松下 |
|
|
|
9 |
温度传感器 |
特制PT100 |
力聚定制 |
|
|
|
10 |
隔膜阀片 |
特制DN15 |
力聚定制 |
|
|
|
11 |
隔膜阀片 |
特制DN25 |
力聚定制 |
|
|
|
12 |
防爆片 |
特制DN50 |
力聚定制 |
|
|
|
13 |
密封圈 |
特制DN15 |
力聚定制 |
|
|
|
14 |
超温开关 |
100℃ |
力聚定制 |
|
|
|
15 |
空气开关 |
4P D63 |
施耐德 |
|
|
|
16 |
真空泵 |
直流24V |
飞越 |
|
|
|
17 |
真空泵 |
普通 |
飞越 |
|
|
|
18 |
水位视镜 |
圆形 |
力聚定制 |
|
|
|
19 |
压力变送器 |
1~1.6Mpa |
丹弗斯 |
|
|
|
20 |
液胀式温度开关 |
602031 |
力聚定制 |
|
|
|
21 |
直流电源 |
DR系列 |
力聚定制 |
|
|
|
22 |
触摸屏 |
TPC系列 |
力聚定制 |
|
|
|
23 |
PLC |
LJ6A型 |
力聚定制 |
|
|
|
24 |
PLC |
LJ8Q型 |
力聚定制 |
|
|
|
25 |
PLC |
TWDLCAA24DRF |
施耐德 |
|
|
|
26 |
温度模块 |
TWDAMI4LT |
施耐德 |
|
|
|
27 |
压力模块 |
TWDAMI2HT |
施耐德 |
|
|
|
28 |
温控表 |
E5CZ |
欧姆龙 |
|
|
|
29 |
仪表 |
P909 |
力聚定制 |
|
|
|
30 |
电热管 |
15KW |
力聚定制 |
|
|
|
31 |
电热管 |
30KW |
力聚定制 |
|
|
|
32 |
变频器 |
3KW |
ABB |
|
|
|
33 |
变频器 |
4KW |
ABB |
|
|
|
34 |
变频器 |
5.5KW |
ABB |
|
|
|
35 |
接触器 |
1500 |
施耐德 |
|
|
|
36 |
母线熔断隔离开关 |
33198 |
施耐德 |
|
|
|
37 |
空气开关 |
NSE630S |
施耐德 |
|
|
|
38 |
燃烧器配件 |
燃烧机喷嘴 |
0.5-25﹟ |
丹弗斯 |
|
|
39 |
点火变压器 |
RS130以下 |
利雅路 |
|
|
|
40 |
点火变压器 |
RS190以上 |
利雅路 |
|
|
|
41 |
油过滤器 |
大型 |
利雅路 |
|
|
|
42 |
油过滤器 |
中型 |
利雅路 |
|
|
|
43 |
油过滤器 |
小型 |
利雅路 |
|
|
|
44 |
油泵联轴器 |
RL130以下 |
利雅路 |
|
|
|
45 |
油泵联轴器 |
RL190 |
利雅路 |
|
|
|
46 |
点火棒 |
RS130以下 |
利雅路 |
|
|
|
47 |
点火棒 |
RS190以上 |
利雅路 |
|
|
|
48 |
离子棒 |
RS34-RS44 |
利雅路 |
|
|
|
49 |
离子棒 |
RS130-RS50 |
利雅路 |
|
|
|
50 |
离子棒 |
RS190以上 |
利雅路 |
|
|
|
51 |
油泵 |
RL50以下 |
利雅路 |
|
|
|
52 |
油泵 |
RL70-130 |
利雅路 |
|
|
|
53 |
油泵 |
RL190 |
利雅路 |
|
|
|
54 |
伺服电机 |
SQM10.16562 |
威索 |
|
|
|
55 |
伺服电机 |
RS50以下 |
利雅路 |
|
|
|
56 |
伺服电机 |
RS70-130 |
利雅路 |
|
|
|
57 |
伺服电机 |
RS190 |
利雅路 |
|
|
|
58 |
伺服电机 |
GAS9 |
利雅路 |
|
|
|
59 |
伺服电机 |
RS400 |
利雅路 |
|
|
|
60 |
程控器 |
88.62A2 |
西门子 |
|
|
|
61 |
程控器 |
88.62A2比调型 |
西门子 |
|
|
|
62 |
程控器 |
1.333或1.322 |
西门子 |
|
|
|
63 |
程控器 |
LMV37 |
西门子 |
|
|
|
64 |
电眼 |
燃油 |
西门子 |
|
|
|
65 |
紫外线探头 |
油气两用型 |
西门子 |
|
|
|
66 |
油路电磁阀 |
RL190 |
利雅路 |
|
|
|
67 |
油路电磁阀 |
RL34-RL130 |
利雅路 |
|
|
|
68 |
燃气双芯电磁阀组 |
DN50 |
冬斯 |
|
|
|
69 |
燃气双芯电磁阀组 |
DN65 |
冬斯 |
|
|
|
70 |
燃气双芯电磁阀组 |
DN80 |
冬斯 |
|
|
|
71 |
稳压阀 |
DN40 |
冬斯 |
|
|
|
72 |
稳压阀 |
DN50 |
冬斯 |
|
|
|
73 |
燃气过滤器 |
DN40 |
冬斯 |
|
|
|
74 |
燃气过滤器 |
DN50 |
冬斯 |
|
|
|
75 |
风压开关 |
LGW3A2 |
冬斯 |
|
|
|
76 |
气压开关 |
GW150A5 |
冬斯 |
|
|
|
77 |
消白烟装置配件 |
轴流风机 |
180W |
力聚定制 |
|
|
78 |
急停开关 |
ZB2B |
施耐德 |
|
|
|
79 |
报警灯 |
DN16-22FS |
施耐德 |
|
|
|
80 |
中间继电器 |
1套 |
施耐德 |
|
|
|
81 |
热保护器 |
LR2 |
施耐德 |
|
|
附件3 :服务标准及考核监管细则
服务标准及考核监管细则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采用100分制,各项分数累加,每季度对服务内容按检查项进行考核。乙方每季度考核得分在95(含)-100分的,视为考核合格,甲方全额支付该季度维保费用;如季度得分在95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每减少1分,扣除当季该项业务服务费的1%;如季度得分在85分及以下的,扣除该季度全部维保费,连续2季度得分在85分及以下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
2.甲方监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维保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结果报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通知乙方。
3.考核细则:
年第 季度 项目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项目 考核单位: 被考核单位: |
章 节 |
性能方面 |
考核 |
||
第1节 |
否定指标 |
“有发生”打“√” |
处理结果 |
|
1.1 |
恐怖事件 |
|
解除合同
|
|
1.2 |
特大事故、损失 |
|
||
1.3 |
恶劣事件 |
|
||
1.4 |
遵纪守法 |
|
||
1.5 |
影响航班正常性 |
|
||
结论: |
||||
第2节 |
人(24) |
分值 |
扣分原因 |
|
2.1 |
技术能力与资质(4) |
|
|
|
2.2 |
工作态度与礼节(4) |
|
|
|
2.3 |
人员劳务关系(4) |
|
|
|
2.4 |
协调,控制和监管的回应(4) |
|
|
|
2.5 |
员工的伦理和纪律(4) |
|
|
|
2.6 |
企业文化和其他要求的认同(4) |
|
|
|
分项分值: |
||||
第3节 |
质量(30) |
分值 |
扣分原因 |
|
3.1 |
台账、资料管理质量(5) |
|
|
|
3.2 |
设备修复率(5) |
|
|
|
3.3 |
人员管理质量(5) |
|
|
|
3.4 |
设备故障率(5) |
|
|
|
3.5 |
人员培训质量(5) |
|
|
|
3.6 |
应急事件处理质量(5) |
|
|
|
分项分值: |
||||
第4节 |
安全(12) |
分值 |
扣分原因 |
|
4.1 |
总体安全意识的表现(4) |
|
|
|
4.2 |
提供和维护安全的工作环境(4) |
|
|
|
4.3 |
安全措施/制度/体系的实施或整改(4) |
|
|
|
分项分值: |
||||
第5节 |
过程(16) |
分值 |
扣分原因 |
|
5.1 |
工作计划方案的充分性和质量(4) |
|
|
|
5.2 |
方案执行情况(4) |
|
|
|
5.3 |
让雇主了解工作进展情况(4) |
|
|
|
5.4 |
减轻损失/追赶计划所采取的措施(4) |
|
|
|
分项分值: |
||||
第6节 |
资源(12) |
分值 |
扣分原因 |
|
6.1 |
劳动力资源的充分性(4) |
|
|
|
6.2 |
工具、消耗品等资源的充分性(4) |
|
|
|
6.3 |
资源的开源节流(4) |
|
|
|
分项分值: |
||||
第7节 |
其他(6) |
分值 |
扣分原因 |
|
7.1 |
用户满意度(6) |
|
|
|
分项分值: |
||||
第8节 |
加分项(10) |
分值 |
加分原因 |
|
8.1 |
好人好事及表扬(4) |
|
|
|
8.2 |
超额超水平完成(2) |
|
|
|
8.3 |
建议及方案(4) |
|
|
|
加分分值: |
||||
最终分值: |
||||
结论: |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否定指标 |
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坏航空器和劫机、炸机等空防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消防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财产损失大于10万元。发生因维护保养原因造成的系统不正常事件,产生国际国内恶劣影响及触犯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 |
恐怖事件 |
|
特大事故、损失 |
|
恶劣事件 |
|
遵纪守法 |
|
影响航班正常性 |
|
人(24) |
|
技术能力与资质(4) |
经检查发现技术能力或资质未达到要求,第一次发生扣2分,给予一段合理的时间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则得0分。 |
工作态度与礼节(4) |
工作态度要求积极乐观,为人处世谦卑虚心,与其他业务单位和睦相处的得4分,监管人员视实际情况扣分。 |
人员劳务关系(4) |
工作人员必须与外包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
协调,控制和监管的回应(4) |
发生乙方不回应不配合甲方协调,控制和监管的事件扣2分,造成工作影响且不及时整改的扣4分,并要求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
员工的伦理和纪律(4) |
乙方工作人员应保持廉洁,遵守基本的道德准则,法律法规和机场相关规章制度,如发生违规行为,一次扣4分,并要求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
企业文化和其他要求的认同(4) |
要求乙方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其他公司相关要求得4分,监管人员视实际情况给分扣分。 |
质量(30) |
|
台账、资料管理质量(5) |
经检查发现乙方未对台账、资料进行合理管理,第一次发生扣1分,第二次发生扣2分,第三次发生得0分。 |
设备修复率(5) |
在考核期间,设备的修复率要求100%,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
人员管理质量(5) |
经检查发现乙方管理人员未对员工进行有效得工作安排、日常监督,第一次发生扣1分,第二次发生扣2分,第三次发生则得0分。 |
设备故障率(5) |
考核期间,经核查,同一设备同一故障,修复后仍重复出现1次,扣2分,重复出现两次,扣3分。 |
人员培训质量(5) |
经检查发现乙方未对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技术学习等,第一次发生扣1分,第二次发生扣2分,第三次发生则得0分。 |
应急事件处理质量(5) |
经检查发现乙方对应急事件处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第一次发生扣2分,第二次得0分。 |
安全(12) |
|
总体安全意识的表现 (4) |
乙方重视安全工作,保持较高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的得4分,监管人员视实际情况扣分。 |
提供和维护安全的工作环境 (4) |
要求乙方有保证提供和维护安全工作环境的人力和物力能力,并不断完善和提高,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拖延不整改或不到位的扣4分。 |
安全措施/制度/体系的实施或整改(4) |
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自身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交由甲方备案,每年修订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安全措施/制度/体系合理到位的得4分,监管人员视实际情况扣分。 |
过程(16) |
|
工作计划方案的充分性和质量(4) |
工作计划制定详尽合理的得4分,监管人员视实际情况扣分。 |
方案执行情况(4) |
经检查发现乙方人员不遵守实施的方案,第一次发生扣1分,第二次发生则得0分。 |
让甲方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4) |
乙方不及时或故意不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的,第一次发生扣1分,第二次发生则得0分。 |
减轻损失/追赶计划所采取的措施(4) |
工作过程中发生问题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一次扣2分 |
资源(12) |
|
劳动力资源的充分性(4) |
经检查发现乙方未按照要求配备规定人数或不满足工作需求的扣4分。 |
日常用具、消耗品、器材资源的充分性(4) |
经检查发现乙方对常用具、消耗品、器材等准备不充分而影响到正常工作的,第一次发生扣1分,第二次发生扣0分。 |
资源利用的合理性(4) |
要求乙方对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利用,经检查发现物力资源利用不合理铺张浪费的,扣2分,人力安排不合理,人员无故缺岗缺勤的扣2分。 |
其他(6) |
|
满意度(6) |
服务范围内,乙方发生一次有效投诉扣6分。 |
加分项(10分) |
|
好人好事及表扬(4) |
每件好人好事,经甲方认可受到表扬的加2分,。 |
超额超水平完成(2) |
超出甲方预期,超额完成任务一件加2分,2 |
建议及方案(4) |
经甲方认可,由乙方提出建议和意见已经实施的,每条加2分。 |
附件4: 机场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合约监管考核指南(试行)
机场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合约管理考核指南
(试行)
本指南作为公司各业务外包部门在拟草外包项目合约中管理考核要求部分的依据。各部门可根据自身不同项目特点,选择月度或季度考核方式。具体规范如下:
一、日常考核
机场公司业务外包部门每日按照日常检查表对相应岗位工作情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由承包商现场人员确认,同时发放整改单告知承包商进行纠正和整改。
承包商在收到机场公司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反馈机场公司业务外包部门。
二、月(季)度考核
满分100分。业务外包部门根据服务标准要求制定日常考核表及月(季)度考核表(格式可参考《机场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季度考核标准(项目质量考核部分)》)。当月日常考核得分情况得出月(季)度考核得分,考核表中单项扣分不设上限。
(一)按月支付的项目,按月度进行考核。当月日常考核的最低得分为月度考核得分。每月考核得分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视为考核合格,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给承包商服务费;如考核得分95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每减少1分,扣除当月该项业务服务费的1%。年度考核成绩可按月度平均值进行核算。
(二)按季或年支付的项目,按季度进行考核。该季度内每一个月度考核得分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视为考核合格,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给承包商服务费;其中,季度得分为本季度三个月份得分的最低分值,每个月考核得分则由当月日常考核的最低得分得出。如当季度考核得分95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每减少1分,扣除当月该项业务服务费的1%。年度考核成绩可按季度平均值进行核算。
三、合约中止
在考核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机场公司有权提前中止合约,并要求承包商承担由此给机场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连续两个月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包含85分)或在一个自然外包年度内共计有三个的月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包含85分)。
(二)发生因承包商责任原因造成的各类治安群体性事件、空防不安全事件、消防及其他不安全事件,事故症候,事故和严重影响航班正常性造成航班业务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5: 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杜绝楼内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信息大楼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甲方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各单位要本着“预防为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本单位所使用区域的消防领导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生产运行及安全保障工作中。
2、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范围内普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本单位责任区域消防安全员要协调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切实落实消防安全预防措施。
二、消防安全措施
1、本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经常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做到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工作有记录。
2、采取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意识,提高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特殊岗位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4、严格落实禁烟、动火、用电规定,维护人员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险情,并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宣传消防知识和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
5、对在责任区域内由本单位负责管理的消防设施、器材、标志,要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做到布局合理,不挪用、不损坏、不丢失、不影响使用、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阻塞消防通道。
三、安全责任
1、经检查,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或批评。
2、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将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机场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6: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 】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我司与贵司拟订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贵司在上述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向我司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贵司合法所有。为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我司特就保密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1.1 本承诺书提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向我司披露、我司从贵司获得或我司在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过程中知晓的与主合同项目有关或因主合同项目产生的任何贵司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设计资料、机场安防信息、各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相互函电、合同内容,以及任何未公布的贵司项目招标信息、技术规格书、材料(设备)备选推荐品牌库信息等,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都作为贵司的保密信息。
1.2 贵司同意我司的保密承诺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在贵司向我司根据本承诺书披露信息之前,在没有违法本承诺书的情况下,贵司的保密信息已经为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2)我司能提供书面证据证明我司从贵司收到保密信息前已经从其他途径合法地获知该资料。
二、保密承诺
2.1对于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严格予以保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我司为保护其自有商业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
2.2. 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不得将贵司的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3 除用于履行与贵司的主合同之外,我司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贵司的保密信息,且不复制该等保密信息。我司应仅向为实现主合同目的而需要知悉贵司保密信息的我司员工、中介机构、第三方工作人员披露贵司保密信息并与该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就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要求该等人员承担不低于本承诺书所规定之程度的保密义务。
2.4 一旦我司发现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贵司保密信息的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形,我司应立即通知贵司。我司应与贵司合作,协助贵司重新取得对该等保密信息的控制,并防止他人进一步未经授权而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2.5 我司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对贵司的保密信息做出披露,但须立即书面通知贵司该等命令或要求,以便贵司可以有机会对该等被要求的披露进行抗辩。在任何情况下,我司应保证该等被要求的披露仅限于在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所要求的限度和范围内。
三、保密信息的返还及处理
3.1 保密信息属贵司的专有财产。本承诺书并不产生明示的或暗示的权利转让或权利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专利、注册设计、版权、模板或商标以及前述权利的申请权。任何时候,只要收到贵司的书面要求,我司应立即归还全部与贵司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含该等贵司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制件或摘要。
3.2 如果该保密信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我司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销毁并向贵司提供已经完成删除或销毁的有效证明。
四、保密期限
我司的保密义务自我司获知贵司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等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
我司如违反本承诺书,贵司有权要求我司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我司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贵司与我司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贵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除此之外,贵司有权扣除【þ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10%;¨合同金额1%】作为违反保密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我司违约行为造成的贵司利益减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减少)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我司另行赔偿。贵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对我司的违约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附件7: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 】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贵司与我司拟订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了更好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双方订立的合同,维护各自内部正常的管理秩序,防止滋生各种腐败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我司特就廉政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廉政承诺
我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以及行业的廉政建设规定,并组织宣传,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如贵司发现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时,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必要时有权向我司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当地纪律监察部门举报(我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
我司应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廉政建设管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严格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我司应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出发,共同促进各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自觉遵守贵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
我司及其工作人员承诺:
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司有关人员或贵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间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许诺、允诺;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审图等第三方)有关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
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司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向贵司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工方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的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违约责任
2.1 我司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我司应按党、政管理权限和党纪、政纪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2.2 如我司违反本承诺书项下廉洁自律承诺,贵司有权:
2.2.1 立即取消我司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2.2 扣除我司在主合同项下【þ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10%;¨合同金额1%】作为违反廉洁自律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的,我司仍将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2.2.3 拒绝我司在一定时期内参与贵司其他项目或经营活动的投标、服务。
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本页为合同编号为【 】的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中央空调系统热水机组维保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 |
或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编制保养计划
1、与招标方协商拟订定期保养、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检查及保养日程计划。
2、根据定期保养计划与其它设备供应商协调日程。
(二)维护与管理
(1)主要服务内容
a)每月进行例行回访检查,检查控制箱,燃烧器情况。
b)每年供热开机前关机后分别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c)每年检查易损件一次并免费更换,含温度传感器、超温开关、防爆片、隔膜阀心。
d)维护期内进行一次烟道清理,保证炉膛内部、烟管内壁烟尘堆积不得超过1mm厚。
e)提供免费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有关处理事故障碍方面的知识,并额外提供专业技术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天然气热水机组的运行原理,基本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和常见问题应急解决方案,培训为一年一次。
f)维护期内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包括:燃烧器、炉体、炉膛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等,并书面出具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
(2)详细服务内容
1.每月回访巡检内容 |
|||
序号 |
部位 |
保养项目 |
要求 |
1 |
控制箱 |
控制箱线路检查 |
线路完好,无破皮现象、无老化现象,排列包扎整齐,线端无氧化腐蚀现象,无错接现象 |
2 |
线端螺丝紧固 |
保证每根线端接触牢靠,无螺丝滑牙现象,无线端虚接现象 |
|
3 |
控制箱元件检查保养 |
PLC外观完好、散热良好,各元器件外观完好且能正常工作 |
|
4 |
PLC外部输入检查保养 |
保证数字真空表、温度传感器、超温开关、超压开关、远程控制、其它输入控制箱内的模拟量及线路等完好且能正常工作。 |
|
5 |
控制箱内卫生清理 |
保证控制箱内无灰尘堆积现象、元器件表面干净 |
|
6 |
燃烧器 |
燃烧器线路检查 |
线路完好,无破皮现象、无老化现象,排列包扎整齐,线端无氧化腐蚀现象,无错接现象 |
7 |
燃烧器线端螺丝紧固 |
保证每根线端接触牢靠,无螺丝滑牙现象,无线端虚接现象 |
|
8 |
燃烧器元件检查保养 |
保证阀组、程控盒、点火变压器、火焰检测、点火棒、电磁阀、油泵、喷头、风轮、机壳、风机、接触器外观完好工作正常 |
|
9 |
燃烧器卫生清理 |
光电管、离子棒、油嘴、点火棒、燃烧头表面应无积碳,机壳表面应干净,风轮及风仓积灰厚度不超过1mm |
|
10 |
燃烧器过滤网清洗 |
阀组过滤网应无灰尘杂质堆积堵塞,油路过滤网、油泵过滤网、喷嘴过滤网、电磁阀应无堵塞。 |
|
11 |
配件更换 |
易损件检查(若需更换,费用投标方承担) |
介质、空调、热水温度传感器经参数精度补偿后控制偏差±2℃以上的,给予换新;防爆膜、隔膜阀芯、燃油喷嘴每年一换。 |
12 |
其他配件检查(若需更换,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
易损件以外的配件,若影响控制精度、影响功能实现、损坏、存在事故隐患的,经用户同意更换后再更换。 |
|
17 |
机组性能测试 (开机期间) |
控制精度 |
PLC能根据设定的目标值自动起停机组及循环泵,PLC显示界面的实测值与检测仪器实测的值偏差不得超过±2。 |
18 |
阀组动作 |
阀组开启高度5mm以上,反复开停应能正常动作,并且保证每次开启的高度均是一样的。 |
|
19 |
燃气流量 |
燃气流量应能满足机组的最大出力要求 |
|
20 |
油压 |
油压在1.2Mpa~1.4Mpa之间为正常 |
|
21 |
排烟测试 |
CO在100ppm以内,含氧量为4.0%±2 |
|
22 |
风量 |
根据CO含量及排烟含氧量调整风量,应能保证高效率运行 |
|
23 |
超温报警 |
介质水温度超过100℃±5时,显示屏上应有超温故障出现,并将机组停止运行。 |
|
24 |
超压报警 |
当本体上的防爆膜鼓出后,超压开关应动作,显示屏上应有超压故障出现,并将机组停止运行。 |
|
25 |
熄火报警 |
当燃烧器点火失败或火焰未检测到时程控盒应亮红灯并停止燃烧器继续运行,同时显示屏上显示燃烧故障并将机组停止运行。 |
|
26 |
风压报警 |
机组启动时将风压检测管拔掉,机组应立即停机并报燃烧故障 |
|
27 |
真空 |
机组停机超过半小时后,当介质温度在70℃时真空压力应为-70kpa±2。同时应用介质温度与汽包温度进行比较,相差不得超过4℃以上。真空最好时介质温度与汽包温度相差1~2℃ |
|
28 |
消白烟装置 |
风机 |
保证叶轮转向正确、运行无异响 |
29 |
电机 |
保证运行电压、运行电流正常,没有缺相 |
|
30 |
凝水排管 |
保证管路通畅,没有堵塞 |
|
31 |
控制箱 |
线路紧固,保险丝测量检查,保证电器元件动作正常 |
2.开机前及关机后保养内容 |
|
||
部位 |
保养项目 |
要求 |
|
本体 |
本体检查保养 |
阀门仪表应无漏水、漏气情况且外观完好无腐蚀无破损,炉体无腐蚀、变形,保温完好,包装板干净卫生。 |
|
换热器清洗保养 |
保证换热管内壁及水室无积垢现象、水室垫片及水室盖板紧固到位无漏水现象。 |
||
真空处理 |
1、真空一般采用热排方式处理,即将机组压力烧到正压20Kpa时打开真空隔膜阀放气;2、对于管路材质为PPR、PVC等耐温不能超过100℃以上的系统,处理真空时只能用真空泵抽。 |
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机组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
对9台真空热水机组做一次机组使用性能评估及检查保养,包括:燃烧器使用评估及检查保养,炉体使用评估及检查保养等,并书面出具机组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
序号 |
项目 |
明细 |
内容与要求 |
1 |
炉体拆解及内部检查保养 |
炉膛 |
内部腐蚀,变形,漏水,漏气,破损情况检查,锈渣处理及全面深度清灰。 |
2 |
后烟室 |
内部腐蚀,变形,漏水,漏气,破损情况检查,锈渣处理及全面深度清灰。 |
|
3 |
烟管 |
内部腐蚀,变形,漏水,漏气,破损情况检查,锈渣处理及全面深度清灰。 |
|
4 |
燃烧器拆解及内部检查保养 |
电气元件 |
控制电路及动力电路老化情况,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检测,鼓风电机,油压电机,伺服电机等设备老化、绝缘电阻测量。 |
5 |
风机、叶轮 |
风机、叶轮深度清理,动平衡检测。 |
|
6 |
燃气阀组 |
阀组气密性检测,阀组内橡胶件的老化检测,阀组内部电路板检测。 |
|
7 |
易损件 |
点火棒(线),离子棒(线),点火头,稳焰盘,燃烧筒,进气蝶阀检测。 |
|
8 |
大气排放物 |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标准进行检测(DB 3301/T 0250—2018),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指标。 |
(三)应急处理
标投人有长期固定的完善的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须提供联系地址、电话,接到招标方应急维修要求后,应派遣售后服务工程师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常规问题投标人保证在到达现场后在24小时内处理。
(四)理论培训
投标方提供免费咨询和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有关处理事故障碍方面的知识,并额外提供专业技术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天然气热水机组的运行原理,基本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和常见问题应急解决方案,培训为一年一次。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四、投标报价表;
五、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一般情况及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说明投标人的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范围;
(2)有关证明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及获得各种奖励等资料;
(3)投标人经济实力:包括企业注册资金、财务报告与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
(4)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5)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供的相关材料。
七服务大纲;
(1)本项目概况;
(2)工作内容和依据;
(3)现场机构、人力、物资设备配置;
(4)服务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
(5)运行、安全、服务等相关管理方案;
(6)对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及重点、难点控制;
(7)对特殊情况的承诺以及灾害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8)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及业绩、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及人员到位率的承诺;
(9)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项目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文件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 );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服务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3.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如我方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如我方中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我方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我方、我方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在招投标过程中,廉洁自律并对所获悉的招标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如我方中标,承诺将招标文件所附的保密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
(7)我方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之一;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5.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包括澄清函和修改文件(若有)、所有已提供的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放弃提出任何误解或不明作为抗辩的权利。
6.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任何其它数字或资料,并对你方可能不接受最低报价及任何报价表示理解。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期: 年 月 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表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单价 (元/年*台) |
维保总价 (元) |
服务期限 |
T2真空热水机组 |
T2真空热水机组维保(力聚ZRY(Q)-240N)单台制热240*cal/h |
台 |
5 |
|
|
2年又1个月 |
T3真空热水机组 |
T3真空热水机组维保(力聚ZRQ-390N-L)单台制热量390*cal/h |
台 |
4 |
|
|
2年又1个月 |
消白烟装置维保(XB-420) |
台 |
4 |
|
|
2年又1个月 |
|
合计(含税) |
【】 |
|||||
上述费用已包含【】%的增值税 |
注:投标人应认真填报投标报价表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本表后附页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委托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分类 |
名称 |
规格 |
品牌 |
报价 |
质保期 |
1 |
控制柜配件 |
转换开关 |
三档ZB2 BD3C |
|
|
|
2 |
急停开关 |
ZB2B |
|
|
|
|
3 |
报警灯 |
DN16-22FS |
|
|
|
|
4 |
中间继电器 |
1套 |
|
|
|
|
5 |
热保护器 |
LR2 |
|
|
|
|
6 |
接触器 |
LC1 1210 |
|
|
|
|
7 |
行程开关 |
特制 |
|
|
|
|
8 |
数字真空表 |
101~-101Kpa |
|
|
|
|
9 |
温度传感器 |
特制PT100 |
|
|
|
|
10 |
隔膜阀片 |
特制DN15 |
|
|
|
|
11 |
隔膜阀片 |
特制DN25 |
|
|
|
|
12 |
防爆片 |
特制DN50 |
|
|
|
|
13 |
密封圈 |
特制DN15 |
|
|
|
|
14 |
超温开关 |
100℃ |
|
|
|
|
15 |
空气开关 |
4P D63 |
|
|
|
|
16 |
真空泵 |
直流24V |
|
|
|
|
17 |
真空泵 |
普通 |
|
|
|
|
18 |
水位视镜 |
圆形 |
|
|
|
|
19 |
压力变送器 |
1~1.6Mpa |
|
|
|
|
20 |
液胀式温度开关 |
602031 |
|
|
|
|
21 |
直流电源 |
DR系列 |
|
|
|
|
22 |
触摸屏 |
TPC系列 |
|
|
|
|
23 |
PLC |
LJ6A型 |
|
|
|
|
24 |
PLC |
LJ8Q型 |
|
|
|
|
25 |
PLC |
TWDLCAA24DRF |
|
|
|
|
26 |
温度模块 |
TWDAMI4LT |
|
|
|
|
27 |
压力模块 |
TWDAMI2HT |
|
|
|
|
28 |
温控表 |
E5CZ |
|
|
|
|
29 |
仪表 |
P909 |
|
|
|
|
30 |
电热管 |
15KW |
|
|
|
|
31 |
电热管 |
30KW |
|
|
|
|
32 |
变频器 |
3KW |
|
|
|
|
33 |
变频器 |
4KW |
|
|
|
|
34 |
变频器 |
5.5KW |
|
|
|
|
35 |
接触器 |
1500 |
|
|
|
|
36 |
母线熔断隔离开关 |
33198 |
|
|
|
|
37 |
空气开关 |
NSE630S |
|
|
|
|
38 |
燃烧器配件 |
燃烧机喷嘴 |
0.5-25﹟ |
|
|
|
39 |
点火变压器 |
RS130以下 |
|
|
|
|
40 |
点火变压器 |
RS190以上 |
|
|
|
|
41 |
油过滤器 |
大型 |
|
|
|
|
42 |
油过滤器 |
中型 |
|
|
|
|
43 |
油过滤器 |
小型 |
|
|
|
|
44 |
油泵联轴器 |
RL130以下 |
|
|
|
|
45 |
油泵联轴器 |
RL190 |
|
|
|
|
46 |
点火棒 |
RS130以下 |
|
|
|
|
47 |
点火棒 |
RS190以上 |
|
|
|
|
48 |
离子棒 |
RS34-RS44 |
|
|
|
|
49 |
离子棒 |
RS130-RS50 |
|
|
|
|
50 |
离子棒 |
RS190以上 |
|
|
|
|
51 |
油泵 |
RL50以下 |
|
|
|
|
52 |
油泵 |
RL70-130 |
|
|
|
|
53 |
油泵 |
RL190 |
|
|
|
|
54 |
伺服电机 |
SQM10.16562 |
|
|
|
|
55 |
伺服电机 |
RS50以下 |
|
|
|
|
56 |
伺服电机 |
RS70-130 |
|
|
|
|
57 |
伺服电机 |
RS190 |
|
|
|
|
58 |
伺服电机 |
GAS9 |
|
|
|
|
59 |
伺服电机 |
RS400 |
|
|
|
|
60 |
程控器 |
88.62A2 |
|
|
|
|
61 |
程控器 |
88.62A2比调型 |
|
|
|
|
62 |
程控器 |
1.333或1.322 |
|
|
|
|
63 |
程控器 |
LMV37 |
|
|
|
|
64 |
电眼 |
燃油 |
|
|
|
|
65 |
紫外线探头 |
油气两用型 |
|
|
|
|
66 |
油路电磁阀 |
RL190 |
|
|
|
|
67 |
油路电磁阀 |
RL34-RL130 |
|
|
|
|
68 |
燃气双芯电磁阀组 |
DN50 |
|
|
|
|
69 |
燃气双芯电磁阀组 |
DN65 |
|
|
|
|
70 |
稳压阀 |
DN40 |
|
|
|
|
71 |
稳压阀 |
DN50 |
|
|
|
|
72 |
燃气过滤器 |
DN40 |
|
|
|
|
73 |
燃气过滤器 |
DN50 |
|
|
|
|
74 |
风压开关 |
LGW3A2 |
|
|
|
|
75 |
气压开关 |
GW150A5 |
|
|
|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网址 |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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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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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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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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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6.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一般情况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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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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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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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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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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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优势 及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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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概 况 |
职工总人数 |
人 |
工程技术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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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人 |
人 |
销售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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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资产 |
万元 |
资金 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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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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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 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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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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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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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指 标 |
年份 |
营业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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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相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相关产品鉴定证书等
(三)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及建设地点 |
类型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达到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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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6.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一览表
序号 |
资料名称 |
位于投标文件第X页 |
备 注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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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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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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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按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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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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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天内,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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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内容填写。
(五)投标人资信情况说明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资信情况详细说明 |
证明资料名称及位置 |
投标人自评分 |
投标人资质 |
投标人须为热水机组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资质的供应商或维保商(需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是原厂或有原厂(力聚)授权委托书得2分,不是原厂(力聚)授权委托书得0分(需提供对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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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及以上热水机组维护保养合同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1个业绩不得分,每增加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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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制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服务大纲
投标人自行编写详细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履历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工作年限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主要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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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后需附项目部主要成员相关证明文件。
(二)项目负责人简介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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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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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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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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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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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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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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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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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担任的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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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职称证、身份证、资格证书、业绩合同等相应证明文件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