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國立嘉義大學 學生校外房屋租賃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
承租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茲因房屋租賃事件,雙方合意訂立本契約,約款如下:第一條: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
第二條:上述學生租屋處基本安全設備及標準(甲方勾選及填寫使用何種熱水器):
一、 縣市 鄉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之 二、使用範圍:□全部 ;□部分(請敘述於右列)
項 次 | 學生租屋處基本安全設備及標準 | 甲方勾選及填寫 | |||||||||||
是 | 否 | 註記說明 | |||||||||||
1 | 出入屋門及房間門是否有鎖具? | 必備安全設備 | |||||||||||
2 | 房屋內死角或週邊停車處是否有照明設施? | 必備安全設備 | |||||||||||
3 | 是否設有合格堪用之滅火器? | 必備安全設備 | |||||||||||
4 | 是否設有合格堪用之火警警報器或獨立型偵煙偵測器? | 必備安全設備 | |||||||||||
5 | 樓梯、行道、出入口及逃生路線是否暢通並標示清楚? | 必備安全設備 | |||||||||||
6 | 房間隔間是否為防火材質? | 必備安全設備 | |||||||||||
7 | 瓦斯爐的火是否為藍色火焰(完全燃燒且不可為紅色火焰)? | □ 無此設備 | |||||||||||
8 | 瓦斯或天然氣熱水器是否設置於室外且未設窗戶等阻隔之通風處? | □ 無此設備 | |||||||||||
非使用瓦斯或天然氣熱水器者,請甲方於右列填寫使用何種熱水器: |
*為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及甲方安心出租,本條款特別註記如下:
一、1 至 6 項勾選「是」,7、8 項勾選「是或無此設備」,請甲乙雙方繼續簽約及履行。二、上述設備凡因非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不堪使用時,甲方應負修復之責。
三、符合上述一、二項之安全租屋資訊,乙方可建請學校表揚及推薦周知。
四、甲方於上述任一項勾選「否」或填寫不實(即為xxx勢戶),請乙方另尋租屋處;如堅 持簽約,於賃居期間因前述原因,致乙方生命財產受損,甲方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三條:租賃期限 :
自民國 _年 月 __日至民國 年 _月 日止,計 _年 月。
第四條:租金、擔保金(押金)及甲、乙方應負擔之費用項目:
一、租金每個月新台幣 元整﹐乙方應於每月 日以前繳納。若甲乙雙方有其他租金收付協議(請敘述於右列) 。
二、擔保金(押金)新台幣 元整 。
(一) 交付:乙方應於本租賃契約成立同時交付甲方。
(二) 反還:甲方應於本租賃契約終止或期限屆滿,乙方騰空並交還房屋時,扣除因乙方使用所必須繳納之費用後,無息返還。
(三)甲方應負擔費用:房屋稅、地價稅、 、 (四)乙方應負擔費用:電費、 、 、
第五條:使用租賃標的物之限制 :
一、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一部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二、 乙方於本租賃契約終止或租任期滿,應將房屋恢復原狀騰空遷讓交還,乙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且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三、房屋之使用應依法為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四、房屋有裝潢或修繕之必要時,乙方應取得甲方之同意使得為之,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安全,並不得違反建築法令。
五、乙方應遵守租賃標的物之住戶規約
第六條:相關約定及違約處罰事項:
一、 因乙方之故意、過失致房屋有任何毀損時,由乙方負責損害賠償之責。
二、 凡因非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房屋有毀損時,甲方應負責修繕。如修繕不能或修善後不合使用目的時,乙方得終止本租賃契約。
三、 乙方如有積欠租金或房屋之不當使用應負賠償責任時,該積欠租金及損害額,甲方得由擔保金優先扣抵之。
四、 乙方遷出時或租賃期限屆滿後,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出時,視作放棄,同意由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得異議。若因此所生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依前款處理。
五、本租賃契約租賃期限未滿,一方擬解約時,需得他方之同意。若乙方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個月租金(不含擔保金)。如甲方擬提前收回房屋,亦應賠償乙方 個月租金(並反還擔保金)之損害。
六、甲方如有正當理由需進入房屋,除有緊急事故外,必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否則乙方得拒絕甲方進入。
七、甲、乙任一方若有違約情事,他方各得終止本租賃契約,如至損害他方權益時,願賠償他方之損害及支付因涉及之訴訟費、律師費(稅捐機關核定之最低收費標準)或其他相關費用。
甲乙雙方同意後增減契約條文。
八、本契約第二條主要目的是維護學生安全及預防意外事件發生,不可更改內容;其餘可經
九、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依民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恐口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出租人(甲方): 甲方連絡電話:
甲方身份證字號:
甲方戶籍地址:
承租人(乙方):
乙方連絡電話:
乙方身份證字號:
乙方戶籍地址:
乙方監護人姓名: 乙方監護人電話:
乙方就讀: 嘉義大學 系 年級
學號
*請同學複印一份,送交學校導師評核租屋安全狀況,以利關懷訪視及緊急聯絡。
*xxx勢戶將函送xxxxxxxxxx,xxxxxxxx表揚及推薦周知。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04.3.23 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