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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
2021 年A 机房机柜扩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编号:0733-22130227
采购人: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谈判资料表和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技术/服务要求 14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3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54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项目名称:2021 年 A 机房机柜扩容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0733-22130227
3. 采购人名称: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
4. 采购人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 x
0.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 010-63508531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57.96 万元,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响应将被否决。
8. 采购内容: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 2021 年 A 机房机柜扩容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9. 《采购文件》购买及谈判保证金交纳:
9-1 注:本项目为线上售标和在线收退保证金项目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000xxxxx.xxx.xx)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供应商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按照网站流程添加购买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1) 发售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时,下午 13:30 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售价:人民币xxx整(500 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 文件发售联系人:xx
(4) 联系方式:电话:000-00000000-000 传真:010-84865255
(5) 联系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x
9-2 潜在供应商必须完成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备案。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公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确认、购买采购文件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9-3 潜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可在中招联合平台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
(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支付保证金。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
9-4 平台注册和保证金缴纳技术咨询电话:000-00000000(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10.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北京时间 9:30 时。
11.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xx。
12. 本次采购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被邀请且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北京时间 9:30时之前将装订成册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xx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xx。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的谈判保证金(提供电汇底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供应商《报价文件》内容,谈判小组将以本《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基础,邀请供应商就技术需求、供货范围以及价格进行谈判。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并对其《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报价进行调整,以期寻求一个可以使供应商和谈判小组均能够接受的报价(即成交价格)。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后,供应商按谈判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供货/服务范围,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前,将最终报价递交到xx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xx。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 X x 0 x(xx:000000)业务联系人:xx、xx、xx
电话:000-00000000-000、15901032689传真:010-84865255
第二章 谈判资料表和供应商须知
谈判资料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说明,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编号。
序 号 | 内容 | 对应条 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概述 | 1.1 | 采购人名称: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 项目名称:2021 年 A 机房机柜扩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33-22130227 采购内容: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 2021 年 A 机房机柜扩容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xxxxxx X x 0 x(xx:000000) 电话:000-00000000-000传真:010-84865255 |
2 | 报价文件的构成 | 10.1 12.1 | 1.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1); 2.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3.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4. 技术规格/服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6); 7. 谈判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 8. 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 9. 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 10. *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包括: ⮚ 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同类型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 ⮚ 供应商的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以下利害关系的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a)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采购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采购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采购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b) 与采购人的在职员工及离职员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c) 与采购人的在职员工及离职员工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1.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3. 详细技术/服务响应方案。 |
3 | 报价方 | 11.1 | 报价方式:服务总价(含税)。 |
序 号 | 内容 | 对应条 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
式 | ||||||||
4 | 谈判保 证金 | 14.1 |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 | |||||
5 | 报价文件份数 | 16.1 | 报价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1 份(U 盘/光盘,应为报价文件全部内容的扫描件)。 供应商需将报价文件逐页标号并提供目录,供专家评审和采购人存档使用。 | |||||
6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 点 | 18.1 | 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北京时间 9:30 时 接收报价文件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00 | |||||
7 | 谈判时间、地 点 | 23.1 | 谈判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北京时间 9:30 时 谈判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xx。 | |||||
8 | 代理服务费 | 30.1 |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照下表列明的代理服务费标准下浮20%的比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 x。 | |||||
服务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 以下 | 1.50% | 1.50% | 1.00% |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
9 | 履约保 证金 | 31.1 |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
备注:“*”项内容不满足将导致供应商谈判被拒绝并不允许谈判中补正。
供应商须知
1. 概述
1.1 项目概述见谈判资料表 第 1 条 。
2. 合格的供应商
2.1 “合格的供应商”系指收到谈判邀请、购买了《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必须完成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备案。
3. 谈判小组
3.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含 3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谈判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内容及报价进行审核、评判、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以确定成交价格及成交供应商。
3.2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在采购人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评标专家。
3.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软件、设计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2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承担的设计、技术支持(含安装、调试、验收等)、保险、售后服务(含培训)等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4.3 上述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国内或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
5. 与谈判相关的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第二章 谈判资料表和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技术/服务要求
◆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7. 《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如果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8. 《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回函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 使用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及谈判过程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9.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报价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谈判资料表 第 2 条 中列名的内容。
10.2 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 报价
11.1 报价要求见谈判资料表 第 3 条 。
11.2 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邀请其参加的一个包或多个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
11.3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1.4 供应商按上述条款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
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1.5 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均以最终报价为准。
11.6 报价货币:人民币。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供应商需按照谈判资料表 第 2 条 中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3. 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3.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产品样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技术支持资料。
(2) 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4. 谈判保证金
14.1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时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应满足谈判资料表 第 4 条 规定的标准。谈判保证金应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14.2 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4.6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
14.3 供应商可在中招联合平台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供应商应采用电汇形式,不接受现金形式支付保证金。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供应商应保证在谈判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在谈判时递交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证明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将被视为供应商未提供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须以单位名义,按照电汇方式汇至虚拟账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的谈判保证金。
14.4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4.5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供应商:
(1)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
(2)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本供应商须知第 31 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6)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15. 报价有效期
15.1 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将导致其被拒绝参加谈判。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
16. 《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谈判资料表 第 5 条 中规定的副本,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报价文件正本”、“报价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6.2 《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6.4 报价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报价文件建议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因装订问题导致报价文件缺页或少页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一切后果和风险。
17.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面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年**月**日**时**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17.2 为了方便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及保证金单独密封于
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及保证金”字样,然后与正本和副本信封一同递交。
17.3 《报价文件》应由专人送达,供应商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谈判邀请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18.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1 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谈判资料表 第 6 条 中规定。
18.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 迟交的《报价文件》
19.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价文件》。
20.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0.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7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报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4.6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21. 接收《报价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并作递交记录,供应商的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22. 《报价文件》的初审
22.1 符合性审核: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2 商务审核:审核《报价文件》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报价有效期是否合格;保证金是否足额;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条件和方式有无偏离等。
22.3 技术审核:对《报价文件》按《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逐项进行审核。
23. 谈判
23.1 谈判小组将初审情况汇总后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须对谈判内容进行书面回答和承诺。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及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以期寻求
一个可以使供应商和谈判小组均能够接受的报价(即成交价格)。
24. 最终报价
24.1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递交最终报价及对谈判内容的书面承诺,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可能被拒绝。
24.2 最终报价及书面承诺的每一页都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密封递交。
25. 最终评审
25.1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连同书面承诺将和《报价文件》一起作为谈判小组对其进行评审的最终依据。
26.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6.1 在初审、谈判、最终评审的基础上,谈判小组在供应商响应内容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提出的最低报价作为成交的评审依据。
26.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的接触
27.1 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前提下,谈判小组遵照评审办法,公平、公正地对待供应商。
27.2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8. 成交通知
28.1 本项目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公 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在发出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采购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采购人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9.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合同授予决定,并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29.4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9.5 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并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9.6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0. 代理服务费
30.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按照谈判资料表 第 8 条 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1. 履约保证金
31.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资料表 第 9 条 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决定,并不予退还其保证金。
2020 年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与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简称“世纪互联”)签署了 A 机房租赁项目采购合同,租用世纪互联星光影视基地的机房场地(即 A 机房)。根据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的业务发展需要,现计划开展 2021 年 A 机房机柜扩容服务采购工作。
租用机房除应符合本需求书中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机房建设时期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2)《金融业信息系统机房动力系统规范》(JRT0131-2015)
(3)《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
(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
(5)《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
(6)《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6650)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9)《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1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
(1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
(1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
(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
(1) 本采购需求是根据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信息化建设要求制定的。
(2) 如果本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的其它部分内容(如“合同格式条款”等)不一致时,以本需求文件为准。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4) 供应商如被采购评审委员会裁定存在恶意竞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活动资格。
(1) 本项目为原机房场地的扩容服务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与原机房场地位于同一建筑内的符合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技术需求的场地,且供应商必须是投标机房资源资产持有人,投标时需提供产权证明。
(2) 供应商如果是机房所在建筑物业主,需要提供产权证明;如果提供的机房是租用的建筑物,需要提供长期租赁合同,剩余租期不小于五年,并须承诺该建筑物不存在产权和商业纠纷。
(3) 供应商在北京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必须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具有大规模售后服务和 24 小时响应支持的能力。
(4) 供应商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技术指标应符合本采购需求技术指标要求,并且逐一响应。如果供应商不能响应某项技术指标,供应商应在技术指标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如果供应商不提供技术指标偏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则认为供应商承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本采购需求文件技术要求。
(2) 由于机房改造不能够满足技术指标要求,无法提供优质机房环境,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免费予以解决,如果因此而导致延误机房交付,将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 本技术指标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 供应商在报价时逐一列出产品在满足本需求书技术指标要求下,所需进行的机房改造详细说明及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免费提供。
(6) ★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应列明投标机房资源所使用的核心基础设施品牌,包括但不限于
变压器、配电柜、UPS 机组、柴油发电机组、机房精密空调及空调冷水机组等重要设备。
(7) ★供应商应提供设计说明、施工方案、竣工图纸、和验收报告等材料证明机房建设水平对技术需求的满足情况,并列出对应技术需求书各项要求的证明依据具体出处。
(8) ★供应商应出具与网络服务运营商共同签订的证明,以证明关于供应商提供的机房满足距离北京德胜数据中心机房的线路路由距离小于 50 公里光纤距离,或满足机房资源到北京德胜数据中心的网络传输延时不大于 3ms。
(9) ★技术要求指标重要性分为必须满足指标和建议满足指标,必须满足指标前标有“★”,除要求承诺书的条目外,标有“★”标记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指标前标有“#”标记,代表重要指标,建议满足。
(1) ★租用机房具备国家颁发的全网 IDC 经营许可证,符合等保三级相关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 租用机房建设水平符合国标 GB50174 中 A 级机房要求或 Uptime Tier III 级别要求。
(3) #获得国标 A 级机房认证证书、国际领先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认证如 UPTIME M&O 等认证证明。
(4) #租用机房管理水平已通过 ISO9001、ISO27001、ISO20000 和 ISO22301 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租赁机房所在园区同时运行不少于 2000 台机柜,或最大 IT 设备容量不小于 8000kW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 #租赁机房同时运行机柜数达到 4000 台以上,最大 IT 设备容量不小于 15000kW 的机房资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x次扩容服务项目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首个机柜加电起用起一年。到期后原场地与本次扩容场地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有优先续租权,即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提前一个月书面要求续租,则供应商应予以保留。
本次机房机构扩容服务需求共计 21 个机柜,位于原合同场地同一模块内,能实现网络线缆的互联。
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机柜,容量不小于 42U,宽 600 毫米,深不小于 1000 毫米,单机柜负载容量不小于 4.4kW,柜内布有双路 PDU,单 PDU 容量不小于 20A,开关数不少于十六个,
开关接头根据我方设备需求提供。
(1) #租用机房及其配套基础设应经过磨合投产一年以上,运行时间十年以内。
(2) ★租用机房应为独立和完整的物理空间,不与其它客户共同使用。
(3) #如遇使用方需求增加,对后续扩租的机柜也应尽量满足。
(1) ★满足机房建设时期执行的 GB50174 A 级机房建筑与结构要求。
(2) 主机房承重大于 800 千克每平方米,活载荷大于 800 千克每平方米,吊挂载荷不小于
120 千克每平方米。
(3) ★机房层间净空不低于 3 米,防静电地板敷设高度不低于 450 毫米。
(4) 一层以上必须有货梯,货梯承重不小于 2 吨,运输通道(含门)宽度不小于 1.6 米,高度不少于 2.2 米,保持设备通道畅通。
(5) 机房内无外窗,通往室外的孔、洞尽量封闭,洁净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 ★选址原则应满足机房建设时期执行的 GB50174 A 级机房选址要求。
(2) 机房选址应距离军火库大于 5 千米,距离核电站大于 40 千米,距离飞机场大于 8 千米,距离铁路和高速公路大于 800 米,距离地铁大于 100 米,距离公共停车场大于 20 米,距离商业居住配套区大于 2 千米。
(3) #数据中心位于独立园区内或可隔离形成独立的安全隔离空间内,通向数据中心园区至少要有两条主干道,其中 1 条双向 2 车道可以供 15 米长 3 米宽货车通行。
★满足机房建设时期执行的 GB50174 A 级机房电气要求,容错系统中相互备用的设备应布置在不同的物理隔间内,相互备用的管线沿不同路径敷设。
(1) ★双路市电路由接入,市电供电来自不同站的 10kV/35kV 变电站或不同回路的 110kV
变电站(双电源、双回路)。
(2) #双路市电进线全程双路由,机房外两条路由间最小距离大于 10 米。
(3) ★园区配有柴油发电机,市电故障时,UPS、空调及照明由自备发电机供电。
(4) ★与供油单位签署柴油供油协议,承诺在柴油后备时间内进行供油。
(5) #自备发电机储油量应满足连续运行 12 小时以上。
(6) #发生市电故障时,自备发电机可自动投切接替市电带载。
(7) ★双路市电故障时 UPS 和空调系统冷水机组等由柴油发电机供电。
(8) 租用机房的空调、UPS 等设备应设专用开关,不得与其他设备混用。
(1) ★信息系统设备的双路供电电源应实现 UPS 电源供电,UPS 电池后备时间大于 15 分钟。
(2) ★UPS 机组配置需设有备份,不可因单组设备故障影响 IT 设备运行连续性。
(3) #UPS 机组配置为 2N 配置为宜。
(4) UPS 电源系统应与动力、照明分开供电。
(5) 合理布线,不得阻碍空调气流通过。
(6) 提供市电维修电源插座。
(7) 配电柜开关数量充足、满足计算机设备使用要求,仪表配备齐全。
(1) 机房照度>500Lx,统一眩光值 20~22UGR。
(2) 应急照明>100Lx。
(1) ★建筑每年通过防雷检测,获得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2) 低压端配备三级防雷装置,接地系统采取 TN-S 接地系统。
(3) 机房内的金属物、防静电地板支架做等电位连接,机柜对角双点接地,机房内等电位网接地电阻≤1Ω。
(1) ★满足机房建设时期执行的 GB50174 A 级机房环境要求。
(2) ★冷通道或机柜进风区域温度不得低于 18℃,不得高于 27℃。
(3) 冷通道或机柜进风区域的露点温度为 5.5℃至 45℃,相对湿度不大于 60%。
(4) 停机时主机房环境温度为 5℃至 45℃,相对湿度处于 8%至 80%,露点温度不大于 27℃。
(5) 主机房内空气粒子浓度小于 17600000 粒/m³。
(6) 主机房内无线电骚扰环境场强:在 80MHz 至 1000MHz 和 1400MHz 至 2000MHz 频段范围内不应大于 130dB,工频磁场场强不应大于 30A/m。
(7) ★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压绝对值不应大于 1kV。
(8) ★机房环境的温度、湿度由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实时监控。
(9) ★我方租用机房区域的监控子系统界面需接入我方值班工位,供我方调阅查看与租用机房区域相关的动力环境监控参数。
(1) 满足机房建设时期执行的 GB50174 A 级机房空调系统要求。
(2) ★机房空调/水泵/冷水机组/冷却塔等关键制冷设备应按 N+1 或 2N 冗余水平配置。
(3) 冷冻水精密空调及供水水泵配电应为双电源系统,采取 UPS 供电方式。
(4) #空调系统冷源具备蓄冷能力,蓄冷后备时间不低于 15 分钟,制冷系统中断时机房内冷通道温度不超过 30 度。
(5) #机房应有新风注入,新风机应具备空气预处理和过滤功能,并保证主机房与室外区域的静压差≥10Pa。
(1) ★满足机房建设时期执行的 GB50174 A 级机房安全防范系统要求
(2) ★机房出入口应设置双向门禁,门禁系统由 IDC 出租公司负责管理与维护,租赁机房单元的出入权限只能授予我方授权的人员。
(3) 主要人员活动区域和设备部署区域内,机房视频监控系统要求图像清晰、无死角。
(4) 视频监控系统能对进入机房活动影像进行实时录像,录像要保留六个月以上。
(5) #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入机房活动影像进行实时录像,保留六个月以上的录像,免费刻录成光盘在本项目存续期间永久保存。
(6) ★租用机房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及门禁管理系统需接入我方值班工位,供我方随时现场调阅租用机房相关摄像头视频监控及历史视频记录,由我方独立管理出租机房区域的门禁授权并可随时查看门禁历史记录。
(1) 满足机房建设时执行的 GB50174 A 级机房消防系统要求。
(2) ★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灾后消防排烟装置。
(3) 消防系统应与门禁系统进行联动,发生火灾自动释放。
(4) ★消防系统必须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
(5) ★机房应安装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在各个分区的房间内、活动地板下、顶上等部位安装灭火气体喷头。
(6)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应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触发方式,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四、网络通讯要求
(1) 全程光缆采用入地管道方式,禁止架空方式,光缆在机房内转接,转接点选择机房而非露天光交。
(2) ★园区直达路由数不少于两条,路由不走同道路,间距大于 40 米,严禁“同管道、同
缆沟、同道路”现象,每个出局管道对应不同的光缆进线间。
(3) 具备专线、BGP、静态带宽接入能力,允许多家主流运营商接入互联互通,具备电信,联通及移动运营商裸光缆接入点。
(4) 出租机房供应商应支持三家以上主流运营商接入。
(5) #出租机房供应商提供的 IDC 机房应部署三家主流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的传输设备,具备裸光纤、专线、互联网及语音网络等接入资源条件。
(1) ★服务期间,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承诺接受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检查、我单位安排的风险评估或审计。
(2) ★服务期间,供应商如发生破产、兼并、关键人员流失、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善等因素引发的财务状况恶化、内部管理混乱等情况,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供应商应在事发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报告。
(3) ★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及我单位内外部审计机构有权对供应商运营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查,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4) ★IDC 出租方维护人员在我方租用机房内进行环境设备检修、维护操作、施工操作时,应提前告知我方机房管理人员,并提供检修记录、总结报告,检修、施工等相关资料。
(5) ★与我方租赁机房相关的所有数据、信息及相关文件应无条件向我方透明公开,供我方随时调阅。
(1) ★基础设施监控纳管:机房相关的关键设施都需纳入监控系统管理,具备机房动环系统或 BMS 系统,覆盖关键基础设施运行状态监控。
(2) #与我单位租用机架相关的设施监控数据,可以供我单位进行数据远程采集。
(3) ★机房可用性及可靠性要求:保证电力、制冷、网络可用性高于 99.99%:电力供应、制冷供应及网络连接全年可用时间多于全年时间的 99.99%,即任意资源造成的机房运行不可用时间少于 52 分钟,本项目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不可用时间少于 13 分钟
(4) #在运维能力能够满足的情况下,为本项目提供 99.995%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5) ★短期免费预留服务:为预定上架的机柜提供免费预留服务,即在设备上架前预留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的免费预留周期,供我方设备迁移、到货xx。
(6) #免费预留服务周期应尽可能长,具体周期以乙方能够提供的的情况为准,较长的免费预留服务周期有利于本项目的应用部署规划。
(7) ★建立有效运维机制:运维体系具备 IDC 基础设施和网络维护的 7*24*365 值班和应急响应机制,人员均为经过专业培训且具有相应资历证书,如高级电工证、空调等级证、制冷设备维护操作证、低压电工操作证等;出租机房供应商应提供 7*24 小时值班电话;出租机房供应商应指派服务代表全程跟踪出租机房使用方在服务期内的各项事务;应指派技术服务责任人负责对突发紧急事件及时联系出租机房使用方相关联系人并进行联动处理;出租机房供应商联系人变更应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出租机房使用方联系人;机房及园区具备 7*24 小时安保服务。
(8) ★应急响应:供应商应按我单位要求,协助我方组织实施计划性演练。供应商应制定外包服务中断应急处理预案,保障对我单位服务的连续性。当出租机房供应商提供的 IDC 基础设施发生故障时,出租机房供应商应根据故障级别迅速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派遣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在出现重大基础设施或网络故障时,应保证在 10 分钟内通知到使用方联系人,并告知故障时间、影响范围,故障原因、当前进度和预计恢复时间等信息。有效的故障通知方式为电话或现场沟通。
(9) ★故障报告:出租机房供应商必须在每次故障处理过程中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报告人员、故障现象、故障发现方式、故障影响、故障排查过程、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时间、故障处理人员、故障处理过程、故障处理结果和预防措施等。按照上述内容编写故障处理报告,并最迟于故障处理完毕 2 个工作日内提交出租机房使用方。故障处理报告必须经处理各方签字确认,并作为月度工作报告的一部分。
(10) ★变更管理:出租机房供应商对涉及到基础架构、托管资源以及其他可能会影响到出租机房使用方托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变更(含演练),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出租机房使用方联系人,市政供水、供电等外部因素事件需在收到正式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我方联系人。通知内容应包括:事项概述、实施时间、实施内容等。出租机房供应商应得到出租机房使用方电话和邮件确认后,方可实施变更;若变更可能对出租机房使用方造成重大影响,双方应就变更的具体执行时间及内容进行协商。
(11) ★回顾整改:出租机房供应商定期对系统托管的运维服务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出租机房使用方达成一致后实施,并形成运行报告定期反馈出租机房使用方。
(12) ★出租机房供应商需向出租机房使用方提供清晰准确、科学合理的各类报告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日报、月度报告、年度报告、风险分析报告、故障处理报告、系统升级分析报告、重大节日或事件巡检报告等。
(13) ★IDC 供应商人员对接界面清晰,包含人员职责分工、问题升级路径、直至使用方最高责任人和供应商侧最高责任人,须在项目开始阶段明确并对整个项目直接负责。
(1) ★IDC 供应商提供驻场式代维服务,复用原 A 机房租赁项目采购合同 4 人的代维服务团队。
(2) ★代维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网络、安全和系统的 7*24 小时现场值守,实时反馈故障告警,负责物理设备日常操作、现场定时巡检、设备上下架、配合上下电、标签设置、布线、协助厂商硬件更换等一线运维工作。
(1) ★供应商及产品原厂商应严守用户的机密,不经用户批准不得以任何的形式将用户资料及信息带出工作现场及透露给第三方。
(2) ★供应商及原厂商应与使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使用单位保密规定及要求,并根据需要对本单位参与人员出具保函,并要求在人民银行规定的保密期内不发生失泄密。如果参与人员在规定的保密期内发生失泄密行为,供应商及原厂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甲 方: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
地 址:邮政编码: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E-mail: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税 号:
乙 方:
地 址:邮政编码: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E-mail: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税 号:
根据 2021 年A 机房机柜扩容服务采购项目 的采购结果,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下述条款签署 x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合同”):
1、合同的组成及解释规则
1.1 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合同条款及其所有附件。
(2)甲方的招标文件/谈判文件/采购文件/谈判邀请函/比选邀请函/询价邀请函及/xx、解答文件等 (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3)乙方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质疑文件等 (以下简称“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等。
(5)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补充合同。
1.2 如果乙方的响应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甲方采购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响应文件中相应部分并接受甲方采购文件要求。如果乙方的响应文件内容高于甲方采购文件要求,则以乙方的响应文件内容为准。如果合同正文条款与合同附件有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正文条款内容进行解释。如果合同附件之间有矛盾之处,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合同附件内容进行解释。
1.3 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说明。如合同文件之
间出现不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1.1 第(1)款至(5)款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双方根据 1.1 第(6)款达成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存在不一致,以签订日期在后的补充合同为准。
2、服务价格和内容
2.1 本合同的总金额(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整)。
2.2 为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垫付。上述合同总金额已涵盖乙方服务费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垫付的全部费用。
2.3 除非特别说明,合同总金额为含税金额,已包含乙方应当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所缴纳的全部税费金额。合同总金额也是甲方依据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价款。除上述金额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4 乙方保证服务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满足项目需要,服务的价格、内容等详细情况见附件一。
3、服务方式及标准
3.1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服务的各项指标均能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服务期内,乙方应当全面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及地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部服务(见附件二)。
3.2 若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含向甲方交付相关产品,该产品质量标准亦需符合 3.1 条要求。
3.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出机房交付要求,乙方收到发起的机房交付要求后,应于 30个工作日之内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机房。
3.4 IDC 场地及服务验收:乙方具备机房机柜交付条件后,甲方应于 5 个工作日之内开始现场验收,有关一次性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IDC 场地及服务验收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二。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出具《IDC 场地及服务验收合格单》(见附件三)。
3.5 租赁起始时间:IDC 场地及服务验收合格接收机房后,甲方按使用需求开始部署设备,设备部署就绪后,自首个设备机柜上电之日起,视同机房租赁期正式开始,并开始计算免费预留期,免费预留期内不收取机柜预留费用。
3.6 在服务期内,如甲方要求对机房基础设施进行符合技术服 务标准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非标准机柜的改造以及电源接口改造),乙方应向甲方在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机房设计与改造服务以 及技术支持,乙方的服务人员应勤勉尽职地完成上述任务。乙方提 供的机房服务应保证甲方使用 IDC 机房及网络通信线路安全可用。
3.7 因机房设计中未考虑到的因素引起的问题,均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提供任何补偿,如有必须使用且未提及的连接设备,视为免费提供。
3.8 合同服务期以外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乙方本次投标中承诺的服务标准,服务费用标准不高于本次中标金额,本条款不受合同期限限制,在合同结束后继续有效。
3.9 乙方保证在合同谈判阶段满足甲方对于合同违约(机房租赁服务中断、网络通信服务中断等)赔偿责任、履约延误赔偿责任、保密等要求,并且机房在设计或实施上不存在任何重大的缺陷,即使机房已经验收或超过合同服务期,也不会因此导致招标人的硬件故障、系统瘫痪、数据丢失等情形。乙方应始终保护系统和甲方的其它财产不会因为乙方故意或过失的行为或疏忽而受到毁坏、损害
或造成损失。
3.10 对于由乙方供应商及其服务商导致的机房业务非计划性中断的情况,需按照业务中断对甲方业务造成的实际影响赔偿相应损失。
3.11 对于乙方没有达到机房服务水平协议(SLA)(见附件四)要求的违约情况,对未满足 SLA 的机柜统计中断时间,发生影响业 务运行时间累积每 13 分钟(不足 13 分钟按 13 分钟计算)扣减相当 于该机柜季度服务费用的 10%,随影响时间增长累积扣减服务费用,扣减费用上限为当前费用支付周期内本项目全部机房服务费用总价。
3.12 支付机房租赁服务费用时,先计算发生的全部服务费用以及违约情况扣减的服务费用,在此基础上按照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情况决定支付比例。
4、服务 期限和地点
4.1 服务 期限:本合同期限(又称“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首个机柜加电起用起一年。
4.2 服务地点:机房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北兴路东段 2
号星光影视园 1 号楼 DC03 机房。5、付款
在乙方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的合同价款:
5.1 一次性改造付款
合同生效后,IDC 场地及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双方约定的《IDC 场地及服务验收合格单》(附件三)等 相关 单据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中一次性改造费用部分(本项目一次性改造费用为 0,即本阶段无需付款)。
5.2 季度付款
IDC 场地及服务验收合格后,服务期每满一个季度(不足一个结算周期的机柜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即结算金额为月结算费用
×(实际使用天数÷30)不足一日的,以一日计),乙方向甲方提供季度运维服务报告(每季度费用会因加电机柜数目变化而变化),甲方对项目的履约服务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详见附件四),打分在 90 分以上的,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电费,打分在 90
分至 80 分之间,支付 95%的服务费用并全额支付电费,打分低于 80分的情况下,由甲方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双方商议支付服务费用比例,不得高于 90%,并支付全额电费。双方确认费用支付情况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双方 约定的 《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等 相关单据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将上一阶段的服务费及电费支付给乙方。。
甲方机房用电须有专用电表,每月由甲方人员核实电表计数,结算电费时由乙方提供电费单,甲方核实后支付相应电费。
以上付款均以转账方式支付,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6、安全条款
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应当遵守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6.1 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须配合甲方的供应链背景审查,且甲方无需为此向乙方支付额外费用。
6.2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雇员(或代理人)须经过乙方自查,包括人员身份验证、工作技能及资质、教育背景等须符合履行本合同之需要,并确保上述雇员(或代理人)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6.3 甲方可根据需要与乙方为其提供服务的雇员(或代理人)单独签署保密协议。
6.4 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服务的雇员(或代理人)提供安全保护培训。
6.5 如涉及软件开发及外包服务的,乙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和外包服务必须位于中国境内完成,如果需在境外完成,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供甲方可接受的安全解决方案以降低可能给甲方造成通信、控制、数据保护或其他风险。
6.6 乙方应在设计、开发环节识别安全风险,制定安全策略,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安全,建立应对安全缺陷和漏洞的响应机制。
6.7 乙方须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检查,频率不应低于 3个月 1 次,并按照该频率主动报告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受中高危漏洞影响。当发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漏洞时,乙方有义务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尽快采取适当的措施修正或减轻发现的威胁,不得隐瞒漏洞、不得设置后门或恶意程序。遇到紧急高危漏洞,应及时进行报告(不限于电话、邮件或其他约定方式)并出具解决方案,保障为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安全、稳定运行。
前款所称书面报告,方式限于书面发函及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描述安全风险事实、描述漏洞详情、可能后果及建议措施等,书面报告内容应不晚于乙方发现或应当发现相关漏洞当日到达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反馈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核查确认,及时给出临时处置建议,确认受风险影响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专业工程师现场进行影响情况分析,同时,二线专家全程进行及时的技术支持,并及时出具事件处置报告。
6.8 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安全审查,在服务期内不得中止、拖延、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6.9 涉及软件升级的,乙方须配合甲方审查,以证明开发和采购符合安全要求,保证产品和服务在实施后能够按照预期的方式和环境使用。
6.10 乙方所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应与甲方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持一致。
6.11 其他安全要求
(1)乙方有义务严守甲方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内部资料和信息,不以任何的形式将甲方及甲方数据资料带出工作现场。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对甲方运行正常的硬件或软件因误操作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知识产权
7.1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关知识产权许可及/或转让的约定的前提下,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产品及其技术或资料、信息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
7.2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及其技术或资料、信息的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权,并且有权许可甲方使用上述产品及 其技术或资料、信息的知识产权。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需承担本 合同第 5 条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
7.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交付物、产品、服务等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
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索赔、罚款、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 。同时乙方需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因上述侵权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项下产品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甲方可以实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替代产品,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
7.4 对于乙方拥有的或者第三方已授予乙方分许可权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乙方应授权甲方在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免费使用。
7.5 任何一方不因本合同磋商、签订及履行而获得明示或暗示的使用对方(包括其子、分公司)的商标、商号、标识、标志或其他名称、或技术或业务的资料、信息、数据、文件、流程的权利,除非事先获得对方的特别书面授权。
8、保密条款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单独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8.1 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资料、数据或信息,除非有证据证明在提供时已为公知信息的外,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同意,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统计、客户、商业和人员等所有文件、数据、资料或口头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及由本项目实施而形成的所有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乙方对所有上述信息均
应承担保密义务。
8.2 从甲方处所获得之保密信息仅用于本合同项下双方的项目相关工作之用。除上述目的之外,乙方不得为自己之用途或任何目的而使用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
8.3 除与进行本合同项下相关工作且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人员或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人员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向其提供的保密信息,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乙方的雇员、代理人、关联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4 乙方保证,为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或被未经授权的人知悉,乙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该信息的披露或使用。乙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对该保密信息的滥用或窃用情况,须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该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泄露、扩散。
8.5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甲方提出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全部载体,或者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已销毁甲方保密信息的书面声明,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6 除非甲方特别声明,xx在合同终止后仍须承担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事实上已经公开。
8.7 上述保密条款不适用于下列任何信息:
(1)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由乙方在披露前或未依靠所披露的信息自行开发的信息;
(3)乙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应有管辖权的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乙方在披露该等信息前应及时通知甲方,
从而使甲方得以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4)乙方在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披露的信息。
8.9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甲方的洽谈合作中的任何谈判内容等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无权将甲方的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名称、标记用作广告宣传或对任何第三方公开。
9、违约责任
9.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1)甲方直接经济损失、(2)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等一切费用。任何一方不应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间接性或连带性损失承担责任,此类损失不限于利润损失及商业损失等。
9.2 无论乙方的违约行为是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均需按照本合同第 9 条约定向甲方另行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9.3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及时限向甲方或其用户提供服务或交付产品,乙方应当自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 2.5 ‰(千分之 二点五 )的违约金,直至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为止,甲方有权在付款时予以扣除。当 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3 %(百分之三 )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的违约金。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9.4 如果乙方提供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根据甲方的催告或通知,乙方应自行纠正,直至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自甲方提出催告或通
知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2.5 ‰(千分之 二点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为止,甲方有权在付款时予以扣除。当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3 %(百分之 三 )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30 %(百分之三十)。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9.5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30 %(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9.6 乙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或提供服务外给甲方设施、材料或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7 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甲方逾期支付应付合同价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应每日按逾期应付合同价款金额的 3 ‰(千分之 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支付应付合同价款之日为止,甲方需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逾期应付合同价款的 3 %(百分之 三 );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30 %
(百分之 三十 )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9.8 如果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问题导致甲方使用该服务出现重大问题,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后续款项,要求乙方立刻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9.9 如果甲方及其关联方以及甲方及其关联方的用户发现乙方通过后台性质的程序盗取、编辑、储存等方式非法收集、利用和篡改甲方及其关联方以及甲方及其关联方用户储存在该合同项下产品中的数据、信息,则构成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应全额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承担100%(百分之百)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应就由此导致的甲方及其关联方以及甲方及其关联方的用户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10 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0、不可抗力
10.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缔结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将中止履行。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延迟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0.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仍需就扩大损失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0.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 30 日,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
11、 税费
1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2 中国政府依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2、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通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履行,或将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13、合同的解除
13.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3.2 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承担、损害赔偿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3.4 按照本合同第 9.3 项、9.4 项、9.8 项约定,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3.5 按照本合同第 9.7 项约定,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3.6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3.7 合同的解除不免除违约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亦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清理结算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4.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x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其他
15.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目录如下:附件一、服务价格清单
附件二、甲方业务需求及技术规范附件三、初步服务验收合格单
附件四、服务水平协议(SLA)附件五、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 服务采购合同签字盖章部分)
甲 方: (xx) | 乙 方: (xx)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一:服务价格清单
附件二:甲方业务需求及技术规范
附件三:IDC 场地及服务验收合格单
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 ||
甲方名称 | 乙方名称 | ||
甲方地址 | 乙方地址 | ||
甲方验收人 | 乙方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验收内容 | |||
验收结论: | |||
备注: | |||
甲方验收人/日期: | 乙方验收人/日期: | ||
乙方验收单位(盖章): |
备注:本验收合格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四:服务水平协议(SLA)
本次机柜扩容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水平协议不低于原“A 机房租赁项目采购合同”中附件 11:服务水平协议(SLA)相关条款约定,详细如下:
1. 目标
乙方在甲方服务外包项目中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水平依据本 SLA 执行,x SLA:
• 描述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 明确甲方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水平的期望
• 规范和加强甲方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水平的控制
• 明确维护人员的资质要求
2. 协议期限
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要求,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机房验收合格接收后,设备机柜上电之日起正式开始,服务期为 1 年。
3. 双方职责
3.1. 乙方职责
乙方将:
• 尽快向甲方管理层汇报发现的问题;
• 为甲方人员提供工作上协助;
• 帮助甲方管理 SLA;
• 任何可能影响乙方向甲方提供 SLA 中规定服务的服务能力的事件,乙方应尽早向甲方提供预警信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 组织架构变更
⮚ 技术变更
⮚ 职能变更
• 协助甲方及时解决生产事件。当问题产生时,应尽快采取适当的措施识别并修复、修改问题。
3.2. 甲方职责
甲方将:
• 甲方将尽快将问题通报给乙方对接人员;
• 协助乙方管理 SLA
• 提供任何可能影响乙方向甲方提供 SLA 中规定服务的服务能力的事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组织架构变更
⮚ 技术变更
⮚ 职能变更
4. 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提供给甲方的服务细节,以下为服务描述:
4.1 工作内容及服务水平要求
序号 | 工作内容 | 内容描述 |
1 | IT 代维托管服务 | 提供驻场式代维服务,代维团队由固定人员组成且不少于 4 人,为本项目专用。本团队以 7*24 小时倒班模式全时驻场,配合甲方驻场人员, 确保随时有工程师陪同我方值班人员双人在岗。 |
代维服务包括:提供网络、安全和系统的 7*24 小时现场值守,负责物理设备日常操作、现场定时巡检、设备上下架、配合上下电、标签设置、 布线协助厂商更换等一线运维服务。 | ||
代维服务人员要求:1.具有 2 年或以上 IT 系统运维工作经验;2.学历水平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3.身心健康无影响工作开展的各类疾病;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学习能力及组织纪律性;5.熟悉 IT 硬件设备原理及维护。以上须提供学历、近一年的社保、简历、健康证明 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
代维人员在提供给甲方的集中监控室值守。 | ||
2 | 网络布线管理 | 机柜内布线:跨机柜内交换机至服务器的布线 |
机柜内撤线:进行风险评估,在不影响在线应用的情况下对机柜内未使用线缆进行撤销;若评估操作风险很高或确认对在线应用产生影响,则 取消操作 | ||
线缆整理:进行风险评估,在不影响在线应用的情况下对原有机柜的凌乱线缆进行整理;若评估操作风险很高或确认对在线应用产生影响,则 取消操作 | ||
机房布线:依据机房整体拓扑结构,在机房内进行综合网络布线操作, 包括网络配线架、光纤配线架的制作 | ||
3 | UPS 维护 | 电池放电测试:每季度一次 |
UPS 电压控制水平:三相电压 380V±3%;单相电压 220V±3%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内容描述 |
电源xx变化:±1Hz | ||
4 | 精密空调维护 | 漏水传感器测试:每月一次 |
x湿度控制:温度:23℃±2℃;湿度:40%-55%;机房各区域均要达标 | ||
温度变化率:<5 ℃/H,不得结露 | ||
过滤网清洗和更换:视脏物程度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 ||
5 | 保洁服务 | 1.机柜表面保洁每季度一次 |
2.机房保洁每周三次 | ||
3.办公区及公共区域每天一次 | ||
6 | 安防监控维护 | 录像回放检查:每周一次 |
7 | 消防系统维护 | 烟感温感 20%测试系统检查:每季度一次 |
8 | 运维团队保障 | 为了保障甲方数据中心机房的运维工作服务质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 求,保障服务团队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数量和人员稳定。 |
9 | 变更管理 | 双方将按照约定的常规变更管理流程对数据中心机房的变更进行规范 管理 |
10 | 问题管理服务 | 为确保甲方数据中心机房的稳定运行,双方共同制定问题管理服务,并 按照约定的问题管理流程进行规范的管理。 |
11 | 安全管理服务 | 为保证甲方数据中心机房的安全运行,乙方将提供对于乙方数据中心安 全管理服务。 |
12 | 项目实施服务 | 按照甲方系统建设的需求,乙方完成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相关建设实 施,并配合进行其它相关实施。 |
13 | 年度定期演练 | 为确保数据中心机房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按照灾难恢复预案,甲方将每年举行一次灾难恢复演练工作,要求乙方配合对演练文档、流程和操 作手册进行检验和完善。 |
14 | 保密要求 | 1.乙方应严守甲方机密,不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信息带出工作现场及透露给第三方。2.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遵守甲方规定,在保密期严守规定。如出现泄密,将承担全部责任。 |
15 | 灾难恢复 | 一旦灾难发生,甲方按照灾难恢复预案,要求乙方对数据中心机房按照灾难恢复期间的责任、流程与分工提供灾难切换、灾难恢复以及回退的 相关服务。 |
16 | 餐饮服务 | 提供甲方人员(不少于 8 人)餐饮空间 |
17 | 园区泊车 | 提供园区泊车服务,泊车费用由物业收取 |
4.2 服务水平要求
(1)场地服务水平
序号 | 项目实施内容 | 数据中心机房环境指标 |
1 | 建筑物指标 | |
1.1 | 数据中心机房结构承重 | 数据中心机房承重 800kg/㎡ |
1.2 | 抗震 | 抗震 8 度 |
1.3 | 数据中心机房净高 | 不低于 3 米 |
1.4 | 耐火等级 | 耐火一级 |
1.5 | 货梯载重量 | 货梯载重不小于 2 吨 |
2 | 基础环境指标 | |
2.1 | 电力供应 | 数据中心机房从外电输入到IT 设备负载全供电路由应为2N 冗余设计。 |
2.2 | 电力可用性 | 供电系统的可用性为 99.995% |
2.1.1 | 市电供应 | 数据中心机房具备双路市电供电,分别来自两座不同变电站,单路容量满足数据中心机房全部负载的用电需求,并满足数据中心机房平均每平米 1.5KVA 的计算机设备用电负 荷。 |
2.1.2 | UPS 不间断电源后备时间 | UPS 不间断电源后备时间为 15 分钟。 |
2.1.3 | UPS 不间断电源冗余水平 | UPS 采用 2N 双总线模式,且可以实现双机自动切换。 |
2.1.4 | UPS 电压控制水平 | 三相电压 380V±3%,单相电压 220V±3% |
2.1.5 | 发电机组 | 数据中心机房柴发机组 N+1 冗余设计,从接到启动命令到带载成功小于 3 分钟,后备燃料满足所有发电机全负载运行 12 小时。保证发电机燃料可以在不超过 2 小时内获得增加。 |
2.2 | 空调系统 | |
2.2.1 | 数据中心机房温度/湿度控 制水平 | 数据中心机房温度常年维持 22±2℃,45%≤湿度≤60%,且 不结露。 |
2.2.2 | 精密空调指标 | 数据中心机房日常运行空调的总制冷能力留有 20%的余量。 |
2.2.3 | 精密空调要求(每数据中心机房模块) | 数据中心机房采用机房专用精密空调,采用 N+X(当 N≤5 时,X=1,当 5<N≤10 时,X=2)冗余配置。 |
2.2.4 | 制冷可用性 | 制冷系统的可用性为 99.995% |
2.3 | 消防系统 | |
2.3.1 | 消防系统标准 | 数据中心机房消防系统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气体灭火系统,承诺在数据中心机房完成交付投入使用前,提供相关的消防验收文件。 |
2.3.2 | 火灾探测 | 数据中心机房具备温感/烟感双路感应,可以定点报警,配置极早期探测系统。 |
2.3.3 | 控制系统 | 数据中心机房采用多控制器设计,可以实现分区灭火,配备手持式灭火系统。 |
2.4 | 物理安全 | |
2.4.1 | 数据中心机房保安 | 数据中心机房采用完全封闭式管理,配备 7x24 数据中心机房保安和监控系统。 |
2.4.2 | 数据中心机房进入服务 | 乙方提供 7x24x365 的数据中心机房授权进入服务。 |
2.4.3 |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和记录系统 | 乙方提供独立数据中心机房及 7x24 小时无死角电视监控,一切相关视频记录数据可保留半年,根据需求可延长数据保 留时间。 |
2.4.4 | 门禁系统 | 数据中心机房按要求设置 IC 卡双向门禁系统及人体生物特征识别系统,仅授权人员可以进入并有登记制度和记录备 查。 |
3 | 数据中心机房场地服务要求 | |
3.1 | 数据中心机房场地服务要求 | x项目租赁机柜必须部署在同一空间内,占用能容纳约 70台机柜的机房空间(含 68 台标准 42U 机柜,宽 600 毫米,深不小于 1000 毫米;2 台标准 42U 电磁屏蔽保密机柜宽 600毫米,深不小于 1000 毫米)按照业务增长情况分批启用机房资源。 |
3.2 | 办公及设备调式辅助区域服务 | 提供八个办公位的值班室 1 间,值班室应靠近机房区域,配备办公家具及相应设施,用于值班人员 7X24 小时值班。为本项目提供可容纳不少于 15 人的非共享临时办公区域。提供可独立使用的加电测试区供设备上架前的调试使用。提供面积不小于 20 平米的备件库房,库房内安装货架,用于存放备件。 |
(2)运维服务水平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运维服务指标 |
日常运维服务 | 基础设备检查与巡检 | IT 及甲方独享基础设施巡检间隔按照 120 分钟,并有 日志记录。 |
任务响应 | 反馈时间 | 在 1 个工作日内确认已收到工作需求。 在 1 个工作日内分配适当的资源 |
问题管理 | 问题管理 | 问题管理的电话接听服务时间为 7x24x365。 |
问题管理响应时间 | 问题管理响应时间在 5-10 分钟内。 | |
问题情况统计和记录报告 | 乙方将按要求每月提交问题情况统计和记录报告,提 交时间不迟于下一服务周期开始后 10 天内。 | |
变更管理 | 变更管理 | 变更管理电话接听服务时间为 7x24x365。 |
变更管理响应时间 | 变更管理响应时间<30 分钟(工作时间)。 |
变更管理响应时间<2 小时(非工作时间)。 | ||
变更情况统计和记录报告 | 乙方将按要求每月提交变更情况统计和记录报告,提 交时间不迟于下一服务周期开始后 10 天内。 | |
事件管理 | 事件管理电话接听服务时 间 | 事件管理电话接听服务时间 7x24x365。 |
事件管理响应时间 | 事件管理响应时间<30 分钟(工作时间)。 | |
事件管理响应时间<2 小时(非工作时间)。 | ||
事件情况统计和记录报告 | 乙方将按要求每月提交事件情况统计和记录报告,提 交时间不迟于下一服务周期开始后 10 天内。 | |
定期报告 | 客户经理的定期沟通 | 客户经理定期沟通,每月至少一次。 |
运行情况工作报告 | 乙方将按要求每月提交运行情况工作报告,提交时间 不迟于下一服务周期开始后 10 天内。 | |
基准核对 | 基准核对周期 | 基准核对周期 1 次/月。 |
基准核对变更工作记录 | 乙方将按要求每月提交基准核对变更工作记录,提交 时间不迟于下一服务周期开始后 10 天内。 | |
基础设施验证 | 验证服务工作报告 | 验证服务工作报告不迟于每次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 |
人员管理 | 人员流失率及管理 | 季度乙方更换人员≤1 人次,且换人时需提前 3 周通知甲方。 乙方人员应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
基础设施演练 | 应急演练服务周期 | 应急演练服务周期不低于一季度一次。 |
演练服务总结报告 | 演练服务总结报告不迟于每次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提 交。 | |
灾备响应要求 | 灾备处置响应时间 | 灾备处置响应时间为 7x24x365。 |
基础设施就绪时间 | 基础设施就绪时间为接到需求后 2 小时内。 | |
灾备处置工作席位 | 灾备处置工作席位在接到需求后 2 小时内就绪。 | |
灾备处置完成时间 | 乙方将配合甲方按相关灾备处置流程办理。 |
4.3 服务保障
4.3.1 客户服务保障
乙方将指定 1 名乙方客户经理对甲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具体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服务项目和业务项目的咨询;
2) 初装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3) 服务内容变更处理;
4) 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汇报;
5) 缴费咨询及办理;
6) 了解、反馈并妥善处理甲方的需求。
7) 乙方为甲方指定的客户经理,应保证 7x24x365 及时响应。
4.3.2 机房开放保障
1)乙方保证 IDC 园区全天 24 小时(除不可抗力外)向甲方开放,在甲方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随时要求进入园区对其设备进行合理的操作。
2)为保证 IDC 机房的安全,甲方需向乙方园区的管理人员提供甲方工作人员有效证件(机房出入许可证、身份证等),乙方人员验证无误后,甲方工作人员方可入内。甲方工作人员出入 IDC 园区应遵守 IDC 园区的有关规定。甲方机房应进行独立物理隔离,乙方在无授权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
5. 变更管理服务
变更定义:
1.变更分为两类:简单变更和复杂变更。
2.简单变更:业务影响小、只影响少量用户或仅是单个用户的日常事务处理。
3.复杂变更:业务影响面较大或涉及大量用户及部门,变更时间可能较长,变更内容相对复杂、涉及价值比较大,变更需要周全的计划、协调和沟通。
序号 | 内容 | 乙方承诺 |
1.1 | 工作服务时间 | 7×24 小时 |
1.2 | 变更提前量 | 涉及到客户业务的变更,紧急度中、低变更提 前一周,紧急度高变更提前 1 个工作日; |
1.3 | 变更受理员 | 负责对申请人提出的变更进行变更需求调研,根据需求给出初步解决方案,并组织变更评审。在执行计划中,负责制定和组织执行变更实施 计划。 |
1.4 | 变更评审小组 | 由机房经理或总裁根据变更内容确认人员组 成,负责对最终是否进行变更给出评价,并确定最终变更方案。 |
1.5 | 变更团队 | 分为内部支持团队和外部支持团队,分别负责 公司内部和厂商的具体实现。 |
6. 事件管理服务
序号 | 内容 | 乙方承诺 |
1.1 | 工作服务时间 | 7×24 小时 |
1.2 | 事件响应 | 事件管理响应时间<30 分钟(工作时间);变更管 理响应时间<2 小时(非工作时间) |
1.3 | 客服经理 | 甲方将指派专门事件客服经理,负责事件响应和处理、解决及监督跟进,协助客户业务恢复。 |
1.4 | 输出物 | 涉及到客户业务的事件,输出《事件处理报告》 |
一级事件定义 | 未对客户机柜及设备造成影响 |
1.1 | 发现威胁机房安全的情况(门禁失灵、监控设备损坏、机房违禁行 为等); |
1.2 | 机房遇自然灾害(强降雨、台风、高温天气等)但未对机柜设备造 成影响; |
1.3 | 机房电力、空调等设备故障未对客户造成影响; |
1.4 | 机房平均温度或两个测量点超过标准温±3℃,持续 10 分钟; |
1.5 | 机房平均湿度或两个点超过标准±10%,持续 10 分钟; |
二级事件定义 | 对客户 1 机柜以内单台或多台设备造成影响 |
2.1 | 机房遇到自然灾害(强降雨、台风、高温天气等)对 1 个机柜以内 单台或对台设备造成影响; |
2.2 | 电力设施、空调等设备故障对 1 个机柜以内单台或对台设备造成影 响; |
2.3 | 网络引起的 1 个机柜以内服务器中断; |
2.4 | 机房平均温度或两个测量点超过标准温±3℃,持续 30 分钟; |
2.5 | 机房平均湿度或两个测量点超过标准±10%,持续 30 分钟; |
三级事件定义 | 对客户 1 个机柜以上造成影响 |
3.1 | 机房遇自然灾害(强降雨、台风、高温天气等)对 1 个机柜以上造 成影响; |
3.2 | 电力设施、空调等设备故障对 1 个机柜以上造成影响; |
3.3 | 网络引起的大于一个机柜以上服务器中断; |
3.4 | 机房平均温度或两个测量点超过标准温±3℃,持续 60 分钟; |
3.5 | 机房平均湿度或两个测量点超过标准±10%,持续 60 分钟; |
7. 问题管理流程
7.1 问题处理流程问题处理流程
1. 甲方或乙方均可以首先提出对问题解决方案有不同意见的看法;
2. 甲方管理层和乙方管理层将决定问题是否需要提升到高的管理层;
3. 及时召开相关的会议讨论和解决问题,问题的相关文档应提前一天发送到与会者;
4. 如有必要,甲方和乙方管理层在永久性解决方案出台之前可以先共同达成一套临时性的解决方案。乙方可以在会后与各利益相关方沟通并达成永久性的解决方案如果问题最终仍没解决,甲方和乙方双方可以按照主合同中争议解决约定来解决。
7.2 问题升级流程
• 甲方或者乙方都有可能首先提出该流程;
• 首先提出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问题升级流程已经启动;
• 问题升级到的管理层应当事先定义在联络人表中;
• 问题升级的层次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应当保持一致,直至解决该问题。
7.3 联络表
甲方人员 | 联系方式 | 乙方人员 | 联系方式 |
8. 汇报流程
乙方应定期根据本文所述的服务水平衡量其所提供的服务,乙方应按照固定的报告格式,每季度在第一个月 10 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交上季度 SLA 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将包括 “实际情况和目标的对比”、对比结果不一致的分析以及针对重要问题的讨论。
另外,乙方应当在每星期一向甲方提交工作周报,包括项目情况跟踪及问题报告等,附带的性能报告也将递交给甲方管理人员。
9. 服务水平和指标
本章所包含的每个外包服务领域的 SLA 指标中,为必选指标: “必选指标”是指该领域内的外包项目在签订 SLA 时,必须要选取的指标。“必选指标”的“标准”和“罚则”可根据项目情况由项目经理定义;、
• 定期评估服务指标,明确指标达标的比率,根据指标达成率设置不同的等级。实时对服务指标进行监控,如出现下述不达标的情况,将按照不达标情况对应标准及责任承担违约金。
双方同意,如果乙方出现一次未达到服务水准,导致多项违约条件同时满足,则乙方支付其中最高违约金的一项。赔偿事项仅限于相对应的服务,甲方不得以任何“关联”、“影响”等理由就同一赔偿事项主张其他服务的赔偿。
10. SLA 变更
SLA 可以根据甲方在项目过程中的实际需求进行变更,本章定义了以下变更管理流程:
• 甲方和乙方双方应至少每半年对 SLA 协议进行一次回顾。任何一方都可根据本协议提出修订需求,SLA 的变更可以通过谈判的形式在月度例会上进行讨论。如果出现以下条件的 SLA 变更时,甲方和乙方双方将需要重新签订一套新的 SLA,条件包括:
⮚ 协议执行的时间需要增加一年以上
⮚ SLA 的服务范围在本协议基础上扩大了 40%以上
⮚ 或其他由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重大变更
11. 定义备注
1、可用性
⮚ “可用性”是指在约定条件下和约定时间范围内,系统可执行约定功能的能力,其将作为衡量服务水平指标之一。
⮚ 可用性的审核周期为季度,每一季度的可用性是一个百分数,由有效服务的总分钟数除以总的服务分钟数(超过允许中断时间)取得。
⮚ 可用性 = (约定服务时间 - 计划内暂停服务时间 - 计划外暂停时间)/(约定服务时间 - 计划内暂停服务时间)%
⮚ 由如下原因引起的服务暂停,应计入计划内暂停服务时间:甲方设备自身故障或损坏;甲方批准的演习、安装和维护作业活动(不含乙方在方案、实施等方面有过失的情况、不含因乙方原因触发的维修或整改作业);甲方人员失误,直接操作引发
的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另外,如因甲方和乙方双方过失引起的服务暂停,责任划分双方商议决定。
2、电力供应质量
⮚ 乙方需保障数据中心电力的持续供应:即保证向甲方提供到机柜的电力供应持续不间断。乙方需从电力系统和运维管理等方面保证甲方数据中心的用电需求。其中,
电力中断是指数据中心供电系统提供至机柜端不具备电力供应(设备因供电系统故障宕机)。
⮚ 对由 2N 电力系统供电的双电源机柜,供电可用性不低于 99.995%(含)。
⮚ 在双路电源供电时,配电设备(UPS、开关、母排等)负载率不应超过 45%;在因故障或维护等造成单路供电时,配电设备(UPS、开关、母排等)负载率不应超过
90%。且乙方应在配电设备负载率达到 40%(双路供电)或配电设备负载率达到 80%
(单路供电)时,告知甲方。
3、资源指派
资源包括涉及项目事件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为了完成具体项目事件所做的分配工作
附件五: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
序号 | 要求 | 打分事项 | 满分 | 得分 | 备注 |
服务期间,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我单位内 | |||||
1 | 内控合规要求 | 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检查、我单 位安排的风险评估或审计,及时并全面提供调阅材料。当前服务期内每次坚持、审计工作调阅材料不能在 5 个 | 5 | ||
工作日内全部提交的,每缺少一项材料扣 1 分。 | |||||
机房可用性及可靠性要求:保证电力、制冷、网络高可 | |||||
用性,业务运行时间内保证全程双电源可用,避免发生 | |||||
业务中断,服务期内达到承诺的可用性等级。 双路供电电力、制冷、网络条件在服务期内发生任意一 | 25 | ||||
路电力、网络中断或发生制冷重度,扣 5 分,如果发生 | |||||
业务中断,扣减 20 分。 | |||||
机房温湿度、照明、清洁度等方面需达到机房运行标准。 | |||||
温湿度超出可接受范围时长在 2 小时以内的,单次扣 1 | |||||
分,可累计,持续超过 2 小时的,扣除本项全部分数; | 5 | ||||
照明、清洁度每次出现不达标,不能在一个工作日内完 | |||||
成整改扣 2 分,可累计。 | |||||
建立有效运维机制,运维体系具备 IDC 基础设施和网络 | |||||
维护的 7*24*365 值班和响应机制,人员经过专业培训且 | |||||
具有相应资历证书,运维服务尽职尽责,提供完善的运 维支持。 | 20 | ||||
值班人员出现脱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单次扣 2 分; | |||||
运维服务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单项扣 3 分。 | |||||
乙方应按我单位要求,协助我方组织实施计划性演练。 | |||||
乙方应制定外包服务中断应急处理预案,保障对我单位 | |||||
2 | 运维服 务要求 | 服务的连续性。 每个服务期内应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未实施的不得分, | 5 | ||
根据演练实施效果,实施较好得 5 分,实施效果一般得 | |||||
3 分,实施不流畅或未按应急预案实施得 1 分。 | |||||
应急响应:当出租机房乙方提供的 IDC 基础设施发生故 | |||||
障时,出租机房乙方应根据故障级别迅速做出实质性的 | |||||
响应,派遣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在出现重大基础设 | |||||
施或网络故障时,应保证在 10 分钟内通知到使用方联系 人,并告知故障时间、影响范围,故障原因、当前进度 | 5 | ||||
和预计恢复时间等信息。 | |||||
故障告知不及时的,扣 1 分,故障诊断不清晰的扣两分, | |||||
故障恢复不及时的扣 2 分。 | |||||
故障报告:出租机房乙方必须在每次故障处理过程中详 | |||||
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报告人员、故障现象、故障 | |||||
发现方式、故障影响、故障排查过程、故障原因、故障 | |||||
处理时间、故障处理人员、故障处理过程、故障处理结 | |||||
果和预防措施等。按照上述内容编写故障处理报告。 | 5 | ||||
根据故障报告编制情况打分,报告内容翔实,提供有效 | |||||
措施应对类似故障的,得 5 分,仅汇报故障处置情况的 | |||||
得 3 分,未能按时提供故障报告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 | |||||
分。 |
出租机房乙方需向出租机房使用方提供清晰准确、科学合理的各类报告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日报、月度报告、年度报告、风险分析报告、故障处理报告、系统升级分析报告、重大节日或事件巡检报告等。 以上报告内容按周期准时提交,未能准时提交的每次扣 1 分,报告内容未能如实反映机房情况的,一经发现本项不予得分。 | 5 | ||||
3 | 代维服务要求 | x维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网络、安全和系统的 7*24 小时现场值守,负责物理设备日常操作、现场定时巡检、设备上下架、配合上下电、标签设置、布线、协助厂商硬件更换等一线运维工作。 根据代维服务情况打分,服务尽职尽责的不扣分,服务未按代维服务要求执行的,每次扣 3 分,因操作不当导 致设备故障等问题的,每次扣 5 分。 | 20 | ||
4 | 保密要求 | 乙方及产品原厂商应严守用户的机密,不经用户批准不得以任何的形式将用户资料及信息带出工作现场及透露给第三方。 因xxxx导致任意第三方获知我方机房信息的,不得 分,我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5 | ||
总分 | 100 |
服务考核评价办法:
服务期每满一个季度(不足一个结算周期的机柜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即结算金额为月结算费用×(实际使用天数÷30)不足一日的,以一日计),乙方向甲方提供季度运维服务报告(每季度费用会因加电机柜数目变化而变化),甲方对项目的履约服务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1.打分在 90 分以上的,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电费;
2.打分在 90 分至 80 分之间,支付 95%的服务费用并支付全额电费;
3.打分低于 80 分的情况下,由甲方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双方商议支付服务费用比例,不得高于 90%,并支付全额电费;
双方确认费用支付情况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应收款项等额的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将上一阶段的服务费及电费支付给乙方。
依据上述考评办法,本服务期内考评最终得分为 分,本次付款比例为本期租赁服务费用的 %,电费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甲方: (盖章) 乙方: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盖章)甲方考核评价小组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所发 项目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电子版一份。
(1) 报价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服务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谈判保证金承诺函
(7) 服务费承诺函
(8) 供应商情况表
(9) 资格证明文件
(10)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1)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2) 详细技术/服务响应方案
(13) 我单位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 (注明币种),即 (文字表述)。
2. 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报价有效期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九十天。
5. 如果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报价。
我方xxxx:
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谈判过程中或者在获得成交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谈判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谈判资格和成交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价格条件 | 报价货币 | 总价 | 谈判保证金 | 备注 |
2021 年 A 机房机柜扩容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总价(含税) | 人民币 |
注:供应商如果需要对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一栏中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明细 | 服务周期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1 | 固定服务费 (含运维服务及相关使用费) | 加电启用机柜月租费 | |||||
预留机柜月租费(如有此部分费用,需明确免费预留机柜时间的最大时长) | |||||||
2 | 一次性费用 | 场地改造费用 | |||||
综合布线费用 | |||||||
3 | 电费 | 电费单价及机房资源 PUE(用电量以机房专用电表计数为准) | |||||
4 | 整个服务周期费用总计(含税价): | 此费用不含电费。 | |||||
整个服务周期费用总计(含税价)-大写: |
注:
1、表格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调整,但须对整体报价作出分项报价明细,以便评审委员会评估价格的合理性,本项目不接受无分项报价;
2、报价应清晰体现项目需求书中各项任务的具体价格情况;
3、产品价格应分项报价并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合计总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包号/包名称:
编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要求技术规格/服务内容 | 应答技术规格/服务内容 | 说明 |
注: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的具体内容进行响应,供应商的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供应商应对故意隐瞒技术/服务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的具体内容进行响应,特别是供应商如果对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等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的合同条款。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公 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编号)的单一来源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在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愿以 (电汇)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并做出以下承诺:
1. 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
2. 我公司做出以下任何一种事实,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i. 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
ii. 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iii.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iv.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v. 成交后未按照本供应商须知第 31 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vi.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90 天有效。我司开户银行为 ,
账号为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在贵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单一来源采购中若获成交,我司保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贵司即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xxx南路六号京城大厦 A 座 7 层(邮编: 100027))如下账户支付服务费。如我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服务费,贵司有权按照服务费金额的三倍对我司进行罚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我司开户行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特此承诺!
如果成交,请贵司开具以下服务费发票:请在( )中划√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下信息,如不提供,视为开具普通发票: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承诺方法定名称: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及职务 | ||||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 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 特长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生产工人/管理人员人 | ||
技术人员人 | |||||
员工情况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助理 | |
人数 | |||||
流动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x元 | |
银行贷款 | x元 | ||||
固定资产 | 原值 | x元 | 净值 | x元 | |
企业财务状况 |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后利润 | 负债总额 | |
2019 | |||||
2020 | |||||
2021 | |||||
办公地点 |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调整。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详见第二章谈判资料表报价文件的构成 10.1 和 12.1 中描述。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声明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以下利害关系:
a)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采购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采购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采购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b) 与采购人的在职员工及离职员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c) 与采购人的在职员工及离职员工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由供应商自行编制,须对采购文件的所有相关要求作出详尽响应。对于第三章技术/服务要求中所提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服务方案和实施计划予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