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7 丽鹏 G1
股票代码:002374 股票简称:xx股份 公告编号:2017-80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债券简称:17 丽鹏 G1
债券代码:112623发行总额:2.5 亿元
上市时间:2017 年 12 月 20 日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7 年 12 月
第一节 绪言重要提示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本公司”)董事
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7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323,111.78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44.51%,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28.7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74.90万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
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ANDONG LIPENG CO.,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丽鹏股份
5、股票代码:002374
6、注册资本:人民币 877,427,468 元
7、法定代表人:xxx
8、公司设立日期: 1995 年 2 月 16 日
9、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600265526403D
10、住所:xxxxxxxxxxxxxx办事处丽鹏路 1 号
11、董事会秘书:xxx
12、证券事务代表:xxx
13、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 x
00、xxxx:000000
15、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6、联系传真:0535-4660587
19、经营范围:铝板轧制、印铁、涂料、瓶盖加工、模具制作、橡胶塑料制品、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销售(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太阳能发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山东丽鹏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7 丽鹏 G1
债券代码:112623二、债券发行总额
x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2.5 亿元。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x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886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x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二)发行对象
x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x次债券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x次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七、债券存续期限
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5%,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 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3、起息日:2017 年 12 月 1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1 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如遇法定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债券增信情况
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七节“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以及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十、债券信用评级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x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符合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以及经深交所认可的绿色产业项目。
十二、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募集资金的审
核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17)第 000135 号)。根据验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止,丽鹏公司已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2.5 亿元,募集总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扣除承销费后已全部到位。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813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 112623,证券简称“17 丽鹏 G1”。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托管证明,本期债券已经全部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请参阅本公司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三年审计
报告及 2017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发行人合并口径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 9 月 30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248,585.44 | 274,470.34 | 166,567.90 | 146,337.31 |
非流动资产 | 333,751.67 | 253,573.89 | 213,160.88 | 142,790.75 |
资产总计 | 582,337.11 | 528,044.23 | 379,728.78 | 289,128.06 |
流动负债 | 243,796.76 | 202,510.31 | 172,199.67 | 94,607.38 |
非流动负债 | 15,428.57 | 10,916.14 | 6,363.60 | 5,145.50 |
负债总计 | 259,225.33 | 213,426.45 | 178,563.28 | 99,752.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 320,520.17 | 312,082.40 | 198,799.56 | 186,669.09 |
少数股东权益 | 2,591.61 | 2,535.38 | 2,365.94 | 2,706.0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3,111.78 | 314,617.78 | 201,165.50 | 189,375.18 |
二、合并利润表
表:发行人合并口径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三季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营业收入 | 128,657.94 | 174,892.69 | 135,749.07 | 70,192.31 |
营业总成本 | 116,406.89 | 156,770.15 | 122,792.67 | 66,255.55 |
其中:营业成本 | 108,133.44 | 141,207.45 | 106,583.31 | 55,673.88 |
营业利润 | 12,073.70 | 18,178.86 | 13,676.20 | 3,949.47 |
项目 | 2017 年三季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利润总额 | 12,974.87 | 18,603.54 | 14,138.30 | 4,751.38 |
净利润 | 11,126.28 | 15,719.71 | 12,341.25 | 3,508.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070.06 | 15,559.19 | 12,130.47 | 3,135.05 |
56.23 | 160.52 | 210.78 | 373.16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发行人合并口径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三季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154,063.25 | 110,274.79 | 85,226.02 | 83,689.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209,259.38 | 162,645.52 | 113,712.61 | 73,890.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55,196.13 | -52,370.73 | -28,486.59 | 9,799.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 105.32 | 540.83 | 3,460.70 | 1,452.9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 7,170.07 | 9,331.90 | 11,473.76 | 33,776.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7,064.75 | -8,791.06 | -8,013.06 | -32,323.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 123,320.11 | 225,617.04 | 99,910.00 | 57,381.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 92,398.59 | 102,704.67 | 64,516.07 | 37,399.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0,921.51 | 122,912.37 | 35,393.93 | 19,981.6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 -31,373.68 | 62,005.12 | -759.38 | -2,490.79 |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 2017 年 1-6 月 /2017 年 6 月末 | 2016 年 /2016 年末 | 2015 年 /2015 年末 | 2014 年 /2014 年末 |
总资产(亿元) | 54.43 | 52.80 | 37.97 | 28.91 |
总负债(亿元) | 22.61 | 21.34 | 17.86 | 9.98 |
全部债务(亿元) | 12.99 | 11.68 | 10.63 | 4.85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31.82 | 31.46 | 20.12 | 18.94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7.95 | 17.49 | 13.57 | 7.02 |
利润总额(亿元) | 0.73 | 1.86 | 1.41 | 0.48 |
净利润(亿元) | 0.62 | 1.57 | 1.23 | 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亿元) | 0.56 | 1.53 | 1.14 | 0.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 0.62 | 1.56 | 1.21 | 0.31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3.33 | -5.24 | -2.85 | 0.98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0.47 | -0.88 | -0.80 | -3.23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1.29 | 12.29 | 3.54 | 2.00 |
流动比率 | 1.24 | 1.36 | 0.97 | 1.55 |
速动比率 | 0.62 | 0.83 | 0.50 | 0.76 |
资产负债率(%) | 41.54 | 40.42 | 47.02 | 34.50 |
债务资本比率(%) | 28.99 | 27.07 | 34.56 | 20.37 |
营业毛利率(%) | 16.43 | 19.26 | 21.49 | 20.68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 1.16 | 3.46 | 3.69 | 1.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7 | 6.51 | 6.29 | 3.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1.77 | 6.33 | 5.80 | 3.02 |
EBITDA(亿元) | 1.53 | 3.28 | 2.52 | 1.30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0.12 | 0.28 | 0.24 | 0.27 |
EBITDA 利息倍数 | 3.91 | 5.45 | 6.84 | 6.46 |
应收账款xx率 | 1.33 | 3.46 | 3.34 | 2.68 |
存货xx率 | 0.55 | 1.52 | 1.38 | 1.20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表: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财务指标 | 2017 年上半年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7 | 6.51 | 6.29 | 3.83 |
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20 | 0.37 | 0.16 |
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20 | 0.37 | 0.16 |
第六节 x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以及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请见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相关内容,请见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发行人办公场所,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约束。关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内容,请见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x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由 9 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城市山体公园建设、乡村四旁树绿化-森林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绿化工程、森林防火通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林业产业扶贫工程、邢xx湿地公园、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xx乡美丽乡村及小城镇建设、植物园建设工程,项目总体建设投资估算金额为 152,216.5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拟全部用于上述 9 个子项目中的 8 个子项目(不包括植物园建设工程)。根据联
合赤道的评估,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8 个子项目中符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目录(2015 年版)》所支持的绿色产业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 89,983.1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计划全部用于上述经认证的绿色产业项目,具体项目投资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 | 项目分类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 | 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工程 | 11,999.60 | 城镇园林绿化 | 11,000.00 |
2 | 城市山体公园建设 | 9,642.20 | 生态修复及植被保 护工程 | 2,000.00 |
3 | 乡村四旁树绿化、森林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绿 化工程 | 16,548.80 | 城镇园林绿化 | 9,000.00 |
其中可认证绿色项目 | - | |||
乡村四旁树绿化 | 3,797.40 | 2,000.00 | ||
森林村庄建设(平田村、 甘塘堡村) | 8,891.30 | 7,000.00 | ||
4 | 森林防火通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10,371.80 | 森林火灾、有害生物 及外来物种监测防控工程 | 2,000.00 |
5 | 林业产业扶贫工程 | 7,015.20 | 造林 | 1,000.00 |
6 | 邢xx湿地公园 | 16,776.00 | 湿地、等生态功能区 建设、维护 | 16,000.00 |
7 | 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 12,636.60 | 自然生态保护前提下的旅游资源开发 建设运营 | 12,000.00 |
8 | xx乡美丽乡村及小城镇 | 31,251.70 | 城镇园林绿化 | 7,000.00 |
建设 | ||||
其中可认证绿色项目 | - | |||
xx乡小城镇建设-城镇 绿化及景观工程 | 8,853.00 | 7,000.00 | ||
9 | 植物园建设工程 | 35,974.60 | - | - |
项目总体建设投资金额 | 152,216.5 0 | - | 60,000.00 | |
其中可认证绿色项目建设投资 金额 | 89,983.10 | - | 60,000.00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各子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上述投资估算金额不一致,发行人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在上述认定的子项目范围内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x期债券发行后至上市公告书公告前,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三、未发生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等情况;
四、发行人未发生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六、发行人未放弃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的债权或者财产;
七、发行人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未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
九、发行人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发行人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
十二、未发生导致本期债券可能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未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三节 x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 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办事处丽鹏路 1 号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535-4660587
邮编:26410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 0 x(xxxx)00、0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 x(xxxx)00、00 x联系人:xx、xx、程思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555103
邮编:100032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销商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 00 xxxxx 0 x
xx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3025657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负责人:xx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 号中润世纪广场 18 栋 1201 室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 号中润世纪广场 18 栋 1201 室会计师:xx、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535-6633669
邮编:250014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xxx
住所: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0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00 xxx:xxx、xx见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评级分析师:xxx、xxx
住所:xxxxxxxxxx 0 x XXXX xx 00 x
xxxx:xxxxxxxxxx 0 x XXXX xx 00 xxx:000-00000000
传真:010-85171273
邮编:100020
七、绿色认证机构
名称: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 00 xxxxxxx
x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000-00000000
传真:022-58356969
邮编:300041八、担保人
名称: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2852588
邮编:518000
九、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收款账户户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款账户账号:305100001145
十、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总经理: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518010 十一、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1899000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x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2、东兴证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三、查阅地点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 xxx.xxxx.xx)查阅本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