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1011010206520340J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人保投控签署《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控”)签署《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x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与人保投控签署《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协议有效期限内,本公司与人保投控在每个自然年度末,根据《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内具体规定进行的关联交易投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4%,且不违反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总额的有关规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公司拟以委托投资方式投资人保投控依法合规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符合监管规定的保险资金可投资的金融产品。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x公司和人保投控为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方,人保投控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物业管理;汽车、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房屋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法律事务咨询。
注册资本:8 亿元人民币 组织机构代码:71093495-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1011010206520340J
三、交易目的、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确保本公司与人保投控投资业务依法合规经营,规范双方投资项目中关联交易的决策、报告及信息披露工作,并满足本公司资产配置需求,本公司签署此协议。
预计该计划对本公司本期和近期财务收益影响有限,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带来积极影响。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协议未涉及具体定价。
(二)定价依据
协议未涉及具体定价。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协议未涉及具体价格。
(二)交易结算方式
协议未涉及具体交易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1.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生效时间:自2016年12月26日起生效。
3. 履行期限:2016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31日。六、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x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审议方式为通讯审议表决,审议过程为除四名关联董事放弃投票外,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七、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按照保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对关联交易额的计算方法,本年度截至三季度末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
计金额为9.16亿元人民币。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