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受许继电气委托,作为许继电气向许继集团发行 A 股股票以购买其持有的柔性输电分公司业务及资产负债、许继电源 75%股权、许继软件 10%股权、上海许继 50%股权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