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2-2023 年度绍兴市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采购机构(甲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乙方):
根据“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2022-2023 年度绍兴市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征集编号:0000-00-0000)要求、审核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x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协议”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载明甲方与乙方协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他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甲方”系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越城区 财政局、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诸暨市财政局委托)。甲方不作为协议一方具体 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实际履行中由采购人与乙方另行签订具体印刷服务合同。
3.“乙方”系指本次为采购人提供印刷服务的单位。
4.“采购人”系指绍兴市本级、越城区、柯桥区、诸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同时包含采购人。
第二条 协议有效期:绍兴市本级、越城区、柯桥区、诸暨市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届满后,采购监管部门可视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征集通知的要求和申请资料的承诺,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附加条件。
第三条 定点印刷费率、品种、规格及其它
1.乙方保证按征集公告时响应的承诺报价、收费标准、优惠、服务方案等内容向采购人提供印刷服务。
2.标项一供应商,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不能低于本次招标结果的要求。
3.标项二供应商,其定点服务范围仅限其它印刷品。
4.预算金额在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入围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
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可进行直接议价自主确定定点机构。 5.预算金额在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
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进一步与定点采购供应商在承诺优惠报价基础上,开展二次竞价,以获得服务更优质和价格更优惠的供应商。
6.入围后,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绍兴市财政局和采购组织机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做好本公司“政府采购云平(xxxx://xxx.xxxxxx.xx)——网上服务市场”模块相关信息和价格的维护管理工作。
7.未尽事宜以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诸暨市财政局公布的文件为准。
第四条 议价、竞价模式
1.议价:由采购人先确定需求标准,再从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一家进行价格商议的采购模式。
2.竞价:由采购人先确定需求标准,再从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三家(含)以上进行报价的采购模式。
3.如交易规则发生变化,有新规定的,则应从其规定。第五条 交印手续、校对及费用
1.采购人办理印刷业务时必须填写《定点印刷送印单》。送印单上应注明对印刷纸张的要求、印刷数量、印刷内容的具体要求,并经供应商审核报价后,填写印刷金额。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确认后,由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具体印刷服务。
2.供应商应对送印单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需要印刷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告知采购人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如发现送印单中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然后根据采购人的修改意见,重新核价。采购人自带纸张委托印刷的,纸张数量应包含伸放数量,乙方应只收取印刷工费。
3.乙方应对采购人交印原稿进行录入排版、校对、出样,校对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二。乙方应将样稿送交采购人校对,采购人应对样稿认真校对,如对原稿的改动率小于百分之三十,乙方应免费进行改版、校对、出样;如对原稿的改动率达到百分之三十,乙方可以加收百分之二十的录入排版费;乙方必须于采购人在校对无误的样稿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正式印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印刷费用。
4.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和收费比例计算印刷费用,此价格和收费比例为同类产品的最高限价。
5.印刷费用应包括:纸张(采购人自带的纸张除外)及与印刷有关的所有费用和税费,如果是急件,还包括急件的加价。印刷成品的简易包装费和上门送货费应包含在印刷费用中。印刷工费均应包括录入排版费、制版费、上版费、印工费、装订费、菲林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费用。如采购人未自带电子文件,则录入费按采购人与乙方协商确定的,并在送印单上明确的金额收取。
6.印刷费用的调整:甲乙双方同意对方在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印刷市场(印刷纸张)价格出现重大变动时(超过±5%),可以对所投标的印刷制品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时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提出调整价格的意见,经市场调查甲乙双方协商、并由甲方评审审核,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7.采购人可与乙方在以上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议价和竞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第六条 费用结算
按照采购人和乙方签订的印刷服务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第七条 履约监管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对乙方网上采购活动行为、履约行为及履约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评价。
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市各级)将不定期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乙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市各级)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甲方也将提前终止协议。
采购人如反映乙方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市各级)将重点约谈乙方,如乙方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市各级)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甲方也将提前终止协议。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市各级)要求,乙方应配合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技术资料、相应证明等材料。
第八条 采购人和乙方发生争议的解决
采购人和xxx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x协议争议的解决
x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双方要严格按协议书履约。
2.如乙方违反本项目征集通知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本项目征集通知规定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并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书。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本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扣减乙方诚信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征集通知文件(征集编号:0000-00-0000)、申请资料及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