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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2-24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就接受采暖服务、供热计量、供热配套服务等与关联方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热电”)签署相关合同,就提供写字楼租赁服务以及物业服务分别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租赁”)、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保理”)和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财管”)发生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关联交易。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就接受人力资源、培训服务与关联方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人力”)发生关联交易,该交易属于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1 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536.56 万元,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508.08 万元。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2 票回避、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xx先生、xx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的规定,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将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截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有: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天津天保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福源”)分别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事项,并由公司为其上述贷款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的《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建设”)、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分别与天保小额贷款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 2021 年 9 月 14 日百利建设、滨海开元分别与天保小额贷款公司签署的《最高额借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余额各 5000 万元到期日变更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的《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接受关 联人提 | 天保热电 | 采暖、供热计量、供 热配套服务 | 政府定价 | 2,120 | 19.06 | 135.86 |
供的劳务 | 天保人力 | 人力资源、培训服务 | 市场价格 | 65.00 | 8 | 29.28 |
小计 | - | - | 2,185.00 | 27.06 | 165.14 |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天保财管 | 出租房屋 | 市场价格 | 127.72 | 36.49 | 185.54 |
天保租赁 | 出租房屋 | 市场价格 | 90.22 | 21.19 | 85.93 | |
天保保理 | 出租房屋 | 市场价格 | 85.67 | 23 | 81.59 | |
小计 | - | - | 303.61 | 80.68 | 353.06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天保保理 | 物业服务 | 市场价格 | 7.01 | 6.61 | |
天保租赁 | 物业服务 | 市场价格 | 12.46 | 11.75 | ||
小计 | - | - | 19.47 | 18.36 | ||
合 计 | 2,508.08 | 107.74 | 536.56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采购商 | 天保热电 | 采暖服务 | 135.86 | 270 | 100% | -49.68% | |
品 | 小计 | - | 135.86 | 270 | 100% | -49.68% | 2021 年 3 月 23 日 |
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的《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
接受关 联人提供的劳 | 天保人力 | 人力资源服务 | 29.28 | 40.00 | 100% | -26.80% | |
小计 | - | 29.28 | 40 | 100% | -26.80% | ||
务 | 公告》(公告编号: | ||||||
向关联 | 天保财管 | 出租房屋 | 185.54 | 236.36 | 3.03% | -21.50% | 2021-10) |
人租出 | |||||||
天保租赁 | 出租房屋 | 85.93 | 136.76 | 1.40% | -37.17% | ||
资产 |
天保保理 | 出租房屋 | 81.59 | 50.77 | 1.33% | 60.71% | ||
小计 | - | 353.06 | 423.89 | 5.76% | -16.71%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天保保理 | 物业服务 | 6.61 | 7.01 | 0.16% | -5.71% | |
天保租赁 | 物业服务 | 11.75 | 12.46 | 0.28% | -5.70% | ||
小计 | - | 18.36 | 19.47 | 0.44% | -5.70% | ||
合计 | 536.56 | 753.36 | - | -28.78%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预计拢翠路项目接受天保热电提供的采暖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在 2021 年度按照实际供暖月份占整个供暖季的比例进行了分摊,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较预计金额大幅减少。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与预计总金额存 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拢翠路项目供暖费按照 2021 年实际 供暖 1.5 月占整个供暖季的比例进行了分摊,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较预计金额大幅减少。上述差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产生差异的原因合理,相关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686 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道 169 号法定代表人:邢城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计量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
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再生资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保热电总资产为 356,320.55 万元、
净资产为 47,325.3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34,893.00 万元、净利
润为 558.40 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2、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投资服务中心 C 区 520法定代表人:任强
经营范围: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产权交易代理中介服务;国际国内保付代理;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保租赁总资产为 556,925.13 万元、
净资产为 156,828.1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33,727.98 万元、净利
润为 7,505.65 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3、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 35 号汇津广场 1 号楼 902
法定代表人:xx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保保理总资产为 224,096.24 万元、
净资产为 69,228.1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19,175.48 万元、净利
润为 2,489.35 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4、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 0 xx 0 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代理记账;企业管理;税务服务;财务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保财管总资产为 5,416.29 万元、
净资产为 3,527.5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3,359.94 万元、净利润为-107.49 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5、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芦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服务;劳务服务;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生产、技术、安全技能培训(不发证);通信产品的销售与维护;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程设备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咨询;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
根据天保人力公告已披露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天保
人力总资产为 2,833.90 万元、净资产为 1,745.66 万元、主营业务
收入为 24,165.11 万元、净利润为 3.33 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第 1-4 名关联方与本公司均受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天保人力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天保热电主要从事天津空港经济区内的供暖服务,是区域内唯一一家供应商;天保租赁、天保保理、天保财管由本公司为其提供
写字楼租赁服务或物业服务;天保人力主要为本公司提供人力资源、培训服务。上述 5 家公司经营稳定,均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履
约能力障碍。经查询,上述 5 家公司均未发现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天保青年公寓 G2 楼、云栖路项目、天保九如品筑项目部分建筑接受采暖服务按照天津市政府经听证会后确定的价格定价,按照实际采暖面积计算并支付款项,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价格预计为 6.25 元/平米/月,在每年采暖期前付清相关费用。
(2)本公司云栖路项目、天保九如品筑项目部分建筑接受供热计量、供热配套服务按照区域统一定价标准,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为一次性支付。
(3)本公司提供写字楼租赁服务完全按照实际市场价格定价,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价格为 3-4 元/平米/天,以半年为周期按照计租面积计算并收取租金。
(4)本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完全按照实际市场价格定价,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价格为 14.7 元/平米/月,每季度按照物业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
(5)本公司接受人力资源服务完全按照实际市场价格定价,是公
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价格为 120 元/人/月,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每月结算。
(6)本公司接受培训服务是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完全按照实际市场价格定价,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为季度支付。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房产”)与天保热电签署了《天保青年公寓项目采暖供需合同书》,协议有效期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由天保热电为青年公寓提供采暖服务。其中 G2 楼采暖面积为 6695.36 平方米,计量热力费为 6.25 元/平米/月。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保创源与天保热电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签
署了《计量技术综合服务委托合同》,年度费用预计为 193.16 万元,服务周期约六个月,由天保热电为拢翠路项目提供供热计量服务。
(3)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保房产与天保租赁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由天保房产为天保租赁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租赁面积 706.24 平方米,租金标准 3.5 元/平米/天,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2020 年 12 月 2 日双方就续租
事宜签署《续租协议》,延长租赁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4)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保房产与天保保理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由天保房产为天保保理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租赁面积 397.38 平方米,租金标准 3.5 元/平米/天,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2020 年 12 月 2 日双方就续租
事宜签署《续租协议》,延长租赁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5)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保房产与天保保理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由天保房产为天保保理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租赁面积 364.30 平方米,租金标准 3.5 元/平米/天,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
(6)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利建设与天保财管于 2017 年 4 月 3 日签署了《汇津广场一期写字楼租赁合同》,由百利建设为天保财管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租赁面积 1,049.78 平方米,租金标准 4 元/平米/
天,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止。2020 年 4
月 30 日双方就续租事宜签署《续租协议》,延长租赁期限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7)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嘉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创物业”)与天保保理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签署了《汇津广场 1 号
楼项目 2020 年度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由嘉创物业为天保保理提供
物业服务,物业管理面积 397.38 平方米,物业服务费标准 14.7 元/
平米/月,年度费用合计 7.01 万元,合同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2021 年 3 月 12 日双方就续约事宜签署了《汇
津广场 1 号楼项目 2021 年度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合同期限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
(8)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创物业与天保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签署了《汇津广场 1 号楼项目 2022 年度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由嘉
创物业为天保保理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面积 706.24 平方米,物
业服务费标准 16.08 元/平米/月,年度费用合计 13.63 万元,合同
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9)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创物业与天保人力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签
署了《服务外包协议书》,滨海开元与天保人力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签署了《服务外包协议书》、《人事代理服务协议》,由天保人力为嘉创物业及滨海开元提供人力资源相关服务,年度费用预计为 40
万元,上述合同服务期限均为 2 年。
(10)公司与天保人力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签署《2022 年度天保基建干部管理人员系列培训及知名讲师专业课程培训服务合同》,由天保人力提供培训服务,年度费用预计为25 万元,合同期限自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其中接受采暖、供热计量与配套服务的关联交易,提供服务的关联企业为公司天保青年公寓项目、云栖路项目及天保九如品筑项目所在区域唯一供应商,其提供的采暖服务完全按照天津市统一的收费标准计价,其提供的计量与配套服务按照区域统一定价标准,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支出;上述接受人力资源、培训服务的关联交易,以及提供
租赁服务、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完全按照市场定价,均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相关交易具有连续性,是必要、合理的业务往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同意将《关于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公司本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其中,公司预计的 2022 年接受采暖服务、供热计量与配套服务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支出,完全按照天津市统一的收费标准计价及区域统一标准定价;公司预计的 2022 年提供写字楼
租赁服务、物业服务,接受人力资源、培训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完全按照市场定价。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专项意见;
3、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