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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1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本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设在越南的全资子公司瑞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或“承租方”)当前经营办公场所的租赁期限已到期,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联合”、“出租方”或“关联方”)在已签署的《海防安阳工业区厂房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附录》,租赁期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止,租金总额约 3,640,953.36
万越南盾(约折人民币 1065 万元)。
2023 年 3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住所:越南海防市、安阳县、xx乡、安阳工业区
(2)法定代表人:xxx
(3)注册资本:831,812,036,241越南盾(折算约4000万美元)
(4)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6)一般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产业园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产业园区物业管理;会议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餐饮服务。
(7)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8)主要股东:深越联合是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深越联合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企业,主要业务是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开发建设和招商运营。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位于越南海防市,是深圳市政府重点支持、深圳国资倾力打造的海外产业园区,占地面积 2 平方公里。 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秉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产业园区投资运营方面的丰富经验,致力建设生态环保、科技企业汇聚、名优产品荟萃的现代化产业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022 年度,深越联合营业收入为 10,745 万元,净利润为 1,962 万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41,632 万元。 3.关联关系
深越联合是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是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投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8 日,深圳市国资委与深投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目
前,深投控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特发集团 62.79%表决权,为特发集团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拥有对特发信息 38.49%的表决权。深投控成为特发信息的间接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越联合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深越联合将位于海防安阳工业区二期轻钢结构 36#和 37#厂房(以下简称 “租赁厂房”)出租给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使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共计 7958.88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续租当前的经营办公场所,交易价格与之前已签署的
《海防安阳工业区厂房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保持一致, 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延长 3 年,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厂房租金为:118,945 越南盾/m2/月(未含增值税,如有)。
从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厂房租金为:124,893 越南盾/m2/月(未含增值税,如有)。
污水处理费:13,629 越南盾/m3(未含增值税,如有)。
2、本附录是作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他条款不变,仍依据《海防安阳工业区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M2-015)执行。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续签租赁合同,是满足其生产经营场所的实际需求,系正常的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x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82.36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企业,
主要业务是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开发建设和招商运营,有产业园区投资运营方面的丰富经验,其越南子公司有能力为越南工业园的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专业的园区管理服务为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次续签租赁合同的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议案没有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关联交易是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我们认可该项关
联交易,同意公司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
十、备查文件 1.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