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3301100140505535001211)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资格后审)
(2019年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二0一九年十二月
(招标编号:A3301100140505535001211)
(☑资格后审□邀请招标)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闲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工程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A3301100140505535001211 )
闲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已由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下达 2022年第04批次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 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闲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3000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8000万元。建设规模
: 项目西南至闲林西路,东至白丽街,北至杨桥路,拟建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 积约27857平方米,其中地上19857平方米,地下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内部道路、综合管线、绿化、供电等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地点: 闲林街道 。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绩效评估】(若有)、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预测绘、BIM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若有)、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基建变及进线、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外立面(含深化、幕墙、泛光等)、强弱电、空调及新风系统、装修、地下室综合管线、人防、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给排水、消防、监控安保、围墙等)、高低配等相关供电设施及外线进线、室外综合管线、交通安全设施、标示标牌、抗震支架、医疗专项设计等专业】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竣工验收配合及园区后续入驻企业的改造方案审核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其中涉及部分供水(表前)、供电(表前)、燃气、三网合一等必须要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相关设计范围由发包人确定。
上述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采用设计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
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内容),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设计资质部分,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不另行计费。
2.3 设计服务期限: 整体设计周期为 85 个日历天 ,其中方案设计(含估算)时间为 20 个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时间为 20 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时间为 45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或 设计综 合类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投标方式
□(A)线下招投标 其中□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B)线上招投标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平 台 ( xxxx://000.000.000.000:00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平 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港
发展中心西7幢7楼
联 系 人:xxx x x 人:xxx 电 话:0571-89081787 电 话:13615816831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0x0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1.1.4 | 工程名称 | 闲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闲林街道 |
1.1.6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27857平方米,其中地上19857平方米,地下8000平方米。 |
1.1.7 | 投资估算 | 23000 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绩效评估】(若有)、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预测绘、BIM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 】(若有)、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基建变及进线、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外立面(含深化、幕墙、泛光等)、强弱电、空调及新风系统、装修、地下室综合管线、人防、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给排水、消防、监控安保、围墙等)、高低配等相关供电设施及外线进线、室外综合管线、交通安全设施、标示标牌、抗震支架、医疗专项设计等专业】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竣工验收配合及园区后续入驻企业的改造方案审核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其中涉及部分供水(表前)、供电(表前)、燃气、三网合一等必须要由 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相关设计范围由发包人确定。 |
上述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采用设计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内容),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设计资质部分,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不另行计 费。 | ||
1.3.2 | 设计服务期限 | 总服务期 85 天,其中: 整体设计周期为 85 个日历天 ,其中方案设计(含估算)时间为 2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时间为 20 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时间为 45 个日历天。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其他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要求: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登陆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 □书面传真提疑,以不署名形式传真至 。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 书面(□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潜在投标人在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按要求回复确认。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同2.2.2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同2.2.3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资格审查材料: 3.1.1.1投标函封面; □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 □其他) ☑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投标保函/融资担保等); 3.1.2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3.1.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3.1.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369.512万元。 ☑风险控制价 326.04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75 %作为风险控制价。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暂 按工程建安费18000万元为计费基数, 根据《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 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工程设计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标准”收费标准的85%计算,即 369.512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75 %作为风险控制价,风 险控制价326.04万元。) |
3.2.7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69.512万元,风险控制价326.04万元。 2)、可行性研究、工程概算编制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请计入投标报价费用中,不得单独收费。 3)、在所有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和设 |
计方案专家审查费等费用均请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中标后不予另行 支付。他相关设计配合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请计入投标报价费用中,不得单独收取。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担保 | 1、金额: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2、交纳方式: 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二、交纳要求(转账): 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304067990018000510171 银行地址:00000000 xxxxxx000xxxxx0x三、银行保函 1、投标人可在杭州银行办理在线投标保函,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咨询电话:杭州银行余杭支行0571-88727912 四、其它 1、其它投标担保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 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备注: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杭州建筑市场主体警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21.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对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
□3.7.3A(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 |
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 ||
☑3.7.3A(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展示图板 □无 ☑有 6 幅,大小 A1 (如A1、A0,请严格按照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 ; 设计模型 ☑无 □有; BIM模型 ☑无 □有 个;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xxxx://000.000.000.00 2:88)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2.3.3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xxxx://000.00 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 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xxx(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其他: 3.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 份;☑多媒体演示文件刻录光盘一张或U盘一个。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 依据 | |
3.7.5(A) |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 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 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 |
☑4.1.1(A) | 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 )”、“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多媒体演示文件(如有)和技术标副本一起密封,光盘或U盘封装不作要求,但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展示图板:外包装:单独外包装并密封,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为白色纸。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 □其他: | |
☑4.1.2(A)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 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其他: | |
☑4.2.5(A) |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 3、开标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委托书的或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
(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其他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
☑5.2(A) | 开标程序 |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其 他: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 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 |
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 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商务标分值: 1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示期限:3日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1 个(不超过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定标核查 |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近三年( 年 月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则取消其中 标资格。 | |
7.4 | 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不补偿,所有投标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 以不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 |
10.1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 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 |
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
10.3 | 特别说明 |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 准。 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 动。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和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活动的通知 》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市)招投标监管、交易机构应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类项目招投标活动。继续将“线上投标”、 “不见面开标”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式。 (二)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对设计、EPC 等线下开标项目,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 1 小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配合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刷卡、登记项目联系人等手续,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 (三)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取消投标人业绩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即可;取消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核验环节。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招标 代理)负责完成。 |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应做好投标文件联系登记手续,仔细检查核对投标文件份数、包装密封情况,在开标室指定位置妥善保管标书。各招投标监管、交易机构应做好标书递交、开标等环节的监督、见证工作。标书递交和开标过程全程录像。 (五)严格做好入场人员管理工作,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代理机等相关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开标活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各投标人限 1 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标书。 (六)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 1 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五、其他: 1、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 南 》。 | ||
…… | …… |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 3.1。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8)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
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担保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 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
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 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范围 | |
1 | 总平面布局 | 结合项目地形现状设计总体布局是否合理科学;(4-6分) 交通流线是否合理实用、可操作;(3-4分) 机动车、人行出入口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人车分流、配置是否满足交警等要求; (3-4分) 是否满足间距、日照等规范要求;(1-2分) 总平与xx建筑及市政道路的关系处理;(1-2分)消防环道及登高等是否满足要求;(2-4分) 整体的设计思路清晰、合理。(2-4分) | 16-26分 |
2 | 功能布局 | 平面布局紧凑;(4-6分) 功能分区明确,流线清晰相互联系;(4-6分) 室外活动场地、建筑、道路与景观的关系是否合理。 (2-4分) | 10-16分 |
3 | 建筑外观 | 建筑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1-2分) 建筑风格是否鲜明,是否体现环境文化;(3-4分)建筑立面、色彩等是否合理科学。(2-4分) | 6-10分 |
4 | 绿化景观 | 绿化指标是否满足要求;(2-4分) 是否结合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4-6分) | 6-10分 |
5 | 专业设计 | 消防 、人防、节能、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等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2-4分) | 2-4分 |
6 | 技术经济分析 | 要求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 经济指标准确,合理,且用足容积率。(2-3分) | 2-3分 |
7 | 造价估算 | 估算是否合理,编制是否规范;造价是否经济。(3-6 分) | 3-6分 |
8 | 设计配合措施及服务方案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报批过程中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措施及服务方案。(2-3分) | 2-3分 |
9 | 合理化建议 | 本工程设计的重点、难点及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1-2分) | 1-2分 |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八)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具备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 0-1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业绩:投标单位近5年(2018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设计过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 (总建筑面积≥25000㎡)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有 效证明材料为下列之一:1、设计合同盖章复印件;2、中标通知书盖章复印件)。(0-2分) | 0-2 |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8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设计过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总建筑面积≥25000㎡)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有效证明材料为下列之一:1、设计 合同盖章复印件;2、中标通知书盖章复印件)。 | 0-1 | |
信用评价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 0-4 |
团队配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组建项目设计团队中须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设计专业注册人员得 1 分,每缺一个专业的扣 0.5 分。 (证明材料:上述设计人员不能一人xx,须提供相应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2 |
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 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记。
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4分,排名第二的得3.8分,排名第三的得3.6分,依次递减至1.0分,最少得1.0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4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 3.8分;依次类推)。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
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
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0.5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 数。
七、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
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
超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
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xx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xx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见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 2015—0209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 23000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西南至闲林西路,东至白丽街
,北至杨桥路,拟建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7857平方米,其中地上 19857平方米,地下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内部道路、综合管线、绿化、供电等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地点: 闲林街道 。
(1)项目定位
1、根据《闲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已完成的闲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优势明显的社区卫生院;
2、遵循国内领先标准,在技术、服务、硬件、环境、管理等方面达到区内先进水平,符合社区卫生院建设标准;
3、新型的绿色卫生院,低碳卫生院,数字化卫生院,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
(2)规划依据
1、《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 110-2021);
2、《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
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4、《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6]2439 号);
5、《浙江省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6、《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标准要求。
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9、《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2、《无障碍设计规范》
13、 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实施细则
14、 其他相关设计项目的设计条件
1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导则、政策等内容
(3)设计指导思想
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xx明快。流线方便xx,注重其实用性、功能 性,力求打造一个安全温馨、舒适亲切且充满人文气息的空间环境,让患者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进而获得大众的认可和信赖,为卫生院建立良好的形象。
1、以人为本:设计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关注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注重领域感、归属感、成就感以及开放性、私密性等方面的内容,将人文关怀贯穿医
疗、护理、服务和环境的全方位、全过程,最大程度的方便患者,为患者服务。
2、功能完善:严格按卫生院的功能定位规划设计,注重现代化卫生院的运行辅助功能、后勤保障功能、科技服务功能、安全防范功能的规划和设计。各功能之间要相辅相成、相互协调。
3、布局科学:在医疗布局上要做到动静分区、洁污分流、医患分流、上下呼应、内外相连、集分结合、流程便捷的科学布局,以有利于医疗、有利于保障、有利于安全。在建筑布局方面要做到最大程度的资源共享,减少人流、物流对患者的影响。
4、便捷适用:在整体规划设计上充分体现方便适用的原则,便于资源共享;地下停车场与人防工程结合设计、平战兼顾、节约空间;各医疗区既相对独立,又内外双通,平常时期能相互联系,非常时期能做到区域隔离,独立应对,便于管控,最大方便的满足卫生院运行和患者就医。
5、绿色节能:卫生院建设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树草兼植,考虑停车位的合理设置,数量超前,并尽量设置在地下。整体规划设计充分考虑场地xx生态环境,突显绿色生态卫生院的人文特色。同时充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环保措施,减少卫生院的运营费用和成本。
6、适度超前:卫生院的建设要做到超前而不奢华、先进与适用并举。项目的设
计规划力争体现当今医疗建筑最先进理念,在医疗布局、设备购置、管理机制、人才引进、服务理念等各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充分考虑卫生院可持续发展、医疗技术和设备更新发展的需求,特别是电梯和停车位设置上适当超前考虑。
二、设计原则
总体设计以人为本原则,以病人为中心,营造舒适医疗环境,提升患者满意度
;以疾病系统分类为标准,布局科学诊疗区域,优化患者就诊体验;以员工为重心,打造舒心工作环境,提升职工幸福指数。充分体现建筑的人性化、智能化、现代化。
总体规划设计应根据现代化卫生院的设计理念,采用功能分区合理的布局形 式,充分考虑与一期建筑的融合,结合现代医疗流程、交通、动线及不同人流、物流分流的要求。
三、设计定位
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设计以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育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性、智能化、现代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设计标准
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JCI(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认证标准,结合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设计包括门诊、急诊、住院、医技、行政后期保障和预防保健等用房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
五、设计规模
1.规划用地面积:10772平方米。
2.建筑面积:地上约19857平方米,地下一层约8706平方米。
3.床位数(张):按150床规模设计。
4.日门急诊量:800人次左右。
5.停车位(个):在造价及空间规划条件允许下尽可能最大化,总停车位设
置在252个左右,尽量考虑停在地下车库。地上设部分车位、其中救护车位2~3个
,出租车位若干个,装卸车位1~2个。非机动车位约993个。 6.容积率:≤1.9。
7.绿地率:大于等于35%。
8.建筑密度要求:≤30%。
9.建筑高度:控制40米以内。
10.总投资:约23000万元。六、平面布局
1.功能区设:主要为门急诊、医技、住院、行政四个功能区域。宜分层布置为主。其中急诊必须设置相对独立的单独入口。根据健康人群、就诊人群、住院人群布局分区明确,合理布置各类流线,主要流线不交叉。
2.交通出入口:为便于中心内外交通畅通,创造院内安全、安静、舒适的环境,根据医院规模不宜超过3个出入口。根据规划条件,入口宜设置于杨桥路。
3.其它辅助用房如柴发房、液氧站、备用氧源间、配电房、污水处理站、供应室、医疗废物站、生活垃圾、职工食堂等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但明确柴发房、配电房、供应室、医疗废物站必须设置在±00以上。
4.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设计。
(1)做到主次分明和疏朗有序。乔木、灌木、花草科学搭配。
(2)入口广场美观大气,沿途绿化要考虑休息座椅。七、医疗功能要求
1.门急诊部
(1)门诊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15%。方便病人,保障安全。设置须靠近医院的交通入口,按每天800人次进行设计和各种设施配置。主要科室有:全科
、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等,并设候诊区。其它辅助用房有:输液室、办公室、挂号、收费、入院准备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结账、药房及窗口、污物间、医废暂存点等。
(2)急诊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1%。主要有急救室。
(3)传染病区域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1.5%,包含发热诊室与肠道疾病门诊。发热诊室按“三区两通道”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独立区域,各分区之间有物理隔断,相互无交叉设置患者专用出入口、医务人员专用通道以及污物的暂存点及出入口,各区和通道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识;发热诊室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4)门急诊与医技、住院之间必须既能分隔,又能相通,不仅方便病人的检查与入院,而且便于中心管理。
2. 住院部
住院部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35%,每病区按1000㎡左右设计为宜,充分体现舒适化。
(1)学科设置。参照二级综合性医院的学科设置和学科建设,在常规学科的基础上,重点设立全科、老年医学科、内分泌、心脑血管等优势学科,以中医、康复等特色专科。
(2)护理单位规模。按疾病的系统分类为标准进行设置,每个楼层不超过1个病区,每个病区按不超过40张床位设置,并在病区以外单独设置少量日间手术病床。
(3)护理单位用房。普通病房病人盥洗及浴室、监护病房、治疗室、护士站
、主任室、护士长室、医生办公室、医护人员值班室、换药室、库房、污洗间、洗衣晾晒间、垃圾间、库房等。
(4)病房配置。病房以2-3人为主,每个病区设立一个6人间,各病房均配备
卫生间,嵌入式壁柜,设置封闭式阳台;病房门净宽≥1.1米;护士站(医生工作
站和护士工作站)宜需设置在中间区域,监护病房适宜靠近护士站,病区地面至吊顶高度不得低于2.8米。
3. 手术及供应室
手术室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6%
(1)设置麻醉科和层流洁净手术室2间,均为千级。辅助用房有:无菌库房、消毒器械仓库、医护人员办公室、主任室、护士长室、医护人员值班室、男女更衣室、清洗间、消毒间、卫生间、污物间、库房等。
(2)手术室设置在外科病房为宜,手术室上层做设备层(层流机房)。
(3)严格按医院手术室净化设计规范执行。供应室建筑面积约占2%。
4. 医技
医技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8%。部位设置门急诊与住院楼之间,缩短病人流线,但应注意交通堵点。
(1)科室配置。设放射科、检验科实验室、内镜中心、心电图、B超、骨密度等科室。
(2)放射科、检验科实验室、心电图、B超、骨密度等设置首层为宜,须着重考虑放射区域结构降板处理。
5. 行政管理
(1)行政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5%。设置科室:院领导4~5间,职能科室3~5间或考虑集体办公,若干会议室、值班室、档案室、库房、卫生间等。
(2)院领导、职能科室使用面积按相关规定执行。
6. 生活保障用房
总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2%。实行门禁系统、信息化管理。设置食堂、
活动室等。
7.公共卫生区
总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8%。按规范化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包括规划免疫、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精防管理等。预防接种门诊按五星级标准设计。
8.体检中心
总建筑面积约占地上建筑面积的5%。区域内的所有体检,配置必要设备设施(如CT、B超、心电等)。
9.其他附属用房
主要包括配电房、消控室、监控室、信息机房、总务库房、大会议室(150人
)、药库、发电机房、垃圾房、污水处理房等。八、信息化配置
实施“互联网+智慧医疗”的信息技术,以临床信息系统优化为方向,以智能化为特色,借助互联网+医疗健康、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先进技术。
九、设备设施配置
按照打造区域性一流综合性医院的要求合理配置设备设施。十、其他设计要求
(1)未尽事宜详见技术指标图。
(2)须满足交警、环保、人防、消防、卫生、林水等相关部门要求;
(3)其他要求以国家、地方规划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为准。
(4)招标人有权对设计单位的各个专业人员的相关资历、能力水平、社保等进行审查,对于不满足本工程需求和招标人要求的人员责令进行更换。
(5)如遇不利地质条件,设计须无偿配合设计复核工作(如需一桩一勘,设计需提供所有单桩图纸)。
(6)图审由中标单位负责沟通,并要求在上传图纸7天内取得一审意见,取得一审意见7天内完成图纸修改并上传,上传后3天内完成图审报告。
(7)中标方案不等于最终方案,中标单位必须根据业主要求对其设计方案修改至业主完全满意为止,修改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一律不作补偿。
(8)专家费用(幕墙、基坑方案、节能形式审查、规划专家会等)计入投标报价费用中,不得单独收费。
(9)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内容和范围等进行调整,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不额外增加费用。
(1)设计范围(红线图);
(2)1/500或1:2000的地形图;
(3)规划指标图;
(4)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和地方规范。
5.1 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绩效评估】(若有)、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预测绘、BIM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若有)、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基建变及进线、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外立面(含深化、幕墙、泛光等)、强弱电、空调及新风系统、装修、地下室综合管线、人防、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给排水、消防、监控安保、围墙等)、高低配等相关供电设施及外线进线、室外综合管线、交通安全设施、标示标牌、抗震支架、医疗专项设计等专业】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竣工验收配合及园区后续入驻企业的改造方案审核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其中涉及部分供水(表前)、供电(表前)、燃气、三网合一等必须要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相关设计范围由发包人确定。
上述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采用设计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内容),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设计资质部分,均
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不另行计费。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 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20 | 合同签订后 10 天(若无可研则直接 开始方案设计) | |
2 | 方案设计文本 | 20 | 可研批复会后 30 天(若无可研则经 甲方确认方案方向后 30 天) | |
3 | 施工图图纸 | 16 | 扩初批复后 30 天(若无初设则经甲方 确认具体方案后 30 天) |
注意事项:
1 本次招标设计为设计总承包,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能详尽描述的设计工作,除非招标人确认不在中标人设计范围,原则上属于中标人本次承接范围。
2 作为设计总承包单位,中标人对设计文件中的漏项及新发生的项目,需书面形式提请招标人,如未能及时提醒招标人而影响项目进度的,招标人有权产生的影响做出评估,并适当扣除部分设计费用(具体费用为不包含项目的设计合同费
用);
3 招标人及中标人适时沟通,及时调整各阶段汇报工作;
4 为避免产生漏项,如因招标人未能发现且设计单位未提书面说明的,产生漏项的设计单位应第一时间响应,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文件;
5 设计执行的主要现行国家技术规范在执行合同前30天内,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6 设计成果、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的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
和规定的要求。如招 标人认为图纸不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单位依照招标人意见进
行补充,不得以规范而拒绝深化 图纸;如无提供的,需要提供解决思路,并指导完成。
7 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工作关键线路,建设单位在各个阶段进行节点控制,对进度、造价以及图纸质量进行控制。
十二、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为暂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以本工程施工招标咨询报告书(工程造价预算)为计费基数,按余财政
〔2018〕24号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本项目中标报价折算费率来计算实际合同价,最为最终设计费结算方式。
1、完成设计方案批复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20%,完成施工图图审报告支付至暂定合同价50%,完成土建招标支付至结算价的70%,完成竣工备案支付至结算价的90%,完成项目结算支付剩余10%。
2、每阶段支付标准为设计内容修改完毕且经发包人和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为准
。因设计人原因产生设计变更造成施工合同造价增减的,导致较小变更、一般变更
,业主视情况扣罚设计费1000元—5000元;导致较大变更、重大变更,业主视情况扣罚设计费的1-5%(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扣罚)。如期间设计人配合不到位,发包人有权在本阶段设计费的1-5%范围内进行处罚;情况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设计人无条件认可,按已完成的设计阶段支付费用,发包人不作任何赔偿
。以上情况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赔偿。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1.所有提交设计方案一律不退回,招标单位支付投标补偿费的有权使用其成果。所有提交方案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其他权利归招标单位。
2.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单位及其授权单位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招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所应得补偿金及奖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3.招标单位有权和义务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其评价。
4.各投标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设计单位承担。如违反此项规定,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返还其已得补偿金及奖金,招标人并保留追究投标单位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损失的权利。
5.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本项目使用外,不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担保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函封面(设计)
致:(招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_项目名称: _
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独立投标:
申请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 米等 |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X 页 |
2 | …… |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投标担保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表 2)
三、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表 3)
四、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表 4)(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近年财务状况表等)。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职 | 务 | |||
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 | 话 | 传 | 真 | ||
成立日期 | 现有职 工人数 | ||||
等级资质证书 | 等级: |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等级: | 证书号: | |||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设计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表2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表3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表4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企业业绩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 米等 |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X 页 |
1 | …… |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承诺书
6、原创设计声明
7、联合体协议书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xx)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授权代 表姓名)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建设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日历天,深化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询、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
6、□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邮编: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表
各设计阶段 | 所需费用 | 备注 |
方案设计 | ||
初步设计 | ||
施工图设计 | ||
施工配合 | ||
BIM技术服务费 | ||
其他 | ||
合计 | ¥ 元(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xxxx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 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原创设计声明
致(招标人):
本投标人 (单位名称)xxxx:本次投标的 项目的设计成果,是本投标人独立创作设计所取得的原创成果。
本投标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方案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xx)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