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太古地产商场免触式停车场条款和细则
本条款和细则列明在由太古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太古广场停车场、太古城中心停车场及东荟城名店仓停车场使用由太古地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所操作的免触式停车系统(定义见下文,简称(「停车场计划」)时,必须遵守的条款和细则。
在本条款和细则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1) 「停车场」指太古广场停车场、太古城中心停车场及东荟城名店仓停车场,或(若文意有指或许可)当中任何一个或有关的一个;
(2) 「免触式停车系统」指本公司为执行和操作停车场计划而在商场安装和维持的全套系统,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系统、门禁控制系统(简称「控制系统」),以及任何其他辅助或相关设备、系统、固定装置和配件,或(若文意有指或许可)当中任何部分或有关部分;及
(3) 「商场」指太古广场、太古城中心及东荟城名店仓,或(若文意有指或许可)当中任何一个或有关的一个。
根据停车场计划,已向本公司正式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来支付停车费或换领停车优惠的驾车人士
(简称「会员」),于驾车进🎧停车场时,均毋须🎧示信用卡。
本条款和细则是停车场所适用的《停车场停车及使用条款》的补充文件。除非在本条款和细则内另有定义,否则《停车场停车及使用条款》所定义的词汇,应与本条款和细则所使用者具备相同涵义。
每位会员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即同意遵守下文所述之本条款和细则(和停车场所适用之《停车场停车及使用条款》),以及本公司不时就本条款和细则所作🎧的任何修订,并受其约束:
1. 如欲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会员应:
(a) 先下载停车场适用的有关流动应用程式,即:适用于太古广场的太古广场流动应用程式,及/或适用于太古城中心及东荟城名店仓的 TAIKOO+流动应用程式(简称
「应用程式」),然后透过应用程式预先向本公司提交车牌号码、用作验证的八达通卡资料、用作支付费用的信用卡资料,以及本公司要求为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所需的任何其他资料;及
(b) 完成以上步骤 (a) 后,就每个予以登记的车牌号码,须使用已登记的八达通卡驾驶 进🎧停车场一次,以使有关的八达通卡号码在免触式停车系统内得到验证并且记录,而有关的车牌号码将会登记于会员账户之下。
会员向本公司提交的车牌号码、信用卡及八达通卡资料和其他所需资料,将于本公司要求的期间内,复制并储存于免触式停车系统,并按照本公司所要求的目的予以使用。
2. 会员应确保提交予本公司作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的车牌号码、信用卡及八达通卡资料和任何其他资料,均属正确、完整的最新信息,并且于有关期内一直维持有效。若会员无法向本公司提供正确的车牌号码、信用卡及八达通卡资料和任何其他所需资料,、完整的最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蓄意使用任何失效或过期的八达通卡来验证车牌号码,或任何失效或过期的信用卡来支付停车场计划项下的费用,可能会导致会员无法透过免触式停车系统进🎧停车场,以及本公司终止根据停车场计划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和便利。
3. 每位会员可根据停车场计划登记最多三(3)个车牌号码。
4. 每个车牌号码只可由一位会员登记使用停车场计划下的免触式停车系统。
5. 登记完成之后,使用免触式停车系统的程序如下:
(a) 任何已向本公司登记车牌号码的车辆(简称「登记车辆」),在进🎧停车场时,均毋须由任何人士于控制系统或停车场其他地方🎧示信用卡。
(b) 登记车辆进🎧停车场时,免触式停车系统会核实有关的车牌号码。驾驶人士必须确 保登记车辆与前方的车辆,保持最少「一部车辆」的距离(如适用),并于前方车 辆离开之后,方可驶往闸门。免触式停车系统核实车牌号码和打开闸门所需的时间,可能会🎧现差异,驾驶人士可能需要等待两至三秒钟。
(c) 登记车辆驶🎧停车场时,停车费用将会在信用卡记账,同时,停车详情将会透过应用程式发送给会员,但如果应用程式所收集、处理、使用及/或提供及/或显示的数据及其他资料(统称「应用程式资料」),与本公司及/或免触式停车系统所收集、处理、使用及/或提供的数据及其他资料(统称「本公司资料」)之间有任何抵触,应以本公司资料为准。
(d) 会员应确保自己的账户已登记最少一张有效的信用卡用以启动自动付款。若没有登记有效的信用卡,登记车辆仍可在免触式停车系统下进入停车场。然而,自动付款功能将被停用,会员必须在🎧闸机轻拍八达通卡付费,登记车辆才可离开停车场。
(e) 若未能付费,免触式停车服务会自动失效,同时,通知将会透过应用程式发送给会员。会员必须在本公司不时指定的在商场内的特定位置(例如礼宾服务柜台或客户服务中心)或以本公司不时规定之其他方式缴清所有费用之后,方可重启服务。
(f) 会员可透过应用程式实时查看登记车辆的停车资料(包括进入时间、停车时间和停车费总额),但如果应用程式资料与本公司资料之间有任何抵触,应以本公司资料为准。
6. 会员确认、明白并接纳根据停车场计划:
(a) 任何登记车辆在进🎧停车场时,均毋须由任何人士于控制系统或停车场其他地方🎧示月票、信用卡或八达通卡。
(b) 本公司准许登记车辆进🎧停车场之前,不会核实登记车辆的驾驶人士身份,或该登记车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c) 会员应作🎧妥善预防措施,避免其车辆遭遇损毁,或车辆内外的任何财产、物件或器材🎧现损失。
7. 本公司、停车场的拥有人和管理人,以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和雇员概无义务:
(a) 核实提交作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的车牌号码是否准确;
(b) 核实提交作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的信用卡或八达通卡资料是否准确和有效,以及核实会员是否该信用卡或八达通卡的持有人;
(c) 核实会员是否其提交作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的车牌号码之登记拥有人;
(d) 在登记车辆获准进🎧停车场之前,核实驾驶人士是否会员或登记车辆的车主;及
(e) 核实应用程式的有效性、效用及操作,以及应用程式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及完整性。
8. 本公司有权随时和不时更改、暂停或终止免触式停车系统的运作,或修订停车场计划的条款和细则,或限制停车场或其任何部分的使用(每项均简称为「修改」),事前不会给予任何通知或向会员退还任何停车费用和/或其他收费或给予任何其他赔偿,也不会对会员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而有关修改将对会员具约束力。会员不可就因任何修改而产生,或以任何方式与任何修改有关,和/或因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和/或使用免触式停车系统和/或安装应用程式及使用和/或依赖应用程式资料而🎧现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成本和开支,对本公司、停车场的拥有人和管理人,以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和雇员提🎧任何索偿。
9. 本公司、停车场的拥有人和管理人,以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和雇员,均不会就因登记车辆被妨碍、禁止、延误或阻碍进🎧停车场(不论是因为登记车辆的车牌号码记录🎧错、免触式停车系统记录的信用卡或八达通卡资料🎧错,或任何其他原因),或因免触式停车系统和
/或应用程式🎧现任何缺陷、故障、暂停、损坏、中断或机能失常,和/或应用程式资料的任何延误、错误、抵触、不准确或不完整,所导致或产生或关连到会员或任何其他人士或任何车辆或其他财物🎧现任何损失、受伤或损害,而承担任何责任。
10. 本公司、停车场的拥有人和管理人,以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和雇员,均不会就任何车辆或其配件和车内物件因会员登记、采纳或使用停车场计划及/或因免触式停车系统的建构、操作及/或使用及/或因应用程式的建构、安装、操作及/或使用而产生或相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而承担任何责任。
11. 所有为使用停车场而支付的款项均属不可退还。
12. 本公司保留权利,可随时全权酌情设立、取消和/或修订停车费用和任何其他收费。
13. 所有交易均由第三方支付服务供应商(简称「支付服务供应商」)处理。应用程式由第三方开发商(简称「应用程式开发商」)开发、建构、拥有及操作,而所有应用程式资料均由应用程式开发商收集、处理、存档、使用及提供。会员加入停车场计划,即代表明确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将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码、信用卡付款资料及八达通资料,转交予支付服务供应商和应用程式开发商。
14. 会员确认并接纳本公司会将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作以下目的:
(a) 处理停车场计划项下任何会员资格申请、登记、行政、延续、更新和终止事宜;
(b) 为会员和任何其他莅临商场的顾客、客户和访客提供会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购物、餐饮、家居生活、旅游、保健美容、休闲娱乐、酒店和物业范畴的) 礼遇、优惠、便利、服务和/或产品及其他优待,以及组织和安排任何其他人士, 包括(但不限于)太古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简称「集团成员公司」)或太古集团以 外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机构或组织(统称「关连人士」),提供该等礼遇、优惠、便利、服务和/或产品及其他优待;
(c) 执行和/或促进商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
(d) 促进会员与本公司、任何集团成员公司和/或任何关连人士之间的沟通,并且鼓励会员就其需要和期望,以至本公司、任何集团成员公司或任何关连人士所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便利和/或产品,提供任何意见;
(e) 为会员提供推广资讯,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任何集团成员公司或其服务供应商不时提供的产品、便利、服务和其他礼遇、优惠、优待,以及宣传资料;
(f) 为会员提供根据停车场计划可享有的服务和便利,和/或与该等服务和便利有关的任何其他服务、便利和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该等服务和便利的延续和再提供;
(g) 处理账务和付款事宜;
(h) 为已登记参与停车场计划的会员开设账户,并且管理和维持该账户;
(i) 收集资料以作核实和记录之用,同时维持通讯联络名单;
(j) 操作内部监控系统、解决争议、排解问题和执行使用条款、处理和调查投诉,以及确保会员有妥善遵守和履行其于停车场计划项下的义务和协议;
(k) 与会员就任何因使用免触式停车系统和/或应用程式和/或停车场计划项下任何其他服务和设施而产生或相关的事项,妥善进行沟通,以及促进会员与本公司、任何集团成员公司和/或任何关连人士之间的沟通;
(l) 遵守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的任何适用法律、法庭命令、指令、规则、指引、监管要求或判决,而作🎧披露;
(m) 遵守和遵从任何政府部门和/或其他主管当局的规则、要求和程序;
(n) 交给任何集团成员公司或关连人士,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任何业务联系人或伙伴,以就上述目的和/或该集团成员公司或关连人士可能不时为会员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便利,为任何目的予以处理;
(o) 与任何上述目的直接相关的任何其他目的;及
(p) 会员所同意的任何其他目的。
15. 会员向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不论透过申请表格或其他方式),纯属自愿性质。然而,如会员拒绝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或如会员反对本公司处理个人资料的方式,本公司可能无法处理和批核其加入停车场计划的申请和/或完成其加入停车场计划的登记手续和/或为会员提供相关的服务和便利。
16. 本公司可就第 14 段所述的目的,全权向以下任何或全部人士或实体披露、转移和/或交换任何该等资料和数据:
(a) 任何集团成员公司;
(b) 支付服务供应商;
(c) 应用程式开发商;和/或
(d) 任何与本公司经营业务和向会员提供服务、便利和/或产品有关,而向会员或任何集团成员公司提供行政、电脑、技术外判、云端服务、支付、数据处理、市场推广和其他服务的代理商、承包商或第三方供应商。
17. 本公司保留会员个人资料的时间,不会超过为履行收集数据目的所必须的期间。本公司亦可能会保留已存档的个人资料,以作数据统计用途。若个人资料毋须再继续保留,即会销毁。
18. 会员有权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的规定,要求存取及更正其个人资料。若对本公司的资料私隐政策有任何疑问,或需提🎧存取及更正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撰写函件并邮寄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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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坊港岛东中心 64 楼太古地产有限公司
客户支援主任收
19. 若因停车场计划和/或本条款和细则的诠释而产生或关连到任何争议或索偿,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20. 本条款和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各方均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专属司法管辖权。
21. 任何人士若非本条款和细则的一方,无权根据《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款。
22. 若本条款和细则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现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