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C-2021082
沙市区区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ZC-2021082
项目名称:沙市区七一一生活区临时农贸xx市场项目
采 购 人:荆州市沙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6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19
第五章 合同格式 2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沙市区七一一生活区临时农贸xx市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本公告附件中 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2021082
2.采购计划备案号:沙采计备【2021】XM00438 号
3.项目名称:沙市区七一一生活区临时农贸xx市场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9.292451 万元
6.最高限价:91.379971 万元
7.采购需求:完成沙市区七一一生活区临时农贸xx市场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7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类注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八大员必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项目班子配备人员平台对应岗位证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时,以网上核实的信息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沙市区长港路 98 号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 楼开标 2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沙市区长港路 98 号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
楼开标 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
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xxx〔2020〕12 号)。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州市沙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xx西路 260 号海关办公大楼 7-9 楼
联系方式:xx 177628605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荆州市北京西路 307 号
联系方式:18986641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18986641609
第二章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沙市区七一一生活区临时农贸xx市场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SZC-2021082 |
3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4 | 采购人 | 采购人:荆州市沙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荆州市xx西路 260 号海关办公大楼 7-9 楼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17762860502 |
5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荆州市北京西路307号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6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 是 |
7 | 价格扣除比例 | / |
8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价格扣除比例 | /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
10 | 磋商小组 | 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评审专家 两 名组成,评审 专家从省政府采购评委专家系统中随机抽取。 |
11 | 相关政策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
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 见》(xxx〔2020〕12 号)。 |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磋商活动。
2.1.“磋商组织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磋商小组”系指依法组成的竞争性磋商专家组。
2.4.“监管部门”系指沙市区监察委、区采购办。
2.5.“供应商”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工程”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建设工程。
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保密要求
3.1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
5.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自己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 号收费。
6.1. 磋商响应文件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项目描述等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 2021 年 10 月 30 日 17:00 时之前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网上形式予以答复,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1.在磋商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网上发布即视同收到。
8.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将
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网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8.4.采购人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
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信函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标准单位。
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1.1.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11.2. 磋商响应书;
11.3. 报价表;
11.4.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11.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6.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
1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9.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11.10.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八大员必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项目班子配备人员平台对应岗位证件;
11.11. 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11.12. 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11.13.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
11.1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时,以网上核实的信息为准);
11.15.《中小企业声明函》;
11.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有则提供);
11.1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加盖有效期内注册造价人员签章);
11.18.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注:所有复印件最好采用清晰影印件,凡是字迹不清晰,数字模糊而产生的误判 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凡是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2.1.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
①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② 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2.2.施工组织设计(一图一表一方案缺一不可)
12.3.近年类似业绩,提供业绩一览表,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3.1.凡是磋商文件中规定了磋商响应文本文件格式及章节顺序的,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及章节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没有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13.2.响应供应商必须使用电脑打印(A4 幅面)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13.3.响应文本文件应分章标明,并形成目录,标明页码,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1.暂列金
14.1.1 暂列金主要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
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供应商应将暂列金的金额包含在最终报价中,据实结算。
14.2.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4.3.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4.4.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1.响应供应商应准备正本 1 份和副本 2 份共 3 份响应文件,每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须经授权人或其被授权的磋商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授权书中签字或加盖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胶装成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封面须加盖公章。
15.3.除响应供应商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加行,若有修改应由授权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15.4.磋商小组对需要做出明确或者实质性承诺而响应供应商模糊、笼统表达的内容不予认定为已经做出明确或者实质性承诺。
16.1.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进行合并密封,且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6.2.信封的正面均应注明“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9 时 30 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6.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磋商组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组织人。磋商组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迟交的磋商
响应文件。
x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 90 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19.1.报价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9.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9.3.报价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型号、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的;
19.4.报价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5.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9.6.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9.7.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缺项,漏项的;
19.8.清单报价无(有效期内)注册造价人员盖章的;
19.9.投标人变更不可竞争费用标准与税金的,变更磋商文件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格及暂定金额的;
19.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磋商小组由磋商组织人依法组织成立,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评审专家共 3 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前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告。
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工作,全面、充分地审阅研究响应文件,审查评议响应文
件是否完整;文件的签署是否有效;对磋商文件是否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有无重大偏离;进行细致具体的磋商、直至确定入围供应商,出具磋商结论。
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沙市区七一一生活区临时农贸xx市场项目》采购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24.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供应商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24.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25.1.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时间,由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召集所有响应供应商,摇号决定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5.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25.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25.5.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 3 家供应商满足。
25.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26.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6.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7.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7.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8.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
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8.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8.4.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9.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需求和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进行评议。
29.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9.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0.2.各响应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0.3.招标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
议。
31.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磋商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3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1.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31.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
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1.6.供应商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小程序链接。
3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
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00.0.xxxxxxxx、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34.4.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最终以磋商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35.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6.1.招标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36.2.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它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物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6.3.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要求质疑人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36.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38、付款方式
施工进度达到合同价款的 50%时,由承包人将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审核,按审定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 7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的 97%,剩余 3%的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支付。进度款支付及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以经发包人的批准的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由发包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委托)的审计结果为准。
39.1.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39.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40、本次采购项目结束后,磋商组织人对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
文件及有关资料一律不退还。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沙市区七一一生活区临时农贸xx市场项目
采购内容:完成沙市区七一一生活区临时农贸xx市场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二、 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70 日历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顺延)
2.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付款方式:施工进度达到合同价款的 50%时,由承包人将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审核,按审定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 7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的 97%,剩余 3%的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支付。进度款支付及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以经发包人的批准的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由发包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委托)的审计结果为准。
4.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以合同价为准,一次性包干,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磋商文件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所报总价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工程实现方式、手段和要求,供应商需完成有关工作,不再另计费用。
5.技术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磋商文件要求物资计划的安排需满足采购人的工程进度和施工管理需求。
6.验收:
采购人将组织相关单位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验收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及承诺执行,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供应商可在售后服务方案中自行填报验收方案、奖惩处罚措施及承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三、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供应商须知、适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磋商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四、报价说明
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3、工程量清单中响应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五、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公示网站附件)
1.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评分 30 分,商务评价 30 分,技术评价 40 分
资质和实力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响应供应商的商务响应、经营实力、资质、类似规模案例经验及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3. 技术评价(40 分)
技术与服务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三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2)磋商响应供应商项目技术实施具体措施;
(3)其他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
4. 报价部分(30分)
价格评价以磋商响应供应商最后一次磋商报价为基础,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0×评标因素所占的权重,计
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详细评分细则
10 分 | 供应商 2018 年 1 月至今独立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和中标通知书) | ||
供应商 2018 年 1 月至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奖项)的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奖项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 | |||
供应商 2018 年 1 月至今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奖项)的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奖项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 | |||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得 3 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分 | 项目经理 2018 年 1 月至今参加过已建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4 分,最多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 | ||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技术部分 40 分 | 施 工 程序 | 施工程序符合施工规程规范的得 0-2 分。 | ||
施 工 工艺 | 施工工艺符合现场条件的要求的得 0-2 分。 | |||
施 工 方案 | 主要施工方案可行性的得 0-2 分。 | |||
施 工 技 术措施 | 主要技术措施符合本项目场地条件要求的得 0-2 分 | |||
设备、人 力措施 | 投入的设备、人力与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以及与本 项目相符得 0-2 分。 | |||
物 资 、 机械、劳动力安排计划 | 10 分 | 物 资 计划 | 满足采购人工程进度的得 0-2 分。 | |
满足采购人施工管理需求的得 0-2 分。 | ||||
施 工 机 械计划 | 满足采购人工期及现场场地的要求的得 0-2 分。 | |||
劳 动 力安 排 计划 | 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得 0-2 分。 | |||
满足工程施工管理需要的 0-2 分。 |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 5 分 | 1.质量管理的资源配备合理、规章制度健全的得 0-2 分。 2.各专业工程或各分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措施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的检测以及工程验收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得 1 分。 3.岗位职责及质量管理目标明确的得 1 分。 4.质量保证措施完善、严谨的得 1 分。 |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 4 分 | 1.安全防护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条件的要求得 1 分。 2.提供安全管理体系的得 1 分。 3.提供安全教育方案的得 1 分。 4.提供安全培训计划的得 1 分。 |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 5 分 | 1.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分阶段进度计划保障方案的得 1 分。 2.提供施工规章制度的得 1 分。 3.提供工序安排的得 1 分。 4.提供奖惩措施的得 1 分。 5.提供施工计划的检查和调整方案的得 1 分。 | ||
确保xx施工的技术组织措 施 | 4 分 | 1.xx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完整、全面、详尽的得 0-2 分。 2.xx施工关键环节有控制措施且责任到人的得 1 分。 3.有消防、节水节能措施的得 1 分。 | ||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 工网络图 | 2 分 |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工序的逻辑关系清晰,分解详细合理,关键线路明确的得 0-2 分。 | ||
价格部分 30 分 | 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10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
第五章 合同(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采购人全称):
承包人(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包括的所有工程等。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发包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承包人的响应文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的话);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x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沙 市 区 区 级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响应供应商授权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目 录
竞 争 性 磋 商 响 应 书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 磋商书;
2) 报价表;
3)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5)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9) 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10)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
1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12)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13) 项目管理结构;
1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清单必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清单顺序填写);
15) 施工组织设计;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有则提供);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发现磋商提供虚假资料,同意贵方取消磋商及成交资格。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报价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价格 | 工期 | 磋商 xx |
1 | ||||
合计大写: | 小写: |
天数: 日历天 | |||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法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
致:(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遵守诚信原则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xxxx: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签章):日期: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年 月 日以来供应商承担类似工程业绩(有则提供);
2. 施工方案,包括重要节点、施工难点部位的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可靠性、质量目标的保证体系及相应措施,对建筑物内原有设施设备等的保护措施;
3. 施工总平面布置情况;
4. 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完善合理,各主要施工工序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5. 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情况;
6. 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
7. 确保工程工期技术组织措施;
8. 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施工计划情况;
9.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磋商采购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声明有不实情况,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8
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系的书面声明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采购活动中,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采购活动中,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
(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及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之间)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xxxxxx:
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自行打印)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序号 |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 响应文件 响应情况 | 偏离情 况说明 | 备注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 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
2 |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 |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6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7 | 拟派的项目经理、八大员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证明 | |||
8 | 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9 |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10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类注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
自评结论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项目经理简历表
应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附不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的到岗履职承诺书。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应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注: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资料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根据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完整的报价文件,并承诺报价文件的报价与最终报价不一致时,报价文件中分项报价对最终报价进行调整的具体措施,及整体调整比例等。)
施工组织设计
1、响应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xx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xx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图、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
2、图标及格式要求:
附表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 3 进度计划
附表 4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 2: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 3:进度计划
1、响应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 4:施工总平面图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 入(万元) | 从业人 员(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 入(万元) | 从业人 员(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 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 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 ≥300 | 或,≥12000 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 业 | ≥300 | ≥100 | ≥10 | <10 |
43
附件 1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附件 18-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响应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