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协议
甲方: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乙方:
根据学校学生社团发展工作实际需要,经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以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为 社团
(协会)指导教师工作,并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聘期
聘期为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乙方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负责乙方年度考核。每年底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依据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社团成员测评,乙方个人自评,工作量记录考核等,评定考核结果。
3.乙方工作量记录,实现月报记录的方式。社团每月记录并填写
《东北林业大学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乙方本人确认签字,报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核签,最后报甲方审核、备案。每月 5 日前上报上月报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学生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学
生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
2.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3.定期对所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学生社团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并向甲方报告,切实履行好对于学生社团的各项监管和指导责任。
四、激励机制
1.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者,发放指导教师绩效津贴,标准为每个社团每年度 1500 元。甲方将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绩效津贴划拨至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和本人岗位绩效工资一并发放。
2.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奖评优中给予政策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要依规解除聘任。
3.将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考核中。
五、其他
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则需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妥善安置以及处理好各种事务后,方可终止协议。
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
效。
2.协议一式 2 份,甲方、乙方各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