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 133 号 B204法定代表人:何昊泉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17-56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
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相关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战略合作情况简述
1、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公司”或“甲方”)与四川共享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共享大数据”或“乙方”)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于近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共享大数据业务的平台建设及业务运营上展开合作。
2、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共享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 X000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1 月 2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乙方是专注于市、县区域共享大数据的信息采集、信息传输和数据存储的
服务商。公司研发并积累了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智慧城乡解决方案,拥有相关专利 17 项。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将在共享大数据业务的平台建设及业务运营上展开合作,目前重点在我国中西部各省(市、自治区)内的共享大数据市场进行深度合作。乙方将视创意信息为共享大数据业务支撑的首选合作伙伴,协助创意信息在视频管理业务平台、公共 WIFI 系统开发、信息安全等共享大数据市场方面扩大市场份额,乙方在四川省内乃至国内市场涉及的共享大数据项目,均优先与创意信息合作,客户有异议或者双方确认无法合作的情况除外;同样,创意信息将视乙方为共享大数据业务的首选合作方,创意信息所有共享大数据项目均优先与乙方合作,客户有异议或者双方确认无法合作的情况除外。目前双方已在平武达成试点合作。
2、甲方作为共享大数据技术业务和建设支撑方,将提供成熟的平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云计算平台、视频业务管理平台等);乙方作为共享大数据服务的方案提供商,将提供给甲方共享大数据服务平台;乙方作为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智慧城乡整体方案的提供商,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
3、双方决定根据市场的需求共同建立联合实验室,创意信息为联合实验室的技术支撑方,乙方为共享大数据的市场需求和课题的提供方;联合实验室的建设方案另行商议。
4、双方整合各自的资源优势,加强在产品研发、业务开发上的合作,力争在产品、建设模式上取得创新,引领产业的发展。
(二)违约责任
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有效期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 5 年,完成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有效。四、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创意信息具有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业务集成、业务运营及相关配套
服务能力,乙方具有成熟的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智慧城乡解决方案和相关专利、品牌等知识产权,双方在业务具有强互补性,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整合自身及业界优质产业资源,共同打造共享大数据业务的建设和发展模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暂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情况如下:
序 号 | 名称 | 披露日期 | 实质性进展 |
1 | 公司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 2016 年 8 月 10 日 | 公司与中兴通讯就创意流量项目开展合作, 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目前进展顺利。 |
2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创意与x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 《云计算企业级战略合作协议》 | 2016 年 10 月 25 日 | 北京创意与 Veritas 合作,为企业级客户提供新一代架构的数据安全、混合云服务及跨 云平台能力。 |
3 | 公司与四川三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 2016 年 12 月 1 日 | 公司正在积极跟进云计算和大数据在住房公积金、政务信息化中的应用;优化大数据的基本框架和体系架构;全面梳理住房公积 金的业务逻辑及流程。 |
4 | 公司与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 2017 年 1 月 27 日 | 1、2017 年 2 月,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慧城市等方向,囊括顶层设计、咨询服务、平台建设、软件开发、产品服务、系统运维的整体信息化工作。 2、2017 年 6 月,公司控股股东xxx先生用自有资金以有限合伙人(LP)方式参与联通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发起的“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并签订了《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目前,已取得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营业执照,其他条款 按协议约定正常履行中。 |
4、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1)解除限售风险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 全称 | 所持限售条件股 份总数 | 本次申请解除 限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 备注 |
1 | 雷厉 | 23,274,614 | 10,174,693 | 0 | 公司董事 |
2 | xx | 6,893,608 | 3,391,564 | 3,391,564 | |
3 | 乌鲁木齐至 佳喜成长商贸有限公司 | 6,755,598 | 3,323,665 | 3,323,665 | |
合 计 | 36,923,820 | 16,889,922 | 6,715,229 |
(2)减持股份风险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在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即 2017 年 4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期间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共享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