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安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
国富安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国富安CA依法向社会用户颁发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国富安CA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与用户达成以下协议:
1、本协议遵循《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已发布于xxxx://xxx.xxxxxx.xxx.xx)中的有关规定,与《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约束国富安CA和订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在申请人递交过签名的申请表格时,申请人即明确同意本协议内容,且对《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中关于证书订户和证书依赖方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已完全知晓。
3、申请人递交签名过的证书申请表并得到国富安CA确认时,即表示申请人: 申请时所做的xx、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承担不真实带来的责任。
1)订户在证书申请后,有责任将证书申请时的信息资料变更或授权人变更等等立即通知国富安CA或其受理机构。
2)对于密钥对在用户端产生的订户,必须保障密钥对产生的系统是可信的,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密钥的安全,防止任何的密钥遗失、泄露和防止非授权使用。
3)接收证书签发通知时,应当检查证书,以保证证书中所包含的用户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的,按照《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以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该证书。
4)保障按照《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方式和用途使用证书和相应密钥对,并评估和知晓了该数字证书的潜在风险。
5)当私钥面临任何事实上的丢失、泄漏、或其他危及私钥安全的情况时,应当迅速通知国富安CA(或RA、受理点)吊销证书。
6)除非其他授权豁免,同意就申请该数字证书支付费用。
4、受理用户证书申请时,国富安CA根据其《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确保系统向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按照时限发出并公布证书;
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申请拒绝,或拒绝的原因;
通知证书受理完成,用户按照相关规则下载或提取证书;
公布证书吊销清单;
对于下列原因,将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证书用户不支付证书费用;
证书包含的信息发生变化;
CA的私钥泄露;
证书用户已不再是国富安CA客户;
证书用户违反《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因证书申请信息虚假等原因造成证书发放错误;
5、用户证书一旦公布,国富安CA向信任此证书的依赖方明确如下:
1)证书上载明的内容及xx完全真实无误;
2)签名私钥只有用户自己所有,无披漏其他人;
3)该证书及其相对应的私钥只能用于合法的途径;
4)依赖方接受证书,即表示已明确知晓xxx证书国富安CA所能承担的赔偿上限。
6、用户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用户必须及时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证书用户有支付国富安CA更新费用的义务;国富安CA保留修订证书费用的权利,并公布在其运营网站(xxx.xxxxxx.xxx.xx)。
7、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注册机构权利、义务时,国富安CA会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及注册机构。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销证书的,应当于收到通知十四日之内,向国富安CA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依本协议书修订所引起的变更的权利和义务。
8、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用户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