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港保税区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的分布式电源。
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支持分布式电源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结合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港保税区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的分布式电源。
第三条 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可以选择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电量上网3种电能消纳方式,客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网电量、下网电量分开结算。客户服务部按照天津市制定的上网电价收购上网电量。
第四条 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布式电源系统备用容量费、基金和附加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
第五条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公司在并网意向书受理、接入条件制定、设计审查、电能表安装、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服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投资建设因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
第六条 分布式电源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分布式电源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品及安全标准;并网性能和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第七条 并网电压等级根据分布式电源容量、发电特性、导线载流量、上级变压器及线路可接纳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后,在符合电网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1.用户申请的终期接入容量不得超过用户供用电合同容量、不得超过备案容量。
2.用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用户,单点接入容量不超过400千瓦,最低接入电压等级为380伏;单点接入容量超过400千瓦,最低接入电压等级为10千伏;
第八条 公司为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助电量计量和补助资金结算服务。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补助资金后,根据项目补助电量和国家规定的电价补贴标准,按照电费结算周期支付项目方。
第九条 开展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应满足时限要求,详见《分布式电源并网项目时限要求》(附件1)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十条 客户服务部为分布式电源并网业扩服务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内容:
(一) 受理《分布式电源并网意向书》(附件2)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 组织供电事业部、安全技术部开展现场勘查;组织并参与审查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回复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
(三) 组织并参与接入系统方案和相关工程设计审查;
(四) 组织并参与分布式电源并网竣工验收;
(五) 组织签订分布式电源《购售电合同》或《发用电合同》;
(六) 分布式电源并网后的电费结算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部主要职责是:
(一) 参与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二) 参与接入系统方案和相关工程设计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 参与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
第十二条 供电事业部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出具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及接入系统方案和相关工程设计评审意见;
(二) 并网点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及校验,计量抄表。
(三) 负责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公共电网改造工程的管理;
(四) 做好有关分布式电源相关的并网后的运行调度工作。
(五) 负责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
(六) 负责签订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分布式电源并网调度协议。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三条 本办法应依据的流程为《流程编制说明书》(附件3)
第十四条 业务受理
电力业务员负责受理《分布式电源并网意向书》。主动提供并网咨询服务,履行“一次告知”义务提供《并网申请资料清单》
(附件4),协助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接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资料,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符合相关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分布式电源并网意向书受理通知书》(附件5);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原因;逾期不回复的,自收到电源项目并网意向书及相关资料之日起视为已经受理。电力业务员受理申请后,发起流程。
第十五条 出具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
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分布式电源项目,电力业务员组织供电事业部、安全技术部进行现场勘查,供电事业部按照行业标准一次性书面提供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所需基础资料,如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等,客户服务部与安全技术部负责评审,客户服务部汇总,由供电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办公室盖章,无需走用章申请。由电力业务员交给项目业主。
第十六条 设计审查
1.项目业主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性质、类别以及电压等级的不同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开展工程设计。
2.接入电压等级为380(220)伏单点或多点接入的项目,无需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和《电源接网协议》(附件6),项目业主收到《分布式电源并网意向书受理通知书》以后,可进行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和相关工程设计审查工作。
3.接入电压等级为10千伏接入的项目,项目业主应在项目核准(备案)15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电源接网协议》,并于收到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后,接入系统工程施工前,提交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和相关工程设计相关资料。
4.电力业务员接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和相关工程设计相关资料,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符合相关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
《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和相关工程设计受理通知书》(附件7);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原因。逾期不回复的,收到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和相关工程设计相关资料之日起即视为已经受理。受理后,供电事业部、安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进行设计审查,电力业务员汇总审查意见,经客户服务部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办公室盖章,然后交给项目业主,无需走用章申请。
5.项目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再次评审。
第十七条 工程施工
供电事业部负责开展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规范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完成时限应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需求。
按资产分界点划分标准,对由公司投资的表计设施改造、低压电缆敷设项目,纳入公司投资管理;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分布式电源及其接入系统工程,其施工、调试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由用户自主选择。承揽接入工程的施工、调试单位应根据工程性质、类别及电压等级的不同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与行业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标准。
第十八条 计量安装
分布式电源的发电出口以及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均应安装计量装置,并实现用电信息远传,以分别准确计量分布式电源的发电量和用电客户的上网电量、下网电量。电力计量员在并网验收前完成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工作。
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448-2000)的要求。现场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屏(柜、箱)互感器二次接线盒、联合接线盒、电能表接线端钮盒均应实施专用封印,并签字认可。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
电力业务员收到并网验收申请后,即组织填写《发用电合同》或《购售电合同》(光伏),由客户服务部履行合同签订手续。
对于接入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项目,供电事业部起草《并网调度协议》,与投资方签订协议,并备案发电设备。
第二十条 并网验收
客户服务部受理客户并网验收申请,接收及查验《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申请表》(附件8)和并网资料,审查资料合格后,将资料发给供电事业部、安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审查,约定验收时间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成员在《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单》
(附件9)上签字,将验收意见录入系统。电力业务员汇总验收意见盖公司章交给客户,无需走用章申请。验收不合格的,用户整改完成后重新发起流程;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合格的,准备并网。
验收合格、完成合同签订和并网协议签订后,电力业务员组织发电并网,参与人员在《分布式电源并网工作单》(附件10)上签字。
第二十一条 电费结算
分布式电源的上网电量和下网电量应分别结算,不应互相抵扣,按天津市规定的相关电价分别计算购、售电费。
并网运行后,供电事业部每月抄表。客户服务部出具结算单,用户开具发票,按付款审批流程付款。
第二十二条 运行管理
1.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与公司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2.接入系统发生变化的项目需重新进行接入系统方案审核。
3.分布式电源项目的运行维护实施专业化管理。电力业务员负责分布式电源并网后的用电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行为纳入违约用电管理;
4.电力计量员负责分布式电源计量装置的运维管理。
第二十三条 分布式电源并网后,各部门应将客户资料整理归档。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按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办法》检查和考
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客户服务部管理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1. 分布式电源并网项目时限要求
2. 分布式电源并网意向书
3. 流程编制说明书
4. 并网申请资料清单
5. 分布式电源并网意向书受理通知书
6. 电源接网协议
7. 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和相关工程设计受理通知书
8. 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申请表
9. 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单
10. 分布式电源并网工作单
附件的附件 1
分布式电源并网项目时限要求
表一 整体时限
单位:工作日
申请业务类别 | 业务 受理 | 接入方 案受理 | 设计 审查 | 验收 | 签订合 同等 | 合计 时长 | 所需 环节 |
是否并联 | 并联 | ||||||
380(220)V 单接入点 | 2 | 2 | 10 | 5 | 3 | 19 | 4 |
380(220)V 多接入点 | 2 | 2 | 10 | 8 | 3 | 22 | 4 |
10KV 接入点 | 2 | 2 | 10 | 8 | 3 | 22 | 4 |
表二 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和设计审查时限
单位:工作日
参与部门 出具意见 | 分管领导 审批 | 盖章 | 交给客户 | 合计用时 | |
是否并联 | 并联 | ||||
380(220)V 单接入点 | 2 | 2 | 1 | 1 | 5 |
380(220)V 多接入点 | 2 | 2 | 1 | 1 | 5 |
10KV 接入点 | 4 | 2 | 1 | 1 | 7 |
表三 验收调试时限
单位:工作日
计量 安装 | 参与部门出 具验收意见 | 客服部汇总 验收意见 | 交给 客户 | 并网 | 合计 用时 | |
是否并联 | ||||||
并联 | ||||||
380(220)V 单接入点 | 3 | 2 | 1 | 1 | 1 | 5 |
380(220)V 多接入点 | 4 | 5 | 1 | 1 | 1 | 8 |
10KV 接入点 | 4 | 5 | 1 | 1 | 1 | 8 |
附件的附件 2
分布式电源并网意向书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项目投资方 | 用电方 | ||||||
项目类型 | □光伏发电 | □其他 | |||||
并网接入方式 | □接入用户侧 □接入公共电网 | ||||||
发电量意向 消纳方式 | □全部自用 □全电量上网 | □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 □合同能源管理 | |||||
发电装机容量 | 投产规模本期规模 终期规模 | kW kW kW | 并网电压等级 | □10kV□380V□220V | |||
意向并网点 | 个 | ||||||
计划开工时间 | 年 月 | 日 | 计划并网时间 | 年 | 月 | 日 | |
核准情况 | □省级核准 □地市级核准 □省级备案 □地市级备案 □ 其他 | ||||||
用电情况 | 年用电量( ( | kWh)装机容量 kVA) | |||||
主要 用电设备 | |||||||
提供资料清单 | □1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项目投资方与用电方为不同法人的,提供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 □3 电气接线图、用电电网相关资料(仅适用于大工业用户) □4 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联行号) |
□5 可行性研究报告(380v 及上项目需提供蓝图,并加盖设计专用章)、设计单位资质 □6 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 |||
本表中的信息及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谨此确认。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人(经办人签字): | |||
补充说明 | |||
受理人 | 受理日期 |
天保能源客户咨询电话:00000000天保能源客户投诉电话:00000000
附件的附件 3
流程编制说明书
流程名称: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流程
编制部门:客户服务部
目的:规范分布式发电业务流程。流程说明:
1、用户提出并网意向,提交相关资料;
2、接入系统设计方案;
3、接入系统方案审查;
4、客户进行施工;
5、并网验收流程;
6、资料归档。
流程名称: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流程编制部门:客户服务部
目的:规范分布式发电业务流程。流程说明:
1、 用户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 电力业务员审核资料合格,发起流程;
3-5、供电事业部、安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参与验收,填写验收意见;
6、电力业务员汇总验收意见,盖章交给客户。需要整改后复验的,流程结束;用户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准备并网,执行 10;
7、客户服务部签订发用电合同或购售电合同;
8、供电事业部签订并网协议;
9、计量员安装计量装置;
10、电力业务员组织供电事业部、安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并网验收;
11、完成系统录入;
12、资料归档。
附件的附件 4
并网申请资料清单
一、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项目投资方与用电方为不同法人的,提供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
3. 电气接线图、用电电网相关资料(仅适用于大工业用户)
4. 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联行号)
5. 可行性研究报告(380v 及上项目需提供蓝图,并加盖设计专用章)、设计单位资质
6. 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序号 | 资料名称 | 380(220)V | 10KV |
1 |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 √ | √ |
2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
3 | 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 √ | √ |
4 | 接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及说明书 | √ | √ |
5 |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 √ | |
6 | 高压电气装置一二次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 √ | |
7 | 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 √ | √ |
二、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和相关工程设计审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8 | 继电保护方式 | √ | √ |
9 | 电能计量方式 | √ | √ |
三、并网验收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序 号 | 资料名称 | 220V | 380V | 10KV |
1 |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型式认证报告或质检证书,包括发电、逆变、变电、断路器、刀闸 等设备 | √ | √ | √ |
2 | 施工、试验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 √ | √ | √ |
3 | 并网前单位工程验收报告(记录) | √ | √ | √ |
4 | 并网前设备电气试验及继电保护整定、调试 报告 | √ | √ | |
5 | 并网前单位工程调试报告(记录) | √ | √ |
注: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需取得国家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附件的附件 5
分布式电源并网意向书受理通知书
公司: 本公司收到你公司申请 项目所提交的下列资料: □1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项目投资方与用电方为不同法人的,提供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 □3 电气接线图、用电电网相关资料(仅适用于大工业用户) □4 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联行号) □5 可行性研究报告(380v 及上项目需提供蓝图,并加盖设计专用章)、设计单位资质 □6 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 |||
□材料齐全,准予受理。 | □材料缺失,暂缓受理,请将所需材料 补正齐全,重新申请。 | ||
受理人 | 受理日期 | ||
本人已知悉并承诺将于 30 个工作日内向贵公司提交接入系统方案,逾期本项目所占用的上网容量将重新公开。 | |||
签收人: |
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注:本通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的附件 6
编号:接网协议( XXXX ) XXX 号
电源接网协议
项目名称:
电网企业: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电企业:
日 期: 年 月 日
本接网协议由下列双方签署:甲方:(电网企业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发电企业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鉴于:
(1)甲方经营管理适于电源运行的电网,并同意乙方电源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入电网。
(2)乙方投资建设的(电源项目名称)项目已于 年 月日获得(电源项目核准单位名称)核准,核准文件为《电源项目核准文件名称》(核准文号)。
(3)甲方投资建设的(电源项目名称)项目接网工程已于年 月 日获得(接网工程核准单位名称)核准,核准文件为
《接网工程核准文件名称》(核准文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定义
(1)电源:指位于 由乙方拥有并经营管理的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共 台,分别为 )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2)产权分界点: ;
(3)接网工程:指产权分界点与电源接入电网的连接处之间的输变电工程及相应的电网改造工程;
(4)计量点:指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双方须在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具体明确电能计量点;
(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超设计标准的风力、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2.解释
(1)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2)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协议所指的年、月、日均为公历年、月、日;
(5)本协议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6)本协议中的数字、期限等均包含本数。
二、双方xx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xx如下:
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取得营业执照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本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包括:
(1)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完成电源接网工程的建设; (2)按照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及接网工程核准规模建设;
(3)电源接网工程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应向乙方公开透明;
(4)甲方应在电源并网前与乙方完成《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工作,协议双方有关权利和义务在《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中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2.乙方的义务包括:
(1)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完成电源项目的建设;
(2)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电源建设的管理流程,电源工程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应向甲方公开透明;
(3)按照电源核准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型式及甲方主持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所确定的投资范围等实施建设;
(4)乙方应在电源并网前与甲方完成《并网调度协议》、
《购售电合同》签订工作,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中继承并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双方约定
1.甲方负责电源接网工程的建设,乙方负责电源本体工程的建设,双方投资建设范围以产权分界点为界;
2.电源建设规模:本期建设总装机容量为兆瓦( MW )
(共 台,分别为 ),项目建设地点为 ,项目建设内容与核准文件一致;
3.接网工程建设规模:本期共需新建 千伏线路千米,扩建 千伏间隔 个,总投资 万元;
4.乙方负责的电源项目计划 年 月 日正式开工,并计划于 年 月 日建成,总建设工期 月(新建电源项目合理工期原则参考属地典型电源项目工程建设周期);
5.甲方负责的接网工程计划 年 月 日正式开工,并计划于 年 月 日建成,总建设工期 月(接网工程合理工期原则参考属地典型电网项目工程建设周期);
6.自电源开工之日起,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报送电源的建设进度,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电源建设的形象进度,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影响电源建设的问题等。报送期限为电源整个建设期,报送的具体时间为每月 25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
7.乙方电源必须按照本协议以及电源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所确定的技术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与甲方共同组织并网前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未满足并网技术条件前甲方不予并网。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2.除本协议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3.除本协议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4.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5.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甲方在接网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拆迁、路径受阻等外界因素干扰或不可抗力造成接网工程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建成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在事件发生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予以说明;
2.乙方在电源施工过程中遇到拆迁等外界因素干扰或不可抗力造成电源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建成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在事件发生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予以说明;
3.由于乙方电源投产时间推后引起甲方投资工程设备被盗,除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外,同时甲方将不对恢复被盗工程的建设工期做出承诺;
4.电源、接网工程投产时间在第四章节第 4 条、第 5 条
规定的时间上允许有一定的调整范围。允许范围为第四章节第 4
条、第 5 条规定时间的前后 2 个月,双方在此期间投产不视为违约。
七、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电源正式并网止。八、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协议变更、转让和终止
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其生效条件同第七章第 1 条;
2.甲方和乙方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
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4.协议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 7 日后终止本协议:
(1)破产、清算,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
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签订的接网协议终止;
(4)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协议的事项:十、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
十一、其他
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
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议全部
本协议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3.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协议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4.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或需要修改、补充协议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在修改、补充协议生效前,仍按照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5.为双方沟通及时顺畅,双方须明确具体负责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方式:
6.文本
本协议一式 5 份,双方各执 2 份,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备案 1 份。
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附件的附件 7
接入系统方案和相关工程设计受理通知书
公司: 本公司收到你公司申请 项目所提交的下列资料: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接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及说明书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高压电气装置一二次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继电保护方式 □电能计量方式 | |||
□材料齐全,准予受理。 | □材料缺失,暂缓受理,请将所需材料补正齐全,重新申请。 | ||
受理人 | 受理日 期 | ||
本人已知悉并承诺自计划并网时间起,将于 3 个月内向贵公司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逾期本项目所占用的上网容量将重新公开。 | |||
签收人: |
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注:本通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的附件 8
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申请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项目投资方 | |||||
项目类型 | □光伏发电 | □其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消纳方式 | 装机容量 | KW | |||
并网点 | 个 | 接入方式 | T 接 个 专线接入 | 个 | |
计划验收 完成时间 | 计划并网 调试时间 | ||||
并网点位置、电压等级、发电机组(单元)容量简单描述 | |||||
并网点 1 | |||||
并网点 2 | |||||
并网点 3 | |||||
…… | |||||
本表中的信息及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单位工程已完成并网前验收、调试,具备并网调试条件,谨此确认。 申请单位(公章): | |||||
补充说明 | |||||
受理人 | 受理日期 |
客户咨询电话:25761657客户投诉电话:25764176
附件的附件 9
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单
建设单位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验收范围 | |
资料验收、 现场验收 意 见 | 供电事业部: □验收合格,可以并网 □验收不合格,整改后重验签字: 日期: |
安全技术部: □验收合格,可以并网□验收不合格,整改后重验签字: 日期: | |
客户服务部: □验收合格,可以并网 □验收不合格,整改后重验 |
签字: 日期: |
附件的附件 10
分布式电源并网工作单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结算单位 | |||
供电事业部 | 客户服务部 | ||
客户签字 | 并网日期 | ||
电费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