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资产招租委托书(项目编号:F202300011)内容也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
协 议 书
甲方:汕头市华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促进经济发展,经双方协商,就出租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履行。
一、租赁地点位于 汕头市金平区华新城信华园5 幢07 号车库 ,面积:24.26
㎡,用途停车、仓库、居住、商用(饮食业场所和生产场地除外),出租期限:3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在签订协议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
二、租金、押金、履约金及付款方式
月租金为 元(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不含水电费),首次缴交租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三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
写: )、押金(按二个月租金合计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及履约金
(按一个月租金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性缴交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号:445006030013000176567
恒益顺公司按《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规则》第55条的规定将上述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以后每月租金应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财务部门缴交(交款地点:甲方华新城办公楼二楼),以此类推至协议期满。上述付款由甲方另签收据为凭。逾期交纳月租金及相关费用,按逾期天数计,以应缴纳的费用总额,每天加收日0.1%的违约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该房产,乙方已付租金
和押金及履约金不予退还。乙方的各种固定投入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做任何赔偿。收回房产时,室内物品视为滞留物,甲方有权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1、乙方累计超过3 个月(含3 个月)未交租金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产转租、转借、改变用途的。
3、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退租或终止合同等行为的。
四、租赁期间,乙方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期满,乙方无违约情况,承租房产移交给甲方,缴清各项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押金及履约金,若乙方有违约情况,则押金及履约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应服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管理。
六、乙方是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做好消防防火工作,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卫生、环保、治安工作。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租期提前终止或承租期满,乙方应在期满之日起 5 天内无条件搬迁,将房产现状完好(固定装饰物不得拆除)交还甲方。否则,房产中的遗留物品视为乙方的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置。如乙方在搬迁时房产损坏无修复的,甲方将派人维修,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八、乙方货车不得驶上步道,否则,如对步道发生损坏时,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不予修复的,由甲方派员维修,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承租的房产不得作为开办饮食业场所(包括小食店、饭店、酒楼等)和生产场地以及违法经营场所,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房产,收回房产时,室内物品如滞留超过5 天,则视为滞留物,甲方有权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对承租房产的室内设施负责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合理使用。在承租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问题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一、如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等导致乙方需退迁等情形,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内无
条件搬迁,乙方的各种固定投入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做任何赔偿,租金按实结算,租赁协议期限同时终止。押金及履约金无息退回乙方,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间,因法律、法规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押金及履约金无息退还乙方。
十三、租期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无条件的交清所有费用后,将房产现状完好交还甲方,并提供已向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或迁移的《营业执照》,已交清各项费用等有关资料及单据原件给甲方。违者,甲方有权自行视同违约,乙方已交的押金及履约金不予退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时,应在租期届满之日提前1 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告知函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在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甲方将上述房产出售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将每月承租租金交给新业主,直至合同期满。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资产招租委托书(项目编号:F202300011)内容也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书自甲方、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结清一切款项、向甲方移交房产后失效。
十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恒益顺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号码:00000000 电话号码:
鉴证单位: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