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0011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11037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0011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11037
项目名称:xxxxxx0000-00xxxxxxxxxxxx(xx)项目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厅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xxxxxx0000-00xxxxxxxxxxxx(xx)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0011
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1103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7,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xxxxxx0000-00xxxxxxxxxxxx(xx)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07,2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 口产品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 发服务 | xxxxxx0000-00xxxxxxxxxx xx(xx)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12个月。其中,5个月内完成开发部署上线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验收1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一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 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广东省公安厅
地址: xxxxxxxxx00xxx联系方式: 020-83921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房联系方式: 020-37880769-802、020-37880769-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
电话: 000-00000000-000、020-37880769-808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广东是水域大省,地处珠江下游,北倚南岭,南临南海,xx纵横、湖库众多、水网密布。全省共有河流2.4万多条,总长度超过10万公里,总面积1.14万平方公里,其中珠江三角洲河网密度达1.03公里/平方公里,是国内河网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湖泊7个(其中省级湖泊1个);水库8408座,水面积达16万公顷;水运口岸124个,码头泊位 3066个,2019年,水路客运2600万人次,水路运输货物吞吐量近30亿吨(其中危化品4.86亿吨)。
各级公安机关水域治安管理工作任务艰巨繁重。长期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水上信息化建设重视不足,投入少,可利用资源少,历史欠账多,与陆上公安信息化建设相比,基础差、底子薄,视频监控数量少、覆盖率低,尤其是人脸识别、WIFI嗅探、船舶轨迹等前端智能感知技术以及适合水域治安管理的公安应用系统几乎空白,水域治安管理手段单一,管控力度和效果不 足,直接影响水警部门的作用发挥。
2019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公安部门的有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出海船民证核发等,统一改为备案,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监管细则、调整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实现从许可到备案平稳有序地过渡。
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取消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9〕13号)的部署要求,广东省公安厅水域治安管理处作为省级公安水域治安管理部门,针对本省实际,计划研发基于APP或微信等可移动前端采集技术的广东省出海船舶和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开展相关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建设广东省出海船舶和人员信息查验系
统;对非出海人员在出海船舶上作业住宿备案、出海船舶备案、出海人员备案、合资船船员登轮备案、出海船舶及其渔民船民货物查验;系统与全国海防部门数据库互联互通,对接社会治安防控实战应用平台,实现重点人员等相关数据库的查询、比对权限,拓展相关实战应用。
1.2项目目标
以提升水警核心战斗力为主要目标,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平台,通过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满足公众、民警自主申报和备案管理的需求,促进公安机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水域治安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水警业务有机协同、各类数据动态鲜活,形成各种信息有效共享的“智慧新水警”工作格局。
到2022年底,通过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搭建水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水域治安作业管理子系统、水域治安综合管理子系统、水域移动警务应用、水域视频监控工作台等系统,功能涵盖水域治安基础信息申报、备案等数据采集、水域治安视频监控布建、涉水警情推送、移动巡逻、信息通报、应急救援、未知_名尸体处置等方面,可以提供水文、气象、地理等服务信息,以及通过与海事、渔政、水利、交通等涉水行政单位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为全省水域治安管理业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持,提升数据信息服务实战、支撑实战的效能。
1.3项目内容
一、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项目定制软件开发服务包括:水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水域治安作业管理子系统、水域治安综合管理子系统、水域移动警务应用和水域视频监控工作台共五部分。
1、水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
水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面向公众用户自主申报船舶、旅客、进出港相关信息,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按自然人和船主与航运企业两类分别进驻应用到“粤省事”和“粤商通”平台,主要包括粤省事平台船舶信息申报、粤商通平台船舶信息申 报、粤省事平台船舶变更信息申报、粤商通平台船舶变更信息申报、粤商通平台旅客信息申报、粤商通平台留船住宿人员信息申报、粤商通平台承运信息申报、粤省事平台进港信息申报、粤省事平台出港信息申报,实现船主或船舶负责人与航运企业用户的船舶、人员、进出海申报备案。
系统分别进驻“粤省事”和“粤商通”平台,通过微信小程序和移动APP操作,面向全国船主、船舶负责人和航运企业用户,提供互联网申报信息服务,可支撑10万以上用户,日均登记申报约1000单。
2、水域治安作业管理子系统
水域治安管理子系统主要提供面向水域治安管理市区级公安用户,开展水域相关采集信息的审核、进出港统计、船舶背景审查、人员背景审查等工作,实现水域治安业务管理和业务协同。
系统部署在广东公安警务云,通过WEB网页端方式进行操作,面向21个地市水域治安管理市区级公安用户提供使用,可支撑5000以上用户,日均处理申报数据1000单。
3、水域治安综合管理子系统
水域治安综合管理子系统主要进行后台统一管理,开展各级水警单位审核工作考核、盘查工作考核。通过对接海事、航 道、渔政、水务、水上交通执法等涉水部门信息系统,汇聚各类基础数据,搭建相应水域治安综合数据库,通过数据治理和分析,向水域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服务。
系统部署广东公安警务云,WEB网页端操作,面向水域治安管理处省级用户使用,可支撑5000以上用户。汇聚各类信息资源项约20项,每天入库约 1000 条数据。
4、水域移动警务应用
水域巡逻移动应用进驻移动警务政务微信工作台,利用现有移动警务基础能力实现涉水单位摸查登记、水上从业人员摸查登记、水上场所(设施)摸查登记、船舶登记摸查、船舶进出港登记摸查、水上人员盘查、船舶盘查、移动视频巡逻,实现水警工作人员信息登记、信息检索、人/盘查、视频巡逻等移动应用功能。
水域巡逻移动应用部署在广东公安警务云,运行在公安移动信息网,面向广东省公安厅水域治安管理处及21个地市水域治安管理相关部门业务员移动办公使用,可支撑5000以上用户。
5、水域视频监控工作台
水域视频监控工作台对接省视频云平台获取水域视频资源信息,支撑水域业务部门进行远程巡检和监控,实现水域视频点播、录像下载、视频轮询等巡检功能。
系统部署广东公安警务云,通过WEB网页端操作,面向21个地市水域治安管理市区级公安用户使用,可支撑5000以上用户,预估接入32路监控视频,按每路20Mbps码流估算,带宽预估约占640Mbps。
二、业务运营服务
项目业务运营服务包括:数据整合服务和数据清洗服务共两部分。
1、数据整合服务
需对接公安边防部队沿海船舶渔民边防治安管理系统、船舶自动识别AIS信息服务平台、公安治综平台等系统,获取渔船信息、渔民信息、船舶行政案件信息,船舶AIS信息、电子海图信息、VTS信息、港口管理信息、航标基础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常住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精神病人基本信息、重点人员信息、在逃人员信息等基础数据,数据整合进入水域信息共享数据库。
2、数据清洗服务
针对船舶自动识别AIS数据、VTS数据、电子海图数据、时空大数据平台的水域地图与地理信息数据等,提供数据清洗服务,并对所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修复,将船舶自动识别AIS数据、VTS数据、电子海图数据清洗后,数据在公安时空大数据平台数据模型中正确呈现,达到数据不重复,数据一致。
1.4系统部署
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部分(水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按照“粤省事”微信和“粤商通”APP进驻规范和指引进 驻,部署在政务云资源;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业务运作部分(水域治安作业管理子系统、水域治安综合管理子系统、水域移动警务应用、水域视频监控工作台)在广东公安“警务云”部署。此两部分将通过省公安厅已建的可信跨网交互总线(安全访问平台)实现数据交换。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x项目建设期(即从项目正式立项实施到整体工程完成,进入业务试运行)按12个月工期安排,项 目运维期为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之后起计算1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项目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 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系统开发和测试完成,通过初验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20%,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交合 同总金额5%的质押金为期一年的保函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质保期结束后15工作日内且收到申请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退回5%的质押金保函。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验收分为项目初步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初步验收 项目开发系统的编码、测试等工作基本完成,合同约定的软件模块功能基本齐备,达到系统设计的性能要求,具备系统上线试运行条件,可以申请进行项目初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主要检验系统的功能、性能等,验收依据是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和要求。 2.项目试运行 项目通过初步验收,进入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试运行期。系统试运行期间,如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发生严重影响系统使用的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自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如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发生局部(或轻微)影响系统使用的一般故障 ,则从系统发生故障之日起暂停计算系统试运行时间,故障修复之日起,继续计算系统试运行时间 。 3.项目竣工验收(注:又称最终验收) 项目试运行期结束,中标人可以申请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主要是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考察对项目所开发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审查项目的技术、财务等文档的齐备性。 4.项目验收按照广东省公安厅的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本项目包含软件开发服务和业务运营服务,其中开发服务预算为182.76万元,业务运营服务预算 为36万元,代理服务预算为1.96万元。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 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 服务 | xxxxxx0000-00xxxxxxxxxxxx(xx)项目 | 项 | 1. 0 0 | 2,207,2 00.00 | 2,207,2 00.00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
附表一:xxxxxx0000-00xxxxxxxxxxxx(xx)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功能需求 1.1水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 将水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部署在“粤省事”微信和“粤商通”APP专项服务中,实现公众用户和航运企业用户进行船舶申报、人员申报和进/出港申报。 一)建设目标 面向公众用户自主申报船舶、旅客、进出港相关信息,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按自然人和船主与航运企业两类分别进驻应用到“粤省事”和“粤商通”平台,提供互联网可访问的移动端应用,实现群众、船东的资料自主申报、变更申请,系统提供安全可信的身份认证机制,可实现人脸核身,确保数据采集的一致性和唯一性。 二)实施范围 主要涉及全省涉及水域治安管理、进行自主申报的公众用户群体。实施环境:互联网访问。 实施规模:初步估算需要使用本系统的公众用户人员约10万人。 | |
2 | 1.1.1用户注册 用户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校验身份信息,填写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公众用户、航运企业用户账号注册 。其中包括公众用户注册、航运企业注册和水域申报指引。 1.1.1.1公众用户注册 公众用户通过登录“粤省事”微信,船舶船主、船上负责人及其委托人填写用户注册信息进行账号注册。 1.1.1.2航运企业注册 航运企业用户通过登录“粤商通”APP,船舶船主、船上负责人及其委托人、代理公司填写用户注册信息进行账号注册。 1.1.1.3水域申报指引 通过申报指引进行不同群体所申报表单定义,以及申报流程的配置项维护。 | |
3 | 1.1.2船舶信息申报 申报主体:船舶所有人。 公众用户通过登录“粤省事”微信,填写船舶、船主、船员、船上设备、船舶定位设备等信息,提交登记备案。 航运企业用户通过登录“粤商通”APP,填写船舶、船主、船员、船上设备、船舶定位设备等信息, 提交登记备案。 | |
4 | 1.1.3船舶变更信息申报申报主体:船舶所有人。 公众用户通过登录“粤省事”微信,填写变更的船舶、船主、船员、船上设备、船舶定位设备等信息 ,提交变更备案。 航运企业用户通过登录“粤商通”APP,填写船舶、船主、船员、船上设备、船舶定位设备等信息,提交变更备案。 | |
5 | 1.1.4客运船舶旅客信息申报申报主体:船舶经营人。 航运企业用户通过登录“粤商通”APP,填写船舶、船主、经营人、旅客等信息,申报客运船舶旅客备案。 |
6 | 1.1.5留船住宿人员信息申报 申报主体:船舶经营人或船上负责人。 航运企业用户通过登录“粤商通”APP,填写船舶、船主、经营人、留宿人员等信息,申报留船住宿人员备案。 | |
7 | 1.1.6货运船舶承运信息申报申报主体:船舶经营人。 航运企业用户通过登录“粤商通”APP,填写船舶、船主、经营人、承运货物等信息,申报货运船舶 承运备案。 | |
8 | 1.1.7进出港信息申报 申报主体:船上负责人。 公众用户通过登录“粤省事”微信,填写进出港船舶和人员信息,申报进出港登记。 (说明:船上负责人应当在船舶离港或者抵港前向港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船舶和随船人员基本信息,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出海船舶进入船籍港以外海域停泊、作业的,船上负责人应当在入港或开展作业前,向停泊、作业地公安机关报备船舶进出港信息和随船人员基本信息。内河船舶到沿海地区停泊和海上作业的,船上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停泊、作业地公安机关报备船舶和随船人员基本信息。) | |
9 | 1.1.8个人中心 通过个人中心,公众用户可查看其申报的船舶信息、进港信息、出港信息。 | |
10 | 1.1.9企业中心 通过企业中心,航运企业用户可查看其申报的船舶信息、进港信息、出港信息。 | |
11 | 1.2水域治安作业管理子系统一)建设目标 水域治安管理子系统主要提供面向水域治安管理市区级公安用户,开展水域相关采集信息的审核、进出港统计、船舶背景审查、人员背景审查等工作,实现水域治安业务管理和业务协同。 二)实施范围 主要涉及广东省公安厅水域治安管理处及21个地市水域治安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环境:公安网访问。 实施规模:初步估算系统平台用户约5000人。 | |
12 | 1.2.1船舶报备审核 系统根据用户登录信息,显示用户所在辖区船舶申报信息,然后进行信息审核,选择具体船舶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其中包括船舶报备信息审核和船舶申报信息搜索。 1.2.1.1船舶报备信息审核 系统根据用户登录信息,显示用户所在辖区船舶申报信息,包括船舶号、船舶类型、船舶归属地、额定船员信息,然后进行信息审核,选择具体船舶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核验船舶申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审核,若信息有误填写审核不通过记录。 1.2.1.2船舶申报信息搜索 系统根据用户登录信息,显示用户所在辖区船舶申报信息,包括船舶号、船舶类型、船舶归属地、额定船员信息。 可通过船舶号、船主身份证号码搜索到船舶申报信息。 |
13 | 1.2.2人员报备审核 系统根据用户登录信息,显示用户所在辖区船舶人员申报信息,选择具体船舶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其中包括船舶人员报备信息审核和船舶人员申报信息搜索。 1.2.2.1船舶人员报备信息审核 系统根据用户登录信息,显示用户所在辖区船舶人员申报信息,选择具体船舶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核验船舶人员申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审核,若信息有误填写审核不通过记录。 1.2.2.2船舶人员申报信息搜索 系统根据用户登录信息,显示用户所在辖区船舶人员申报信息。可通过船舶号、船主身份证号码搜索到船舶人员申报信息。 | |
14 | 1.2.3进出港申报审核 水警工作人员,登录申报审核页面,系统支持搜索进/出港船舶信息,核验船舶和人员备案信息,完成进/出港查验。其中包括进出港船舶申报信息搜索和进出港船舶申报信息审核。 1.2.3.1进出港船舶申报信息搜索 系统根据用户登录信息,显示用户所在辖区进出港船舶申报信息。可通过船舶号、船主身份证号码搜索到进出港船舶申报信息。 1.2.3.2进出港船舶申报信息审核 从进出港船舶申报信息中选择具体船舶进港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核验船舶和人员及货物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审核,若信息有误填写审核不通过记录。 | |
15 | 1.2.4人员背景审查 通过与重点人员库比对,对进出港人员进行身份比对,发现重点人员或在逃人员,审查人员背景时 ,异常预警弹框提醒。 | |
16 | 1.2.5船舶背景审查 通过与运输船舶信息库和渔业船舶信息库比对,发现证件不全船舶、三无船或套牌船,审查船舶背景时,异常预警弹框提醒。 通过与进出港备案库比对,发现未主动进出港报备船舶时,异常预警弹框提醒。 | |
17 | 1.2.6进出港统计 统计各个港口进出港船舶数量、人员数量以及重点人员预警数量。其中包括进出港船舶信息统计和进出港随船人员信息统计。 1.2.6.1进出港船舶信息统计 选择某一港口,选择某一时段,选择进/出港类别进行进出港船舶统计。进出港船舶统计信息,包括进出港船舶数量、船舶号、船舶名称、船舶类型、船舶归属地、船舶进港时间。 1.2.6.2进出港随船人员信息统计 选择某一港口,选择某一时段,选择进/出港类别进行进出港随船人员统计。进出港随船人员统计信息,包括船舶号、船舶名称、船舶类型、船舶归属地、船舶进港时间、随船人员数。 选择某一港口,选择某一时段,选择进/出港类别进行进出港重点人员预警统计。进出港重点人员 预警统计信息,包括进出港重点人员预警人数、船舶号、船舶名称、预警人员身份证、预警人员姓名、预警人员性别、预警事项。 |
18 | 1.3水域治安综合管理子系统 水域治安综合管理子系统主要进行后台统一管理,开展各级水警单位审核工作考核、盘查工作考核 。 一)建设目标 水域治安综合管理子系统主要进行后台统一管理,开展各级水警单位审核工作考核、盘查工作考核 。通过对接海事、航道、渔政、水务、水上交通执法等涉水部门信息系统,汇聚各类基础数据,搭建相应水域治安综合数据库,通过数据治理和分析,向水域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服务。 二)实施范围 主要涉及广东省公安厅水域治安管理处及21个地市水域治安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环境:公安网访问。 实施规模:初步估算系统平台用户约5000人。 | |
19 | 1.3.1登录统一管理 水警工作人员使用PKI认证登录系统,系统获取工作人员对应工作权限和工作管理辖区信息。 | |
20 | 1.3.2用户统一管理 系统用户权限设置,由WEB端后台操控管理,配置组织机构、用户账号、权限角色。 | |
21 | 1.3.3审核工作考核 水域治安管理处工作人员通报基层水警单位的审核工作盘查工作情况,选择基层水警单位,选择统计时间段,得出基层水警单位审核工作报表和考核评比报表。其中包括基层水警单位审核工作通报和基层水警单位审核工作考核评比。 1.3.3.1基层水警单位审核工作通报 水域治安管理处工作人员通报基层水警单位的审核工作情况,选择基层水警单位,选择统计时间段 ,得出基层水警单位审核工作报表。 1.3.3.2基层水警单位审核工作考核评比 水域治安管理处工作人员考核评比基层水警单位的审核工作情况,选择考核时间段,得出基层水警单位审核工作考核评比报表。 | |
22 | 1.3.4盘查工作考核 水域治安管理处工作人员通报基层水警单位的盘查工作情况,选择基层水警单位,选择统计时间段 ,得出基层水警单位盘查工作报表和考核评比报表。其中包括基层水警单位盘查工作通报和基层水警单位盘查工作考核评比。 1.3.4.1基层水警单位盘查工作通报 水域治安管理处工作人员通报基层水警单位的盘查工作情况,选择基层水警单位,选择统计时间段 ,得出基层水警单位盘查工作报表。 1.3.4.2基层水警单位盘查工作考核评比 水域治安管理处工作人员考核评比基层水警单位的盘查工作情况,选择考核时间段,得出基层水警单位盘查工作考核评比报表。 |
23 | 1.4水域移动警务应用 水域移动警务应用部署在移动警务政务微信中,运行在公安移动信息网,包括涉水单位登记核查、水上从业人员登记核查、水上场所(设施)登记核查、船舶登记检查、船舶进出港登记检查、水上人员盘查、船舶盘查、移动视频巡逻等移动应用功能模块,实现水警工作人员水上巡逻执法执勤过程中信息登记、信息检索、人/船盘、视频巡逻等移动应用功能。 一)建设目标 水域巡逻移动应用进驻移动警务政务微信工作台,利用现有移动警务基础能力实现涉水单位摸查登记、水上从业人员摸查登记、水上场所(设施)摸查登记、船舶登记摸查、船舶进出港登记摸查、水上人员盘查、船舶盘查、移动视频巡逻,实现水警工作人员信息登记、信息检索、人/盘查、视频巡逻等移动应用功能。 二)实施范围 主要涉及广东省公安厅水域治安管理处及21个地市水域治安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环境:公安网访问。 实施规模:初步估算系统平台用户约5000人。 | |
24 | 1.4.1涉水单位登记核查 水警工作人员现场登记涉水单位信息。 通过单位名称检索,核查已登记涉水单位信息。 | |
25 | 1.4.2水上从业人员登记核查 水警工作人员现场登记水上从业人员信息。 通过证件号码检索,核查已登记水上从业人员信息。 | |
26 | 1.4.3水上场所(设施)登记核查 水警工作人员现场登记水上场所(设施)信息。 通过场所名称检索,核查已登记水上场所(设施)信息。 | |
27 | 1.4.4船舶登记检查 水警工作人员现场登记船舶信息。 通过船舶MMSI检索,核查已登记船舶信息。 船舶登记流程:水警工作人员,进入船舶登记检查页面,登记船舶、船主、船员、船舶规模、船舶电台等信息,进行船舶登记检查。 | |
28 | 1.4.5船舶进出港登记检查 水警工作人员现场登记船舶进出港信息。 通过船舶名称检索,核查已登记进出港信息。 进出港登记流程:水警工作人员,进入船舶进出港登记检查页面,登记进/出港船舶、在船船员、进/出港时间、航向等信息,进行船舶进出港登记检查。 | |
29 | 1.4.6水上人员盘查 水警工作人员现场通过身份证识别或人脸识别方式,对水上人员进行盘查。其中包括身份证盘查和人脸识别盘查。 1.4.6.1身份证盘查 通过手工输入身份证号或扫描身份证件,甄别人员身份信息和比对重点人员库信息。 1.4.6.2人脸识别盘查 通过拍照人脸识别,甄别人员身份信息和比对重点人员库信息。 |
30 | 1.4.7船舶盘查 水警工作人员现场通过船舶编号或船主身份证识别,对船舶进行盘查。 | |
31 | 1.4.8移动视频巡逻 移动视频巡逻模块基于移动终端,通过公安移动信息网,调用省视频联网平台调阅、下载、巡查等模块,实现移动视频巡逻。 | |
32 | 1.5水域视频监控工作台 水域视频监控工作台对接省视频云平台获取水域视频资源信息,支撑水域业务部门进行远程巡检和监控,实现水域视频点播、录像下载、视频轮询等巡检功能。 一)建设目标 水域视频监控工作台对接公安视频平台,获取水域、航运企业、涉水单位视频资源信息,提供视频的调阅、下载、巡查、地图服务模块,实现视频调阅、视频轮巡、录像下载、地图应用等视频监控功能,帮助民警依靠地图监控点快速远程查看水域治安状况,调取保存图片。 二)实施范围 主要涉及广东省公安厅水域治安管理处及21个地市水域治安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环境:公安网访问。 实施规模:初步估算系统平台用户约5000人。 | |
33 | 1.5.1对接视频云平台 对接公安视频云平台,获取全省(沿海7个地市和内河14个地市)水域、航运企业、涉水单位视频资源信息,调用省视频联网平台的调阅、下载、巡查、地图服务模块,实现视频调阅、视频轮巡、录像下载、地图应用等视频监控功能。 | |
34 | 1.5.2实时图像点播 通过对接公安视频云平台,调用省视频联网平台调阅服务模块,进行实时图像点播。 | |
35 | 1.5.3录像检索回放 通过对接公安视频云平台,调用省视频联网平台下载服务模块,进行历史图像检索、回放和点播。按照指定设备、通道、时间等要素检索联网设备历史图像资料并回放和下载。回放支持正常播放、快速播放、慢速播放、画面暂停、图像抓拍、图像放大。 | |
36 | 1.5.4 GIS地图应用 通过对接公安视频云平台,调用省视频联网平台地图服务模块,进行GIS地图应用。 通过电子地图来查看各地情况,支持地理信息查看、监控点信息查看、xx搜索等功能。对电子地图进行平移和地图缩放,方便用户查找指定位置,点击播放地图上监控点视频。 | |
37 | 1.5.5视频轮巡 通过对接公安视频云平台,调用省视频联网平台巡查服务模块,进行视频轮巡。其中包括轮巡任务和轮巡播放。 1.5.5.1轮巡任务 选择偏好的某几个监控点加入轮巡队列,设定轮巡间隔时间,完成设置轮巡任务信息。 1.5.5.2轮巡播放 当启动轮巡任务时,将轮巡任务中预先排列好的方式展现到监控画面上,方便用户对特定监控场景的快速打开。也可以通过轮巡设定某几个监控点在单屏上根据轮巡间隔时间轮巡播放。 |
38 | 1.5.6图像管理 播放视频图像时,可以进行抓拍操作,将截图文件保存至本地;同时截图保存时记录文字信息,便于事后查看。 其中包括本地图片和本地录像。 播放视频图像时,可以进行录像操作,将录像视频文件保存至本地。 1.5.6.1本地图片 播放视频图像时,可以进行抓拍操作,将截图文件保存至本地。 1.5.6.2本地录像 播放视频图像时,可以进行录像操作,将录像视频文件保存至本地。 | |
39 | 1.6业务运营服务需求 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整理、计算、编辑等加工和处理服务,包括将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信息内容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加工处理并整合应用的服务,对数据进行采集、录入、更新、开放、清洗、归档、销毁、统计分析等服务。 业务运营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1.6.1 运营服务内容 (1)数据整合服务 需对接公安边防部队沿海船舶渔民边防治安管理系统、船舶自动识别AIS信息服务平台、公安治综平台等系统,获取渔船信息、渔民信息、船舶行政案件信息,船舶AIS信息、电子海图信息、VTS信息、港口管理信息、航标基础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常住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精神病人基本信息、重点人员信息、在逃人员信息等基础数据,数据整合进入水域信息共享数据库。 (2)数据清洗服务 针对船舶自动识别AIS数据、VTS数据、电子海图数据、时空大数据平台的水域地图与地理信息数据等,提供数据清洗服务,并对所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修复,将船舶自动识别AIS数据、VTS数据、电子海图数据清洗后,数据在公安时空大数据平台数据模型中正确呈现,达到数据不重复,数据一致。 | |
40 | 1.6.2运营服务人员要求 业务运营服务人员配备需求 x项目业务运营服务共需人员5名,具体运营人员配置如下: |
序号 | 运营人员职务 | 人员数量( 人) | 人员要求 | 职责说明 |
1 | 数据整合专员(高级) | 3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服务4个月。 | 搭建水域信息共享数据库,对接海事、航道、渔政、水务、水上交通执法等涉水部门信息 系统各类基础数据。 |
2 | 数据清洗专员(高级) | 2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到5年行业从业经验。服务3个月 。 | 设计清洗规则、数据融合。 |
41 | 2非功能需求 2.1性能要求 本项目预计使用本系统的公安用户量估算约5000,推测每天平均用户量为1000个,平均在线时长为2小时,按8小时工作时间,预计平均并发用户数约为250个,并发用户峰值数约为294个。互联网公众用户量估算约10万,主要进行自主申报等非高频操作,推测每天平均用户量为5000个 ,平均在线时长为0.5小时,按12小时工作时间,预计平均并发用户数约为208个,并发用户峰值数约为244个。因此本项目需满足以下要求: 1.可靠性 需要通过7×24小时不间断的系统性维护服务,确保系统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结合备份恢复、入侵监测、防火墙等工作,共同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另外,同时通过日常维护使系统具备一定的容错性,避免由于误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系统错误。 应用应具有较强的抗毁能力,局部设备或个别用户应用瘫痪时,应能够快速定位和隔离,不影响全应用正常运转; 应用应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当误操作、断电或其他非正常退出时,应用应通过给出提示信息、保存用户的工作结果、提供必要的数据备份恢复手段等方式,尽量减少工作损失。 对核心的软、硬件,应能够对其配置参数、工作状态进行监控,发生异常时,应能够给出预警信息 ,便于应用的故障定位、快速诊断和及时修复。 建立软件质量管理体系,从应用设计、软件实现、测试试用等环节加强质量控制,尤其要实行严格的第三方测试,确保软件质量,力争使应用 正式运行后不出现影响业务工作的软件错误。 应用启动后,应及时建立健全软件工程化管理组织体系,编制急用的标准规范,加强宣贯并监督执行,提高应用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具体的要求如下: 1)年应用影响业务的功能不可使用的次数不超过5次,且平均修复时间在2小时以内; 2)意外死机次数每年不超过3 次; 3)软件问题导致的操作失败率不超过0.5%。 2.易用性 根据工作需要,在技术的使用和产品的选择方面要考虑其技术的成熟性,同时,在产品方面要考虑适用和实用,保证技术、性能满足网站建设需要。所提供的系统设计方案具有大量成功的实施案例 ,方案稳定成熟,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借鉴,能够确保用户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应用需求,并充分降低后期维护的影响。 3.响应速度 系统的年可用率≥99.9%,由于偶发性故障而发生自动热启动的平均次数<2次/年。 系统要具有良好的并发响应能力,正常情况下本系统支持的并发访问量应不小于500TPS,整体性能应在3s以内响应。 对于超出了时间的操作,系统有良好提示信息,利用活动条或明确提示处理尚需多少时间。 | |
42 | 2.2等保要求 安全等保需求:根据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 9)的有关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安全等级定位于第二级安全保护。 项目中不涉及底层云资源平台安全方面的建设,新一代公安网区由广东省公安厅已有的警务云平台 安全体系进行保障;政务网区由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安全体系提供基础保障,同时根据公安部对公安互联网区的特殊安全要求,进行总体安全保障。 |
43 | 2.3密码应用要求 x项目系统应用需要与省公安厅云密码资源池对接,符合《GB∕T 39786-202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标准,最终验收前需通过第三方机构的国密应用安全测评。 | |
44 | 2.4测试要求 中标人应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下列测试,其中系统测试、验收测试由采购人、监理公司和中标人三方共同成立项目测试团队开展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单元测试;(2)集成测试;(3)配置项测试;(4)系统测试;(5)验收测试;(6)回归测试。 | |
45 | 2.5兼容性要求 所有基础组件和底层框架兼容主流机型及主流浏览器,上层模块基于统一的基础层构建,实现良好的兼容性。 | |
46 | 3项目实施需求 3.1组织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满足投标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系统设计与开发、培训、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技术支持方案。 投标人应书面明确实施投标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资历信息、类似项目的经验及分工职责。 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提供投标项目的详细工作日程表和人员配备方案,明确工作地点、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项目人员并保证人员稳定,任何变更应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对此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人员不足、不到位所导致的相关质量 、进度等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项目人员,中标人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 |
47 | 3.2实施团队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组成员分工安排说明,其中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项目经理需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件设计师、PRINCE2项目管理认证、ITIL证书、本科或以上学位;项目团队人员需具有软考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软考软件设计师(中级)、软考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中级)、ITIL、DevOps Professional证书、ITSS IT服务项目经理,ISO 27001 Foundation( APMG认证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软考软件评测师(中级)。 2.在项目建设期间,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实施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更换人员。 3.项目建设期及系统维保期间,中标人所产生的工作费用,培训费用和工作所需的电脑终端、办公 设备由中标人承担。 | |
48 | 3.3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12个月。其中5个月内完成开发部署上线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验收 1个月。 上线试运行不少于6个月,完成系统业务运营相关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测评(第三方测评包括:等级保护二级测评、验收测评、国密测评)后进行项目终验。 |
49 | 3.4验收要求 3.4.1 验收标准 (1)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参加下进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2)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同时验收要符合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的《广东省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验收前置审核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3)项目的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实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➁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③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④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等;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 |
50 | 3.4.2项目初步验收 1.前提条件:中标人完成所有软件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工作; 2.验收范围: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3.验收方式: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和签署初步验收测试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项目初步验收; 4.验收流程:中标人在部署、测试完成相关内容后,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由采购人以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对各项指标及技术功能逐一进行验收; 5.验收报告:中标人完成所有软件开发内容、采购的成品软件初步验收测试后,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和签署初步验收测试报告。记录初步验收测试的所有结果,通过测试后,中标人可提交初步验收申请,初步验收按照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验收规定要求操作。通过初步验收后,需要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在初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 视为初步验收通过,系统的试运行准备已就绪。 |
51 | 3.4.3 项目最终验收 1.前提条件: ①系统上线试运行不少于6个月; ➁试运行期间未发现系统严重缺陷; ③通过第三方测评(第三方测评包括:等级保护二级测评、验收测评、国密测评); 2.验收范围: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3.验收方式: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等级保护测评(二级 )报告、验收测评报告、国密测评报告进行系统最终验收,并共同制定和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后再次组织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流程:试运行期满后,中标人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技术文资料和安装、调试、测试等文档交付采购人,由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前审核通过后,并经省政数局审核通过,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 5.验收报告:最终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应向中标人发放最终验收报告,以证实系统圆满通过最终验收后已被验收。最终验收报告应由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等共同签署。 | |
52 | 3.4.4验收文档 按照采购人及省政数局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主要包括:1.《项目实施方案》;2.《需求规格说明书》;3.《概要设计说明书》;4.《详细设计说明书》;5.《数据库设计说明书》;6.《安装部署手册》;7.《用户手册》;8.《维护手册》;9.《测试报告》;10.《培训方案》。 本项目提供的软件及产品须保证系合法取得,任何涉及知识产权和设备非法获得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 |
53 | 3.5资产归属要求 1.本采购活动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报价人、采购人双方一致同意,本采购活动所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以下方式处理: 采购人享有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项目成果全部权益。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人使用。报价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委托制作的源代码、项目技术文档以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项目成果文件上署名的权利。采购人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本采购活动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报价人只能用于履行签订合同之义务。 4.报价人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二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报价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如因报价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报价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54 | 3.6保密要求 (1)中标人对履行本采购活动期间知悉的采购人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且中标人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采购活动的终止而终止。 (2)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采购人工作人员的信息。 (3)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服务人员不得擅自记录、复印、拍摄、摘抄、 收藏采购人单位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不得随意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严禁将采购人单位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4)严禁私自下载、拷贝采购人计算机内的信息资料,不得擅自携带采购人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 、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工作中使用计算机储存的敏感 内容、内部程序、口令、密码等泄露给无关人员。 (5)在对外部门、单位交流中,不得泄露和发表涉及采购人及警务工作秘密的技术文档和论文。 (6)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7)中标人工作人员如离开采购人工作岗位,不得泄露从采购人处所知悉的资料信息。 | |
55 | 3.7项目分包管理要求 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投标人需承诺完全同意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必须承诺不得将主体工程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行为,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付任何工程费用。本款所指主体工程为招标文件中《软件功能需求清单》的第1项,即"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建设内容。 (2)投标人拟将非主体的、非关键性的工程或者服务交由他人完成(分包或者更换分包人)的,必须经过采购人的批准后才可执行,分包人不得再进行分包,投标人就分包工程向采购人负责。本 款所指非主体的、非关键性的工程或者服务是指主体工程以外的其他部分。 | |
56 | 3.8培训要求 (1)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管理、系统维护、系统操作等。 (2)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领导、业务民警、系统管理员等。 (3)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培训地点。 (4)培训课时: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次的培训。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体系化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培训师资等,并在培训过程中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培训所产生的所有培训场地、讲师、讲义、上机演练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
57 | 3.9售后服务要求 (1)系统维保期为项目终验通过后1年,中标人需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及开发系统提供1年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维保期内,需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系统交付使用后,中标人应在广州设有专门机构负责技术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支持,并在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专门值守服务。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故障响应时间应小于30分钟,即30分钟内有能够处理故障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在2小时内修复, 复杂问题在12小时内修复。 |
58 | 3.10付款方式 (一)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具体付款方式为: (1)项目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系统开发和测试完成,通过初验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质押金为期一年的保函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项目质保期结束后15工作日内且收到申请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退回5%的质押金保函。 (二)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中标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支付违约金。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公安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开户单位: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120904886310501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广州远洋大厦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 随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提交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随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 ,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1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 86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交纳中标服 务费,按中标金额计算。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询价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询价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
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
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
x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
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20-37880769-808、15918780289传真:020-3788073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房邮编:51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 企业产品核实价×C1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使用相同MAC地址或网络IP地址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响应及投标上传操作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向项目组织机构及评审专家提交有效的澄清说明文件,如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一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 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 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
8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保证金缴纳情况 | 保证金已按要求缴纳。 |
2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了投标函,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
3 | 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包括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式样签署、盖 章。 | 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包括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式样签署、盖章。 |
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没有超过项目最高限价。 |
5 | 投标报价合理性 | 不属于: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6 | 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无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 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情形。 |
7 | 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6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技术部分 | 项目理解情况 (10.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方案中总体建设思路是否以数字政府为基础支撑,落实水域治安管理的总体工作要求,清晰阐述水域治安管理服务的需求进行评价。 1.总体建设思路以数字政府为基础支撑,完全落实水域治安管理的总体工作要求,清晰阐述水域治安管理服务的需求,得10分; 2.总体建设思路以数字政府为基础支撑,较好的落实水域治安管理的总体工作要求,比较清晰的阐述水域治安管理服务的需求,得7分; 3.总体建设思路主要以数字政府为基础支撑,落实水域治安管理的总体工作要求较一般,阐述水域治安管理服务的需求较一般,得4分; 4.总体建设思路基本以数字政府为基础支撑,落实水域治安管理的总体工作要求较差,阐述水域治安管理 服务的需求较差,得1分; 5.未提供任何方案得0分。 |
技术方案情况 (10.0分) | 1.技术方案先进、合理、完整,思路清晰;系统设计合理、架构完整先进 、设计思路清晰,对需求分析详细、理解准确,原型设计全面,完全满足用户要求,得10分; 2.技术方案基本合理;系统结构层次较合理,思路较清晰,提供部分原型设计,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7分; 3.技术方案在满足用户要求方面欠缺,思路不够清晰;系统结构层次欠合理;未提供原型设计,得3分; 4.未提供任何方案得0分。 | |
项目实施与培训方案 (5.0分) |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的完整性打分,包括项目实施组织形式、项目实施计划、培训方式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体现了采购人项目设计原则,全面满足采购人需求,得5分; 2.方案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3分; 3.方案设计一 般,得1分; 4.未提供任何方案得0分。 | |
售后服务 (5.0分) | 对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售后服务要求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得5分; 2 .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具体,服务响应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得3分; 3.仅提供方案,但方案完整性、可行性较差、售后服务要求响应较差的,得1分; 4. 未提供任何方案得0分。 | |
业务运营服务 (10.0分) | 按照业务运营服务需求对投标人业务运营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 2.方案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 得6分; 3.方案设计一般,得2分; 4.未提供任何方案得0分。 | |
现场演示 (20.0分) | 1.演示内容包括船舶信息申报,得5分; 申报主体:船舶所有人。 公众用户通过登录“粤省事”微信,填写船舶、船主、船员、船上设备、船舶定位设备等信息,提交登记备案。 航运企业用户通过登录“粤商通”APP,填写船舶、船主、船员、船上设备、船舶定位设备等信息,提交登记备案。 2.演示内容包括留船住宿人员信息申报,得5分; 申报主体:船舶经营人或船上负责人。 航运企业用户通过登录“粤商通”APP,填写船舶、船主、经营人、留宿人员等信息,申报留船住宿人员备案。 3.演示内容包括进出港信息申报,得10分; 申报主体:船上负责人。 公众用户通过登录“粤省事 ”微信,填写进出港船舶和人员信息,申报进出港登记。 (说明:船上负责人应当在船舶离港或者抵港前向港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船舶和随船人员基本信息,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出海船舶进入船籍港以外海域停泊、作业的,船上负责人应当在入港或开展作业前,向停泊、作业地公安机关报备船舶进出港信息和随船人员基本信息。内河船舶到沿海地区停泊和海上作业的,船上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停泊、作业地公安机关报备船舶和 随船人员基本信息。) 4.未提供演示,或使用PPT、视频演示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自主知识产权 (4.0分) | 投标人具备政务信息化类(指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政务大数据、督查督办)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提供1类得1分,满分4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证书获得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证书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证书为投标人下属机构、子公司或所投产 品厂商所有的,不得分。) |
公司综合实力 (6.0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认证证书: 1. 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三级 或以上认证证书得1分; 2. 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得1分 ; 3. 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得1分; 4. 具有ISO9001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 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6. 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 |
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 | 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名义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每个得 1分,最多得10分,无则不得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 (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资料不齐全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技术力量 (10.0分) | 一、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以下资质累加得分,满分4分): 1.具备P MP证书得1分;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得1分; 3.具备软考软件设计师(中级)得1分; 4.具备PRINCE2项目管理认证得1分。 二、 投标人技术团队要求(具备以上资质之一的人员数量进行计算,无资质不得分,重复人员不得分,满分6分) : 1、软件开发人员4名或以上:具备软考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软考软件设计师(中级)证书,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 2、数据库工程师1名,具备软考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中级)证书,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 1分; 3、运营工程师4名或以上,具备ITIL、DevOps Professional证书 、ITSS IT服务项目经理,ISO 27001 Foundation(APMG认证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 4、测试工程师1名,具备软考软件评测师(中级)证书,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1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3个月的人员参保证明(加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 的唯一依据。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公安厅
科技信息化项目合同
(软件系统开发类项目)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有 效 期: 年
甲方: 广东省公安厅;执行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水域治安管理处乙方:
根据……《广东省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期)项目》(采购编号: )公开招标采购结果,乙方评定为项
目中标单位,现按照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文件、乙方投标承诺的内容和要求,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章 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第一条 x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技术实现内容描述:
系统目标:
技术路线:
开发内容: (子系统及核心功能模块)
(详细的功能和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
2.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框架充分调查并与甲方协商后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需求规格说明书》。《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内容自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系统功能需求,如有减少或降低,须有专门说明,并经双方书面确认才能生效。《需求规格说明书》将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
3.若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同样经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同样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开发、上线工作。
5.开发要求
(1)乙方开发的系统应具有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可扩展以及界面美观、大方的特点。
(2)系统设计要做到:代码标准化、模块标准化、文档标准化、测试标准化以及信息标准化。
(3)为后期工程或其他系统预留接口,并为后期工程的顺利开展或其他系统对接作技术准备,包括以下:在软件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方面具有灵活性,方便以后能够系统扩充。
6.提交的成果: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系统的设计、研发、安装实施、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并同时以光盘形式向甲方提供计算机软件,即本项目应用软件全套软件,即项目的文档、代码和可执行程序。
7.提交的技术文档主要如下:
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项目实施文档、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代码、使用手册等(具体详见合同附件3)。
8. 实施要求如下:(简要描述项目的实施安装部署地点,是否要求全省推广应用等)
9. 项目验收要求如下:
(1)系统功能,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逐一检查系统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2)系统性能按照用户需求书的性能指标,逐一测试系统指标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
(3)文档资料检查系统设计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合格。
10.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为甲方提供 X 年的免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时间从最终验收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整个系统的安装、维护、升级等服务工作,乙方应由专门的维护部门并指定固定技术力量用于系统的维护。
(2)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应用系统非数据结构改变的功能改进性维护等,纠错性维护乙方须长期免费服务。
(3)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必须在4小时之内派员到现场维护。
(4)质保期满后,乙方承诺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与质保期相同的维护、升级等。具体费用另行约定。
(5)质保期内,乙方保证每 Ⅹ 个月对系统巡检一次,并在 Ⅹ 天内完成巡检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巡检报告。第二x xxx在本合同生效后 Ⅹ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开发计划。
2. 项目实施计划。
3. 人员配备计划。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总体计划Ⅹ年Ⅹ月Ⅹ日至Ⅹ年Ⅹ月Ⅹ日
2. 阶段性时间分配,第1、2、3……阶段
3. 项目的里程碑计划详见合同附件2。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1)基础技术资料;(2)有关背景资料(建设方案);(3)目前技术的基础状态、状况和技术 水平;(4)相关技术标准(遵循的设计标准规范等);(5)原型或参考对象;(6)其它相关技术信息。
2.提供时间和方式:何时何地(1)当事人当面交付;(2)委托第三人交付;(3)邮寄。
3.其他协作事项: (1)需要另一方协助的事项;(2)另一方必须给予帮助才能完成的,另一方就必须给予帮助或 协助。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退回当事人一方;➁留下自行处理;③在Ⅹ年内保存,不得丢失;
③各自存档保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章 权利义务
甲方派出熟悉本项目的业务人员配合乙方完成本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
甲方应按期按质的向乙方提供与系统开发相关的业务及技术资料。进行业务和技术资料交流时,由甲方牵头进行;若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技术资料需先经甲方确认。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完成开发任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如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增加,乙方可协商申请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甲方负责系统开发的主要项目管理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系统的技术资料,包括接口等。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项目成果交付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成果确认和组织验收。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充分了解分析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认真投入合格的、充足的技术开发人员进行系统开发,提供所承担开发任务的全部软硬件环境,包括开发工具、开发场地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内容。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开发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变更。
3.乙方应按期按质的进行开发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xxxx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公开本系统有关技术细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向甲方开发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而且应保证使受训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管理和维护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开发系统的技术。
5.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应定期参加由甲方组织召开的项目例会,向甲方通报开发进度。
第三章 研究开发经费
第七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2.本项目的总投资(即合同总价)包括了研究开发经费、实施经费、培训经费、报酬、免费服务期内系统维护费、乙方人员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 整)。
3.支付安排:
(1)项目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系统开发和测试完成,通过初验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质押金为期一年的保函且收到发票后,甲方向乙方 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项目质保期结束后15工作日内且收到申请后,甲方向乙方退回5%的质押金保函。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乙方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甲方索赔或支付违约金。
第四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 x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Ⅹ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主要人员变动、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原合同的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
第九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不涉及和损害甲方技术权益、经济利益和秘密
2.例如:主管技术的项目负责人变动、国家重大产业计划变动、 显失公平等情况
3.考虑技术进步的发展,独家难以承担一个完整的项目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不涉及本项目技术权益的;➁不属于本项目核心技术的。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①双方约定承担,约定优先;➁合同无约定,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合理分 担不等与平均分担;③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承担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①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认;➁国家或地方政府指定机构;③当事人约定专 家确认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Ⅹ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技术或政策风险。
2.技术风险出现,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3.在合同履行中,因政策或者技术发展,使得项目建设已不必要。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20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十三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 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一并签署《保密协议书》,具体协议见附件4。
第六章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五条 项目成果的归属和分享要求如下:
1.甲方享有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项目成果全部权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人使用。
2.乙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制作的软件、源程序代码、项目技术文档以及相关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当保证其在研发过程中及交付给甲方使用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项目成果文件上署名的权利。
5.甲方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由此产生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相关利益分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义务,配合乙方共同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的,则项目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导致项目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逾期启动支付流程的,则给予七日的宽限期,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启动支付流程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后生效。xxx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3)系统运行稳定后,乙方向甲方验收申请,甲方应按时启动验收流程,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启动支付流程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后生效。xxx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4)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将不退还给甲方
2.乙方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按时上线运行,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系统推迟开通索赔款(由于甲方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
外)。系统推迟开通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如系统推迟开通,给予一周的宽限期,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天罚款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逾期交付时间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
如乙方开发的系统功能不能通过甲方组织的系统验收,则给予二周时间由乙方进行整改;二周后仍无法通过验收,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款,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额之20%的罚金。
若因乙方原因,该系统在运行期间,若因应用系统原因而致客户资料或设备毁损,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软件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以后,如果经常出现系统崩溃、进程死锁、客户端响应慢、数据丢失等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缺陷或故障,甲方书面向乙方提出后两个月内得不到解决的,甲方有权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软件评测公司对系统进行测试,如经测试确定该缺陷或故障属于乙方责任范围的,聘请第三方软件评测公司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乙方需将前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退还给方。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xx x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八条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第九章 专有条款
第十九条 项目管理要求:
1.《广东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厅信息化管理办法”)规定:投资预算50万元以上(含50
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投资预算在50万元以下但涉及全厅多警种及各级公安机关推广应用的升级改造项目,按照《广
东省公安厅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不属于上述范围项目,可以参照管理,也可以自行管理。
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管理。
(1) 按照“厅信息化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 参照“厅信息化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 自行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分为项目初步验收和项目最终验收。
1.项目初步验收
项目开发系统的编码、测试等工作基本完成,合同约定的软件模块功能基本齐备,达到系统设计的性能要求,具备系统上线试运行条件,可以申请进行项目初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主要检验系统的功能、性能等,验收依据是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和要求。
2.项目试运行
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即进入为期6个月的系统试运行期。系统试运行期间,如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发生严重影响系统使用的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自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如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发生局部(或轻微)影响系统使用的一般故障,则从系统发生故障之日起暂停计算系统试运行时间,故障修复之日起,继续计算系统试运行时间。
3.项目最终验收
项目试运行阶段,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第三方测评(第三方测评包括:等级保护二级测评、验收测评、国密测评),若第三方测评不通过,须进行整改,直至第三方测评通过为止。试运行期结束且通过第三方测评后,乙方可以申请进行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最终验收主要是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考察对项目所开发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审查项目的技术、财务等文档的齐备性。
4.项目验收按照甲方的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章 不可抗力事件
第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三条 项目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按照项目合同书执行时,合同履行的期限(包括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款支付时限等)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时间。
第二十四条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于事件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章 税 x
第二十五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已包含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第二十六条 对乙方及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附件:
(1) 附件一:系统开发内容要求
3.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
4.招标文件及附件;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第二十八条 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指定的地址。
2.送达日期或通知书注明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迟的日期为准。
第二十九条 x合同连同附件 个,总 页;一式 伍 份,甲方持有 Ⅹ 份,乙方持有 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条 x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税务登记证号: | |
工商登记号: |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签约地点: |
附件二:项目总体计划附件三:项目技术文档附件四:保密协议
合同附件1:技术开发内容要求
一、技术目标 | |||
简要描述系统要实现的目标 | |||
二、技术方法和路线 | |||
简要描述系统设计思路、系统开发的框架和采用的技术实现手段。 | |||
三、技术开发内容 | |||
1、功能要求 | |||
名称 | 功能模块 | 功能要求 | 金额 |
xx子系统名称 | 功能1 | 说明:系统功能模块作用描述。 | |
功能2 | …… | ||
… | …… | ||
功能N | …… | ||
2、性能要求 | |||
序号 | 技术指标 | 性能要求 | 金额 |
指标1 | 说明:一般包括(不限于)并发用户数、响应时间 、安全性等。 | ||
指标2 | …… | ||
… | …… | ||
指标N | …… | ||
3、接口要求 | |||
序号 | 接口功能 | 接口要求 | 金额 |
接口1 | 说明:接口实现的功能要求。 | ||
… | |||
接口N |
(说明:仅供参考,预算金额作为后续变更依据,具体内容根据招投标文件编写。)
合同附件2:项目总体计划
项目总体计划(里程碑节点)
为了科学管理和控制项目进程,根据软件工程标准化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制定XXX系统总体开发计划,详细计划在合同签订后正式提交。在保证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实施中可进行局部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任务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需求调研 | ▲ | ||||||||
系统设计 | ▲ | ||||||||
编码实现 | ▲ | ||||||||
系统测试 | ▲ | ||||||||
部署及培训 | ▲ | ||||||||
评测及初验 | ▲ | ||||||||
上线试运行 | ▲ | ||||||||
终验 | ▲ | ||||||||
运行维护 | ▲ |
(说明:格式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根据项目招投标文件编写。)
合同附件3:项目技术文档
项目技术文档
类别 | 序号 | 文档名称 | 内容要求 |
需求文档 | 1 | 需求规格说明书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项目设计文档 | 2 | 概要设计说明书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3 | 详细设计说明书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
4 |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
项目测试文件 | 5 | 测试方案\计划 | 包括测试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测 试的方法、测试工具,测试内容等 |
6 | 测试记录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
7 | 项目测试报告 | 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验收规范要求的相关内容,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 并编制的报告 | |
项目培训文件 | 8 | 培训方案、计划 | 包括培训的计划、目的、对象、地点、 培训的方式等 |
9 | 培训教材 | 无 | |
10 | 用户手册 | 对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步 骤,系统设置等作出详细说明 | |
项目维护文件 | 11 | 售后服务保证文件(维 护服务条款及承诺) |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并结合项目 的实际情况制定 |
12 | 维护手册 | 不限于系统配置表、系统结构图、维护 管理、故障解决等 |
(说明:包含但不限于表中的文档,可以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和验收所需调整)
合同附件4: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
保密协议
乙方作为甲方xx项目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遵守以下
协议: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
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工作中所涉密的秘密,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公开、展示、泄露有关项目成果及相关的软件、源程序代码、文档资料、数据、内部信息、管理制度等内容。
乙方不得将项目的数据或文档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便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也应该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需范围内使用。
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公安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
不得将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到上级公安机关工作时,不得随便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安信息网使用相关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不得将从公安信息网上获得的警务工作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下载、拷贝计算机内的秘密和敏感内容、内部程序、口令、密钥等泄露给无关人员。
严禁泄露公安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在对外科技交流中,不得泄露和发表涉及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技术文档和论文。
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办公场所;如需会见亲友,就到单位门口会客室。今后xxx离开甲方工作岗位,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持续、长期有效。
乙方如未能遵守上述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视情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0011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11037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ZJLCG-GZ- 20211037],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
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采购代理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采购代理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一期)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ZJLCG-GZ-20211037]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份,送采购人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11037),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东省公安厅2021-65水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一期)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JLCG-
GZ-20211037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