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经 2012 年 9 月 27 日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修订通过)
1. 范围
为保障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经营,规范合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合同管理的职责、内容和方法、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除劳动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协议的管理。文山州电力公司,文山平远供电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b.《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Q/CSG219003-2012》 c.《云南电网公司合同管理标准 QB/YW225-01-2007》
3. 术语和定义
3.1. 涉外合同
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包括虽与国内代理商签订,但涉及出国事项的合同)。
3.2. 非涉外合同
指公司与国内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书、履约保函等。
3.3. 合同管理
指对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谈判、合同起草、审查、审批、签署、履行、变更、续订、解除、纠纷处理、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4. 合同签订
是指合同起草、审查、审批、签署和盖章等流程及其相关工作。
3.5. 合同履行
是指合同当事人按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完毕的全过程。
3.6. 合同变更
是指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订后,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后对已签订的合同作出修改或补充。
3.7. 合同解除
是指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订后,在合同履行完毕前,合同当事人经法定或约定程序不再受合同约定所约束,双方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3.8. 公司重大合同:
3.8.1 公司特别重大合同
是指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事项相关的合同;
2)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项相关的合同;
3)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牵头经理层决定事项相关的合同;
4) 借贷及融资合同;
5)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合同;
6) 因赠与或者受赠资产而签订的合同;
7) 债权、债务重组合同;
8) 与境外政府、企业、其它社会组织及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代理机构签订的中外合资合同、中外合作合同等;
9) 公司重大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
10)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资金支付需由董事长审批的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外部购电、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及大修等合同)。
3.8.2 一般重大合同
是指其他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一般重大影响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资金支付需由总经理审批的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外部购电、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及大修等合同)。
4. 职责及分工
4.1.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1) 制订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2) 负责合同的会签审查、编号,协助开具授权委托书;
(3) 应招标工作部门或承办部门要求,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合同的谈判和起草等;
(4) 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5) 参与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理,办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6) 建立合同台账以及负责合同信息的统计、分析;
(7) 组织推广使用网省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8) 监督、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4.2. 合同承办部门
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或领导指示,负责合同资格审查、合同立项、谈判、起草、送会签审查、送签署、送盖章、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处理)、送归档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 在合同谈判前,对合同的其他各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业绩情况、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件;
(2) 承担合同立项、谈判、起草、会签、履行、归档等工作;
(3) 审查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项目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
(4) 负责处理未涉诉合同纠纷,参与处理涉诉合同纠纷;
(5) 建立合同档案及台帐;
(6) 汇总合同履行情况并报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7) 负责收集、保管合同的相关证据、材料等资料;
(8) 及时按本办法办理或催促有关人员办理相应工作。
4.3. 合同会签审查部门
合同会签审查部门指参与合同会签审查的部门。
4.3.1. 法律管理部门
公司企业管理部为法律归口管理部门,参与审查所有合同,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 审查合同内容、形式是否合法;
(2) 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严密、准确;
(3) 审查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4) 参与合同的谈判、索赔等工作;
(5) 参与合同纠纷的协调、协商,参与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6) 审查法律工作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7) 指导分公司的内部法律审查工作。
4.3.2. 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参与审查所有涉及资金收付、资产使用及担保的合同,负责履行以下职
责:
(1) 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是否符合公司财务规定;
(2) 审查合同资金来源是否符合预算计划;
(3) 审查合同支付条款是否合理可行;
(4) 审查担保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
(5) 审查财务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6) 根据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4.3.3. 物资管理部门
物资管理部门参与审查采用招标或非招标采购程序确定的合同,负责履行以下职
责:
(1) 审查合同订立是否符合国家招标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2) 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
(3) 根据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4) 审查物资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4.3.4. 监察审计部门
监察审计部门参与审查所有合同,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 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2) 根据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3) 审查审计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4.3.5. 技术(项目)管理部门
专业技术部门参与审查涉及专业技术的合同,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 审查技术及产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
(2) 审查合同的技术依据是否真实、可靠;
(3) 审查合同的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可行;
(4) 审查合同的技术标准是否满足国家要求;
(5) 审查合同中安全条款、安全管理协议;
(6) 审查技术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7) 涉外合同应由董事会办公室参与审查,董事会办公室主要审查合同订立是否符合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8) 根据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5. 内容和方法
5.1. 管理原则及要求
5.1.1. 除项目合同总金额在 1 万元以下、不形成固定资产、及时结清且不会产生争议的买卖合同外,需与其他平等民事主体发生业务协作的,一律订立书面合同。
5.1.2. 合同签订和履行以承办部门为流转中心 ,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与合同审查部门把关相结合的原则。
5.1.3. 公司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实行承办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审查会签制度、内部法律审查制度、合同台帐管理制度和合同归档制度。
5.1.4. 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授权委托,受托人在授权代理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公司本部各部门、中心,分公司各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5.1.5. 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
5.1.6. 合同承办人和合同审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合格。
5.1.7. 合同承办人和合同审查人不能由临时借用人员和外聘人员担任,合同承办人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从事合同履行工作。
5.1.8. 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5.1.9. 合同需要经过公证的,由合同承办部门会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5.1.10. 根据公司《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及其它服务项目廉政责任书与招投标xx保证书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在 2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和 10 万元及以上的物资采购及其它服务项目中签订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
5.1.11. 公司本部合同的起草、审查、审批等流程应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合同签字、盖章、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用纸质文本进行。
5.1.12. 各分公司合同的起草、审查、审批、编号以及合同签字、盖章、用纸质文本进行,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采用电子与纸质文本同步进行。
5.2. 合同管理
5.2.1. 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审查
5.2.1.1. 未经过招投标程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谈判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和了解,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合同谈判。具体审查事项如下:
(1) 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拟签约项目在当事人的经营范围内,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2) 履约能力的审查:需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支付能力、生产能力、运输能力、科研技术能力等。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当事人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审计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3) 履约信用审查:是否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无涉嫌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社会对该企业的信誉评价情况等。
(4) 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要求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并审查被授权人的资格、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等;
合同承办部门审查上述各种证件时,原则上应当审查各种证件的原件,当审查原
件有困难时,可要求合同签约主体在复印件上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印章和批注时间。
5.2.1.2. 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在与中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由合同承办部门对签约人的签约资格进行核查。
5.2.1.3.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5.2.2. 合同起草
5.2.2.1. 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必要时可请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5.2.2.2. 网省公司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应使用标准合同文本。
5.2.2.3.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已颁布合同示范文本的,经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后,作为公司标准合同文本颁布使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制定标准合同文本。
5.2.2.4. 本部各部门、中心,各分公司不得随意使用其它合同文本。
5.2.2.5. 合同的起草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合同实际履行后才签订合同。
5.2.2.6. 合同承办部门接到任务后,属已招标的,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与中标人协商,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起草合同,将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附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审批。不招标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选定合同对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谈判,应在谈判成功后 5 个工作日内起草合同,提交合同管理系统的流程进行会签、审查。
5.2.2.7. 起草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 标的;
(4) 数量、质量及其检测的标准和方式;
(5) 价款或酬金及其支付方式;
(6)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 争议解决方式;
(8) 违约责任;
(9) 变更或解除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正副本份数、保存方式;
(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约定的联系方式;
(14)附件名称及数量;
(15)签约的地点日期;
(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17)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留出位置);
(18)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留出位置)。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立。
5.2.3. 合同会签审查
5.2.3.1. 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合同文本、合同订立依据,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
经过招标程序的合同,合同承办人还应上传招标文件。
5.2.3.2. 合同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承办人根据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和分工送相关合同审查部门和相关领导审查(见附录 A 合同管理流程)。承办人将合同送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前,应先送其他审查部门审查,其他部门的审查可同时进行。
5.2.3.3. 合同承办部门应按照合同审查部门的要求进行说明,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3.4. 合同审查部门会签人每天应至少 1 次登录合同管理系统,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内容,对合同进行审查,一般应于合同承办部门送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毕或反馈修改意见。相关人员出差、休假、请假的,应提前作好合同会签工作安排。合同承办部门原则上应按合同审查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
5.2.3.5. 使用标准合同文本签订的合同,合同审查部门指定一人审查即可,且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毕或反馈修改意见。
5.2.3.6. 会签部门的相关人员均签署同意意见后,合同承办人送公司合同管理员审核,公司合同管理员审查同意后由承办人送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委托代理人审批。
5.2.3.7. 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或者云南电网公司安排急需开展工作且合同对方以前的履约能力和信用均良好的,根据公司应急工作合同管理流程(见附件 B),由承办人起草,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经董事长、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直接签署。承办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进行会签审核、审批,会签部门有重大修改意见的,经董事长、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示后,双方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5.2.3.8. 上不了合同管理系统的部门(单位),由合同承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查会签表》(见附件 D),连同合同文本、合同立项依据、资金预算依据、合同对方选定依据以及签约对方的资信调查情况等,由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及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各审查部门审查会签。
5.2.3.9. 各审查部门具体审查人员应在合同会签表上签署意见,并由该部门负责人签
字认可。审查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已阅”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该合同草案的否定。
5.2.4. 合同审批和签署
5.2.4.1. 需要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合同,由承办部门以议案方式,经由提案人,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董事长签署,董事长可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5.2.4.2. 公司特别重大合同(除本办法 5.2.3.7 项情形外),经公司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总经理的审查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签署,董事长在签注审批意见的同时,可授权由总经理或业务分管领导签署。
5.2.4.3. 公司一般重大合同(除本办法 5.2.3.7 项情形外),经公司相关部门及业务分管领导的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总经理在签注审批意见的同时,可授权由公司业务分管领导签署。
5.2.4.4. 公司一般合同(除本办法 5.2.3.7 项情形外),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批签署。
5.2.4.5. 出现本办法 5.2.3.7 项情形,决定签约时,经董事长、总经理、业务分管领导在应急工作合同审批表(附录 E)签署自己的姓名。认为不属于本办法 5.2.3.7 项情形的,不予签署。
5.2.4.6. 其他合同按《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中所规定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署。
5.2.4.7. 公司领导授权签署的合同,应合同他方要求,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的,由合同承办部门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5.2.4.8. 依据本办法规定获得授权签署合同的有关人员,对其签署的合同负直接责任。
5.2.5. 合同编号、制作、签署、盖章
5.2.5.1. 合同编号
合同经审查会签及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合同承办部门送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合同编号规则见附录 F。
5.2.5.2. 合同文本制作
合同承办人负责对已编号的合同进行校对、打印、装订。
5.2.5.3. 合同签署
合同文本制作完成,送对方签署盖章后,由承办人报有权签署人签署。
合同对方当事人需我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的,由承办人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5.2.5.4. 合同盖章
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文本交合同对方签字xx,对方签字盖章后,公司办公室根
据经领导签字的合同审查会签表或应急工作合同审批表在相应的合同文本上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5.2.6. 合同生效和履行
5.2.6.1. 除法律法规或合同对生效条件有特殊规定外,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的,签字盖章当日为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时间;双方不在同一日签字盖章的,最后签字盖章一方盖章的当日为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时间。合同承办部门照此要求准确填写。
5.2.6.2. 合同履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除本办法 5.2.2.7 项情形外,未签订合同或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5.2.6.3. 合同承办人应及时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合同履行信息。对物资采购合同,在正式签订后应及时通知供应商通过书面或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排产计划等信息。
5.2.6.4. 合同付款的程序按照公司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5.2.6.5. 当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承办部门应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合同对方当事人全面、及时履行。
5.2.6.6. 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应立即告之承办人,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采取措施,催促合同他方全面、及时、实际履行。
a)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用信函或电报通知的,应保留存根或复印件。
b) 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承办人亦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以答复。
c) 异议和答复文件须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
5.2.6.7. 公司财务部门通过资金结算管理等方式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控制,严格执行有关付(收)款的约定,对未经审查会签程序通过的合同,财务人员应当拒绝办理支付款业务。
5.2.7. 合同变更、解除
5.2.7.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解除情况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商定处理标准。
5.2.7.2. 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及程序,其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作出。
5.2.7.3.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以后,修改完成的文书、补充合同、电报、传真、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2.7.4. 变更和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合同双方仍需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5.2.7.5. 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合同解除程序按本办法附录 C 流程办理。承办人应按本细则附录 G 或附录 H 格式制作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解除合同协议书,并提交合同管理系统进行会签、审批,必须将所对应的原合同名称和编号在合同管理系统信息栏的备注中注明。
5.2.8. 合同纠纷处理
5.2.8.1. 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在纠纷发生后 15 日内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纠纷报告单》(见附录 I)。
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 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有关信函、图表、视听材料等;
(2) 有关的票据、票证;
(3) 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4) 证人证言;
(5) 其他有关材料。
5.2.8.2.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未进入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的,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处理。合同承办部门可要求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
5.2.8.3. 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处理合同纠纷产生的补充协议书、和解书或其它法律文书统一归档。
补充协议书、和解书或其它法律文书的签订程序与合同的签订程序相同。
5.2.8.4. 调解书、协议书、裁决书、裁定书、判决书应与合同一并归档,副本或复印件由承办人、有关部门或人员使用。
5.2.8.5.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裁定、判决时,承办部门应及时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协商,经公司领导同意以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2.9. 合同档案管理和统计分析
5.2.9.1. 在合同双方正式签署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正本(纸质文本)、纸质合同会签表或应急合同审批表送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备案,涉及价款的同时将合同原件送财务部备案。
5.2.9.2. 在合同正式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正本(纸质文档)、《合同会办审批表》(纸质文档)和其它须归档的资料文件送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5.2.9.3. 合同承办部门应将下列材料整理并妥善保管:
(1) 合同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2) 《合同会办审批表》;
(3) 履行情况记载;
(4)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
(5) 其它相关资料。
5.2.9.4.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于每年 1 月 20 日前填写上一年度的《年度合同报表》(见附录 L),并对本单位该年度合同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分析,报分管领导和上级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5.2.9.5. 公司本部各部门、中心,各分公司应在每年 7 月 10 日及次年 1 月 10 日前将上半年以及全年合同履行情况汇总表(附件 K)报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5.2.10. 合同履行对方的后评估
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组织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评价对方的履约能力、产品/服务、履行进度、技术水平、售后服务、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合作诚信等情况并建立供方档案。评价较高的对方作为今后公司同类项目招标的优先选择单位。由合同承办部门填报合同履行对方后评估表(附件J)。
5.2.11. 合同谈判
未经过招投标程序订立合同的 , 按公司《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Q/WSDL217010-2011》的规定进行合同谈判。
5.3. 分公司合同管理
5.3.1. 分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综合事务。
5.3.2. 分公司合同起草、审查、审批、签署等过程以纸质文档流转。
5.3.3. 分公司党群工作部履行合同监察审计职能(发电分公司为综合部)。
5.3.3.1. 分公司合同签署按下面执行:
(1)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由分公司自行组织招标的合同,由分公司自行签署。
(2) 根据相关规定报公司组织招标的合同,招标结束后,需由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招标项目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经公司分管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授权后,下达中标通知书至分公司,分公司方可签署合同。
(3) 分公司合同经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分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批签署。
6. 检查与考核
6.1.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6.2. 各承办部门应自觉检查合同的订立、履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上报公司领导。
6.3.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被检查部门或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报监察、审计或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合同签订前实际履行合同的;
(2) 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虚假合同的;
(3) 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的;
(4) 提供虚假资料的;
(5) 发生争议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6) 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的;
(7) 泄漏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秘密的;
(8) 利用合同进行涉嫌犯罪活动的;
(9) 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
7. 附则
7.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8. 附录
8.1. 附录 A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图
8.2. 附录 B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急工作合同流程图
8.3. 附录 C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合同流程图
8.4. 附录 D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审查会签表
8.5. 附录 E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急工作合同审批表
8.6. 附录 F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规则
8.7. 附录 G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变更协议书(格式)
8.8. 附录 H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协议书(格式)
8.9. 附录 I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报告单
8.10. 附录 J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履行对方后评估表
8.11. 附件 K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履行情况汇总表
8.12. 附录 L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合同报表
、
附录 A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图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图(一) 编号:Q/WSDL222004-2012-L1
公司领导
企业管理部
其他职能管理部门
监察审计部
财务部
承办部门
开始
A 招投标流程或合
同谈判流程
承办人起草合同
承办人完善合同
部门领导 N校稿
Y
承办人送会签部门会签
审查会签人会签
审查会签人会签
审查会签人会签
审查会签人会签
有修订
部门负责人审核
部门负责人审核
部门负责人审核
部门负责人审核
承办人按会签意见完善合同
无修订
A 合同管理员
审核
有修改意见
无意见
有修订意见
承办人按合同管理员意见完善合同文本
承办人 送领导审批
分管领导审批
Y 承办人
核查授权范围
N
有
修 合同承办人
改 送董事长或总经 Y
意 理审批
见
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承办人
Y 送合同管理员
编号
合同管理员合同编号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图(二) 编号:Q/WSDL222004-2012-L1
公司领导
监察审计部
企业管理部
办公室
财务部
承办部门
合同承办人制作纸质合同
合同承办人 送对方签字盖章
公司领导
按授权签署合同
合同承办人 送领导签字xx
合同承办人 送合同印章管理员
x章
印章管理员xx
合同管理员合同备案
合同承办人 送合同正式文本给相关部门备案
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
监督合同履行
监督合同履行
监督合同履行
履行合同
不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承办人履行情况上报
合同管理员审核履行情况
符合合同约定
财务人员付款审查
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承办人继续履行合同
财务人员
按合同约定付款
合同履行完毕
档案管理员 合同资料归档
(电子与纸质)
流程结束
附录 B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急工作合同流程图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急工作合同管理流程图 编号:Q/WSDL222004-2012-L2
公司领导
办公室
承办部门
开始
选择对方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谈判或依中标结果决定
起草合同
N
N
部门领导审核
Y
审批
Y
送对方签字盖章
x章
履行合同、完成合同管理相关流程
合同资料归档
结束
附录 C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合同流程图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解除流程图编号: Q/WSDL222004-2012-L3
公司领导
办公室及其他职能部门
企业管理部
财务部
监察审计部
承办部门
开始
收到对方解除合同要求
我方发现解除合同要求
解除合同谈判
起草解除合同
N 纪要或协议
N
N
部门领导审查
Y
送相关部门审查
审查 审查 审查 审查
Y
形成合同解除纪要或协议正式文本
签署
办公室盖章
协调执行
执行合同解除协议
文件记录归档
文件记录归档
结束
附录 D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审查会签表
合同名称 | ||||||
合同标底 | ||||||
合同甲方 | 1. | |||||
2. | ||||||
合同乙方 | 1. | |||||
2. | ||||||
承办部门 | 承办人及电话 | |||||
承办部门 | 部门审查人意见: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财务部门 | 部门审查人意见: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 部门审查人意见: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监察审计部门 | 部门审查人意见: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技术(项目)部门 | 部门审查人意见: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内部法律审查部门 | 部门审查人意见: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物资管理部门 | 部门审查人意见: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合同管理员审查意见 | 年 | 月 | 日 | |||
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 年 | 月 | 日 | |||
总经理审查意见 | 年 | 月 | 日 | |||
董事长审查意见 | 年 | 月 | 日 |
会签表填写说明:总经理审查意见栏分公司由经理审查填写,董事长审查意见栏分公司不填写
附录 E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急工作合同审批表
承办部门(xx):
项目名称 | |
合同名称 | |
合同对方名称 | |
应急工作情况说明: 承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部门领导意见: 部门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公司领导意见: 公司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附录 F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规则
x编号规则适用于公司合同。供用电合同及劳动合同的编号规则另行制定。编号结构形式为:
文件字号 部门代字 合同类别 [年份] 序号。
文件字号是指公司(分公司)发文字号,公司发文字号为文电司,分公司发文字号见下表,部门代字是指发文时各部门代字,年份指签订合同的年份,序号指当年该部门签订合同的数目序号,序号为 4 位,不足 4 位的前面加 0。比如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于 2012 年 4 月 1
日签订了一份企业管理咨询合同,此合同为企业管理部 2012 年度第 2 份合同,那合同编号为:文
电司企管咨询[2012]0002,砚山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2012 年 4 月 1 日签订了一份变压器采购合同,
此合同为砚山分公司生产技术部本年度第 12 分合同,合同编号为:砚山电司生采购[2012]0012。
公司本部合同编号部门代字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代字 |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代字 |
1 | 董事会办公室 | 董 | 13 | 农电管理部 | 农电 |
2 | 监事会办公室 | 监 | 14 | 发电管理部 | 发电 |
3 | 办公室 | 办 | 15 | 监察审计部 | 监察 |
4 | 企业管理部 | 企管 | 16 | 政治工作部 | 政工 |
5 | 证券投资部 | 证券 | 17 | 工会 | 工 |
6 | 计划发展部 | 计划 | 18 | 营销稽查中心 | 稽查 |
7 | 人力资源部 | 人 | 19 | 客户服务中心 | 客服 |
8 | 财务部 | 财 | 20 | 计量中心 | 计量 |
9 | 市场营销部 | 交易 | 21 | 信息中心 | 信息 |
10 | 生产技术部 | 生 | 22 | 物流服务中心 | 物流 |
11 | 基建部 | 基建 | 23 | 技术服务中心 | 技术 |
12 | 安全监察部 | x监 | 24 | 战略服务中心 | 战略 |
分公司合同编号文件字号及部门代字表
序号 | 文件字号 | 分公司名称 | 部门 | 部门代字 |
1 | 文山电司 | 文山分公司 | 财务部 | 财 |
2 | 输变电司 | 输变电分公司 | 市场营销部 | 交易 |
3 | 砚山电x | xx分公司 | 生产技术部 | 生 |
4 | 丘北电司 | 丘北分公司 | 安全监察部 | x监 |
5 | 富宁电x | xx分公司 | 综合部 | 综合 |
6 | 西畴电x | xx分公司 | 党群工作部 | 党群 |
7 | 小河沟电司 | 小河沟发电分公司 | 计划建设部 | 计建 |
8 | 南汀河电司 | 南汀河发电分公司 | ||
9 | xx电司 | xx发电分公司 |
附录 G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变更协议书(格式)
编号:
甲方: 乙方:
乙方承担甲方 工程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 合同 》,合同编号为: 号(以下简称原合同)。因 ,据此,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就原合同作如下变更:
一、原合同 部分第 条约定:
现变更为:
二、合同金额增加部分的支付方式为:
三、合同金额减少部分扣还方式为:
本协议书未作出变更的,原合同条款继续有效。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协议双方签章
甲方: | 乙方: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年 月 | 日 | 年 月 日 |
附录 H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协议书(格式)
编号:
甲方: 乙方:
乙方承担甲方 工程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 合同 》,合同编号为: 号(以下简称原合同)。
现因 ,据此,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决定解除原合同,就解除原合同相应事宜作如下处理: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协议双方签章
甲方: | 乙方: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年 月 | 日 | 年 月 日 |
附录 I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报告单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
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 ||
合同金额 | 合同他方 | ||
合同承办人 | 联系电话 | ||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我方履行情况 | |||
他方履行情况 | |||
纠纷发生情况及原因 | |||
处理措施 | |||
合同承办部门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录 J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履行对方后评估表
合同名称: |
对方名称: |
参加评估人员: |
评估情况: |
结论: |
记录人/日期: |
附件 K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履行情况汇总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
序号 | 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约定的履行期间 | 公司履行合同情况 | 公司是否履行完毕 | 他方履行合同情况 | 他方是否履行完毕 | 备注 | ||||
履行时间 | 履行方式 | 履行数量 | 履行时间 | 履行方式 | 履行数量 | ||||||||
附录 L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合同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 号 | 合同类 型一 | 合同类型二 | 签订合同 数量(份)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纠纷数量 (起) | 纠纷金额 (万元) | 提出修改 意见数量 | 审核意见被 采纳数量 | 参与合同 谈判次数 | 备注 |
一 | 工程建设合同 | 工程总承包合同 | ||||||||
工程施工合同 | ||||||||||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
工程监理合同 | ||||||||||
土地出让合同 | ||||||||||
土地转让合同 | ||||||||||
拆迁补偿合同 | ||||||||||
青苗补偿合同 | ||||||||||
小计 | ||||||||||
二 | 市场营销类合同 | 购售电合同 | ||||||||
并网协议 | ||||||||||
供用电合同 | ||||||||||
小计 | ||||||||||
三 | 技术合同 | 技术开发合同 | ||||||||
技术咨询合同 | ||||||||||
技术服务合同 | ||||||||||
技术转让合同 | ||||||||||
小计 | ||||||||||
四 | 物资合同 | 物资采购合同 | ||||||||
物资销售合同 | ||||||||||
小计 | ||||||||||
五 | 金融合同 | 借款合同 | ||||||||
担保合同 | ||||||||||
融资租赁合同 | ||||||||||
保险合同 |
委托贷款合同 | ||||||||||
票据贴现合同 | ||||||||||
金融服务合同 | ||||||||||
小计 | ||||||||||
六 | 涉外合同 | 中外合资合同 | ||||||||
中外合作合同 | ||||||||||
其他涉外合同 | ||||||||||
小计 | ||||||||||
七 | 其他合同 | 战略合作协议 | ||||||||
居间合同 | ||||||||||
仓储合同 | ||||||||||
委托合同 | ||||||||||
承揽合同 | ||||||||||
物业管理合同 | ||||||||||
租赁合同 | ||||||||||
其他咨询合同 | ||||||||||
其他买卖合同 | ||||||||||
行纪合同 | ||||||||||
运输合同 | ||||||||||
运行维护合同 | ||||||||||
劳务派遣合同 | ||||||||||
劳务外包合同 | ||||||||||
其他商务合同 | ||||||||||
小计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