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登记编码:【Z7002020000001】。
兴银理财【添利】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理财本金的安全及理财收益。在您选择购买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代理)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有关文件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在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二、★本产品基本信息
(一)产品名称、销售名称、产品登记编码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现金宝-添利 1 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销售名称:【添利 1 号】。
产品登记编码:【Z7002020000001】。
(二)产品类型
【公募、开放式、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理财产品。
(三)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
本产品其他信息详见《产品说明书》。
产品管理人对本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理财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理财本金的风险。
三、本产品的风险评级及适合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一)产品风险评级
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最终定义为【R1】(产品管理人定义的产品风险评级为【R1】;代理销售机构定义的产品风险评级为【R1】)。若本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产品管理人和代理销售机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估结果不一致时,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的评级结果。
(二)适合投资者类型
1、销售机构认为本产品适合以下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C1、■ C2、■ C3、■ C4、■ C5、■ C6】。
■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客户【□ C1、□ C2、□ C3、□ C4、□ C5】,■金融同业客户。
2、销售机构在销售本产品时,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划分与表述可能与产品管理人存在差异,即采用销售机构设置的标准。
销售机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投资者明示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划分与“适合投资者类型”的表述。
四、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拟投资市场和资产的风险:
(1)投资债权类资产的风险
1)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风险
本产品投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权类资产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汇率等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导致的市场风险;债券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信用质量降低等可能发生的变化导致的信用风险;可能因市场成交量不足、缺乏交易对手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注:以上特定风险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资本金及收益损失的所有因素。
(二)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一般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或资产,如果相关投资的债务人、交易对手等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等,投资者将面临投资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投资者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净值收益水平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投资者投资理财产品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宏观政策面、利率、汇率变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产品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投资风险、债券投资风险、商品投资风险以及衍生品投资风险等。
4.流动性风险:若本理财产品为开放式产品的,管理人按本说明书约定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在理财产品面临流动性风险时,管理人将根据本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采用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投资者可能面临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在特定阶段、特定市场环境下,因市场成交量不足、资产限制赎回、暂停交易、缺乏意愿交易对手等原因,出现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的情况下时,可能导致本产品的投资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流动性风险。
5.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产品发生损失。
6.延期分配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分配,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产品部分资金的延期分配。
7.早偿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产品正常运作时、本产品的投资资产等不能成立或者提前终止、或者司法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等情况,产品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8. ★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需要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具体公告方式以理财产品合同所载明的公告方式为准。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产品管理人的,致使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风险。
10.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11.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产品开始募集至认购期结束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最小成立规模(如有约定),或融资人取消融资计划,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不可抗力,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等原因,经产品管理人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有关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产品管理人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及时返还投资者资金,投资者将承担投资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12.操作风险:由于产品管理人的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
造成损失的风险。
13.估值波动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投资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前述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可能收取业绩报酬,当前述资产管理产品计提业绩报酬时,本理财产品的每万份理财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存在下跌的风险。
14.估值差错风险:理财投资基础资产时涉及对资产估值不准确、及时的,理财产品管理人及产品托管人对理财产品费用计提出现错误,将导致本产品估值差错,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每万份理财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15.★代销风险:本理财产品若通过非产品管理人自有渠道进行销售的属于代理销售,认购/申购时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由代理销售机构从投资者清算账户扣收并划付管理人,赎回理财产品份额时相应款项由管理人按约定划付至代理销售机构,并由代理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支付投资者应得理财利益。不同代理销售机构的销售渠道,其申购/赎回确认时效可能存在差异。如因投资者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或代理销售机构未及时足额划付资金,或代理销售机构清算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或代理销售机构清算账户处于被挂失、冻结、注销或其他非正常状态等原因而导致交易失败,由代理销售机构与投资者依法协商解决,但前述约定不免除因代理销售机构过错依法应由代理销售机构承担的责任。
16.★不同理财产品份额类别存在差异的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销售渠道等因素,对理财投资者所持有的理财产品设置不同理财产品份额类别。不同类别的理财产品份额在销售名称、收费方式、销售服务费、销售代码、销售对象、销售起点金额(认购、申购的起点金额)、投资者认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投资者持有本产品的最高限额最低限额、计算和公告产品份额净值方面存在差异。
17.关联交易风险:若本产品的销售机构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鉴于兴业银行是产品管理人的关联方,尽管兴业银行已建立健全关联方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但上述关联关系仍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和投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三)★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产品管理人对本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若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出现风险,则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理财收益,甚至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将遭受损失,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五、【投资者适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用于评估投资者对金融工具及投资目标的相关风险的态度。投资者可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所属投资者类型,购买适合的理财产品。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您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产品管理人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机构( )
(本风险揭示书共有三份签署文本,第一联销售机构留存,第二联投资者留存,第三联产品管
理人留存。)
年 月 日
日期:
投资者签字:
请投资者在此抄录:
★投资者需抄录的内容: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依照销售机构设置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划分标准(详见《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者确认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投资者填写):【 】
★本人已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已完全理解理财产品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本人确认产
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产品管理人责任或产品管理人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投资者确认栏
(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本风险揭示书共有三份签署文本,第一联销售机构留存,第二联投资者留存,第三联产品管
理人留存。)
年 月 日
日期:
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机构投资者(盖章):
请投资者在此抄录:
★投资者需抄录的内容:本公司(单位)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依照销售机构设置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划分标准(详见《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者确认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投资者填写):【 】
★本公司(单位)已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已完全理解理财产品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本
公司(单位)确认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公司(单位)权利、增加本公司(单位)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产品管理人责任或产品管理人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公司(单位)予以说明,本公司(单位)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投资者确认栏
(适用于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客户)
(本风险揭示书共有三份签署文本,第一联销售机构留存,第二联投资者留存,第三联产品管
理人留存。)
年 月 日
日期:
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机构投资者(盖章):
请投资者在此抄录:
★投资者需抄录的内容:本公司(单位)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司(单位)已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已完全理解理财产品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
本公司(单位)确认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公司(单位)权利、增加本公司(单位)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产品管理人责任或产品管理人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公司(单位)予以说明,本公司(单位)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投资者确认栏
(适用于机构投资者:金融同业客户)
兴银理财【添利】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
(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通过销售机构【 】以(□ 直销:产品管理人销售/■ 代销:代理销售机构销售)的形式购买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银理财”)作为产品管理人管理的理财产品。
请仔细阅读本《投资者权益须知》,行使您在本业务项下的权益。
一、理财产品购买流程
(一)开立或持有销售机构账户,该账户用于本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及分配,您应确保持有本产品期间所指定账户不做销户。
(二)接受并完成销售机构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适合的产品。
(三)请仔细阅读《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代理)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如有),确认已同意相关内容、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无疑问和异议后,签署相关销售文件,并办理购买手续。
(四)销售机构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均可办理理财产品的购买手续,但是对于具体理财产品,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市场情况自行确定发售渠道。
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评级
(一)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说明
1. 您首次购买兴银理财的理财产品前,需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填写《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理财销售管理系统会记录投资者身份信息及风险评估结果信息。该评估结果有效期一年,并将作为评价您是否适合购买理财产品的重要因素。您可以通过销售机构线下渠道或线上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您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及风险评级说明 | 对应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 |
安逸型(R1) | 本金风险低,产品投资目标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或投资范围仅限于货币市场工具 等风险极低的短期金融资产。 | 安逸型(C1)及以上 |
谨慎型(R2) | 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但相对较小。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好或为较高等级的信用主体;或者衍生品及杠杆交易对 净值波动极小;估值政策清晰。 | 谨慎型(C2)及以上 |
稳健型(R3) | 产品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或 为中等及以上的信用主体;或者投资衍生 | 稳健型(C3)及以上 |
2. 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个人投资者由低至高分为【C1】-【C6】六个等级。其中,【C1】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6】为风险承受能力最高类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越丰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评级类型与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对应关系为:
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衍生品及杠杆交易 对净值波动较小;估值政策清晰。 | ||
增长型(R4) | 产品本金风险较大。产品主要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投资标的,产品结构简单,但收益浮动且波动很大,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或者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或为中等以下的信用主体,但产品结构简单,且不投资于衍生品及杠杆交易;估值政策简单;或者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衍生品及杠杆交易对净值波动较大, 估值政策较清晰。 | 增长型(C4)及以上 |
进取型(R5) | 产品本金风险很大,收益浮动且波动很大。产品结构较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或者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或为低等级的信用主体,期限较长;或者投资衍生品以追求收益为目的,衍生品及杠杆交易对净值波动很大;估值政策较复杂。投资者要作出谨慎的产品选择,积极的关 注相关风险。 | 进取型(C5)及以上 |
激进型(R6) | 产品本金风险极大,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产品结构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很高;或者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差或为极低等级的信用主体,期限很长;或者投资衍生品以追求收益为目的,衍生品及杠杆交易对净值波动极大;估值政策非常复杂。投资者需要非常谨慎的产品选择、十 分积极的关注相关风险。 | 激进型(C6) |
★(二)针对“适合投资者类型”的不同划分与表述的特别提示
1.销售机构在销售本产品时,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划分与表述可能与产品管理人存在差异,即采用销售机构设置的标准。
2.销售机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投资者明示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划分与“适合投资者类型”的表述。
三、关于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
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进行。具体信息披露条款以《产品说明书》中“信息披露”约定为准。
四、关于投诉与建议
(一)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二)联络方式
兴银理财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
通过兴业银行(作为销售机构)购买本产品的请联系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兴
通过【 | 】(作为销售机构)购买本产品的,请联系【 | 】,【 | 】客户服务 | |
热线:【 | 】;【 】门户网站:【 | 】。 |
兴银理财【添利】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
(适用于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客户)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通过销售机构【】以(□ 直销:产品管理人销售/□ 代销:代理销售机构销售)的形式购买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银理财”)作为产品管理人管理的理财产品。
请仔细阅读本《投资者权益须知》,行使您在本业务项下的权益。
一、理财产品购买流程
(一)开立或持有销售机构账户,该账户用于本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及分配,您应确保持有本产品期间所指定账户不做销户。
(二)接受并完成销售机构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适合的产品。
(三)请仔细阅读《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代理)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如有),确认已同意相关内容、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无疑问和异议后,签署相关销售文件,并办理购买手续。
(四)销售机构营业网点或者电子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均可办理理财产品的购买手续,但是对于具体理财产品,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市场情况自行确定发售渠道。
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评级
(一)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说明
1.您首次购买兴银理财的理财产品前,需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填写《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理财销售管理系统会记录投资者身份信息及风险评估结果信息。该评估结果有效期一年,并将作为评价您是否适合购买理财产品的重要因素。您可以通过销售机构线下渠道或线上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您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2. 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个人投资者由低至高分为【 】。其中,【】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为风险承受能力最高类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越丰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评级类型与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对应关系为:
★(二)针对“适合投资者类型”的不同划分与表述的特别提示
1.销售机构在销售本产品时,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划分与表述可能与产品管理人存在差异,即采用销售机构设置的标准。
2.销售机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投资者明示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划分与“适合投资者类型”的表述。
三、关于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
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
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进行。具体信息披露内容以《产品说明书》中“信息披露”约定为准。
四、关于投诉与建议
(一)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二)联络方式:
兴银理财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
通过兴业银行(作为销售机构)购买本产品的,请联系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兴业银行门户网站:【www.cib.com.cn】。
通过【 | 】(作为销售机构)购买本产品的,请联系【 | 】,【 | 】客户服务 | |
热线:【 | 】;【 】门户网站:【 | 】。 |
兴银理财【添利】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
(适用于机构投资者:金融同业客户)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通过销售机构【 】以(□ 直销:产品管理人销售/■ 代销:代理销售机构销售)的形式购买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银理财”)作为产品管理人管理的理财产品。
请仔细阅读本《投资者权益须知》,行使您在本业务项下的权益。
一、理财产品购买流程
(一)开立或持有销售机构账户,该账户用于本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及分配,您应确保持有本产品期间所指定账户不做销户。
(二)接受并完成销售机构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适合的产品。
(三)请仔细阅读《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代理)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如有),确认已同意相关内容、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无疑问和异议后,签署相关销售文件,并办理购买手续。
(四)销售机构营业网点或者电子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均可办理理财产品的购买手续,但是对于具体理财产品,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市场情况自行确定发售渠道。
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评级
鉴于您为金融同业客户,销售机构暂不对您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请您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产品风险评级适合您的理财产品。
三、关于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
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进行。具体信息披露内容以《产品说明书》中“信息披露”约定为准。
四、关于投诉与建议
(一)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二)联络方式:
兴银理财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
通过兴业银行(作为销售机构)购买本产品的,请联系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兴业银行门户网站:【www.cib.com.cn】。
通过【 | 】(作为销售机构)购买本产品的,请联系【 | 】,【 | 】客户服务 | |
热线:【 | 】;【 】门户网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