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Taikang Funds Management Co.,Limited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嘉兴舜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 年度第 19 号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或“公司”)与从事公募业务的部分核心员工组建的 5 家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嘉兴舜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舜泰”)、嘉兴祺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祺泰”)、嘉兴宸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宸泰”)、嘉兴昱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昱泰”)、嘉兴崇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崇泰”)签订《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下简称 “《发起人协议》”)重大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公告如下:
一、 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交易的共同投资人舜泰、xx、xx、xx、崇泰均为员工持股平台,其中,xx、xx、xx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xx、xx、xx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表 1:嘉兴舜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表
名称 | 嘉兴舜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x 000 x-32 |
注册资本 | 550 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17 年 08 月 15 日至 2037 年 08 月 14 日 |
普通合伙人 | xxx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xxx |
表 2:xxx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表
名称 | xxx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xxxxxxxxxxxx 0000 x 0 xx 000 x-00 |
注册资本 | 550 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17 年 08 月 15 日至 2037 年 08 月 14 日 |
普通合伙人 | xxx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xxx |
表 3:嘉兴宸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表
名称 | 嘉兴宸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xxxxxxxxxxxx 0000 xxxx x 0 xx 000 x-00 |
注册资本 | 550 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17 年 08 月 15 日至 2037 年 08 月 14 日 |
普通合伙人 | xxx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xxx |
二、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概述及关联交易类型
2021 年 2 月 18 日泰康资产与舜泰、祺泰与宸泰等 5 家员工持股平台签署《发起人协议》,明确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发起设立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事宜,交易金额人民币 9,600 万元达到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xx、xx与宸泰等 5 家员工持股平台签署协议,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其中xx、xx、xx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出资
人民币 9,600 万元,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形式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600 | 80% | 现金 |
嘉兴舜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8 | 4.4% | 现金 |
嘉兴祺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8 | 4.4% | 现金 |
嘉兴昱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8 | 4.4% | 现金 |
嘉兴宸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6 | 4.3% | 现金 |
嘉兴崇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2.5% | 现金 |
合计 | 12,000 | 100% | - |
(2)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aikang Funds Management Co.,Limited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交易日期:2021 年 9 月 1 日(《发起人协议》生效日)交易金额:9,600 万元人民币
交易结算方式:现金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发起人协议》签署后已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在《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履行关联交易的披露程序。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根据监管要求及章程规定实缴出资,每 1 元注册资本对价为 1 元,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五、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 决策的机构、时间和结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经办部门为公募事业部,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嘉兴舜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崇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宸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定价公允,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全体股东、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与嘉兴舜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崇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宸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同投资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xxx、xx、xx出具《对重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并认为“一、本次重大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定价,定价公允;二、本次重大关联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全体股东、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三、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 银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