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XXX 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
协议编号:000001
第一条 x协议系《XXX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是对基金合同的补充,构成基金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基金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 x协议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 第三条 x协议适用的相关术语或简称适用基金合同中的描述,
与基金合同具有相同涵义。
第四条 将基金合同的第 XX 章“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中第(XX)条关于“认购、申购和赎回的时间”之描述增加如下内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营情况每年设定一个基金临时开放日。基金投资者可在临时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设置临时开放日的,应在所设定临时开放日前 3 个证券工作日向全体份额持有人公告。
第五条 x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XXX 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签章页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x x 、 x x、x x
(公章) 公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x x
基金管理人:XXX 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x x
基金托管人:X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