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6-08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双环传动”)近日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松”)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就工业机器人产品、减速器国产化与自动化改造、智能制造项目等全方位合作。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合作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24、股票简称:机器人)
法定住所:xx市浑南新区xx街 16 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56023.9617 万元
主营业务: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大型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开发、制造、工程安装;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设计、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不得经营,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洋自动化装备、油田自动化装备、激光技术及装备、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开发、制造、工程安装,公路、隧道、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建筑智能化及机电工程设计、制造、工程安装,智能机电及信息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光电技术及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公共服务机器人设计、制造、销售;安防工程设计、施工。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
工业机器人产品、减速器部件国产化与自动化改造、智能制造项目等全方位合作。
2、具体内容
(1)双环传动根据新松工业机器人减速器要求开发精密减速器;
(2)新松在其工业机器人中推广应用双环传动精密减速器;
(3)双环传动在其数字化工厂建设中推广应用新松工业机器人;
(4)新松共同参与双环传动生产线设备工程项目改造及新工厂建设项目等工作;
(5)双环传动在其行业及xx区域协助新松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应用;新松机器人积极协助配合双环传动精密减速器批量化市场推广应用。
3、合作机制
(1)工作组制度:双方成立联合工作组,由工作组确定合作目标,组织项目论证,批准工作计划。
(2)联系人制度:双方各自指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指定工作计划,按照工作组确定的目标及要求推进双方合作。
4、其他事宜
(1)双方同意以本框架协议为基础,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体合作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同等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贰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延长协议或另行签订其他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是目前全球生产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齿轮专业制造企业之一,新松作为全球机器人产品线最全的制造厂商之一,本次合作双方通过强强联合,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目标,形成互补性的战略合作,满足双方的发展战略需求。
2、双方本次合作将有利于完善国产工业机器人减速器的配套应用,加速工业机器人应用和推广,对公司工业机器人精密减速器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3、本次双方合作将会投入技术创新,为通用零部件制造行业提供更多的前沿技术和创新产品。
4、双方将加强在重大智能专项项目方面的紧密合作,为推动我国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做出积极贡献。
5、预计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对于具体的合作项目,将由双方负责具体项目的工作组织另行协商确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