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股票简称:海通证券 股票代码:60083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者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2019 年 9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为 1,393.02 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80.43 亿元、86.18 亿元和 52.11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2.91 亿元(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后,可能会出现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变现。
三、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
期跟踪评级。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www.ccxi.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四、利率波动对本期债券的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公司主要业务受宏观经济及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绝大部分收入来自证券市场,市场波动和市场交易量的不稳定等因素都可能直接影响发行人的业务。同时,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影响金融和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通胀、汇率波动、市场上短期及长期可获得的资金来源、资金成本以及利率水平和波动程度等因素都可能会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总体经济环境变差、或与证券行业普遍相关的其他风险均可能使得证券交易和金融活动减少,影响相关金融资产的价值,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可能因持有金融资产而暴露于与该资产的发行人相关的信用风险。公司承销、投资、融资融券或其他证券经营可能导致公司持有大量特定类别的资产,这类资本投入使得公司面临集中性的风险。
面对中国证券行业的激烈竞争,公司业务可能由于未能有效竞争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近年来市场激烈的竞争已经导致公司经纪业务佣金率不断下降。在行业创新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为了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但是,创新业务也会导致风险的加大。业务创新促使公司与更广泛的客户群或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促使公司进入新的市场领域,提供新的产品,这使公司面临新的风险。公司可能受到更多监管审查,或承担更大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经营风险。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七、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八、旗下重要子公司分拆上市
发行人旗下重要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已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码为 1905。本次海通恒信共发行 H 股 1,235,3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5%;每股发行价为 1.88 港元,募集资金总额约 23.22 亿港元。本次发行引入了国盛海外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 SBI Hong Kong Holdings Co., Limited 作为基石投资者,三家机构分别认购 241,552,000 股、179,356,000 股及 41,748,000 股发售股份,分别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93%、2.18%及 0.51%。
九、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和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分别经过 2018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和 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申请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规则进行了修改。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修订后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认购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本次非公开方案中发行对象上限、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等相关内容; 2、更新发行对象基本情况;3、补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内容;4、更新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5、更新非公行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测算相关内容;6、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目 录
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4
目 录 8
释 义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2
一、本次公司债券审核情况 12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2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5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6
五、认购人承诺 18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9
第二节 风险因素 20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20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21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29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9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29
三、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31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39
一、偿债保障机制 39
二、偿债保障措施 40
三、违约责任 4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3
一、发行人概况 43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44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47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48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48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3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68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及主要竞争优势 87
九、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95
十、发行人的独立性 100
十一、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02
十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13
第六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1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19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 135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8
四、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54
五、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156
六、所有权受限的资产情况 157
七、发行人最近两年末有息债务分析 158
八、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58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160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160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60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61
四、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1
五、募集资金运用的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62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163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63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63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174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17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75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88
一、发行人声明 189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90
三、主承销商相关人员声明 22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225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26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227
七、受托管理人声明 22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232
一、备查文件目录 232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232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系人的信息 233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国际控股 | 指 | 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海通国际证券 | 指 | 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 |
海通开元 | 指 |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海通创新投资 | 指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海通资管 | 指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海通期货 | 指 |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海富通基金公司 | 指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海富产业基金公司 | 指 |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富国基金管理公司 | 指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债券的发行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投资者、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A股 | 指 | 获准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
H股 | 指 | 公司获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进行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董事会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发行人律师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审核情况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或分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2019 年 6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董事长签署《发行人获授权人士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决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含 130 亿元)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68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3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剩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一)发行主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应金额,品种间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四)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品
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品种一和品种二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决定是否使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品种一和品种二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品种二为 5 年
期。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九)起息日:2020 年 3 月 19 日。
(十)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19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3 年 3 月 19 日,品种二兑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三)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的资金包括本期债券募集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十六)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级。
(十七)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
销。
(二十)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二十一)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二)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二十四)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3 月 16 日网下询价日:2020 年 3 月 17 日
发行首日:2020 年 3 月 18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0 年 3 月 18 日至 2020 年 3 月 19 日,共 2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6、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三)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联 系 地 址 | : : : | 周杰 张少华、蒋泽云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7 层 |
联 系 电 话 | : | 021-23219000 |
传 真 | : | 021-23219100 |
邮 政 编 码 | : | 200001 |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 : 房蓓蓓
项目其他成员 : 耿华、张澎、杨冬、吕宏图、樊旻昊、刘昊
联 | 系 | 地 | 址 | :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2 层 |
联 | 系 | 电 | 话 | : | 010-65608396 |
传 | 真 | : | 010-65608445 | ||
邮 | 政 | 编 | 码 | : | 100010 |
(三)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住 | 所 | : |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其他成员 | : : : | 杨华辉 朱珉 张振华、杭雨 |
联 系 地 址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 楼 |
联 系 电 话 | : | 021-38565436 |
传 真 | : | 021-38565900 |
邮 政 编 码 | : | 200135 |
长柳路 36 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 6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负 责 人 : 杨志国、朱建弟
联 系 人 : 黄晔、迟媛、赵敏
联 系 地 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联 系 电 话 : 021-23281034
传 真 : 021-63392558
邮 政 编 码 : 200002
(五)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 | 所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 |
层 | ||||
负 | 责 | 人 | : | 顾功耘 |
联 | 系 | 人 | : | 裴振宇、肖文艳 |
联 | 系 地 | 址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 12 楼 |
联 系 电 话 : 021-20511000
传 真 : 021-20511999
邮 政 编 码 : 200120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 | 所 | : |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60101 |
法定代表人 | : | 闫洐 | |
联 系 人 | : | 乔爽 | |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 : :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竿胡同 2 号银河 SOHO6 号楼 010-66428877 | |
传 真 | : | 010-66426100 | |
邮 政 编 码 | : | 100010 |
(七)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 经 理 : 蒋锋
联 系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联 系 电 话 : 021-68808888
传 真 : 021-68807813
邮 政 编 码 : 200120
(八)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 : : | 聂燕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
联 系 电 话 | : | 021-68873878 |
传 真 | : | 021-68870064 |
邮 政 编 码 | : | 200120 |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除下列事项外,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中信建投证券持有海通证券 279,200 股,持有“恒信 08A3”面额 2,000 万元,持有“PR11A1”面额 10,000 万元,持有“PR13A1”面额 2,900 万元,持有“恒信 13A3”面额 400 万元,持有“PR15A1”面额 7,900 万元,持有“恒信 15A3”面额 3,000 万元,持有“PR16 优”面额 5,000 万元,持有“恒信 16A2”面额 3,000 万元,持有“恒信 16A3”面额 5,700 万元,持有 “PR17A1”面额 4,000 万元,持有“恒信 17A2”面额 2,000 万元,持有“恒信
17A3”面额 3,000 万元,持有“PR18A1”面额 7,000 万元,持有“恒信 18A2”面额 8,0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兴业证券持有“海通证券”25,600 股,持有“18 海通 04”200 万张、“18 海通 02”100 万张。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请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出现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面临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出现不可控因素如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则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时的按期偿付。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的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如果本公司因客观原因而导致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面临本公司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做出了任何判断。
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合规风险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公司按照合规管理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职责分明的合规管理架构体系,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合规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职责定位,合规部门、其他内控部门、公司下属单位(包括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分工明确,协调互动。公司已制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合规管理制度,并配置合规管理人员队伍体系,严格对各业务条线进行合规管理,通过合规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检查、考核及问责,努力提高各项制度、机制及流程的执行力度,同时,公司加大政策传导及合规宣导工作力度,积极培育“人人合规、主动合规”的经营环境。
(二)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
《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包含了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公司面临的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是指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等活动的可能性。公司始终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备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其中包含反洗钱基本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多项反洗钱专项制度,并在公司档案管理、合规考核、处罚细则等保障制度中涵盖反洗钱相关内容。公司已构建以公司总部反洗钱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合规法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执行的反洗钱组织构架体系。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融资人、交易对手方或债务发行人无法履行其约定的财务义务或信用资质发生不利变化而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损失的风险。
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涉及存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货币资金,经纪业务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交易结算,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证券融资类业务,以及债权类产品投资、资金业务和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上述业务若发生融资人、交易对手方或债务发行人无法履约的情形,则可能使公司面临损失。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或信誉良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结算备付金存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面临的信用风险相对较低。经纪业务采取全额保证金结算,切实规避相关信用风险。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从尽职调查、征信、授信、逐日盯市、强制平仓、补充增信和司法追索等环节对涉及的信用风险进行控制。信用债投资等债权类产品投资业务方面,公司注重分散投资,投资的信用产品主要为高信用评级产品,公司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密切跟踪投资标的的经营情况和信用评级变化,投资标的信用风险控制良好。债券回购等资金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准入和授信管理,严格筛选信用资质良好的交易对手和信用等级较高的担保证券,以此降低信用风险水平。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公司从客户准入、标的证券管理、交易对手授信管理、风险应对与处置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对存续期内的每笔场外衍生品业务逐日盯市,并通过严格履行预警、止损等措施管理信用风险。
公司建立内部信用评级和资产风险分类体系,并基于风险计量与分析来实施客户授信、限额管理和风险拨备等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为进一步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公司持续加强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信用评级、授信、计量、预警、监控和报告等各项管理流程的自动化水平。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还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公司部分金融产品因持有或交易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程度将随之发生变化。对此,公司对市场波动采取必要的监控和防范措施,以实现对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
除上述风险因素外,集团子公司在开展证券融资类业务、债权类产品投资业 务、租赁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和场外衍生品业务等业务过程中,也面临信 用风险。公司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梳理 集团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集团信用风险管理指标体系,逐步建立集团化 信用风险计量和集中度风险管理框架,逐步完善集团化信用评级和授信管理架构,进一步强化子公司信用风险监控、报告和应对机制。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指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因市场价格(股票价格、利率、汇率
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相关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1、股票价格风险
股票价格风险主要指公司所投资的权益类证券市场价格发生变化致使本公司承受损失的风险。承担此类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做市业务和场外衍生品业务等。股票价格风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是公司主要面对的市场风险类型之一。公司密切关注相关资产价格波动,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
2019 年上半年,中国股票市场一季度呈上涨趋势,二季度以来持续盘整。上证综指年初开盘于 2,497.88 点,6 月末收盘于 2,978.88 点,累计涨幅 19.45%;同期上证 50 指数涨幅 27.80%,沪深 300 指数涨幅 27.07%,中小板指涨幅 20.75%,创业板指涨幅 20.87%。
为了监控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公司每日跟踪证券持仓的投资规模和风险价值(VaR)变化情况。公司通过实施多元化投资策略,对各类证券品种的投资规模进行适当控制和适时调整,并结合各类套期保值工具,较为有效地控制了市场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导致的风险,公司资产中有关利率风险的部分主要包括货币性存款、债券投资以及债券发行等。中债综合全价指数在 2019年上半年窄幅波动,先震荡上行至 2 月中的区间高点,回调至上半年最低点后震荡上行。中债综合全价指数年中报收 119.08,比上年末上升 0.24%,中债五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较上年末上升约 9 个基点至 3.06%,中债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 3.23%,与去年末持平。公司对利率风险的控制,主要采用规模控制和投资组合等方法,合理配置资产,匹配负债与资产的期限结构,并通过定期测算投资组合久期、凸性、DV01 等指标衡量利率风险。
3、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导致的风险。随着公司国际化的拓展,汇率风险逐步显现。除公司的境外股权投资外,公司本部、子公司和附属公司还通过发行外币债券等方式增加外币的负债规模,导致集团整体外币规模有所增加,同
时外币资产也有所增加,管理难度有所增加。公司一直对外汇市场进行专门跟踪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并通过套保等一系列措施对冲、缓释汇率风险,以支持公司境外业务的开拓。公司还注重从集团的层面进行外币资产和负债的匹配,以缩小外汇风险的敞口。同时公司还采用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等方法平滑外汇敞口对集团经营成果的影响。截至本报告期末,集团的汇率风险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风险因素之外,集团所从事的境外投资交易业务也承担着相关市场风险,全球范围内各种市场风险因子的波动都可能对集团的整体损益带来影响。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公司推进落实集团层面市场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监测、应对和报告等程序,将子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纳入整体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内。对于集团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投资交易业务,集团制定并分配风险价值(VaR)限额、止损限额等市场风险限额指标,要求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落实执行,并按要求向母公司提交风险报告。集团对子公司市场风险状况和风险限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五)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失误及不当行为、信息系统故障缺陷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中,信息技术风险是指因系统中断或者运行缓慢导致信息系统的可用性、完整性丧失的风险,以及服务器被外部攻击等原因导致信息系统机密性丧失的风险。信息技术风险目前是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息技术对于证券交易、清算和服务等多个方面的业务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系统不可靠、网络技术不完善、数据误差都会造成公司的损失。此外,公司还面临因公司或公司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公司坚持不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提升集团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公司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为制度依据,利用操作风险三大管理工具,即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
(KRI)、损失数据收集(LDC),推动集团操作风险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水
平的提升。公司在集团范围内开展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工作,主动识别操作风险点,评估固有风险水平,并针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计量剩余风险水平,形成风险热力图。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关键风险指标(KRI)体系,定期收集和跟踪指标值及其动态变化。公司在集团范围内持续收集操作风险损失数据(LDC),并在系统中对操作风险事件进行统一归集,评估风险事件的损失水平,跟进风险缓释措施的进展状况。
此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管理需要,持续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稽核检查、强化问责制度,以降低操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其不利影响。公司一直坚持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规范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控制和减少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技术管理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技术风险应急预案,并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对系统运行、应用研发、信息安全、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技术相关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
(六)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由于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及融资类业务规模较大,公司经营过程中易受宏观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状况、客户信用等因素影响,并可能因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在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始终秉承“稳健乃至保守”的风控理念,持续按照制定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及风险指标限额的要求,通过合理的监测机制和调控手段,始终将流动性风险敞口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相关规定和办法,储备了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保障了公司业务的顺利展开和到期负债的顺利偿付。此外,公司持续推进日间流动性和风险指标管控机制,结合公司资产端和负债端,构建资金、指标联动体系,完善了包括日间指标头寸跟进、月度指标前瞻分析和部门指标拆解在内的流动性风险分析框架,丰富了不同期限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工具,从更深层次强化了公司对流动性风险的科学管控和预判
的效率。
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继续优化资本配置结构,强化对资产负债发展趋势的分析,从源头上强化对公司流动性风险的管控。一方面,公司成立资产负债配置委员会,积极开展资产负债管理工作,通过及时分析业务发展趋势及其可能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调整公司负债期限结构,保持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始终处于合理范围;另一方面,公司加强了流动性精细化管理体系,负债端结构和到期日分布更趋合理,同时也保证资产端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之间的平衡。报告期内,公司重视与各大商业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注重规范经营,维系良好信誉,保持融资渠道畅通。
集团流动性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稳步推进对集团和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要求。首先,以流动性风险管理为基础,从风险条线和资产负债管理条线出发,对子公司实行分类管理,从组织制度保障、风险管控框架、风险应对手段三个维度提出不同要求,并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为核心,明确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总体策略、框架、管控要求等;其次,以流动性风险主要指标为基础,根据各子公司所处行业、地域和风险特征的差异,下发各子公司的限额管理要求,以更有效地监测各子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实质情况;最后,以母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为依托,结合风控指标并表系统管理,完善集团流动性风险系统。
(七)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公司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声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新闻媒体的错误、失实和批评性报道;针对公司的谣言,网络负面舆情;公司员工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且内容违反法定信息披露规定;公司员工以及行业或交易伙伴不当言论和行为引发的声誉事件;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由客户投诉、内外部审计或监管部门合规检查等引发的声誉事件;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其他突发声誉事件。对此,公司采取必要的监控和防范措施,以实现对声誉风险的有效管理。公司建立声誉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舆情监控,负面声誉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对于严重的负面声誉突发
事件,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报告,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制订沟通策略,统一宣传口径,由公司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或对事件作出回应。负面声誉突发事件平息后,相关单位积极采取声誉公关修复措施,对负面声誉突发事件处理过程进行分析报告,并密切关注新问题、新情况,避免舆情出现反复。同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联系,通过推广正面形象等多种途径开展公司形象修复工作。公司员工接受媒体采访前,须按照《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传信息工作规定》相关要求,通过办公系统发起媒体采访流程,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发表稿件提交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 [2020]0531D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评级报告将通过资信评级机构网站(www.ccxi.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公告。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级别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国际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 定,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海通证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 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公司突出的行业地位、网点布局优 势明显且客户渠道多样化,多个业务板块竞争实力很强以及融资渠道畅通等优势;同时,中诚信国际关注到,宏观经济筑底、行业监管趋严及盈利水平易受市场环
境影响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带来挑战。
2、正面
(1)行业地位突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18 年度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中,公司总资产排名第四,净资本和净资产排名第三,营业收入排名第二,净利润排名第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连续多年位居行业前列。
(2)网点布局优势明显,客户渠道多样化。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330 家证券及期货营业部,遍布 30 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在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等 14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行或子公司;此外,公司不断完善线上网络渠道,客户渠道不断拓宽。
(3)多个业务板块竞争实力很强。近年来,公司融资类业务规模、股权及 债券融资主承销金额等排名位于行业前列;融资租赁业务运营主体海通恒信国际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竞争力强,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公司控股子公 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并顺利完成了新三板挂牌上市;公司各主营业务竞争实力较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突出。
(4)融资渠道畅通。作为 A 股和港股上市公司,公司建立了股权、债券、银行借款、转融通以及同业拆借等融资工具于一体的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多元化。
3、关注
(1)宏观经济筑底,行业监管趋严。目前中国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房地产调控和金融强监管背景下投资放缓,证券市场信心不足。2018 年以来,资本市场延续降杠杆、去通道、严监管趋势,受 A 股行情震荡,市场流动性下降、信用违约事件频发、项目审核趋严趋缓以及资管新规冲击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业务发展承压。
(2)盈利水平易受市场环境影响。2018 年受证券行业景气度下行、监管趋严等因素影响,公司全年营收同比下降 15.79%,净利润同比下降 41.57%。2019年前三季度,证券市场回暖,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均有所回调。未来公司盈利水平仍将受到证券市场行情、监管环境以及公司资产质量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 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 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 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获得近百家银行的授信额度共计超过 5,000 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约 2,000 亿元,未使用额度超 3,000 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境内已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
表/图 3-1 发行人及子公司境内已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债券简称 | 发行主体 | 发行期限 | 待偿还余额 (亿元) | 币种 | 主体评级 | 起息日期 |
13 海通 02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5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3/11/25 |
13 海通 03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10 年 | 23.90 | 人民币 | AAA | 2013/11/25 |
13 海通 05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5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4/7/14 |
13 海通 06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10 年 | 8.00 | 人民币 | AAA | 2014/7/14 |
16 海通 0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4(3+1)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6/5/18 |
16 海通 02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5 年 | 50.00 | 人民币 | AAA | 2016/5/18 |
17 海通 0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50.00 | 人民币 | AAA | 2017/8/11 |
17 海通 02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5 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7/8/11 |
17 海通 03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10 年 | 55.00 | 人民币 | AAA | 2017/9/22 |
17 海通 04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5.00 | 人民币 | AAA | 2017/10/25 |
15 开元 01 | 海通开元投 资有限公司 | 5 年 | 14.00 | 人民币 | AA | 2015/12/3 |
15 开元 02 | 海通开元投 资有限公司 | 3 年 | - | 人民币 | AA | 2015/12/3 |
17 恒信 01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 年 | 15.00 | 人民币 | AAA | 2017/6/21 |
17 恒信 02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7/7/21 |
境内 公司债券
18 恒信 01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8.00 | 人民币 | AAA | 2018/9/21 |
18 恒信 03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4.00 | 人民币 | AAA | 2018/10/26 |
18 海通 0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30.00 | 人民币 | AAA | 2018/3/8 |
18 海通 02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30.00 | 人民币 | AAA | 2018/3/22 |
18 海通 03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30.00 | 人民币 | AAA | 2018/5/10 |
18 海通 04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30.00 | 人民币 | AAA | 2018/8/6 |
18 海通 05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30.00 | 人民币 | AAA | 2018/11/22 |
19 恒信 01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 年 | 5.00 | 人民币 | AAA | 2019/2/28 |
19 海通 0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50.00 | 人民币 | AAA | 2019/4/11 |
19 恒信 02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5.00 | 人民币 | AAA | 2019/7/24 |
19 海通证券 金融债 0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70.00 | 人民币 | AAA | 2019/8/29 |
19 海通 02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45.00 | 人民币 | AAA | 2019/11/15 |
20 海通 0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50.00 | 人民币 | AAA | 2020/02/27 |
合计 | - | - | 627.90 | - | - | - |
次级债券
15 海通 C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5(3+2)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5/4/8 |
15 海通 C2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2+1)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5/6/12 |
15 海通 C3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5(3+2)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5/6/12 |
16 海通 C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6/11/17 |
16 海通 C2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5 年 | 20.00 | 人民币 | AAA | 2016/11/17 |
17 海通 C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45.00 | 人民币 | AAA | 2017/3/16 |
19 海通 C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3 年 | 33.00 | 人民币 | AAA | 2019/2/28 |
15 海资债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 5(3+2)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5/11/9 |
15 海期债 | 海通期货股 份有限公司 | 6(3+3)年 | - | 人民币 | AA+ | 2015/12/15 |
18 海资 01 | 上海海通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3+2)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8/4/4 |
18 海资 02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 5(3+2)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8/10/31 |
合计 | - | - | 128.00 | - | - | - |
中期票据
16 恒信租赁 MTN001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 | 人民币 | AA+ | 2016/1/21 |
16 恒信租赁 MTN002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5(5+N)年 | 12.00 | 人民币 | AA+ | 2016/3/14 |
16 恒信租赁 MTN003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5(3+2)年 | 1.85 | 人民币 | AA+ | 2016/6/7 |
16 恒信租赁 MTN004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5(3+2)年 | 2.90 | 人民币 | AA+ | 2016/7/15 |
18 恒信租赁 MTN001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8/3/23 |
18 恒信租赁 MTN002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8.00 | 人民币 | AAA | 2018/4/27 |
合计 | - | - | 34.75 | - | - | - |
PPN
15 海通开元 PPN001 | 海通开元投 资有限公司 | 3 年 | - | 人民币 | AA+ | 2015/5/15 |
17 恒信租赁 PPN001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8.00 | 人民币 | AAA | 2017/11/14 |
18 恒信租赁 PPN001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6.00 | 人民币 | AAA | 2018/2/12 |
18 恒信租赁 PPN002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5.00 | 人民币 | AAA | 2018/6/19 |
18 恒信租赁 PPN003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 年 | 8.00 | 人民币 | AAA | 2018/11/30 |
18 恒信租赁 PPN004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6.00 | 人民币 | AAA | 2018/12/12 |
19 海通恒信 PPN001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 3.00 | 人民币 | AAA | 2019/4/23 |
19 海通恒信 PPN002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 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9/5/31 |
19 海通恒信 PPN003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 年 | 14.00 | 人民币 | AAA | 2019/12/4 |
合计 | - | - | 60.00 | - | - | - |
短期(超短期)融资券
16 海通证券 CP00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0.25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6/3/9 |
17 恒信租赁 CP001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7/3/7 |
17 恒信租赁 SCP001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7/8/3 |
17 恒信租赁 SCP002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7/10/18 |
17 恒信租赁 SCP003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7/10/25 |
17 恒信租赁 SCP004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7/11/20 |
17 恒信租赁 SCP005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5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7/12/21 |
18 恒信租赁 SCP001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8/3/6 |
18 恒信租赁 SCP002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8/5/30 |
18 恒信租赁 CP001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8/3/27 |
18 恒信租赁 SCP003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14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8/7/9 |
18 恒信租赁 CP002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1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8/10/31 |
18 恒信租赁 SCP004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8/11/22 |
18 恒信租赁 SCP005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8/12/18 |
19 恒信租赁 SCP001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1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9/1/24 |
19 恒信租赁 SCP002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9/2/21 |
19 海通恒信 SCP003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70 天 | - | 人民币 | AAA | 2019/3/8 |
19 海通证券 CP00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0.23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9/7/5 |
19 海通恒信 SCP004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0.74 年 | 5.00 | 人民币 | AAA | 2019/8/13 |
19 海通恒信 CP001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1 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9/8/19 |
19 海通恒信 SCP005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0.74 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9/9/11 |
19 海通证券 CP002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0.24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9/9/23 |
19 海通证券 CP003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0.24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9/10/21 |
19 海通恒信 SCP006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0.74 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9/10/24 |
19 海通恒信 SCP007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0.74 年 | 10.00 | 人民币 | AAA | 2019/11/14 |
19 海通恒信 SCP008 |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0.25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9/11/29 |
19 海通恒信 SCP009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0.25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9/12/10 |
19 海通证券 CP004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0.24 年 | - | 人民币 | AAA | 2019/12/13 |
20 海通证券 CP001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0.25 年 | 50.00 | 人民币 | AAA | 2020/01/15 |
20 海通恒信 SCP001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0.25 年 | 5.00 | 人民币 | AAA | 2020/02/25 |
20 海通恒信 SCP002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 0.49 年 | 5.00 | 人民币 | AAA | 2020/03/04 |
20 海通证券 CP002 |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0.25 年 | 50.00 | 人民币 | AAA | 2020/03/06 |
合计 | - | - | 155.00 | - | - | - |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假设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
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账面余额为 532.90 亿元(除去 16 海通 02 非公开发行 50 亿元公司债券、19 恒信 01 非公开发行 5 亿元公司债券、19 恒信 02非公开发行 5 亿元公司债券及 70 亿元 19 海通证券金融债 01),占公司截至 2019年 9 月 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8.26%,未超过净资产的 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图 3-2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19 年 9 月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2016 年末 |
流动比率(倍) | 1.73 | 2.04 | 2.05 | 1.67 |
速动比率(倍) | 1.73 | 2.04 | 2.05 | 1.67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倍) | 2.02 | 1.64 | 2.20 | 1.96 |
资产负债率(%) | 74.70 | 74.10 | 71.24 | 73.30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1)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待转承销费用)/(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
(2)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待转承销费用)
/(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
(3)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公司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创造基础条件,同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偿债保障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 用于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19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19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下同)。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公司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情况制定年度、季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二)偿债工作安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并积极安排偿债资金,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努力确保债券安全兑付。
在人员安排上,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资金来源
在财务安排上,公司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情况制定年度、季度资金
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年 1-9 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 280.12 亿元、282.22 亿元、237.65 亿元和 251.47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89.31 亿元、98.76 亿元、57.71 亿元和 80.7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80.43 亿元、86.18 亿元、52.11 亿元和 73.86亿元。公司良好的收入规模和盈利积累,是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有力保障。
此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可以利用国家允许的多种融资渠道融入资金。一方面,公司与各主要商业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可以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及时融入资金;另一方面,公司还可以通过增发 A/H 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等融资渠道融入资金。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外部融资渠道畅通。本公司已经实现了财务资源的实时归集和统一调配,拥有很好的资信和融资能力。在债务融资方面,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违约风险极 低;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A 级,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公司账面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变现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1,037.96 亿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 998.57 亿元、结算备付金为 79.83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1,008.42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1,772.05 亿元、结算备付金为 76.47 亿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1,178.82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2,229.24 亿元,结算备付金为 75.32 亿元。公司财务基础稳健,资产结构配置合理,资产流动性较高。若出现公司现金余额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公司拥有的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可迅速变现,从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偿付提供一定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期债券信息披露将通过上交所网站专区或者以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披露。
(五)发行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违约责任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不另计利息。对于逾期利息或本金的划付方式、时间等事项,相关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发行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30 日1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50,170.00 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 1,150,17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21X6所属行业:J67 资本市场服务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邮政编码:2000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htsec.com电子信箱:haitong@htsec.com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姜诚君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1 2007 年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股份”)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的全部业务,存续公司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现时持有的《营业执照》设立日期为 1993年 2 月 2 日,该日期为都市股份的成立时间。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和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由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出资,注册地为上海。经营范围为主营经销和代理发行各类有价证券,兼营证券业务咨询,承办各类有价证券的代保管、过户、还本付息等业务,办理证券的代理投资业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有关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问题的批复》(银复[1994]5号)的批准,1994年9月27日,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变更为代理证券发行、还本付息业务;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办理证券的代保管和鉴证业务;接受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和清算;证券投资咨询和投资基金业务;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它业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脱钩和增资扩股问题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74号)及《关于核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296号)核准,2000年12月29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公司资本金增至374,692.80万元,经营范围为:代理证券发行业务;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业务;办理证券的代保管和证券鉴证业务;接受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接受委托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和清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9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府体改审(2001)024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278号)批准,2002年1月28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海通证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4,006,093,000元。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2002年11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沪府体改批字(2002)049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329 号)批准, 2002 年11 月11 日,海通证券注册资本金增至 8,734,438,870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90号文)核准,2007年6月7日,都市股份将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的全部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承继了原海通证券的全部业务,原海通证券的职工、资产与负债由存续公司承接。2007年6月29日,新增股份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登记工作;2007年7月6日,存续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389,272,910元。
2007年7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海通证券”,股票代码为“600837”。
2012年4月27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37”。
(二)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6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0亿股。经过特定投资者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35.88元/股,发行数量确定为 724,637,680股,发行对象共8名,募集资金总额为25,999,999,958.40元;公司于2007
年11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89,272,910元变更登记为人民币
4,113,910,590元。
公司于2008年5月5日召开了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4,113,910,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派送股票股利3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派送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由4,113,910,590股变更为8,227,821,180股。该分配方案于2008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发行1,229,4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2年5月19日部分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共配售127,500,000股H股,于5月22日上市),以上合计发行1,356,900,000股H股。期间,公司国有股东中包括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股东按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国有股(A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并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共计135,690,000股。至此,公司A股为8,092,131,180股,H股为1,492,590,000
股,公司A+H股份总数为9,584,721,180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811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1,916,978,82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2015年5月8日,公司获得香港联交所批准新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完成本次H股发行,发行股数为1,916,978,820股,其中,1,048,141,220股新H股的交割于2015年5月15日完成,868,837,600股新H股的交割于2015年5月29日完成。本次H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501,700,000股,其中A股为8,092,131,180股,H股为3,409,568,820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1,501,7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设立后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1,501,70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图 5-1 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股东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 8,092,131,180 | 70.36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3,409,568,820 | 29.64 |
4、其他 | - | - |
无限售条件流动股合计 | 11,501,700,000 | 100.00 |
(三)股份总数 | 11,501,7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
表/图 5-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股东性质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3,408,893,895 | 29.64 | - | 未知 | 境外法人 |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402,150,000 | 3.5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709,623 | 3.48 | 0 | 无 | 国有法人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43,901,259 | 2.99 | 0 | 无 | 其他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 322,162,086 | 2.8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256,911,093 | 2.23 | 0 | 无 | 国家 |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 238,382,008 | 2.07 | 0 | 无 | 国有法人 |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 235,247,280 | 2.05 | 0 | 无 | 国有法人 |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4,471,652 | 1.86 | 0 | 无 | 国有法人 |
上海报业集团 | 148,308,253 | 1.2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注:(1)公司 H 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 A 股。
(3)A 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4)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三)本期发行前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数未知外,公司前十大股东股份均未处于质押状态。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无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 H 股非登记股东所有。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内设部门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表/图 5-3 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如下:
表/图 5-4 发行人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发行人主要全资子公司
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HK$ 1,117,973 万元 | 投资业务 | 100%(直接) |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RMB 1,065,000 万元 | 股权投资 | 100%(直接)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RMB 410,000 万元 | 投资管理 | 100%(直接)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RMB 220,000 万元 | 证券资产管理 | 100%(直接) |
上海惟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RMB 1,000 万元 | 物业管理、房 地产开发 | 100%(直接) |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 | RMB 130,150 万元 | 期货代理 | 66.67%(直接)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RMB 30,000 万元 | 基金管理 | 51%(直接) |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RMB 10,000 万元 | 基金管理 | 67%(直接) |
发行人主要参股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RMB 52,000 万元 | 基金管理 | 27.78%(直接) |
1、发行人主要全资子公司情况
(1)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 111.80 亿元(2018 年末为港币 88.50亿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分别经营香港证券监管规则允许的经纪业务、企业融资和资产管理等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总
资产为 2,877.75 亿港币,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21.71 亿港币;2018 年,海通
国际控股实现营业收入 148.54 亿港币,净利润 16.66 亿港币。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海通国际控股总资产为 3,067.26 亿港币,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52.71
亿港币;2019 年 1-6 月,海通国际控股实现收入 51.83 亿港币,净利润 17.07 亿港币。
(2)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6.50 亿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的主营业务为: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165.9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33.52 亿元;2018 年,海通开元实现营业收入 2.94 亿元,净利润 1.88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海通开元总资产为
173.7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39.19 亿元;2019 年 1-6 月,海通开元总实现营业收入 8.14 亿元,净利润 6.03 亿元。
(3)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1.00 亿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海通创新证券总资产为 50.87 亿元,净资产 51.00 亿元;2018 年,海通创新证券实现营业收入-5.24 亿元,净利润-4.18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海通创新证券总资产为 52.55 亿元,净资产 52.63 亿元,2019 年 1-6 月,海通创新证券实现营业收入 2.18 亿元,净利润 1.63 亿元。
(4)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2.00 亿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通资管的主营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海通资管公司的总资产为 70.65 亿元,净资产 36.54 亿元;2018 年,海通资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6 亿元,净利润 4.72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海
通资管公司的总资产为 77.01 亿元,净资产 39.58 亿元,2019 年 1-6 月,海通资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92 亿元,净利润 4.55 亿元。
(5)上海惟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惟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惟泰置业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惟泰置业的总资产为 1.36 亿元,净资产 0.10 亿元;2018 年,
上海惟泰置业实现营业收入 0.46 亿元,净利润 7.73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上海惟泰置业的总资产为 1.42 亿元,净资产 0.11 亿元;2019 年 1-6 月,上海惟泰置业实现营业收入 0.23 亿元,净利润 54.63 万元。
2、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1)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15 亿元,为公司的直接控股的子公司。海通期货的主营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海通期货总资产为 207.30
亿元,净资产 28.01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63.15 亿元,净利润 3.30 亿
元。海通期货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挂牌手续,于 2018 年 3 月 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海通期货,证券代码为 872595。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海通期货总资产为 209.11 亿元,净资产 26.47 亿元;2019年 1-6 月,海通期货实现营业收入 40.49 亿元,净利润 0.78 亿元。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亿元,为公司的直接控股的子公司。海富通基金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海富通基金总资产为 17.87亿元,净资产 12.43 亿元;2018 年,海富通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6.63 亿元,净利润 1.72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海富通基金总资产为 18.37 亿元,净资产
12.43 亿元;2019 年 1-6 月,海富通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3.20 亿元,净利润 0.96 亿元。
(3)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为公司的直接控股的子公司。海富产业基金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海富产业总资产为 2.34 亿元,净资产 1.89 亿元;2018 年,海富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1.27 亿元,净利润 0.55 亿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海富产业总资产为 2.31 亿元,净资产 1.69 亿元;2019年 1-6 月,海富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0.62 亿元,净利润 0.29 亿元。
3、发行人主要参股子公司情况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20 亿元人民币,海通证券持有 27.775%
的股权。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
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富国基金总资产为 47.02 亿元,净资产 33.93 亿元;2018 年,富国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23.81 亿元,净利润 7.04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富国基金总资产为 48.03 亿元,净资产 35.35 亿元;2019 年 1-6 月,富国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12.75 亿元,净利润 3.83 亿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图 5-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持有公司股票/ 权和债券 | 任期起止 日期 |
周杰 | 执行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 | 男 | 无 | 2016-10 至今 |
瞿秋平 | 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任澎 | 执行董事 | 男 | 无 | 2019-06 至今 |
屠旋旋 | 董事 | 男 | 无 | 2019-06 至今 |
余莉萍 | 董事 | 女 | 无 | 2015-06 至今 |
陈斌 | 董事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许建国 | 董事 | 男 | 无 | 2016-10 至今 |
张鸣 | 独立董事 | 男 | 无 | 2016-06 至今 |
林家礼 | 独立董事 | 男 | 无 | 2016-09 至今 |
朱洪超 | 独立董事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周宇 | 独立董事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吴红伟 | 监事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男 | 无 | 2019-06 至今 |
侍旭 | 监事 | 男 | 无 | 2019-06 至今 |
武向阳 | 监事 | 男 | 无 | 2019-06 至今 |
徐任重 | 监事 | 男 | 无 | 2019-06 至今 |
曹奕剑 | 监事 | 男 | 无 | 2019-06 至今 |
郑小芸 | 监事 | 女 | 无 | 2014-12 至今 |
戴丽 | 监事 | 女 | 无 | 2019-06 至今 |
冯煌 | 监事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裴长江 | 副总经理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毛宇星 | 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执行官 | 男 | 无 | 2019-02 至今 |
王建业 | 合规总监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陈春钱 | 总经理助理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李建国 | 总经理助理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张向阳 | 总经理助理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林涌 | 总经理助理 | 男 | 无 | 2014-12 至今 |
姜诚君 | 总经理助理 | 男 | 无 | 2017-03 至今 |
杜洪波 | 首席风险官 | 男 | 无 | 2017-03 至今 |
潘光韬 | 总经理助理 | 男 | 无 | 2017-03 至今 |
张信军 | 财务总监 | 男 | 无 | 2018-03 至今 |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执行董事(3 名)
(1)周杰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1967 年出生,工学硕士,2016 年 10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2016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周先生 1992 年 2 月至 1996 年 6 月在上海万国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1996 年 6 月至 2001
年 12 月先后担任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兼
总经理;200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4 月担任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16 年 7 月,先后担任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363)执行董事兼副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2004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先后担任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策划总监、执行董事兼副总裁、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总裁兼党委副书记;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5 月担任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上交所上市,股份代号:601607;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2607)监事长,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2016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9 年 1 月起担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0981)非执行董事。周先生 2016年起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监事、薪酬委员会主任,2016 年起担任上海证券同业公会会长,2017 年起担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2016 年起担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代表,2017 年起担任上海金融理财师协会会长,2017 年起担任上海市仲裁委仲裁员。
(2)瞿秋平先生,执行董事。1961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14年 6 月 25 日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瞿先生 1980 年 9 月至 1983 年 12 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南市区办事处会计员、副科长、团委书记;1984 年 1 月至 1992 年 9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区办事处副科长、
科长;1992 年 9 月至 1995 年 11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南市支行副行长;1995 年 11 月至 1996 年 12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会计出纳处副处长(其中,1995 年 12 月至 1996 年 12 月主持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嘉定支行党政
工作);1996 年 12 月至 1999 年 3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宝山支行行长、党委副书记;1999 年 3 月至 1999 年 12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会计结算
处处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0 年 6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助理;
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2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其中,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任访问学者);2005 年 2 月至 2008 年
9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2008 年 9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上海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2 月担任上海银行行长、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2 月 8 月担任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主任。瞿先生 2016 年 10 月起被聘为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2017 年 4 月起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2017 年 12 月起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2017 年 6 月起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2018 年 6 月起担任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2018 年 10 月起担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瞿先生 2018 年 2 月起担任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665)董事会主席、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和薪酬委员会成员。
(3)任澎先生,执行董事。196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于 1996年 3 月加入本公司,自 1997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投资银行业务;自 2019 年 6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任先生 1982 年 6 月至 1988 年 2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西湖办事处担任不同管理职位;1988 年 3 月至 1996 年 3 月
在中国交通银行杭州分行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包括储蓄业务主管及证券部经理等; 1996 年 3 月至 1997 年 11 月担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8 月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任先生 2011 年 3 月起担任中 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6 月起担任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海通恒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5 月 起担任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非执行董事(4 名)
(1)屠旋旋先生,非执行董事。1973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师,自 2019
年 1 起担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屠先
生自 2017 年 3 月起担任上海正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8 年 5 月起担任上海经济年鉴社总经理;自 2007 年 8 月起任东兴证券董事。屠先生自 1993年 7 月至 1997 年 3 月担任中国银行上海信托咨询公司保险箱中心见习生、办事
员;自 1997 年 3 月至 2001 年 3 月担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分业管理处租赁担
保科办事员、科员;自 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
海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先后担任高级职员、主任;自 2004 年 10 月至 2009 年 9
月在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先后担任高级经理、副总经理;自 2009年 9 月至 2012 年 10 月担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自 2012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在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其间: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上海市国资委产权处副处长(挂职))。
(2)余莉萍女士,非执行董事。196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2015 年 6 月 8 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10 年 8 月起担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余女士 1996 年 8 月至 2006 年 4 月在上海轻工业局、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 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8 月担任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上海益民食品集团监事会主席;2013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女士 2014年 3 月起担任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 年 9 月起担任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陈斌先生,非执行董事。1981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2014 年 12 月 30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17 年 2 月起担任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先生 2003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处科员;2010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现更名为: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科长助理、科长、处长助理;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2 月担任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先生自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958;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3958)非执行董事。
(4)许建国先生,非执行董事。1964 年出生,专业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16 年 10 月 18 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13 年 4 月起担任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部长。许先生 1984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在上海电缆厂财务处、审计室工作;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稽察室工作;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工作;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担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一部财务经理助理,期间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8 月同时担任上海力达重工制造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财务部副部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财务预算部副部长;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619)董事。许先生 2013 年 4 月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 年 3 月起担任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5 月起担任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2345)监事长;2016 年 6 月起担任上海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1 月起担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958;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3958)非执行董事;2017 年 12 月起担任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619)监事长。
3、独立非执行董事(4 名)
(1)张鸣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1958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高级研究员,2016 年 6 月 12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张先生于 1983 年自上海财经大学毕业后起一直在该校任教,先后担任会计学院教研主任、副系主任和副院长职务,现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张先生于 2011 年 6 月起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639)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 年 5 月起担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327)独立非执
行董事;2016 年 5 月起,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000)独立非执行董事。
(2)林家礼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1959 年出生,哲学博士,香港高等法院律师(及前大律师)、香港仲裁司学会及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荣誉资深会员、澳洲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大学专业教育学院荣誉院士。2017 年 4 月 6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麦格理基础设施及有形资产(香港)有限公司之香港及东盟区非执行主席兼亚洲区首席顾问。林博士拥有超过 30 年经验,包括跨国企业管理、策略顾问、公司管治、直接投资、投资银行及基金管理方面,并跨越电信╱媒体╱高科技、消费市场╱医疗保健、基础建设╱房地产,能源╱资源及金融服务行业。林博士曾任香港电讯总经理、泰国正大集团高管及集团属下数家公司之董事长╱董事╱行政总裁、中银国际之董事总经理兼投资银行部副主席及首席营运官、新加坡主权基金淡马锡控股旗下新加坡科技电讯媒体之执行董事及麦格理资本之香港╱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区主席兼亚洲区资深顾问等。林博士目前担任资本策略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97)、旭日企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3)、黄河实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18)、美亚娱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1)、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3)、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77)、华隆金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2)、凯知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2122)、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404)、明发集团( 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46)及奥柏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4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为新华汇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8)、中国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31)、国艺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28)、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412)及天大药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455)之非执行董事,而上述各公司之股份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彼现为 China Real Estate Grp Limited(前称:Asia-Pacific Strategic Investments Limited,股份代号:5RA)、Top Global Limited(股份代号:BHO)及 China Medical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股份代号:5IB)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 Singapore eDevelopment Limited(股份代号:40V)之非执行董事,而上述各公司之股份均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林博士亦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 Sunwah
International Limited(股份代号:TSX SWH)之独立董事;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 AustChina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ASX AUH)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Adamas Finance Asia Limited(股份代号:ADAM)之非执行董事。
(3)朱洪超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1959 出生,法学硕士,高级律师,自 1986 年 6 月起担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朱先生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载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朱先生是上海市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是中共上海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朱先生自 1983 年 7 月至 1986 年 6 月担任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并在 1994 年至 2010 年期间,曾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四、五、六届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六届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监事长,上海市第十三、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朱先生自 2013 年 12 月起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300168(SHE))独立董事; 2015 年 6 月起担任钜派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JP(NYSE))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起担任乐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LEJU(NYSE))独立董事;自 2018 年 7 月起担任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2048(HK))独立董事;自 2018 年 4 月起担任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976(HK )独立董事。朱先生自 2010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500.SH)独立董事;自 2013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1616.SH)独立董事;自 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521.SH)独立董事;自 2012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担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833.SH)独立董事。
(4)周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1959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
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周先生自 2008
年 10 月起担任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室主任、上海社会
科学院国际金融货币研究中心主任;自 2015 年 1 月起担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
金融学科创新工程首席专家和负责人。周先生自 1982 年 8 月至 1992 年 3 月担
任新疆财经学院金融系教师,其中自 1990 年 4 月至 1992 年 3 月同时担任日本大阪商业大学客座研究员;自 1992 年 4 日至 2000 年 3 月,在大阪市立大学经济学部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自 2000 年 4 月至 2000 年 11 月担任日本大阪市立大学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自 2000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先后担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其中自 2001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从事经济理论学博士后研究工作。
4、监事会成员(8 名)
(1)员工监事(3 名)
1)吴红伟先生,监事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1966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7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先生 1990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在上海航天局 801 所工作,曾担任以下职务:1990年 7 月至 1997 年 1 月在科研计划处(后更名为“科技处”)工作,曾任设计员、
工程组长、处长助理、副处长;(其中 1995 年 8 月至 1997 年 1 月兼任科技委秘
书);1997 年 1 月至 1997 年 3 月担任人事保卫处处长、科技委秘书;1997 年 3
月至 2000 年 10 月担任所务部主任、人事保卫处处长;2000 年 10 月至 2001 年 6 月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所务部主任(其中 2001 年 3 月至 2001 年 6 月兼任工会主席)。吴先生 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4 月担任上海新光电讯厂党委书记;200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 月在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工作,曾担任以下职务: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 1 月担任人力资源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6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担任人力资源处处长;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1 月担任秘书长。吴先生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纪委书记;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上海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组组长、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2)侍旭先生,职工代表监事。1972 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师,2018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侍先生 1999 年 7 月起在公司工作,曾任以下
职务:1999 年 7 月至 2007 年 11 月在稽核部工作,历任项目助理、非现场稽核
部副经理和非现场稽核部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6 月担任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四部经理;2009 年 6 月 2011 年 3 月担任风险控制总部现场稽核四部经理;
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稽核部现场稽核四部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4年 11 月担任稽核部稽核四部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稽核部总经理助理。侍先生 2016 年 11 月起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2 月起担任海通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
3)武向阳先生,职工代表监事。1966 年出生,法学硕士,经济师,2018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合规法务部总经理助理。武先生 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担任江西奉新县会埠中学教师;1991 年 7 月至 1995 年 9 月担任南昌航空学院党委宣传部干事、电子系团总支书记;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就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4 月担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法律事务室资产管理员;2001 年 1 月起在公司工作,曾任以下职务: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9 月担任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2002 年 9月至 2007 年 7 月担任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担任
总经理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副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合规办公室
法律合规部副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3 月担任合规部法律合规部经理;
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合规部合规审查部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合规审查部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合规审核部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2017 年 5 月起在合规法务部工作。
(2)股东监事(5 名)
1)徐任重先生,监事。1972 年 8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2016年 7 月起在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在上海申能房地产公司担任职员;199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0 月在申能股份有限
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642)财务部工作,先后担任办事员、副主管、主管、经理助理和副经理(主持工作),2009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月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经理。
2)曹奕剑先生,监事。1976 年出生,理学硕士,经济师,2018 年 4 月起担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2 月担任上海汇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职员,2003 年 2 月至 2003 年 7 月担任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662)职员,2003 年 7月至 2007 年 7 月上海汇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职员,2008 年 11 月至 2009年 6 月担任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经理助理,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4 月担任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6 月担任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上海久事置业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上海久事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曹先生 2018 年 4 月起担任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0 月起担任上海强生控股股份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起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郑小芸女士,监事。1962 年出生,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15 年 9月 21 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2015 年 6 月起担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827,以下简称“上海百联”)财务总监,2015年 8 月起担任上海百联董事会秘书,2017 年 6 月起担任上海百联董事。郑女士
1982 年 9 月至 1999 年 7 月曾任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经理助理、副经理;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担任上海市广告装潢公司财务总监;2002 年 3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担任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0 月担任上海全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7 月担任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业部财务总监;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上海百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8 月至 2014 年 7月担任上海百联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6月担任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任上海百
红商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华联集团资产托管有限公司董事长。
4)戴丽女士,监事。1973 年出生,法律硕士,中级经济师,2018 年 6 月起担任上海报业集团资产运营部主任。戴女士 1995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南阳
理工学院担任实习助教;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8 月在南阳海关工作担任科员;
2002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在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担任法务、投资主管、集
团副处级宣传员;201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上海报业集团资产运营部担任
副处级干部、副主任。戴女士 2016 年 6 月起担任上海东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1 月起担任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 月起担任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5)冯煌先生,监事。1971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冯先生 1999 年 1 月加入上实投资(上
海)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多个职位,包括 2012 年 12 月起担任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4 年 9 月起兼任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冯先生 2004 年 7 月起担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4 月起担任上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洋酒店(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 年 1 月起担任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 年 5 月起担任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2 月起担任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2 月起担任上海上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裁,2015 年 2 月起担任上海上实金融服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2 月起担任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hanghai Growth Investment Limited(沪光国际上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770)非执行董事,2015 年 12 月起担任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0 月起担任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冯先生 2011 年 5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担任本公司董事。
5、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1 名)
(1)裴长江先生,副总经理。1965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于 2013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起一直担任副总经理。裴先生 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7 月在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包括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1996 年 8 月至 2002 年 10 月先后担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
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8 月先后担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裴先生 2014 年 8 月起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3 月起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1 月起担任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担任海通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 3 月起担任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毛宇星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1971 年出生,理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6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主任,2019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毛宇星先生 1993 年 8 月至 2001 年 9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息科技部工作,历任程序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2001 年 9 月至 2011 年 11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上海)工作,其中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总经理助理(副处级、正处级)、党委委员,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4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
(3)王建业先生,合规总监(享受公司副总经理级待遇)。196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于 1994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 2010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合规总监,自 2017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合规法务部总经理,主要负责合规管理部门。王先生还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合规与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先生 1984 年 8 月至 1990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教育处担任副主任科员、见习副处长、副处长;1990 年 8 月至 1992 年 5 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金融管理处副处长;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3 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并于 1993 年 3 月至 1994 年 7 月担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王先生亦曾于本公司担任不同职位,包括:1994 年 8 月至 1996 年 3 月担任交易部主管;1996 年 3 月至 1998 年 9 月担任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1998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担任综合
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王先生 2001 年 6 月至 2011 年 2 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兼任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1年 3 月兼任风险控制总部总经理,先后负责综合业务管理总部、经纪业务总部、信息技术部、经纪业务营运中心、销售交易总部、客户资产管理部及风险控制部,
2011 年 5 月至 2017 年 3 月兼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享受公司副总经理级待遇)。
(4)陈春钱先生,总经理助理(享受公司副总经理级待遇)。1963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于 1997 年 10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2 年 3 月起担任总经理助理,负责公司经纪业务,兼任公司经纪业务委员会主任、IT 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国际业务协调委员会委员,2017 年 2 月起享受公司副总经理级待遇。陈先生还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证券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先生曾于本公司担任不同职位,包括:1997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 月担任深圳分公司业务部负责人;1998 年 1 月至 2000 年 3 月担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0 年 3 月至 2000 年 12 月担任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 12 月至 2006 年 5 月担任投资管理部(深圳)总经理;2006 年 5 月至 2013 年 2 月担任销售交易总部总经理,其中 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3 月兼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陈先生 2015 年 1 月起担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李建国先生,总经理助理。1963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于 1998 年加入本公司,自 2008 年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先生 1992 年至 1998 年担任河南省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 年至 1999 年担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8 月起担任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0 年 1 月起担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665.HK)执行董事,2010 年 3月起担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
(6)张向阳先生,总经理助理。1965 年出生,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于 1996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起担任总经理助理,自 2013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 PE 与产业资本投资委员会主任,主要负责直投业务。张先生 1983 年 12 月至 1988 年 4 月在太原市新华书店任职;1988 年 4 月至 1991 年 12 月在山
西广播电视大学任职;1991 年 12 月至 1996 年 5 月在交通银行太原分行任职。张先生曾于本公司担任不同职位,包括:1996 年 5 月至 2002 年 4 月担任太原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及总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6 年 5 月先后担任综合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06 年 5 月至 2008 年 10 月担任风险控制总
部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1 月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担任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担任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担任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先生 2012 年 11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2016 年 3 月起担任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起担任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3 月起担任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张先生目前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直接投资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股权投资协会副会长。
(7)林涌先生,总经理助理。1969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于 1996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起担任总经理助理,自 2007 年 7 月起担任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先生曾于本公司担任不同职位,包括:1996 年 12 月至 2003 年 7 月在本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担任职务包括副总经理,并自 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7 月担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07 年 7 月先后担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上海)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及总经理。林先生 2009 年 12 月起担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665)执行董事, 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联席行政总裁;2011 年 4 月起担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董事总经理、行政总裁,2016 年 6 月起担任海通银行非执行董事,2017 年 10 月起担任海通银行董事长。
(8)姜诚君先生,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1968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2017 年 3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4 月 5日起担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联席授权代表,2017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姜先生曾于 1993 年 7 月至 1994 年 7 月担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干部;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先后担任厦门国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副经理、投资管理与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0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担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担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2 月担任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委员;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公司国际业务协调委员会委员;2009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1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副主任。
(9)杜洪波先生,首席风险官。1963 年出生,工学学士,工程师,2017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7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杜先生
1984 年 8 月至 1990 年 12 月在武汉市电子计算机应用开发研究所工作;1990 年
12 月至 1992 年 8 月在四通集团武汉分公司工作;1992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武汉软件研究中心工作;1996 年 8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技术中心工作。杜先生 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5 月担任公司网站管理部
总经理助理;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5 月担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
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5 月担任公司综合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06 年 5 月
至 2011 年 3 月在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工作,担任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部门正职
待遇);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1 月担任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任公司柜台市场部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17 年 3 月
担任公司证券金融部总经理。杜先生自 2011 年 5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曾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10)潘光韬先生,总经理助理。1971 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助理经济师,2017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权益投资交易部总经理。潘先生 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经纪总部电脑部担任电脑主管;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证券投资一部工作,先后担任经理助理、副经理。潘先生 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6 月担任公司交易二部总经理助理;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8 月在公司交易总部工作,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担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3 年 3 月在公司证券投资部工
作,先后担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5 年 11 月起担任海通银行非执行董事。
(11)张信军先生,财务总监。1975 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师,张先生 2001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 2018 年 3 月 27 日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张先生 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历任职员、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及经理;2007 年 7 月起在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其中 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2 月为财务负责人,2009 年 3 月起为财务总监。张先生 2010 年 3 月
至 2018 年 3 月兼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665)首席财务官,2018 年 3 月起兼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18 年 1 月起担任海通银行非执行董事,2019 年 2 月起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是国内大型证券公司之一,业务领域覆盖面广,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要业务有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交易及机构、融资租赁等。
发行人在中国境内主要的五项主要业务包括:
1、财富管理业务主要是指向零售及高净值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投资解决方案,提供的服务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服务、投资顾问服务、理财策划服务、以及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融资类业务服务。
2、投资银行主要是指向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股票资本市场和债券资本市场融资活动的保荐和承销服务,为企业客户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同时提供新三板服务。根据业务性质不同,将投资银行业务分为股权融资业务、债权融资业务、并购融资业务、新三板与结构融资业务,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境内外投资银行服务。
3、资产管理主要是指向个人、企业和机构客户提供全面的多元产品投资管理服务,提供的服务包括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和公募、私募股权投资服务。海通
资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定向业务、集合业务、专项业务、QDII 业务和创新业务等;海富通基金、富国基金的主要业务包括共同基金(含 QDII)管理业务、企业年金、全国社保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基金投资理财服务;公司还具备一批私募股权投资业务(PE)的专业投资管理平台,经营范围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等。
4、交易及机构主要是指向全球机构投资者提供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股票销售交易、大宗经纪、股票借贷、股票研究,以及固定收益产品、货币及商品产品、期货及期权、交易所买卖基金及衍生品等多种金融工具的发行、做市。同时通过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项目,发挥及增强公司各业务分部的协同优势,专注发掘合理资金回报的投资机会,进而拓展客户关系及促进公司业务的整体增长。
5、融资租赁主要是指向个人、企业和政府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提供的服务包括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保理、委托贷款和相关咨询服务。公司租赁业务主要由海通恒信经营,海通恒信目前在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工业、教育、医疗、建筑与房地产及化工等诸多行业领域开展业务,充分运用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市场渠道,与国内外知名设备厂商展开合作,为客户的业务发展提供全面的融资解决方案及服务。近两年来,积极开拓有券商特色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推出了与股权、债权相结合的多样化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更多的结构化创新融资方案。
其他分部主要是指为机构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及信息服务,提供的服务包括仓单服务、定价服务、做市业务及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业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各单项业务资格如下:
表/图 5-6 发行人拥有的各单项业务资格
序号 | 业务资格 |
1 | 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证监信息字[2001]3 号) |
2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资格(银办函[2001]819 号) |
3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拆借交易和债券交易资格(中汇交发[2001]306 号) |
4 | 收购证券营业部资格(沪证机便[2002]090 号) |
5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证监基金[2002]076 号) |
6 | 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试点证券公司(中证协函[2005]079 号) |
7 | 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资格(银发[2005]173 号) |
序号 | 业务资格 |
8 | 报价转让业务资格(中证协函[2006]3 号) |
9 |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上证会函[2007]86 号) |
10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资格(2007.08) |
11 | 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08]146 号) |
12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资格(中国结算函字[2008]22 号) |
13 |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沪证监机构字[2010]122 号) |
14 | 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机构部部函[2008]421 号) |
15 | 实施经纪人制度资格(沪证监机构字[2009]302 号) |
16 | 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的资格(保监资金审证[2009]1 号) |
17 |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0]315 号) |
18 | 公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资格(沪证监机构字[2010]372 号) |
19 |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约券商资格(2011.08) |
20 | 基金评价业务资格(中证协发[2010]070 号) |
21 | 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资格(沪证监机构字[2011]237 号) |
22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机构部部函[2011]512 号)(上证交字[2011]37 号) |
23 |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资格(证监许可[2011]1821 号)(H 股) |
24 |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机构部部函[2011]585 号) |
25 | 合伙企业独立托管业务试点(机构部部函[2012]686 号) |
26 | 柜台市场交易业务(中证协函[2012]825 号) |
27 | 转融通业务试点资格(中证金函[2012]113 号) |
28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资格(中证协函[2012]561 号) |
29 |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SC201307) |
30 | 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551 号) |
31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沪证监机构字[2013]180 号) |
32 | 开展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资格(机构部部函[2013]741 号) |
33 | 2013 年第十一批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沪保监许可[2013]204 号) |
34 | 开展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资格(机构部部函[2013]959号) |
35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证监许可[2013]1643 号) |
36 |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2014.02) |
37 | 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中证协函[2014]358 号) |
38 | 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证书编号:T004) |
39 | 试点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上证短债[2014]4 号) |
40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深圳函[2014]321 号) |
41 | 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5]153 号) |
42 | 上证 50ETF 期权合约品种的主做市商(上证函[2015]214 号) |
43 | 期权结算业务资格(中国结算函字[2015]20 号) |
44 | 期货会员证书(证书编号:NO.G02008) |
45 | 境外自营业务资格(机构部函[2015]1204 号) |
46 | 单向视频开户创新方案的无异议函(中国结算办字[2015]461 号) |
47 | 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资格(上金交发[2015]120 号) |
48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2016.08) |
序号 | 业务资格 |
49 | 票据交易资质(银办发[2016]224 号) |
50 |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资格(2017.01) |
51 | 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资格(中证协发[2018]160 号) |
52 | 海通国际英国有限公司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备案 (上证函(2018) 1474 号) |
53 | 信用衍生品业务资质 (机构部函(2019)469 号) |
54 |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融债券的资格(机构部函(2019)1624 号) |
公司具备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会员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权证结算业务资格。公司附属子公司均依法,或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获得相应的业务资格后开展经营业务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行业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图 5-7 海通证券 2016-2017 年各业务条线营业收入及比例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 | 669,787.12 | 23.73% | 851,444.57 | 30.40% |
投资银行业务 | 204,973.65 | 7.26% | 217,138.98 | 7.75% |
自营业务 | 657,087.46 | 23.28% | 832,535.08 | 29.72% |
直投业务 | 241,625.06 | 8.56% | 101,360.52 | 3.62% |
资产管理业务 | 231,020.31 | 8.19% | 180,031.94 | 6.43% |
融资租赁业务 | 258,924.51 | 9.17% | 198,612.62 | 7.09% |
境外业务 | 487,283.84 | 17.27% | 395,322.51 | 14.11% |
管理部门及其他 | 241,868.59 | 8.57% | 53,016.95 | 1.89% |
抵销 | -170,403.83 | -6.04% | -28,296.65 | -1.01% |
合计 | 2,822,166.72 | 100.00% | 2,801,166.54 | 100.00% |
表/图 5-8 海通证券近一年及一期业务条线营业收入及比例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财富管理 | 710,277.30 | 28.24% | 909,273.97 | 38.26% |
投资银行 | 259,815.03 | 10.33% | 329,342.97 | 13.86% |
资产管理 | 190,481.09 | 7.57% | 222,897.47 | 9.38% |
交易及机构 | 571,693.24 | 22.73% | 82,599.88 | 3.48% |
融资租赁 | 272,409.36 | 10.83% | 287,241.01 | 12.09% |
其他 | 510,066.12 | 20.28% | 545,146.16 | 22.94% |
合计 | 2,514,742.15 | 100.00% | 2,376,501.46 | 100.00% |
注:随着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为了促进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更好地体现公司的业务优势、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形象,同时满足内部管理要求,2018 年起对公司经营分部进行调整,将原有 7 项业务调整为 5 项业务。
2、各项主营业务情况分析
近年来,国内证券行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各类创新业务快速发展,互联网手段在金融领域得到普遍应用,基于传统业务形成的行业格局正面临洗牌。公司准确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多措并举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推进重大战略事项落地。
(1)2016 年和 2017 年主营业务情况 1)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
海通证券拥有开展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的各项资格,是业内首批获得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转融通、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2016 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市场占比 4.47%,行业排名第六,略有下滑。公司客户数量保持较快增长,新增客户数 196 万户。公司依托互联网、渠道及营销团队,客户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增量效益贡献明显。公司积极拓展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业务规模继续领跑市场。2016 年末,公司融资类业务规模达到 1,406亿元(含海通资管公司),排名行业第一。公司深港通业务准备及推进工作扎实有效,获得市场和客户高度认可,业务规模行业领先;以 O2O 思路为发展方向、移动互联为核心的零售战略集约价值显著,有力提升集团大规模零售客户服务和扩张能力;满足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等业务需求,将财富管理、产品投顾和托管服务等业务整合,构建新的业务链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期货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16 年,海通期货代理成交金额的市场份额为 8.43%,同比增加 2.53%,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市场份额 11.90%,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市场份额 8%,均排名行业第一。公司研究所在2016 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再创佳绩,其中,宏观分析和策略分析排名行业首位,并在十个行业和板块研究领域排名行业前三。2016 年,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实现利润总额 51.77 亿元,占比 46.38%。
2017 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市场占比 4.68%,较 2016 年提升 0.21 个百分点,排名从市场第六攀升至第四;公司新开客户 133 万,客户总数达 1,067万,年末客户总资产达到 1.66 万亿元,较 2016 年末上升 13.40%。港股通业务保持行业领先,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开通港股通客户总数达到 11.6 万户,2017 年交易金额市场占比 9.36%,排名行业第一。截至 2017 年末,移动端应用“e 海通财”用户数突破 1,900 万,根据猎豹大数据、AppAnnie 等多家三方数据服务商公布数据显示“e 海通财”活跃用户数稳居行业前三,在行业内外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获得多家行业及互联网媒体颁发的主要奖项。2017 年公司各项融资类业务仍旧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期末融资类业务规模 1,617 亿元,排名行业第二。研究继续排名行业第一梯队。在 2017 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比中,公司研究所获得最具影响力研究团队第三名,策略研究、石油化工和非银金融排名行业第一,21 个行业领域排名行业前五。2017 年期货代理成交金额市场份额 9.17%,同比增长 0.74 个百分点,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市场份额 11.2%,排名行业第一;首批获得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权做市商资格。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37.91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29.41%。
2)投资银行业务
海通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可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包括股权融资服务、债券融资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等。
2016 年,公司大投行加强团队建设、推进项目拓展、加快报会项目落地,收入创历史新高。通过加强业务创新,完成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标志性项目,其中,长城电脑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被国务院国资委列为央企整合典型案例;“招商蛇口换股吸收合并招商地产项目”为国内首例 A+B 股转 A 股整体上市案例;“巨人网络借壳”项目作为游戏行业中概股回归的首单,引起了并购市场的广泛关注;债券融资业务完成三个市场第一的债券品种,分别为首单绿色金融债券(300 亿元“浦发绿色金融债”),首单绿色企业债券(25 亿元 “京汽绿色债”)和首单区域集合企业债券(23 亿元“恒建债”)。公司股权融资主承销金额、债券融资主承销金额和并购交易总金额继续排名行业前列,其中企业债券承销金额为 443.9 亿元,行业排名第一。2016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
现利润总额 12.07 亿元,占比 10.81%。
2017 年,公司股权融资业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断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在夯实传统业务品种和行业客户的基础上,把握新一轮国企改革机会,并提高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和新经济新产业的开拓力度。2017 年,公司完成 IPO 项目 31 家,市场排名第二;实现 IPO 承销及保荐收入 9.75 亿,市场排名第二。为 20 家企业提供并购财务顾问服务,排名行业第二。债券业务创新能力突出。公司债券融资业务年内完成金价挂钩债、绿色债券系列产品等九大方面创新,获得了国家发改委评选的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全面评价结果第一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公司评选的“优秀承销机构奖”和“创新业务奖”。 2017 年,公司企业债承销金额 269.85 亿元,市场排名第一,承销只数排名第二;公司债承销金额 578.02 亿元,市场排名第四,承销只数排名第三。2017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利润总额 11.64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9.03%。
3)自营业务
公司的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等。证券投资部是根据公司总经理室的授权,进行权益类证券(现货和衍生品)的自营投资、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在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有资本的运营为客户提供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交易对手、风险对冲等多样化服务的业务部门。公司固定收益部主要从事国债、企业
(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交易及产品创新套利交易。
2016 年,权益类投资业务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取得较好投资业绩;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有效规避了年末债市波动的影响,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取得较好投资业绩。公司加大国债期货套利、货币市场套利、黄金租赁、利率互换交易等业务的资源投入,获得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资格,公司 FICC 业务平台不断完善。2016 年,公司自营业务实现利润总额 21.55 亿元,占比 19.31%。
2017 年,权益类趋势投资业务抓住市场趋势性机会实现投资收益 6.22 亿元,固定收益类趋势投资保持合理杠杆规模,实现收入 4.53 亿元。非趋势投资积极
开展 ETF 套利、国债期货套利、货币市场套利、黄金租赁、利率互换等业务,实现良好收益。自营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19.85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5.40%。
4)直接投资业务
公司于 2008 年成立了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全面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运作规则的深刻理解和对股权投资业务价值实现规律的把握,海通开元始终坚持“成长+价值”的投资原则,力争建立一个由高价值的、高成长企业组成的广泛而相对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海通开元重点关注和跟踪那些有着良好诚信记录、商业模式成熟清晰并有着独特的核心竞争力的成长中的中小型公司。专注于新能源行业、新材料行业、消费品行业、生物医疗行业、信息技术行业、先进制造行业以及处于景气度上升阶段国家支持行业的投资机会。
2016 年公司完成投资项目 90 个,总计投资金额 40 亿元;多个重点项目顺利退出,获得较好收益。海通开元荣获“投中 2016 年最活跃与最佳回报中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前十名。2016 年,公司直投业务实现利润总额 8.35 亿元,占比 7.48%。
2017 年公司直投业务对公司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在直投收益实现上共退出
投资项目 16 个,其中完全退出投资项目 8 个、部分退出投资项目 8 个。公司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所投企业进行上市申报及新三板挂牌,加强投后项目管理,报告期内所投企业新增 5 家实现 IPO 上市。2017 年海通开元获得清科集团“2017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10 强”、“中国券商直投 10 强”并均位列前茅。直投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21.78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6.90%。
5)资产管理业务
海通证券通过公司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联属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传统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通过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服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三个主要平台——海通资管公司、海富通基金和富国基
金的资产管理总规模达到 1.48 万亿元,增长 57%。公司 PE 业务旗下基金管理规模达到 185 亿元,全年新成立 8 只基金,外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 28 亿元。2016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利润总额 9.23 亿元,占比 8.27%。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管理总规模合计 9,783 亿元。2017 年海通资管公司主动压缩通道业务规模,明确战略发展目标,业务全面向主动管理转型,通过加强投研团队建设,不断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在行业去通道、降杠杆的背景下,收入、利润均实现较快幅度的增长,经营稳健度不断提升。截至 2017 年末,海通资管公司管理规模 3,273 亿元,主动管理规模稳步提升,集合类产品投资业绩排名位于同类产品前 24%。2017 年,富国基金旗下产品整体保持优异业绩,尤其是权益产品表现突出。在产品布局方面,富国基金通过产品线的丰富与完善,进一步巩固主动权益投资、固定收益投资、量化投资三大领域的传统业务优势,进一步扩大各类客户群体的覆盖面。截至 2017 年末,富国基金总体资产
管理规模 4,285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公司 PE 基金数量达到 34 只,管理总规模 176 亿元。报告期内,基金所投企业共有 12 家实现 IPO 上市。资产管理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13.81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0.71%。
6)融资租赁业务
发行人在 2014 年逐步进入融资租赁市场,这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收购恒信金融集团,成为首家控股融资租赁业务的国内券商。
发行人通过旗下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恒信租赁在政教、医疗、节能环保、信息科技、印刷、包装、纺织、农林食品、工业设备、电子、小微企业等诸多行业领域开展业务。恒信租赁总部设在上海,在北京、深圳、广州、重庆、成都、郑州和济南等地设有办事处,形成了辐射全国的客户服务网络。
2016 年,海通恒信总资产达到 485 亿元,总资产收益率 2%,依托集团优势,开展差异化竞争,业务创新成为租赁业务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零售业务上,继互联网零售产品“车融宝”完成迭代优化后,互联网零售保理产品“运通保”成功上线;机构业务上,完成了首单 PPP 租赁业务,丰富了公司租赁业务的产品种类;国际业务上,在东京成田机场交付了第一架民航客机,该笔交易为公司首单
海外租赁业务,成功迈出了国际化的第一步。2016 年,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实现利润总额 11.17 亿元,占比 10.01%。
2017 年海通恒信“一大一小”战略继续稳步推进,在以大客户大项目夯实业务整体规模的同时,全面推动极具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业务。同时,海通恒信积极介入新型领域,向新业态转型,以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
+、绿色经济等产业经济政策为指引制定公司战略方向和业务规划,重点聚焦于交通物流、IDC 大数据、高端智能制造、智慧城市、TMT、政府 PPP、普惠医疗等行业领域。海通恒信 2017 年国内主体信用等级上调至 AAA,在合理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拓展融资渠道、调整融资结构、融资期限等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通过优化调整信审机制,加强资产质量监测,提高尽调水平与租后回访覆盖,不良率控制在较低水平。融资租赁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15.62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2.12%。
7)境外业务
海通证券于 2007 年在香港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构建了公司的海外窗口及实施国际化发展的投资战略平台。2010 年 1 月,海通国际控股成功收购香港本地最大券商之一——“ 大福证券集团有限公司”
(00665.HK,现更名为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迈出了海通证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2014 年 1 月,海通国际控股正式收购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此项收购进一步完善了海通证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将发行人的业务触角延伸至金融租赁市场。
凭借海通证券于国内的强大网络及雄厚实力,海通国际以研究、机构销售、企业融资和资产管理为重点,全面提升各项业务,着力打造为海通证券拓展海外业务和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旗舰。海通国际证券在香港人民币产品领域保持领先地位,2010 年成功在香港推出首只以人民币计价及结算的公募基金产品; 2012 年首批获得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并于同年成为首家获得 QFII 资格的香港中资证券商。
海通国际已经发展成为公司在海外成熟的国际化业务平台,并确立了在香港中资证券机构中的龙头地位。2016 年海通国际证券主要业务指标位列在港投行
前列,其中:IPO 发行承销数量和融资金额均排名第一,在近两年全球最大的 IPO项目——邮政储蓄银行上市中担任联席账薄管理人;股权融资家数和融资金额均排名第二;债券承销家数和承销金额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三;并购交易家数排名第一;资产管理规模突破 560 亿港元,位列在港中资券商及基金管理公司第一。公司稳步推进对海通银行的组织架构调整和整合,利用海通银行在欧洲、美洲的业务平台,加强业务协同,业务发展上取得一定的突破,但由于欧洲及巴西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以及整合带来较大一次性成本,海通银行的经营仍面临较大挑战。 2016 年,公司境外业务实现利润总额 6.79 亿元,占比 6.09%。
经过近十年的培育和发展,公司初步完成了在全球 14 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 布局,并且依托海通国际证券在香港的快速发展,逐步将公司国际化的战略储备 转化为战略优势。海通国际证券投行业务继续保持领先,股权融资金额在港中资 投行排名第一;中国离岸债券发行数量排名全体投行第一。交易业务成功转型,正式推出全新程序交易服务系统,能够为全球机构客户提供 24 小时综合电子交 易,并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资管业务规模和收入不断提升,管理规模达 660 亿港 元。公司进一步推进国际金融资源整合产生效果。印度业务整合后完成了印度市 场近十年来最大的私营企业 IPO 项目。美国和英国业务的后续整合已经启动,公 司在海外的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海通银行经历了近两年的磨合、整合和融合,理顺了公司治理架构,发展逐步进入正轨;通过业务重组,自身造血功能正逐步 恢复。海外业务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11.56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8.97%。
(2)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财富管理业务
2018 年,海通证券以客户为中心,聚焦客户服务,坚定财富管理转型方向,丰富业务内涵,不断优化财富管理业务收入结构和服务手段。2018 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占市场份额 4.74%,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境内外客户总数近 1,4000 万户。
海通证券结合财富管理转型,强化了互联网金融智能工具研发能力、投研团队服务整合能力、集团理财产品定制能力、线上销售协同能力四大能力建设,完成了 e 海通财 7.0 及 PC 版的重大发布。同时,全新推出“通享会员”俱乐部,搭
建了投资理财、投资资讯、投资服务、增值服务等四大类会员特权,会员服务内容不断丰富。2018 年末,公司 e 海通财 APP 用户超 2,300 万台,APP 交易客户覆盖率超 80%,活跃用户数稳居行业前列,并获评证券时报.券商中国颁发的 “2018 证券公司 APP 十大品牌”、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十佳 APP”等重要奖项,在行业内外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海通证券依托多年的高净值客户服务经验,深挖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和投资习惯,围绕“通聚荟萃”、“财安稳富”、“海盈”等品牌,建立以绝对收益为核心、以大类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为两翼、以金融产品代销为配置手段的全方位客户服务模式。2018 年,通聚荟萃系列产品共计发行 14 期产品均取得正收益,平均费后年化收益率超过 8%,领先全市场同类型策略产品。
2018 年,海通证券控股子公司海通期货继续深耕主业,主要期货品种市场份额保持行业领先,期货代理成交总金额市场份额 7.77%,继续排名行业第一,其中: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代理成交金额市场份额 9.46%,排名行业第一;在原油、铁矿石等战略性新品种上的开户数、成交金额市场份额均位居行业前列;顺利完成新三板挂牌上市,分类评级保持 AA 级。
2018 年,海通证券按照年初制定的“稳规模、调结构、去风险”的融资类业务发展策略,建立了良好的风控机制,强化了对重点项目的情况跟踪,主动调整了部分风险项目;在市场大幅波动期间,应对迅速,处置有力,有效规避了市场上的极端风险事件,同时利用投行思维积极探讨并设计了公司纾困方案,在业内率先成立纾困基金。截至 2018 年末,海通证券融资类业务总规模 1,209 亿元,较去年末下降 407 亿元。
2019 年 1-6 月,海通证券客户数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新增一码通账户市场份额达到 9.03%,截至 2019 年 6 月末,财富管理业务总客户数 1,104 万户(剔除休眠账户),较年初增长 6.36%;客户总资产 1.73 万亿元(可交易),较去年底新增 3,597 亿元;股票、基金交易金额达 57,907 亿元(不含场内货币基金交易量),同比增长 30.33%;e 海通财移动平台用户总数超过 2,800 万;月均平台活跃数超过 350 万,稳居行业前五;日人均使用时长高达 42 分钟,位居证券行业榜首;客户结构有所优化,50 万以上各资产段的客户数及资产均呈上升态势。
2019 年 1-6 月,海通证券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并强化对业务管理的科技赋能,有效运用互联网平台,重塑客户服务体系,增强分支机构活力。公司网点布局进一步优化,新设 2 家分公司及 15 家证券营业部的申请正式获批,通过加大在粤港澳大湾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京津冀经济圈、成渝经济区和长三角经济区的政策与资源倾斜,强化重点地区网点覆盖率,提升网点服务水平及辐射能力。
海通证券持续完善以“e 海通财”为核心品牌的互联网综合金融服务建设,推动集团数字化财富管理转型,在精准营销、客户分析、个性化服务方面不断突破,完善客户和服务分级体系,实现更深入的差异化服务。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金融智能工具研发能力、投研团队服务整合能力、集团理财产品定制能力、线上销售协同能力四大能力建设。
2019 年 1-6 月,海通证券 e 海通财 APP 用户超 2,800 万台,APP 交易客户覆盖率超 80%,活跃用户数稳居行业前列,日人均使用时长位居行业榜首(数据来源:APP Annie),在行业内外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同时,公司与腾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成为首批获得上证信息授权的 PC Level2 行情许可的券商。
2019 年 1-6 月,海通证券融资类业务规模总体持平,行业地位稳固,规模效应明显。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融资类业务规模 885.20 亿元,其中股票质押业务余额 488.35 亿元,较年初下降 46.14 亿元,融资融券业务余额 396.1 亿元,较年初增加 49.12 亿元;股票质押项目整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 245.22%,较去年底提升 49.91 个百分点,融资类业务风险处于较低水平。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机会,首批获得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海通证券已与上海、安徽、厦门、西安、青岛、鞍山等地方政府平台展开合作,共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民企发展计划基金目标规模达 456.20 亿元(其中包括待成立子基金规模 150.50 亿元),实际投资规模
45.11 亿元(其中支持民企发展计划基金投资规模 24.16 亿元,其他资管计划支持民企发展计划投资规模 20.95 亿元),累计为十余个省市的 11 家民营上市公司及股东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2019 年 1-6 月,海通证券继续以完善金融产品体系为抓手,深入推进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截至 6 月末,在现金管理类产品方面,“通财钱包”规模 60 亿元,
较年初增长 200%;“现金赢家”规模 82 亿元,较年初增长 32%;在量化对冲类产品方面,“通聚荟萃”系列产品新发 8 期,累计发行 23 期,累计管理规模 31
亿元,日均保有量 27 亿元,较去年新增 11 亿元 2019 年 1-6 月,平均年化收益率 10%,最大回撤在 0.9%以内,继续保持良好的业绩;在私募信托产品方面,上半年累计销售 40.6 亿元,同比增长 151%;收益凭证发行规模近 170 亿元,存量规模超 310 亿元,较年初增长 42%。
2)投资银行业务
2018 年,在项目审核趋严、市场整体萎缩的大环境下,公司股权融资业务深刻理解国家战略,积极调整经营思路,加大长期投入,追求持续发展。随着创新试点企业境内发行股票相关办法推出,公司成立创新研究小组,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和创新行业发展,持续与相关主管部门、潜在客户沟通交流,积极部署科技创新企业的培育和挖掘。科创板提出以来,公司一方面加强科创板和注册制的系统性研究,一方面加紧落实和推进前期储备的创新项目。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在半导体芯片、生物医药等多个重点领域储备了多家龙头企业,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在人才队伍、技术支持、内控建设等各方面为科创板的推出做好准备。
此外,股权融资业务加大业务创新力度,提高市场影响力。2018 年面对行业低谷,公司在传统业务上寻找突破,推陈出新,大大提升市场影响力。其中三江购物引入战略投资者阿里巴巴项目,系 A 股首单同时运用股权及债权金融工具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获得市场好评。在 A 股市场,公司完成股权融资 24 家,募集资金 471.36 亿元。在香港市场,按股权融资项目承销个数以及按 IPO 项目承销个数计算,海通国际均位列香港所有金融机构第一。在美国市场,海通国际于 2018 年完成 2 单美国 IPO 项目,其中朴新教育的 IPO 成为公司拓展美国市场的重要里程碑。
2018 年,公司债券融资业务全年共完成主承销债券项目 415 个,承销总额
2,550 亿元。按主要债券品种承销金额排名来看,企业债承销金额排名行业第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额排名行业第二,公司债承销金额排名行业第五;继续保持公司债券融资业务在市场上的创新优势,完成首单“债券通中票”、首单“债转股专项债”等 15 单市场首单业务。公司债券融资储备项目充足,为业务的持续
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 年,海通国际累计共完成 180 单债券发行项目,其中包括 101 笔中资地产境外债券,树立了海通国际在中资地产债券市场的绝对领先地位。在亚洲除日本外 G3 高收益企业债券发行市场排名中,海通国际按承销金额和承销数量均名列全球金融机构(商行和投行)第一。在新加坡市场:海通国际共完成了 9 单新加坡本地客户的债券发行。在美国市场:成功协助万国数据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了 3 亿美元的可转换债券发行,实现了公司在纳斯达克交易所 144A/RegS 条例下可转换债券发行的突破。
2018 年,公司完成 7 个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总交易金额
663 亿元,排名行业第二;共有 7 个项目通过证监会审核,通过率 100%,合计交易金额 457.46 亿元,排名行业第三。大项目持续获得突破,复星地产整体置入豫园股份项目交易金额达到 240 亿元,交易金额排名全市场第四,是行业首批成功完成的“中概股回归”项目;东方市场重组上市项目交易金额 127 亿元,被“投中榜”评为最佳境内并购投资案例;公司投行并购品牌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
2019 年 1-6 月,海通证券股权融资业务瞄准科创板推出所带来的机遇,按照监管部门有关科创板的各项制度规范要求,持续推进制度制订、流程优化和系统完善,扎实细致地推进科创板各项准备工作。在严格把控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成功申报科创板项目 6 个,其中天准科技、中微半导体于 7 月 22 日首批挂牌。上半年,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34 个股权融资项目,其中 IPO 申报家数位列行业第一,IPO 和再融资在会项目家数排名行业第四;完成股权发行项目 10 个,过会待发项目 8 个;完成新三板挂牌项目 2 个、定增项目 5 个、持续督导 128 家。
公司股权融资业务上半年新增立项 58 个,为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 年 1-6 月,海通国际完成 24 个 IPO 项目和 27 个股权融资项目,承销数量分别位列香港全体投行首位;完成的“瑞幸咖啡”美股 IPO 项目,是今年以来亚洲公司在纳斯达克最大规模的 IPO。
2019 年 1-6 月,公司完成主承销债券项目 574 期,承销总额 1,843 亿元,半年度收入再创新高。公司企业债承销家数和金额均排名行业第一,作为传统优势业务的非金融企业信用类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家数排名行业第二,承销金额排名行业第三。同时,公司债券融资业务持续
强化以创新促发展,成功发行首单以 ABS 为标的的信用保护合约、首单以扶贫债为标的的信用保护合约、中部首只创业投资基金专项债等创新产品,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战略探索新路径。海通国际完成 125 个债券发行项目,在中国离岸债券发行市场排名中,海通国际按承销数量和承销金额分别名列全球金融机构第二和第三;在亚洲除日本外 G3 高收益债券发行市场排名中,海通国际按承销数量和承销金额均名列全球金融机构第一。海通银行积极拓展“中国元素”投行业务,共完成 8 单债券承销业务;继续保持在葡萄牙本土市场的领先地位,在近七年来葡萄牙市场上最大规模的公司债券发行项目(葡萄牙航空 2 亿欧元债券发行项目)中担任独家全球协调人。
2019 年 1-6 月,由于受到二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融资难度大、大股东流动性紧张等问题的困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跃度下降。公司及时调整业务推进策略,充分利用全能型投资银行业务资质和团队的优势,在深入维护战略客户的同时大力开发新客户。2019 年 1-6 月,公司完成 6 单并购重组交易,市场排名第三。海通国际累计完成 5 个跨境并购项目,并首次涉足中东市场。其中协助香港上市公司联合能源收购科威特能源的项目,交易金额高达 5 亿美元;协助中化国际收购西班牙企业的项目,交易金额超过 2 亿欧元。海通银行在与国际知名投行的竞争中胜出,成功中标浙江能源海外并购项目,在“一带一路”区域市场的投行服务能力进一步获得市场认可。
3)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平台包括:海通资管公司、海富通基金、富国基金、
8 家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以及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2018 年公司面临监管与市场的双重压力,海通资管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 10%与 25%,报告期末公司主动管理业务规模为 1,083 亿元,较 2017年末增长 20%。集合类产品投资业绩排名位于同类产品前 22%。渠道方面,海通资管积极拓展互联网销售渠道,年末产品存量 93 亿元,较 2017 年末增长 270%。
2018 年,海富通基金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2,125 亿元,公募基金管理规模较
2017 年末净新增 240 亿元,累计达到 747 亿元;完成国内首只地方债 ETF 发行,募集规模超过 60 亿元。富国基金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4,340 亿元,公募基金管理
规模 1,969 亿元;公司整体投资业绩优良,权益、固定收益、量化、海外等投资领域均有表现突出的明星产品,多只基金当年的业绩排名跻身同类前十。
2018 年,公司 PE 基金子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募投管退”全流程管理,以 PE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上线为抓手,实现中后台集中,确保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流程的规范、高效和透明。
2018 年,海通国际证券作为香港中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领头羊,资管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产品线日趋完善,投资业绩显著提升,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业内认可度稳步提升。管理规模持续于中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在港资管公司中名列前茅。旗下产品获评多项奖项,其中,海通沪深 300 指数 ETF 被香港中资基金业协会和彭博评为“最佳指数追踪基金表现-亚军”,海通环球人民币收益基金被亚洲资产管理评为“最佳离岸人民币债券基金-7 年”。截至 2018 年末,资产管理规模为 464 亿港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总规模超 1.1 万亿元,其中海通资管公司 3,079 亿元、海富通基金 2,158 亿元、富国基金 5,198 亿元、产业投资基金子公司 217 亿元、海通国际资产管理规模超过 480 亿港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海通资管公司主动管理规模 1,373 亿元,较年初增长 27%;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管理规模 864 亿元,较年初增长 26%。上半年新发行小集合 53 只,首发规模 140 亿元,同比增长 2,073%;发行 ABS 专项资管计划 12 只,发行规模 145 亿元,同比增长 215%。
2019 年 1-6 月,海富通基金各项经营指标稳健增长。截至 2019 年 6 月末,
公募基金管理规模 780 亿元;海富通阿尔法对冲基金荣获《上海证券报》“金基金•三年期灵活配置型基金”等三大重磅奖项,规模较年初增长 32%。富国基金有效客户实现较快增长,管理资产总规模再创新高,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 2,630亿元,较年初增长 33%;积极布局科创板业务,两只科创基金业内首批发售;养老金业务持续发展,总规模突破 1,000 亿元。
海通证券进一步加强客户储备,为后续基金募集提供资源,强化“募投管退”的全流程管理,推进 PE 业务中后台集中管理,强化投后跟踪和管理,推进
PE 业务线的专业化投资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在管存量项目 325 个,在会项目 20 个;上半年实现上市项目 6 家(含过会),并购项目 9家,转让等方式退出项目 11 个,累计实现上市(含过会、借壳)及并购项目 75个。上半年,公司直投业务及下属公司管理的PE 股权投资基金累计实现退出账面收益 6 亿元。
海通国际资产管理规模超过 480 亿港元,在过往七年中取得了约五倍的涨幅。多只基金产品表现出色:海通中国 A 股基金的净值增幅均在 20%以上,位列同类基金产品前列;凭借出众的品牌和深耕香港市场的优势,海通亚洲高收益债券基金成为香港首只中资券商背景的北上基金。
4)交易与机构服务
2018 年,公司通过增加高收益信用债配置、开拓低风险套利业务,抓住固定收益市场机遇。权益类非趋势性投资积极参与 ETF 做市与套利,获上交所 50ETF期权主做市商 A 类评级。自贸区 FTU 业务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国际黄金租借首单突破,是黄金国际板首家参与市场交易的证券公司;取得外汇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会员资格,可参与 FT 项下外币拆借交易。海通国际衍生品业务成功跻身第一梯队发行商行列,打破了外资投行对这一业务领域的长期垄断;正式开展美国做市业务,成为纳斯达克首家中资背景的做市商。
2018 年,券商卖方投研服务生态发生较大改变。在此背景下,公司研究业务保持定力,研究服务深度和广度持续扩展,继续保持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全年共对外发布报告近 5,900 篇,开展各类调研活动超 1,200 场,举办电话会议 429 次,
《投资中国的历史性机会》等报告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在产品新发量及托管费率下降的背景下,公司托管规模和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全年新增上线产品 908个,外包业务规模较去年增长 46%;紧跟政策和市场变化,加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客户拓展,托管数量较去年增长 77%;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托管规模为 1,363亿元,同比增长 9%。
2019 年 1-6 月,公司择机增加了固定收益投资本金规模,取得较好收益;积极开展衍生品交易,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已与 74 家机构签署了 NAFMII 协议,位居行业前列,利率互换名义本金投资规模达到 210.4 亿元。权益类投资把
握市场机遇,实现较好收益;积极开展并延伸 ETF 做市交易业务,核心 ETF 做市品种成交占比始终稳居市场第一;衍生品业务持续发展,上交所 50ETF 期权主做市商继续保持A 类评级。自贸区业务积极开展黄金国际板和跨境投资业务。 2019 年 1-6 月,海通国际作为纳斯达克的首家中资做市商,建立了一套跨国界、跨市场和跨部门的交易清算体系,美股覆盖标的数量增加超过五倍;同时得益于不断提升的电子化交易执行能力,目前已有近百家机构客户通过海通国际的算法直接进行交易。FICC 业务重组为信用产品、宏观及混合型产品、机构客户方案三大单元,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上半年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超过 150%;纽约和伦敦两个交易台的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有望成为亚太地区以外新的盈利中心。衍生产品业务在香港市场第一梯队的地位不断稳固:2019 年 1-6 月,共发行窝轮及牛熊证 1,397 只,成交量达到 3,800 亿港元,位列香港市场第二;作为香港交易所首个开展界内证(Inline Warrant)业务的中资发行商,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上市结构化产品。
2019 年 1-6 月,海通证券进一步加大对公募、保险、私募等机构客户的服务力度,对外发布报告超 2,600 篇,举办各类现场会议、电话会议 230 场,服务各类机构客户逾 7,500 人次;公司公募(含专户、社保)交易量市场占比达到 4.55%,较去年上升 0.14 个百分点,上半年公司交易单元席位租赁净收入排名行业第二。公司以资本和服务驱动,积极拓展私募客户,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私募客
户超 500 家,总体规模超过 1,500 亿元,合计交易量超过 6,500 亿元。在市场整 体回暖的背景下,托管项目规模和数量增长较快,新增上线托管产品 504 个,新 增规模 309 亿元,PB 业务产品新增上线 105 个,新增规模 167 亿元;公司积极 拓展公募基金托管市场,其中华安中证成长民企 ETF 已经募集完成,成为国内 首支券商托管的 ETF 基金;存续 WOFE 客户新增产品上线 5 个,完善了产品设 计和运营的个性化服务。海通国际开通了大宗经纪交易业务和债券收益互换业务,为客户提供了跨越资产类别的投资方案;独立开发了特异期权(Exotics)定价模型 库,可以为六十余种结构化产品提供报价,产品覆盖全球多个市场的票据、场外 掉期及场外期权等。
5)融资租赁业务
2018 年,海通恒信总资产突破 800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32%,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 10%。业务模式方面,海通恒信已形成业务总部专业功能、分公司营销功能的业务模式,分支机构投放已超过总部投放,同时加强了海外市场布局,提升香港子公司的战略定位,海外业务全年完成五架飞机租赁,投放 26亿元。业务结构方面,海通恒信围绕租赁主业,优化资产配置,以汽车租赁为代表的零售业务投放已超过总投放的一半。风险控制方面,从组织架构及行业分布两个方面完成对项目评审机制的优化,从优化监测模型及信息化建设两个方面加强了存量资产管理能力,海通恒信连续 2 年获得主体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 “稳定”。
海通恒信于 2019 年 6 月 3 日成功在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约 23.22 亿港元,为海通恒信注入了新的资本动能,为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9 年 1-6 月,海通恒信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共实现新增业务投放
273.48 亿元;收入总额 35.39 亿元,同比增长 44.2%;净利润 7.29 亿元;不良资产率 0.96%,拨备覆盖率 334.66%。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及主要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1、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历程
(1)我国证券行业规模快速扩大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背景下,我国证券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规范完善、日益发展壮大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我国恢复了国库券发行,上海、深圳开始出现股票的公开柜台交易,第一批证券公司也随之成立。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设立为证券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自此以后,证券公司数量迅速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持续扩张。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2019年1-9月经营数据的统计,131家证券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2,611.95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625.33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249.69亿元、财务
顾问业务净收入68.14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25.26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190.64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878.71亿元、利息净收入347.38亿元,当期实现净利润931.05亿元,119家公司实现盈利。
(2)证券行业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证券行业在我国受到较严格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是我国证券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自其成立特别是证券法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为国务院证券和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一直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国证券和期货市场,涉及证券、期货和基金的各项业务的市场准入、业务规模、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以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服务机构等设立、业务范围、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和从业人员等方面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分别根据其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行业和证券公司部分业务的市场准入、业务规模、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行使监督管理职责。财政和国资部门根据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
证券和期货交易所根据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和期货上市以及交易过程行使监督管理职责。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和期货交易实施统一集中的托管登记结算。证券业、期货业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证券、期货和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实施自律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职责,对新三板公司挂牌和交易过程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与此同时,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多层次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在证券行业方面,颁布实施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
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在期货行业方面,颁布实施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等。在证券投资基金方面,颁布实施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3)证券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日益成熟,公司合规建设纵深推进
证券行业的公司治理主要遵循《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此外,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完成后,证券行业有效地规范了业务发展、完成了基础性制度建设;有效地规范了国债回购、自营和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并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机制。
2、我国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
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数量增加较多,业务竞争日趋激烈。截至2019年9月
30日,我国证券公司数量为131家。
近年来,我国证券行业不同业务类型呈现出不同的竞争格局。在证券经纪业务方面,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代理买卖证券,造成收入结构单一,同质化竞争日趋白热化。近年来,随着竞争的加剧,我国代理买卖证券的行业平均佣金率持续走低,对证券经纪业务发展造成较大冲击。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市场集中度相比较高,形成了层次分明的竞争格局,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依靠雄厚的资本、信息技术和销售优势,在融资规模较大的融资项目上更具竞争力,而中小型证券公司通过差异化策略在中小型项目上具有优势。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市场集中度相比更高,以受托资产规模计,排名前三位的证券公司受托资产本金规模超过达到行业总规模的30%。在新业务方面,由于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金管理和新三板主办券商等新业务开展时间不长,其竞争程度不如
传统业务激烈,但从长期来看,这些新业务必将成为证券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行业竞争亦会逐步加剧。
3、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
(1)业务和产品将日趋多样化
随着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将面临业务和产品呈现进一步多样化发展的局面。本公司认为,我国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将逐步向以理财为中心的综合收入模式转型,通过提供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等期货产品和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金管理和新三板主办券商等新型产品,以及扩展互联网金融和微信等虚拟渠道,提高咨询费、产品代销佣金和虚拟渠道等收入比重。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本公司认为,随着新三板和四板建设的稳步推进,以及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优先股等新产品的不断推出,证券承销的产品和类型将日趋丰富。而并购重组市场的快速发展,亦为证券承销业务提供了新的重要收入来源。在投资管理业务方面,本公司认为,随着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备案,以及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资金运用方式、成立条件和客户准入门槛的逐步放开,我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必将在产品类型丰富和业务规模增长等方面迎来快速发展时期。同时,随着证券公司逐步涉足私募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新领域,为投资管理业务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综上所述,本公司认为,随着证券公司业务和产品日趋多样化,未来证券公司收入规模必将稳步提高,而收入结构亦将由以往的单一模式转型为多元模式。
(2)财务杠杆率将逐步提高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行业财务杠杆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亦差距较大,较低的财务杠杆率严重制约了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本公司认为,随着证券公司全面创新转型发展,中国证监会开始调整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将由净资本率向核心净资本与资产总额比例转型,各项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比例亦逐步降低。而同时,证券公司已经一改以往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证券回购交易和收益凭证等工具实现资本和营运资金的来源,为提高财务杠杆率提供了现实可能。综上所
述,随着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调整,以及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我国证券行业财务杠杆率必将逐步提高,并有力地促进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3)跨境业务将稳步扩大
近年来,我国证券行业跨境业务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业务种类和业务规模均取得显著发展。本公司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境内居民和企业对外投资以及境外企业对内投资这两个需求亦将大幅提高,以沪港通试点为契机,我国证券行业的跨境业务必将延续快速发展的势头,以现有的QFII、RQFII和QDII为载体,嫁接期货品种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离岸人民币债券等产品,以进一步丰富投资范围,提高业务规模。而跨境并购重组、境外发行上市和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等跨境投资银行业务亦将稳步扩大。而除现有跨境业务和产品以外,境内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时实现发行前股东持有股份境外上市、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等新业务和产品亦会稳步推进和全面开展。
(4)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竞争优势日趋明显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行业集中度普遍较低,本公司认为,随着我国证券行业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和对用以支持业务发展的综合能力要求的增强,我国证券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而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因为拥有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全国性网络和跨境平台、充足的资本充足、良好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广泛的客户基础、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多元化和良好品牌等优势、其竞争优势将日趋明显。
(二)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雄厚的资本实力
2007-2019年,公司抓住市场机遇,通过多次战略性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迅速增强了资本实力。2019上半年,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次级债、“两融”ABS、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完成境内融资约300亿元,在流动性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的同时,合理安排债务到期更替、有效满足业务资金需求。公司于
2019年上半年还成功获得了人民银行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的批复,对公司增加融资品种、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性、增强公司流动性管理灵活性等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还积极拓展境外融资,确保了境外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充足的资本为公司业务优化转型夯实了基础。
2、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以证券母公司业务出发,通过设立、收购专业子公司,公司不断扩充金融产品服务范围,延伸金融服务边界,已基本建成涵盖证券期货经纪、投行、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融资租赁、境外银行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金融服务集团。公司经纪业务客户基础雄厚;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资产管理业务主动管理规模持续提升;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规模及利润贡献行业领先;在港业务各项数据排名行业前列;融资租赁业务确立行业领先地位;研究服务市场影响力强。综合化的金融平台具有强大的规模效应和交叉销售潜力,为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客户综合金融服务创造了条件。
3、广泛的营业网点以及扎实的客户基础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330家证券及期货营业部(其中证券营业部290家,期货营业部40家),遍布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在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等1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行或子公司。凭借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点和极具战略性的国际化布局,公司得以建立庞大且稳定的客户群,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在境内外拥有近1,500万名客户。
4、业内领先的国际业务平台
通过收购整合海通国际、海通银行,设立自贸区分公司,公司建立了业内领先的国际业务平台,获得了亚太地区先发优势以及欧美地区前瞻性的战略储备。 2019年上半年,海通国际继续保持在香港中资券商的领跑地位:IPO与股权融资项目承销数量分别位列香港全体投行首位;完成的“瑞幸咖啡”美股IPO项目是今年以来亚洲公司在纳斯达克最大规模的IPO;在亚洲除日本外G3高收益企业债券发行市场中,承销数量和金额均位列全球金融机构第一;旗下基金获批证监会基金互认资格,成为首支中资券商背景的“北上”基金;建成了跨国界、跨市场
和跨部门的交易清算体系,目前已有数十家国际知名机构客户通过海通国际的算法直接进行交易;搭建了全新一代的做市交易系统,构筑全球统一的机构交易平台;积极尝试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构建全新的金融科技生态圈。
海通银行是公司国际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在欧盟及南美市场上的专业知识以及长达20多年的经验,立足于支持中国、欧洲和南美洲间的跨境业务合作,把公司的业务发展到更广阔的地理区域,为国际化进程的加速提前部署。目前,海通银行的经营已经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未来将专注于企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资产管理三大领域,秉持“中国元素”战略,以实现可持续性盈利。
自贸区分公司是首批加入自贸区FTU体系的证券机构,成功实施了国内券商首单FT项下跨境融资项目,并于2016年5月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A类国际会员, 2018年11月成为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会员。2019年上半年,自贸区分公司密切关注自贸区金融改革政策动态,对接公司全球资本市场平台,利用跨境资金优势,逐步在自贸区内形成了跨境业务综合平台。
业内领先、全方位多地区的国际业务平台有利于公司把握日益增长的跨境业务机会,满足客户的跨境业务需求,提升公司的国际影响力。
5、稳健的经营理念、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秉承“稳健乃至保守”的风控理念,在31年的经营历史中,成功度过了多个市场和业务周期、监管改革和行业转型发展,是中国境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成立的证券公司中唯一一家至今仍在营运并且未更名、未被政府注资且未被收购重组过的大型证券公司。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全覆盖体系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管理合规风险、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此外,公司还建立了独立和集中化的内部审计体系,用以有效检查、监督各项营运和交易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6、持续增强的科技实力
公司坚持“统一管理、自主可控、融合业务、引领发展”的科技指导思想,
坚定推进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快金融科技平台建设,为实现公司战略、打造中国标杆式投行提供全面支撑。一是紧扣金融科技发展趋势,金融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支持各项业务创新发展;二是互联网金融、海通方舟专业版的自研工作持续推进,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差异化的服务体验;三是智慧运营、报表分析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业务管理更加高效;四是合规与风险管理、信息整合与数据服务等领域的研发优势不断扩大,集团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1、行业格局和趋势
在间接融资体系向直接融资体系转型、跨境投融资需求增加的长期趋势背景下,在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过程中,经济高速增长所积累的企业资产和个人财富将持续为资本市场和券商发展提供巨大的潜力,伴随着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为里程碑的 A 股 IP 体制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公司大投行、大资管、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跨境业务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受从严监管成为常态、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行业对外开放、资管新规出台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的盈利基础将发生深刻变革,行业发展空间短期受到压制,业内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预计未来行业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市场和客户的国际化发展将推动券商国际化进程大大加速,跨境联动也将日益深入;行业整合将提速,市场集中度进一步上升,行业领先者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并在资本驱动、综合服务、金融科技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经营的局面;基于牌照和监管的传统盈利模式将逐步弱化,行业盈利模式将向基于资本优势、客户基础以及专业服务能力的资本型中介模式转型;券商面对着以散户机构化为特点、日益膨胀且空间巨大的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市场,主动管理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随着券商业务在产品种类、服务模式、地域覆盖等各方面的复杂程度显著提升,合规与风险管理、金融科技对于各项业务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将越发显现。
2、公司发展战略
在转型背景下,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为: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经纪、投资
银行、资产管理等中介业务为核心,以资本型中介业务和投资/租赁业务为两翼,以创新和国际化为驱动力,加强研究、人才、IT 和风控合规四根支柱建设,加强资本与投资管理、资产和财富管理、投行承揽与销售定价、机构经纪与销售交易和互联网证券等五大能力建设,致力于把海通建设成为以网上证券、财富管理证券、中小企业证券、机构业务证券为核心的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中国标杆式投行。
3、经营计划
2019 年上半年,在总体战略的指引下,公司坚持稳健经营,聚焦发展主线,加强业务协同,推进集团管控,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做深服务价值链、构建客户生态圈,积极把握以科创板设立和注册制试点为重点的资本市场变革发展机遇,全方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在经纪业务条线,公司强化管控、优化布局,进一步深入推进分支机构的改革转型;以金融科技为抓手重塑客户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运营平台逐步完善;融资类业务以稳规模、调结构为基调,继续扮演公司收入压舱石的角色;此外,研究服务力度加大,基金托管产品服务趋多样化,期货业务总体保持行业前列。在大投行业务条线,公司股权融资业务抓住历史机遇,全力推进科创板,做强项目储备;债券融资业务以创新服务国家战略,规模显著增长,收入再攀新高;并购融资业务积极调整策略,加快项目落地。在资产管理业务条线,资管子公司主动管理规模较快增长;公募基金子公司发展态势良好,规模实现新突破;私募基金子公司深化集中统一管理,稳步推进基金“募投管退”。在国际业务与租赁业务条线,海通国际稳中求进,巩固传统优势,强化科技赋能;海通银行强化管理,夯实基础,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海通恒信完成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业务规模再创新高,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各个业务条线均取得了不俗成绩的同时,在管理工作方面,公司加快推进集团统一管理,全面推进科技工作,完善合规风控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人力资源保障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作为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
市场形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的要求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合规风控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科学、规范、透明。公司“三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专业规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主要是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职权,以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并购重组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导;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制定合规管理政策供董事会审核;审查、监督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制定公司风险管理的原则和重要风险的界限;审查、监督经营管理层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就此进行督导;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已公布在公司和香港联交所网站。
3、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和经理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为配合公司的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长及总经理)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薪酬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年度审计结果,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薪酬改革方案进行评议,批准执行董事服务合约条款,同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对董事、经理人员的提名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以及薪酬审查程序,请参见《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已公布在公司和联交所网站。
为符合及落实香港上市规则关于董事会多元化的有关规定,使董事会的构成更加科学合理,公司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内容包括制定该政策的目的、意义、政策声明、可计量的目标、监督与举报等内容,改政策刊登在公司网站。本公司确认,董事会的构成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中有关董事多元化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制定的多元化政策。
4、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批准外部审计机构的薪酬及聘用条款;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的客观独立性及审核程序有效;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根据需要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监控、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系统。检讨集团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董事会赋予的其它职责。就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已公布在公司和香港联交所网站。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积极参与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共同制定年度公司审计项目计划,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确保了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审计委员会及其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与内部控制,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四)董事长及总经理
《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必须具备的任职资格和负责行使的各项职权。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分别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即相关上市规则条文下之行政总裁)职务分别由不同人士担任,以确保各自职责的独立性、可问责性以及权力和授权的分布平衡。
董事长负责领导董事会确定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确保董事会有效运转,履
行法定职责,并及时就所有重要的适当事项进行讨论;确保公司制定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确保董事会行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进行日常决策等。
(五)发行人合法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以下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事项:
1、2016 年 11 月 25 日,因海通证券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和上海建国西路营业部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HOMS 系统开放专线接入,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实施有效管理,对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7 号)。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8,653,000 元,并处以 85,959,000 元罚款。
针对此案,海通证券已按照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同时,海通证券对涉及此案所得和处罚金额已于 2015 年度全额计入损益。
2、2016 年 12 月 26 日,海通证券及保荐代表人臧黎明、朱玉峰因在保荐常熟瑞特首发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常熟瑞特股东存在股份代持行为,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臧黎明、朱玉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69 号)。
针对上述问题,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罚并责其整改,并要求投资银行部全体员工(1)加强学习,提高保荐业务能力,领会最新的审核精神和审核要求;(2)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勤勉尽责,并夯实工作底稿,所得出的结论和发表的意见必须有充足依据;(3)在此基础上,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把问题解释清楚、透彻;(4)加强对项目的实质性判断及信息披露质量的审核,提高对项目的工作底稿现场检查力度,力求切实提高投行执业水平,降低执业风险。
3、2017 年 1 月 18 日,海通证券云南晋宁昆阳街营业部未按规定完成总经理备案,未及时换领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对此,云南证监局出具《关于对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