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或分部门 市场准入限制 国民待遇限制 其他承诺 A. 专业服务建筑设计服务 (CPC 8671) 1)、2)没有限制 3)仅限自然人提供建筑设计服务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仅限外国建筑师作为项目咨询人员与马来西亚职业建筑师合作为独资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1),2)仅限在马来西亚有执照的职业建筑师提供建筑设计服务。3)没有限制 4)除市场准入项下各类自然人流动外,不作承诺。 4)为获得专业机构注册资格,确认具有提供此类服务能力的资格考试将采用英语进行 工程服务 (CPC 8672)...
1、商务服务
马来西亚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中的具体承诺减让表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A. 专业服务 建筑设计服务 (CPC 8671) | 1)、2)没有限制 3)仅限自然人提供建筑设计服务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仅限外国建筑师作为项目咨询人员与马来西亚职业建筑师合作为独资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 1),2)仅限在马来西亚有执照的职业建筑师提供建筑设计服务。 3)没有限制 4)除市场准入项下各类自然人流动外,不作承诺。 | 4)为获得专业机构注册资格,确认具有提供此类服务能力的资格考试将采用英语进行 |
工程服务 (CPC 8672)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a)仅限自然人提供工程服务 (b)对于联合项目(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和/或 | 1)仅限在马来西亚注册的职业工程师提供工程服务。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
医疗特别服务,包括: 法医、核医疗、老人病、微脉管外科、神经外科、心脏手术、整形手术、临床免疫、肿瘤学、创伤学、麻醉学、重病护理、儿童精神病和物理治疗等 (CPC 93122) | 数量测量),母国注册(马来西亚境外)的专业人员在合资企业内拥有的股份不能超过 10%。不允许外方拥有项目的整体主导权。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服务提供者需临时登记,每次临时登记为期一年。 1)、2)没有限制 3)仅限自然人提供医疗服务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4)仅限在马来西亚注册的职业工程师提供工程服务。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下列情况外,没有限制: - 仅限于在超过 70 张床位的私人医院执业; - 在特定区域执业或更换执业地点需要审批; - 不允许个人执业或联合执业。 | 4)为获得专业机构注册资格,确认具有提供此类服务能力的资格考试将采用英语进行。其他要求见”东盟工程师注册 体 系 ”(ASEAN Engineer Registry)之规定。 4)确认具有提供此类服务能力的资格考试将采用英语进行。 |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B.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与计算机硬件设备安装相关的咨询服务 (CPC 841) 与软件执行相关的咨询服务,包括定制软件执行和咨询服务 (CPC 842) 数据处理服务 (CPC 843) |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市场准入项下各类自然人流动外,不作承诺。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市场准入项下各类自然人流动外,不作承诺。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市场准入项下各类自然人流动外,不作承诺。 |
数据库服务 (CPC 8440) |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市场准入项下各类自然人流动外,不作承诺。 |
2、通讯服务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C.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依据国内法律,马来西亚将国内电信服务划分为提供网络设备服务(NFP)、提供网络服务(NSP)和提供应用服务 (ASP) 基础性的国内、境内外之间以及国际服务、通过公共电信交换网络提供的服务 (无论使用任何一种网络技术),无论采用有线传输方式还是无线传输方式的服务,都被包括在上述三个类别之中。 独立许可证(Individual licence): | 1)、2)没有限制 3)提供 NFP 和 NSP 的服务,须收购现有的已注册 NFP (I)和 NSP(I)服务提供商的股份。 提供 ASP(I)的服务,应与马来西亚公民或/和马来西亚控股公司组建本地合资企业,或收购现有的已注册 ASP(I)企业或公司的股份。 - 对于 NFP(I)和 NSP(I)服务提供商,外资股份 最高不能超过 30%; |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 涉及加强联络和竞争的 “促进竞争调整原则” (参考附件 1) |
1. NFP(I)1 2. NSP(I)2 3. ASP(I)3 增值电信服务 以注册 NFP(I)、NSP(I)和 ASP(I)经营的线路为基础的价值增值服务 等级许可证(Class licence): 1. NFP(C)4 2. NSP(C)5 3. ASP(C)6 | - 对于 ASP(I)服务提供商,外资股份最高不能超过 49%。 [上述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应掌握在马来西亚公民手中。对于马来西亚电信,外资总股份不能超过 30%,任何单一国家外资股份不能超过 5%。]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1)、2)没有限制 3)提供 NFP 和 NSP 的服务,须收购现有的已注册 NFP (C)和 NSP(C)服务提供商的股份。 提供 ASP 的服务,应与马来西亚公民或/和马来西亚控股公司组建本地合资企业,或收购现有的已注册 ASP (C)企业或公司的股份。 - 对于 NFP(C)和 NSP(C)服务提供商,外资股份最高不能超过 30%; - 对于 ASP(C)服务提供商,外资股份最高不能超过 49%。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注:1. 网络设备服务提供商(NFP)独立许可证允许提供网络设备服务,包括:地面站、固定线路和电缆、公共付费电话设备、广播转换器和线路、卫星网络中心和信号塔、与其他网络设备连接的电极、管线和基站。
2. 网络服务提供商(NSP)独立许可证允许提供网络服务,包括:宽带服务、广播传输服务、蜂窝移动电话服务、客户接入服务和移动卫星服
务。
3. 应用服务提供商(ASP)独立许可证允许提供应用服务,包括:PSTN 电话服务、公共蜂窝电话服务、IP 电话服务、公共付费电话服务和公共
转换数据服务。
4. 网络设备服务提供商(NFP)等级许可证允许提供特定地区或特定目的的网络设备服务,包括:提供给单一建筑物内或建筑物群内终端用户之间的与公共移动广播网络服务相关的广播通讯传输设备、与公共广播传呼网络服务相关的广播通讯传输设备、与公共无线数据网络服务相关的广播通讯传输设备及线路。
5. 网络服务提供商(NSP)等级许可证允许提供特定地区的客户接入或连接服务,包括:提供给单一建筑物内或建筑物群内终端用户之间的公共移动广播网络服务、单向或双向广播传呼网络服务、以通讯/监管/登记/存货管理等为目的的陆地无线固定/移动数据网络服务。
6. 应用服务提供商(ASP)等级许可证允许提供应用服务,包括:声讯服务、目录服务和通讯服务。注释:
1) 该部门须遵守 1998 年颁布的《通讯与多媒体法案》及其附属法规。
2) 1998 年颁布的《通讯与多媒体法案》相关定义:
a. 网络设备是指:任何物理的基础设施组件或组件的集合体,其目的主要是连结和提供网络服务,但不包括消费终端设备。网络设备提供商是指:任何网络设备的拥有者。
b. 网络服务是指:通过定向或非定向的电磁辐射方式实现通讯连结的服务。网络服务提供商是指:提供网络服务的供应商。
c. 应用服务是指:通过,但不仅通过一种或多种网络服务提供的服务。应用服务提供商是指:提供应用服务的供应商。
3) 2001 年颁布的《通讯与多媒体修正案(注册许可规定)》相关定义:
a. 网络设备服务等级许可证获得者是指:已根据《通讯与多媒体法案》和本规定,获得授权许可提供网络设备服务的人。网络设备服务独立许可证获得者是指:已根据《通讯与多媒体法案》和本规定,获得独立授权许可提供网络设备服务的人。
b. 网络服务等级许可证获得者是指:已根据《通讯与多媒体法案》和本规定,获得授权许可提供网络服务的人。网络服务独立许可证获得者是指:已根据《通讯与多媒体法案》和本规定,获得独立授权许可提供网络服务的人。
c. 应用服务等级许可证获得者是指:已根据《通讯与多媒体法案》和本规定,获得授权许可提供应用服务的人。应用服务独立许可证获得者是指:已根据《通讯与多媒体法案》和本规定,获得独立授权许可提供应用服务的人。
3、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建筑服务 (CPC511、512、513、514、515、 516、517) | 1)因缺乏技术可能性,不作承诺 2)没有限制 3)(a)仅限代表处、地区办事处、与马来西亚公民或/和马来西亚控股公司成立的本地合资企业,且外资总股份不能超过 30%。 (b)非马来西亚境内成立的外国建筑公司可以 与当地合作者共同完成下列建筑项目: | 1)因缺乏技术可能性,不作承诺 2)没有限制 3)(a)对代表处、地区办事处和当地合资企业,没有限制 (b)对非马来西亚境内成立的外国建筑公司,不作承诺。 | |
i. 完全由外国投资资助的建筑项目; ii. 按贷款条件由国际投标贷款资助的建筑项目; | |||
iii. 外国投资占 50%(或以上)的项目,且国内 专家无法提供相关服务; | |||
iv. 全部由马来西亚投资的建筑项目,且国内专 家无法提供相关服务。 | |||
分包业务必须由当地分包商承揽。 | 4)除市场准入项下各类自然人流动外, | ||
4)除 WTO 水平承诺中,不作承诺 | 不作承诺。 |
4、教育服务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C. 高等教育服务 由私人资金筹建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其他高等教育服务,不包括含有政府股份或接受政府支助的私人高等教育机构 (CPC 92390) | 1) 除依照外国教育机构与马来西亚教育机构签署特许协定或合作协定外,其他不作承诺。 2) 除依照特许和合作协定出国的学生可以境外消费外,其他不作承诺。 3)仅允许设立外资股份不超过 49%的机构,且必须经过经济需求测试。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1)不作承诺 2)不作承诺 3)不作承诺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3)外资股份超过 49%时,需经过下列额外的经济需求测试: a. 所提供课程对马来西亚来说是关键性课程,例如:医学、牙医、工程、工商、科学和技术; b. 属于研究项目; c. 属于与当地机构合作研究项目; d. 外国学生的比例。 |
5、金融服务,包括保险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所有金融部门服务 | |||
3.直接保险公司 | 1),2) 除本承诺表特别指出外,不作承诺(缺乏 技术可行性)。 | 1),2) 除本承诺表特别指出外,不 作承诺(缺乏技术可行性)。 | |
3) 外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必须于 1998 年 6 月 30日之前在马来西亚当地注册成立,且外资股份最高限额为 51%。 如果现有外资股东是马来西亚当地保险公司 | 3) 除金融部门 WTO 水平承诺及各金融服务部门/分部门特别限制外,不作限制。 | ||
的原始股东,则可以拥有最多 51%的股份,但外资总股份不能超过 51%。 仅限于按照外资保险公司参股马来西亚当地 | |||
保险公司的形式进入马来西亚市场;且外资持 | |||
有的股份累计不能超过 30%。 对新许可证不作限制。 | |||
外资保险公司收购马来西亚当地保险公司超过 5% 的股份,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a) 外资保险公司必须有能力为马来西亚贸易提供 便利,或有助于马来西亚金融和经济发展; | |||
(b) 外资保险公司所属国必须与马来西亚有重要的 |
贸易和投资关系; (c) 外资保险公司所属国并不在马来西亚保险业占有重要份额(a significant representation); (d) 外资保险公司有能力提供有助于马来西亚金融和经济发展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下列情况下,外资保险公司不能拥有超过 5%的股 份: (a) 不能拥有另一家从事相同业务的保险公司超过 5%的股份; (b) 不能在保险经纪公司拥有超过 5%的股份。 已拥有一家保险公司超过 5%股份的个人在下列情 况下,不能拥有超过 5%的股份: (a) 另一家从事相同业务的保险公司; (b) 保险经纪公司 4) 除下列情况外,不作承诺: (a) 除特别指出外,自然人只能通过商业存在服务在马来西亚短期居留; (b) 任何一个外资股份累计超过 50%的外资保 | 4)除商业存在模式下自然人短期居留外,不作承诺。 |
险公司和当地保险公司可雇佣 2 名外国高级经理; 高级经理是指能够掌握金融服务提供商的公司内部信息、在公司的成立、控制、服务提供等方面拥有较大决策权的人士。 (c) 每个与以下专业领域相关的机构可雇佣 5 名专家或专业人士: (i)特殊等级的业务运作 (ii)信息技术 (iii)保险精算; (d) 入境许可最长期限为五年。 |
A. 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不包括保险) 咨询、中介和其他辅助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及分析,公司收购、重组和战略等方面的投资建议 | 1)投资和有价证券咨询服务须通过商业存在模式提供。 向马来西亚居民提供投资和有价证券咨询之外的服务只能通过与马来西亚商业银行/商人银行合作的形式。 2) 向马来西亚居民提供投资和有价证券咨询之外的服务只能通过与马来西亚商业银行/商人银行合作的形式。 3) 以非银行身份提供此类业务,仅限于通过以下方式: (a)通过建立当地合资公司提供此类业务,但外资股份累计不能超过 30%;或 (b)通过代表处提供服务。 代表处(包括商业银行、商人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代表处)只能提供研究、信息交流和联络服务。 证券公司代表处不能在马来西亚公开发表和传播其研究报告。 纳闽岛地区(Labuan)的离岸银行、离岸投资银行和离岸公 司只能向非居民客户提供此类服务。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
4) 对银行来说,只能雇佣 1 名专家或相关专业人士。 对非银行来说,只能雇佣 1 名高级经理和 1 名专家(或相关专业人士)。 对代表处来说,只能雇佣 3 名外国公民。其中只能有 1 名外 国公民可以担任两个最高职位中的一个,另外 2 名外国公民 可以担任管理层职位。入境许可最长期限为 5 年。 | 4) 对银行来说,除金融部门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对非银行来说,除所有服务部门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金融部门运作总部服务,包括:一般性管理和行政管理、商业计划、原材料采购、技术支持、市场控制和促销计划、培训、人事管理、财务和资金管理服务、研发活动 上述活动由马来西亚境内的商业和投资银行机构提供给其马来西亚境外的办事处或相关公司。 | 1),2)不作承诺(缺乏技术可行性) 3)只能通过在当地组建全资外资公司的方式提供此类服务。 外资控股公司及外资控股公司的地区代表处将其运作总部移到马来西亚,在马来西亚新建外资控股公司的地区代表处,以及在马来西亚新建的外资控股公司都被认为相当于提供了此类服务。 运作总部必须在马来西亚运作,并满足下列标准: (a) 至少执行了 3 项运作总部的服务活动; (b) 在马来西亚境外拥有一定规模的公司网络,包括母公司、总部及相关公司; (c) 拥有完整的外资控股公司,该公司在资产 和雇员等方面都达到一定规模; | 1),2)不作承诺(缺乏技术可行性) 3)没有限制 |
(d) 拥有公司网络,该网络包括大量的合格的行政主管、专家、技术人员及其它辅助人员; (e) 能够独立制定决策,而不需咨询马来西亚境外的总部或母公司; (f) 能够通过下列方式对马来西亚经济作出贡献: (i) 使用马来西亚人提供的法律或会计服务; (ii) 为马来西亚人创造就业机会; (iii) 能够引致更多的外资流入。 4)允许满足下列条件的 1 名专家或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a) 拥有高水平专业知识,高度了解公司新的服务产品和技术、研究设备、技术及管理 (b) 入境许可最长期限为 5 年 | 4)没有限制 |
6、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医院服务 私人医院服务 (CPC 93110*) | 1)、2)没有限制 3)经济需求测试; 须与马来西亚公民或/和马来西亚控股公司成立本地合资企业,且外资总股份不能超过 40%。合资运营的医院必须具备 100 张以上的床位。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禁止建立提供出诊服务的诊所 4)除市场准入项下各类自然人流动外,不作承诺。 |
7、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会展中心服务(超过 3000 人)会展中心应包括:展览会堂,会议室,超过 3000 个座位的 会堂,宴会厅以及能够满足 | 1) 因缺乏技术可行性,不作承诺 2)不作承诺 3)只能通过建立合资企业的方式提供服务,外资股份累计不能超过 30%。 4)不作承诺 | 1) 因缺乏技术可行性,不作承诺 2)不作承诺 3)没有限制 | |
电子会议要求的商务中心。 会展中心应能为展览着、参 |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限制 | ||
会人员和参观者提供足够的 | |||
停车位、商店和餐馆/咖啡厅) | |||
主题公园 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休闲地点或娱乐中心,包括: | 1)因缺乏技术可行性,不作承诺 2)不作承诺 3)对本地成立的合资公司有如下限制: (a)合资公司成立最初五年,外资股份可以达到 100%(从公司成立之日起); (b)合资公司成立五年后,外资股份累计不能超过 51%,即马来西亚人最低控股 49%。 4)不作承诺 | 1)因缺乏技术可行性,不作承诺 2)不作承诺 3)没有限制 | |
围绕一个主题或若干主体修 | |||
建的骑乘轨道、机械或高科 | |||
技娱乐设施。提供的活动涉 | |||
及娱乐、教育、冒险和刺激 | |||
等方面。公园可在室外、室内或两者兼有。 | 4)不作承诺 |
8、运输服务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海洋运输辅助服务 (包括:代表货主组织管理运输操作,完成运输及相关服务的程序,准备文件和提供商业信息) | 1)、2)没有限制 3)仅限于通过代表处、地区办事处、与马来西亚公民或/和马来西亚控股公司合资建立的本地合资企业提供服务,且合资企业外资股份累计不能超过 49%。 4)除 WTO 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1)、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市场准入项下各类自然人流动外,不作承诺。 | |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的销售和营销服务(包括航空承运人应享受的所有商业机会,使其可在市场调研、广告及分销等领域自由销售和营销航空服务。这些活动不包括航空运 输服务的定价及定价条件)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不作承诺 4)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不作承诺 4)不作承诺 | |
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 | 1)没有限制 | 1)没有限制 |
(由计算机系统提供的服务,包括航空承运人航班信息、机票价格及定价规则,通过该系统可以订票或签发 机票) | 2)没有限制 3)不作承诺 4)不作承诺 | 2)没有限制 3)不作承诺 4)不作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