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YNYYQ-2024-JZXTP-009
采购人: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
目 录
7.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乙方提交成果时间相应顺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合同费用不进行调整,且甲方无需对乙方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31
7.1.2若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按约定足额付价款超过15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价款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1
7.2.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价款,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其他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1
7.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 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内容,逾期30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要求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价款。 32
7.2.3非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同时成功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乙方需继续提供服务,且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 32
7.2.4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赔偿相关损失。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7.2.2条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32
7.2.5在合同服务期间,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则乙方应自发现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函告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符合合同约定,由此,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 32
7.2.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的价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3
7.2.7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正常使用乙方的技术成果而造成甲方相关项目的质量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3
7.2.8乙方承诺自己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资质,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的所有价款。 33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34
9.2甲乙双方均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4
9.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4
9.3.1甲方如因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原因变更合同内容的,乙方应及时修改。因变更造成报告交付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交付期相应顺延; 34
9.3.1.1超出约定的范围,变更项目规模、标准、条件的; 34
9.3.1.2提交的基础资料有实质性变动导致乙方无法按原合同范围继续开展工作的; 34
9.3.2如发生上述变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确认变更通知及工期、费用调整明细,甲方在收到确认变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若同意乙方变更请求,甲乙双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工期、合同价款等相关事项,若乙方未按照前述时间提交书面明细,则视为乙方不需要变更工期及调整费用。 3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谈判对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参加项目谈判。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一、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YNYYQ-2024-JZXTP-009。
2.3项目概况:“云南大关木杆-寿山页岩气勘查区块”是2022年自然资源部组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实施挂牌出让的页岩气探矿权区块。经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程序,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竞得云南大关木杆-寿山区块页岩气勘查探矿权(新立),勘查周期为五年,矿种为页岩气。该区块页岩气储层主要分布在五峰组-龙马溪组及筇竹寺组地层,页岩气矿区区块所属大关县,主要位于云南省大关县木杆镇、高桥镇、xx镇及寿山乡,地处滇东北西北边缘。通过前期地质调查工作,优选了木杆向斜约50平方公里为有利区。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类型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面积为约65.22亩,项目地点位于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
2.4采购范围: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钻井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等文件及《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进行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根据水土保持措施评估相应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提出水土保持管理的建设性意见;根据河道及项目用地情况,进行防洪评价;同时编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附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注:谈判申请人需对本项目内容进行整体谈判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处理。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时长内完成采购范围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的《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附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国家及地方若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按最新规定规范执行。
2.7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资 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三星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3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业主签章的证明材料)
3.4拟投入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谈判申请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业绩,且学历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委任书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业主签定的盖章验收证明材料。同时应提供相应学历、职称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递交报价文件前连续6个自然月);
3.5信誉要求:谈判申请人在谈判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人在评审前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评审;
3.6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未审计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申请人公章。
3.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申请;
3.8联合体: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注意: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谈判。如谈判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作否决谈判申请处理。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随公告在“云南能投集团招采发布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内自行查看和下载,并于2024年4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xx.xxx。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或参加竞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始谈判时间: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xxxxxxxxx000x000xxx。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00x000xxx
联系人:xxx
电 话:18468219059
联系邮箱:000000000@xx.xxx
第二章 谈判申请人须知
一、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采购人 |
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
|
项目编号 |
YNYYQ-2024-JZXTP-009 |
|
3.1 |
采购范围 |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钻井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等文件及《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进行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根据水土保持措施评估相应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提出水土保持管理的建设性意见;根据河道及项目用地情况,进行防洪评价;同时编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
3.2 |
服务周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止。 |
4 |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
1、谈判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三星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业主签章的证明材料); 4、拟投入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谈判申请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且学历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业主签章的验收证明材料。同时应提供相应学历、职称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递交报价文件前连续6个自然月); 5、信誉要求:谈判申请人在谈判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人在评审前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评审; 6、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未审计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申请人公章。 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申请; 8、联合体: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注意: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谈判。如谈判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作否决谈判申请处理。 |
7.1 |
谈判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 |
7.5 |
本项目谈判小组根据与谈判申请人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第五章项目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
1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 |
12.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光盘刻录或U盘),副本内相应文字、图表、章印应清晰可见。 |
13.2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谈判保证金 |
15.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15.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xxxxxx000x000xxx。 |
15.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16.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16.4 |
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打分法 |
第六章“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第2.1款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谈判的谈判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谈判申请人不再参与谈判。请各参加谈判的谈判申请人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标准。 |
||
2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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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
|
2) |
纪律和监督: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谈判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谈判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谈判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性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性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谈判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5)投诉 谈判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发现在本次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存在的任何违规、违纪情况也可以向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举报。 |
|
3) |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交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提供,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无需提供)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提供) |
一、总则
项目概况
1.1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
1.2本项目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
2.1企业自筹,用于实施“项目技术要求”所列内容。
采购范围
3.1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服务周期: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合格的谈判申请人(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
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谈判费用
无论是否成交,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章 谈判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项目技术要求
第六章 谈判程序及方法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参加谈判申请人应认真审核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谈判申请人可以在“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x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若谈判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要求采购人对竞谈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则视为谈判申请人对竞谈文件的完全接受。
7.2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7.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采购人可以视竞争性谈判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
7.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竞争性谈判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谈判小组根据与谈判申请人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三、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 谈判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竞争性谈判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8.2 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谈判申请人必须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构成
9.1谈判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报价和报价货币
10.1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支付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将按无效处理。
10.2谈判申请人须就“项目技术要求”中所有竞争性谈判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0.3谈判申请人应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谈判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列出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所涵盖的设备、服务、人员、实施等一切项目所需费用,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谈判申请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谈判报价为总价包干价,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10.4报价须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详细报价以附件为准。少报、漏报、错报视为已包含在谈判总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本项目实行总价含税包干,合同签订后,价格不再调整,但如因买方提出的采购变更导致包干价变动,则双方将协商解决。履约过程中市场行情变化而导致设备价款波动、卖方计算不准确、不全面(漏算、少算、算错)以及其它因卖方原因而造成的价格变动时,成交单价均不予调整。
10.5谈判申请人应按自身提供的实施方案详细列报所含费用,并由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
10.6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一定成交。
10.7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但谈判申请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一切风险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因谈判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考虑到的价格风险,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合同结算时对该部分不做调整。
10.8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谈判申请人的实施方案(或设计)不完善、或未认真理解采购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采购方要求、不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等而需增加的投资等均属谈判申请人的责任,所产生费用全部由谈判申请人承担,含税包干总价不予以任何增加调整。
10.9通过实质性审查的谈判申请人才能进入谈判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0.10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谈判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11谈判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谈判小组认为谈判申请人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谈判申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
10.1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有效期
11.1 在“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谈判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1.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申请人延长有效期。谈判申请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谈判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
响应文件的编制
12.1 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2.2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谈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2.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或盖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若以谈判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谈判申请人单位公章对谈判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
12.4 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并按“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的副本。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申请人名称、包号(分包时)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5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谈判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4.1 谈判申请人应按“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
14.2 谈判申请人应将正、副本文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14.3 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申请人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5.1 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15.2 谈判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5.3除“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谈判
谈判
16.1采购人将在“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6.2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谈判现场,对谈判工作实施监督。
16.3谈判原则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申请人中,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6.4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
谈判小组按照第六章“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谈判。
16.5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实质性要求为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谈判申请人不得再继续参加谈判。
16.6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谈判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谈判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谈判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7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的情形
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谈判申请人后,因为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使得竞争性谈判明显缺乏竞争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全部谈判申请人。若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且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竞争性谈判仍具有竞争力时,可以按评审办法继续评审或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成交候选人。
谈判过程的保密
在谈判中,采用背对背的谈判方式,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开始后,直到授予谈判申请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谈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谈判申请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的确定
18.1谈判小组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日内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采购人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成交通知书
19.1成交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1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签订合同
20.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谈判申请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履约担保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投诉
22.1谈判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2.2对发现在本次谈判、评审过程中存在的任何违规、违纪情况也可以向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举报平台举报(http://www.cnyeig.com/)。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双方具体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2024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以下简称本项目)咨询服务项目。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咨询服务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技术服务内容及方式
1.1技术服务的内容:
1.1.1项目名称: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1.1.2项目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
1.1.3服务范围: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钻井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等文件及《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进行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根据水土保持措施评估相应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提出水土保持管理的建设性意见;根据河道及项目用地情况,进行防洪评价;同时编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附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下达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1.1.4.项目概况:“云南大关木杆-寿山页岩气勘查区块”是2022年自然资源部组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实施挂牌出让的页岩气探矿权区块。经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程序,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竞得云南大关木杆-寿山区块页岩气勘查探矿权(新立),勘查周期为五年,矿种为页岩气。该区块页岩气储层主要分布在五峰组-龙马溪组及筇竹寺组地层,页岩气矿区区块所属大关县,主要位于云南省大关县木杆镇、高桥镇、吉列镇及寿山乡,地处滇东北西北边缘。通过前期地质调查工作,优选了木杆向斜约50平方公里为有利区。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类型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面积为约65.22亩,项目地点位于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
第二条 技术服务的要求
2.1技术服务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及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在完成项目的现场踏勘、收集项目技术服务所需资料后,完成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工作。
2.2技术服务进度: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齐全技术服务所需的资料后,乙方在个日历日内完成《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附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编制工作。乙方将前述报审稿报送至相关部门之日起 日历日内,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要求、按时间完成水土保持报告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报告需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协助甲方取得相关专家的评审意见并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评审通过的报告书成果一式陆份,附光盘叁份。
第三条 权利及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期开展工作并取得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报告;
3.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3.1.3乙方逾期交付报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及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和所有已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1.4甲方有权在项目被终止或项目暂停后解除合同,并按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价款。
3.2甲方的义务:
3.2.1在合同签订后提供技术资料及工作条件;
3.2.2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3.2.3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提供合同规定的工作条件;
3.2.4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3.2.5按约定验收咨询报告:
3.2.5.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附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
3.2.5.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完成《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附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的正式稿编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3.3乙方的权利:
3.3.1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咨询报告后,有获得价款的权利;
3.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项目相关背景资料和必要的数据;
3.3.3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工作条作不符合合同约定,有权在收到资料或开始工作之日起5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如超过上述期限不以书面形式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3.4乙方的义务:
3.4.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亲自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拒付价款、单方解除本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3.4.2乙方有积极解答甲方问题的义务;
3.4.3乙方在进入甲方项目现场工作时,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准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须全额赔偿;如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4.4乙方应协助甲方开展验收资料收集工作,负责协助甲方对项目各参建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及跟进,确保项目验收工作按时推进。
3.4.5因本合同技术性较强,乙方须对其完成的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质量负责,即便乙方完成的工作已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4.1合同价款方式:固定含税总价包干合同。
4.2技术服务价款含税总额为: 元(大写: 元), 税率为6%。
4.3支付方式: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份数和形式向甲方提供评审通过的最终成果文件,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即: 元,不留尾款;
4.4合同总价款为固定含税总价包干使用,不因任何因素发生变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所有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所需的差旅费、检测仪器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报告编制/修改费、评估/检测费、材料费、措施项目费、保险费,还包括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管理费、增值税费、利润、行政事业收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业务等费用;
4.5甲、乙双方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基本户):
4.5.1甲方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5.2乙方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行号:
银行账号: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乙方采取有效措施,保守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及咨询报告等所有资料的秘密,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以任何形式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5.2乙方在提交本项目报告时,应同时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等所有相关资料全部交还给甲方;
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在本合同项目以外,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和乙方提交的本项目报告,不能对上述资料进行复制、引用和发表;
5.4保密义务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终止、履行完毕等情况而无效,如果由于乙方违反该项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其实际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6.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乙方提交成果时间相应顺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合同费用不进行调整,且甲方无需对乙方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7.1.2若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按约定足额付价款超过15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价款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价款,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其他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 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内容,逾期30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要求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价款。
7.2.3非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同时成功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乙方需继续提供服务,且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
7.2.4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赔偿相关损失。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7.2.2条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7.2.5在合同服务期间,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则乙方应自发现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函告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符合合同约定,由此,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
7.2.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的价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2.7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正常使用乙方的技术成果而造成甲方相关项目的质量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8乙方承诺自己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资质,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的所有价款。
7.2.9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价款中直接抵扣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造成甲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用等)、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足抵扣的,由乙方继续承担偿付责任。
第八条 技术成果归属
8.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8.2乙方在提供咨询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只可在本项目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9.2甲乙双方均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9.3.1甲方如因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原因变更合同内容的,乙方应及时修改。因变更造成报告交付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交付期相应顺延;
9.3.1.1超出约定的范围,变更项目规模、标准、条件的;
9.3.1.2提交的基础资料有实质性变动导致乙方无法按原合同范围继续开展工作的;
9.3.2如发生上述变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确认变更通知及工期、费用调整明细,甲方在收到确认变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若同意乙方变更请求,甲乙双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工期、合同价款等相关事项,若乙方未按照前述时间提交书面明细,则视为乙方不需要变更工期及调整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0.1.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0.1.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0.1.3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10.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0.2.1不可抗力事件持续15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0.2.2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15日内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的。
第十一条 权利瑕疵担保
11.1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甲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向甲方赔偿因侵权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若因此导致甲方无法使用咨询成果的,则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到的全部价款。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12.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提交甲方所在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3.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有效送达地址,如有变化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损失,自行承担。双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的住址、手机号、邮箱、传真号均为双方认可的有效送达地址,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通知、协议、诉讼、仲裁文书、函件,送达主体可以为合同双方或人民法院及各类行政机关,电子送达以电子信息发送时间为有效送达时间,邮寄送达的以签收之日或退回之日视为有效送达之日。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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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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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账户名称: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账号: |
地址、电话: |
地址、电话: |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及防洪评价方案咨询服务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NYYQ-2024-JZXTP-009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文件目录
注:报价响应文件内容须按照以下格式要求进行目录编制,按顺序进行装订,并每页连续标注页码。
一、谈判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YNYYQ-2024-JZXTP-009
谈判申请人名称 |
|
谈判总价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税率 |
% |
服务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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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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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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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二、谈判申请书
致: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YNYYQ-2024-JZXTP-009),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谈判申请人(谈判申请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竞争性谈判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我方愿以最终竞谈报价并按合同条款、项目规范、标准的条件要求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工作。
3、我方同意在谈判申请人须知规定的评审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谈判申请人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谈判申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质保期满为止,本谈判申请书保持有效。
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谈判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5、如我方谈判申请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相关服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7、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谈判申请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同意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8、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申请人为成交人的行为。
10、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11、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申请。
12、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与本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谈判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谈判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谈判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五、谈判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谈判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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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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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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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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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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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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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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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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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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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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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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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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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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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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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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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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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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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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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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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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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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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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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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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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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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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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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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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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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a) 谈判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其中需包括企业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满足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3.6条要求)、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企业硬件及相关配套设施、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产品获奖情况等);
b) 谈判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资质证书;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第五章”和“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要求的商务条件,认真填写该表。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条目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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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注:如无偏差,谈判申请人不需要逐项填表,但应声明:“本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差。”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技术部分
(由谈判申请人按第五章“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拟定,但应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及建议
(内容及格式自拟)
2、项目团队
3、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内容及格式自拟)
八、拟在本项目投入主要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拟从事岗位 |
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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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所报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提供本项目投入主要人员所报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递交报价文件前连续6个自然月),未提供所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将视为未响应竞争性谈判处理。
谈判申请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九、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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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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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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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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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项目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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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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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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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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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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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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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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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所报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递交报价文件前连续六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证明相关负责人为谈判申请人本单位职工。未提供所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将视为未响应竞争性谈判处理。
谈判申请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质量承诺
致: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此部分不提供格式,谈判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质量保证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谈判申请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一、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项目规模 |
质量标准 |
证明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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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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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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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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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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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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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全文或中标通知书或有谈判申请人及业主签章的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不足或不满足上述行业要求视为未响应竞争性谈判处理。
十二、本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项目规模 |
质量标准 |
证明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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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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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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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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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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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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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谈判申请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全文或中标通知书或有谈判申请人及业主签章的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不足或不满足上述行业要求视为未响应竞争性谈判处理。
十三、其他资料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
谈判报价一览表(最终)
项目名称: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谈判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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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总价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税率 |
% |
服务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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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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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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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最终报价可先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单独带到现场进行最终报价(1-3份)。此报价表不须装订在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中。
第五章 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建设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
工程规模:“云南大关木杆-寿山页岩气勘查区块”是2022年自然资源部组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实施挂牌出让的页岩气探矿权区块。经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程序,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竞得云南大关木杆-寿山区块页岩气勘查探矿权(新立),勘查周期为五年,矿种为页岩气。该区块页岩气储层主要分布在五峰组-龙马溪组及筇竹寺组地层,页岩气矿区区块所属大关县,主要位于云南省大关县木杆镇、高桥镇、吉列镇及寿山乡,地处滇东北西北边缘。通过前期地质调查工作,优选了木杆向斜约50平方公里为有利区。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类型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面积为约65.22亩,项目地点位于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业主: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二、技术要求
1. 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三星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 谈判申请人在编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过程中应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若相应文件存在废止、替换、废除,则以相应替代文件或最新文件为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6)《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
(7)《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
(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
(9)《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10)《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11)《钻井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
(12)国家和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等文件。
三、服务审查标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重点审查包括:
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过程、评价人员、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这六个方面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保证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体来说,评价对象应该是明确的、可识别的、具有代表性的;评价方法应该科学、合理、可操作;评价过程应该规范、透明、可追溯;评价人员应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且评价人员之间应该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评价结果应该客观、准确、全面;评价报告应该清晰、简明、具有可读性。
四、法律效力
提供的《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需符合法律要求、规范要求。
五、服务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委托书
项目单位应该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出服务委托书,并要求编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附件、《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七、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止。
八、服务成果文件
(一)服务成果文件名称,
《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其附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九、主要义务和责任
(一)委托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向承担咨询单位出具书面委托函,明确委托评估工作的要求。
2、加强事中、事后沟通。
(二)服务机构主要义务和责任
1、受托人接受委托编制报告,应当按照委托要求,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地开展咨询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安排,保证报告质量和效率,并对报告结论承担责任。
2、受托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3、成果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
4、受托人应当建立从业档案制度,将委托合同、咨询成果文件等存档备查。
5、涉密项目的勘查资料应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进行保密管理。
十一、服务禁止性行为
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项目评审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弄虚作假、泄露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以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单位利益的;
(2)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安全预评价编报任务的;
(3)未按标准规范等规定,随意确定评估范围、评估等级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 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
一、谈判方法
本次谈判原则为: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最终报价低者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各谈判申请人的次序。
二、谈判标准
2.1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
条款号 |
审 查 内 容 |
审 查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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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三星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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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谈判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业主签章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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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人员要求 |
谈判申请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业绩,且学历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委任书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业主签定的盖章验收证明材料。同时应提供相应学历、职称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递交报价文件前连续6个自然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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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要求 |
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未审计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申请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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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谈判申请人在谈判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人在评审前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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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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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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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章;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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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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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
||
其它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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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谈判标准
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对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比较与评价,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
三、谈判程序
3.1 实质性要求审查
3.1.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要求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谈判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谈判。
3.1.2其它实质性要求审查以谈判文件及谈判申请人提供的响应文件为准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资料或所提供技术资料不全,按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处理;如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内容有严重偏离或达不到项目需求,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处理。
3.1.3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的情形
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谈判申请人后,因为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使得竞争性谈判明显缺乏竞争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全部谈判申请人。若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且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竞争性谈判仍具有竞争力时,可以按评审办法继续评审或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成交候选人。
3.2 谈判、比较与评审
3.2.1谈判采用背对背的谈判方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谈判申请人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
3.2.2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申请人。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对谈判申请人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3.2.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谈判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5谈判小组要求谈判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谈判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6谈判小组对谈判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谈判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谈判小组求谈判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谈判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2.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谈判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3.2.7评审内容
谈判小组和所有谈判申请人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承诺事项分别对技术、商务、报价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详细评审采用百制评分法,即报价部分5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40分;最终按三部分的得分累加出总得分。各部分谈判因素如下: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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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谈判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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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报价部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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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 |
50分 |
本项目最终报价满分为50分。 1)进入最终报价的所有谈判申请人中,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谈判基准价; 2)当谈判申请人所报最终价格等于谈判基准价时,得满分50分,当谈判申请人所报最终价格高于谈判基准价时,其得分按照:谈判基准价÷谈判申请人最终报价×50分进行计算。 |
|
||
F2商务部分(10分) |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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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0分 |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满分10分。 注: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业主签章的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业绩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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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技术部分(40分) |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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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及建议 |
15分 |
第一档次(10-15分):对本项目充分认识、理解充分、项目需求分析针对性强,针对性完全满足要求。 第二档次(5-9分):对本项目认识、理解、项目需求分析针对性一般,针对性基本满足要求。 第三档次(1-4分):对本项目认识、理解、项目需求分析针对性较差。 第四档次:无本项目认识、理解、项目需求不得分。 |
|
||
项目团队 |
15分 |
第一个档次(10-15分):项目团队人员结构符合项目需求,人员工作划分具体、明确,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人员专业且资历强,所提供人员证明材料齐全的; 第二个档次(5-9分):项目团队人员结构符合项目需求,人员工作划分明确,服务人员配备基本齐全,人员专业程度一般、资历一般,所提供人员证明材料齐全的; 第三个档次(1-4分):项目团队人员结构基本符合项目需求,人员专业程度、资历一般,所提供人员证明材料缺漏; 第五个档次(0分):未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及说明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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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
10分 |
第一个档次(8-10分):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全面、合理可行,能较好的满足谈判文件要需求; 第二个档次(5-7分):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相对一般,基本满足谈判文件需求; 第三个档次(1-4分):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不具体,合理性、可行性较差; 第三个档次(0分):没有提供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的,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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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评分
谈判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评议内容、用统一的评分表进行打分,该表的制定基础为《评分标准》之相关规定,评委打分时执行评分表各项分值的设定原则。计算得分时,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分即为谈判申请人的得分;
要求:
(1)谈判小组评审时要根据评分因素简述各谈判申请人差异并独立打分;
(2)评审为记名方式,有涂改的票为废票,如需修改,应另换新票或由评委在修改处小签;
(3)评分、投票及计分工作均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计分应准确,并经监督人员签字后计分结果才有效。
3.2.9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3.2.10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3 谈判结果
谈判小组按综合评估打分的情况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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