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夏营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二零二三年六月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夏营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
6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夏营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5-16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夏营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35974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标段 | 枣林街道办事处夏营村 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 835974 | 835974 | 是 | 835974 |
5、采购需求:
5.1 主要采购内容:枣林街道办事处夏营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5.4 工程质量保修期:1 年;
5.5 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本项目执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xxx.xx)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单位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06 月 02 日 8:30 至 2023 年 06 月 09 日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方式: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 yzf 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4.售价:0 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06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
3、因申请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00-000-00 00;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申请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申请人自动放弃响应(30 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部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2、采购人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天冠大道与雪枫中路交叉口东北 100 米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 0000 x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天冠大道与雪枫中路交叉口东北100米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0000x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
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4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夏营村产业发展配套基 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项目 |
5 | 建设地点 |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夏营村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采购预算金额 | 招标控制价:835974 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
8 | 采购项目性质 | 工程 |
9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0 | 采购范围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1 | 工期 | 30 日历天 |
12 | 质量 | 合格 |
13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 不接受 |
15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6 | 答疑会 | 不召开 |
17 | 分包 | 不允许 |
18 | 实质性偏差 | 不允许 |
19 | 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 | 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 |
20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 他材料 | 无 |
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时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5 日 |
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 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 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4 |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 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2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 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6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
27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 |
28 | 电子响应文件签名或盖章 要求 | 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需加盖电子签章的页面要求,供应商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
29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地点 | 1、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nyzf),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供应商应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
30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 1、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
3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前上传一份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32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 s://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n/hall/login,供应商无需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代表持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供应商、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名单。并退回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3、开标顺序: ①供应商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供应商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②采购人解密。采购人持有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进行二次解密。 ③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 5 分钟供供应商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采购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供应商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 ④采购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⑤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 |
33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 2023 年 06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
34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 |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35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36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社会评审专家 2 人组成,成员人数 共 3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7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 名 |
38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39 | 采购程序 | 1.成立磋商小组 2.制定或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 3.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4.磋商 5.确定供应商 6.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40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 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
41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时,供应商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节能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参与投标的产品中如有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内(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设计节能产品的,将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 和国家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执行。 |
42 | 解释权 | 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1 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1.1.3 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
(2) 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 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
1.9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1.9.1 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
1.9.2 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
1.10.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 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1.3 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1.12 选择性报价方案
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评审办法
(4) 合同
(5) 工程量清单
(6) 图纸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认可。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清单
(7)服务承诺
(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竞争性磋商文件确认书
(10)承诺函
(11)其他资料
3.2 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3.2.1 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2 采购人设有最高采购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最高采购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 磋商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以及供应商认为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
3.2.4 除非本磋商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不得做任何修改(主要材料价表格、单位工程主材表除外),供应商依据供应商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和现行市场价格信息,合理自主报价。分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第二次报价
(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3.2.5 本项目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供货及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
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3.3 磋商有效期
3.3.1 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3.3.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 磋商保证金
3.5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计划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磋商程序
1、供应商代表持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供应商、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名单。
3、开标顺序:
①供应商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供应商自行解密即可。
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②采购人解密。采购人持有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进行二次解密。
③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 5 分钟供供应商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采购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供应商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
④采购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⑤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
5.3 磋商
5.3.1 磋商小组
(1) 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评审专家 2 人组成,成员人数共 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3.2 磋商
(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3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 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字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4 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5.4.1 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
5.5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5.6 确定成交人
5.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5.6.2 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
5.7 成交结果公告
5.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5.7.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5.8 成交通知书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磋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5.9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6.1.1 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1.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
6.1.3 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6.1.4 如成交人不按本章第6.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
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7.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7.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7.5 询问、质疑和投诉
7.5.1 供应商或有关当事人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7.5.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5.3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7.5.4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7.5.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5.6 质疑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5.7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1.1 磋商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最新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发布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环保、节能清单),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供应商在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加分评审。
8.1.2 如磋商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发布新一期《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要求的制造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产品,如提供非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则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
8.1.3 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
8.1.4 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8.1.5 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
8.1.6 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
8.1.7 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8.1.8 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8.1.9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成交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材料;成交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响应文件中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 章 | 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和要求签 字、盖章 | ||
报价唯一 | 响应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财务状况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信用查询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2.1.3 | 响应性审查标准 | 磋商报价 | 不超过磋商控制价 |
工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质量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报价部分:30 分 2、综合(信用标):20 分 3、技术部分:50 分 | ||
2.2.1 | 投标报价 (满分 3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价/有效投标报价)×30计算按价格优惠说明: 1、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中小型企业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为依据。 3、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小微型企业优惠后报价=投标报价*(1-10%)。 4、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舍五入法, 保留两位小数点 |
2.2.2 | 技术部分 (满分 50 分) | 1.内容完整 性和编制水平(2 分) |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2分 |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 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3<得分≤5 |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 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1≤得分≤3 | |||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 分)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 工,不得偷工减料。3<得分≤5 | ||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 料。1≤得分≤3 | |||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 分)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 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 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3<得分≤5 | ||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 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 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得分≤3 | |||
5.文明施工、环 境保 护管理 体系 及施工 现场 扬尘治理措施( 5分)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 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 |
学、先进。3<得分≤5 | ||||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 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 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 有防治方案。1≤得分≤3 | ||||
6.工期保证措施(5 分)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3<得分 ≤5 |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 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3 | ||||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5 分)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 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得分≤5 |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 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1≤得分≤3 | ||||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5 分)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3<得分≤5 | |||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1≤得分≤3 | ||||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2分)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1≤得分≤2 | |||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0.5≤得分≤1 |
10. 技术创新的 应用 实施措施(3 分)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2<得 分≤3 |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 (4)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1≤得分≤2 | ||||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 处理(3 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 合理,满足需要。2≤得分≤3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 基本符合需要。0.5<得分≤2 | ||||
1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的程度(3 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 规定,经济适用。2≤得分≤3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 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1<得分≤2 | ||||
13. 风险管理措施(2 分)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 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得分≤2 |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0.5≤得分≤1 | ||||
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 ||||
2.2.3 | 综合(信用标):20 分 | 1、业绩部分 (4 分) |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承建过与本项目类似 的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 | |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5 分) | 施工项目班子配备(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施工员、安全员)齐全者得 5 分;缺一个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以提供的岗位(资格)证书为准 | |||
3、质量及工期等承诺(6 分) | 1、承诺质量、工期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0-2 分) 2、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 (0-2 分) 3、根据各供应商承诺的保修期过后维修计划内容和措施在 0-2 分范围内赋分。 | |||
3、信用评价 (2 分) | 根据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诚信指数高的投标人(供应商),在参加南阳市本级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政策支持,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三星级的加 1 分,四星级的加 2分;投标人(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南阳市政府采购信 |
用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 | |||
5、综合评价(3分) | 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并结合响应文件内容等因素综合考虑,在 1~3 分范围内赋分。 |
备注:
1、上述评分标准中涉及到的原件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上述评标过程中所涉及的证件均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且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应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此要求者,所涉及人员证件不得分;3、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相关材料等上传到企业诚信库信息,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业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共用。
3、以上上传如有问题,可上传至诚信库“投标所需材料”中。
4、所有上传的原件审查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一致方可加分,否则视为无效。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 报价得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综合实力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 报价得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技术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综合实力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
3.1.2. 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
(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
3.2.1.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2.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3.2.3. 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
3.2.4.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3.1. 磋商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1) 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得分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 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实力计算出得分C。
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 供应商得分=A+B+C。
3.3.4.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
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
第四章合同
合同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
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响应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
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若有)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供应商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供应商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供应商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
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格式自拟)
致:(采购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2.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磋商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采购编号 | |||
磋商总报价 | 大写:小写:¥ (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 |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
工期 | |||
质量 | |||
投标有效期 | |||
优惠与服务承诺 | (可另附页) | ||
联系人及电话 | |||
备注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注册资金 | 高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中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初级职称人员 |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本表后需附营业执照等资料。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四)其他资料
五、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绿色施工设备、绿色施工技术保障、绿色施工经费保障、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 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若有)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 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3. 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确认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对本磋商文件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全部同意并接受且我方保证在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不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十、承诺函
(一)供应商承诺函
致:(采购人)
很荣幸能参与项目编号为政府采购的投标。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准确的,无任何虚假内容。若存在有虚假内容,我方愿意接受惩罚。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按时交付使用,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对其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作为与采购方签约的合同文本,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改变原合同文本的条款。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
(二)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且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
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公章):
日期:
2、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本企业_ (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公章):
日 期: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 017]141 号),本企业_ (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公章):
日 期:
注:如果供应商是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声明函》即可,若中标,《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是监狱企业,还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备注:本附件无需响应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夏营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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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 单价 | 合 价 | 其中 | ||||||
暂估价 | ||||||||
道路 DL1 | ||||||||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 ||||||||
1 | 0401010 02001 | 挖沟槽土方 | 2.挖土深度:1m 内 3.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及现行 | m3 | 341. 01 | |||
标准,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1.加宽路段 | ||||||||
2 | 0402020 01001 | 路床(槽)整形 | 2.路床整形、碾压 3.路床碾压实验 4.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及现行 | m2 | 1263 | |||
标准,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1.加宽路段水泥稳定碎石垫层 | ||||||||
3 | 0402020 15001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2.石料规格:5%水泥稳定碎石 3.厚度:20cm 4.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及现行 | m2 | 1132 | |||
标准,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1.透层油 | ||||||||
4 | 0402030 03001 | 透层 | 2.材料品种:乳化沥青 3.喷油量:0.7L-1.5L/m2 4.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及现行 | m2 | 2096 | |||
标准,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1.沥青面层品种:道路石油沥青 A | ||||||||
级 70#,AC-16C 沥青面层 | ||||||||
5 | 0402030 06001 | 沥青混凝土 | 2.沥青混凝土种类: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3.厚度:7cm | m2 | 2096 | |||
4.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及现行 | ||||||||
标准,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6 | 0401030 01001 | 回填方 | 1.道路两侧:培土路肩 2.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要求 | m3 | 19.1 |
本页小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08
工程名称:夏营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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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暂估价 | ||||||||
分部小计 | ||||||||
道路 DL2 | ||||||||
1 | 0402030 03002 | 透层 | 1.透层油 2.材料品种:乳化沥青 3.喷油量:0.7L-1.5L/m2 4.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及现行标准,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m2 | 4500 | |||
2 | 0402030 06002 | 沥青混凝土 | 1.沥青面层品种:道路石油沥青 A级 70#,AC-16C 沥青面层 2.沥青混凝土种类: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3.厚度:7cm 4.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及现行标准,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m2 | 4500 | |||
3 | 0401030 01002 | 回填方 | 1.道路两侧:培土路肩 2.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要求 | m3 | 243 | |||
分部小计 | ||||||||
原水泥混凝土路面 整修 | ||||||||
1 | 0402030 07001 | 水泥混凝土 | 1.原水泥混凝土路面整修 2.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厚度 18cm 3.建筑垃圾外运 5km 4.修补18cm 厚C25 混凝土路面及养护 5.其他说明:详见图纸设计及现行标准,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m2 | 100 | |||
分部小计 |
标识标线 | ||||||||
本页小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08
工程名称:夏营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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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暂估价 | ||||||||
1 | 0402050 06001 | 标线 | 1.材料品种:热熔涂料 2.工艺:热熔漆 3.线型:实线 | m | 302 1.2 | |||
2 | 0402050 08002 | 横道线 | 1.材料品种:热熔涂料 2.形式:实线 | m2 | 70 | |||
3 | 0402050 07001 | 标记 | 1.材料品种:热熔标线涂料 2.类型:导向箭头 | 个 | 40 | |||
分部小计 | ||||||||
道口标柱 | ||||||||
1 | 0402050 18001 | 警示柱 | 1.道口标柱、含道口标柱盖板(共 2 处) 2.每个标柱上贴一道二级红色反光膜+一道二级白色反光膜 3.反光膜规格:358mm*200mm 4.其它详见图纸设计要求 | 根 | 2 | |||
分部小计 | ||||||||
措施项目 | ||||||||
1 | 0411060 01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 场及安拆 | 1.机械设备名称:履带式 挖掘机 | 台·次 | 1 | |||
2 | 0411060 01002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 场及安拆 | 1.机械设备名称:压路机 | 台·次 | 1 | |||
3 | 0411060 01003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 场及安拆 | 1.机械设备名称:沥青混凝土摊铺 机 | 台·次 | 1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