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一: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应急响应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xxxx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实施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022年第三季度暂存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工作,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三:
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022年第三季度暂存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投标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账号:
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附件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xxxx: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¹,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六:
报价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处理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 (元/吨) |
总价 (万元) |
|
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022年第三季度暂存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70 |
吨 |
|
|
合计(大写): |
注:1.供应商报价包含暂存污泥打包(含打包袋)、装车、转运、处置及为完成该服务项目涉及到的所有相关费用。
2.综合单价报价应低于采购控制综合单价,且总报价应低于采购控制总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为XXXX工作,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应急响应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对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xx吨脱水污泥(含水率约80%)按环保相关要求及危险固废处置标准进行装车、转运及处置具体事宜。
合同总价
合同签订后,暂按xx吨计量,暂定合同总价 元。污泥处置完成后,以实际验收量计量,以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单价结算,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暂定合同总价的20%。
1、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污泥处置费用。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场地后服从甲方调度管理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乙方应保证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固废处置方式处置甲方污泥。
2、乙方负责甲方污泥上车、转运、处置等所有环节的安全责任。
x项目污泥处置单价为 元/吨。本单价包括污泥打包(含打包袋)、上车、转运、处置及为完成该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1、支付方式:
2、延迟支付的责任:。
3、争议金额的解决:
1、如乙方擅自将甲方污泥采用除危险固废处置方式外的方式处置,甲方无需支付该部分污泥处置费用,所有因此引起的处罚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双方将按乙方违约终止本合同。
2、若双方未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按下列顺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x合同的修改及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以最新的表述为准。
2、除本协议约定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3、当甲乙双方签订涉及本合同终止的新合同和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将终止。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 址:
签定时间: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 址:
签 定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