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與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實習合約書 | ||||
(以下簡稱甲方)與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以下簡稱乙方)為培育幼兒保育人才,進行實習合作, 雙方協議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 ||||
第一條 | 由甲方代表及乙方幼兒保育科教師群共同組成實習合作小組。 | |||
第二條 | 實習合作小組任務: | |||
(一) | 指導學生實習,增進學生專業實務技能,促進理論與實務應用之整合機會。 | |||
(二) | 協助學生瞭解幼兒保育人員應具備之專業倫理規範及培養敬業精神。 | |||
(三) | 增進學生對實習機構經營特色及模式的瞭解。 | |||
(四) | 協助學生了解實習機構環境佈置與活動規劃進行狀況。 | |||
(五) | 培養學生表達及人際溝通能力。 | |||
第三條 | 乙方學生實習相關資料如下: | |||
(一) | 科別、學制:幼兒保育科日間部五專。 | |||
(二) | 實習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 ||
(三) | 實習人數: 名 | |||
(四) | 實習課程名稱、學分數及實習時數:產業選項實習,必修 4 學分,160 時。 | |||
(五) | 實習內容、工作項目、安全機制、實習學生輔導內容及實習考核項目均列入實習手冊, 茲為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之合約內容。 | |||
第四條 | 甲方之職責: | |||
(一) | 負責實習期間實習學生之監督指導與考核。 | |||
(二) | 協助安排協調實習時間及實習活動內容。 | |||
第五條 | 乙方之職責: | |||
(一) | 負責指導監督選派之實習學生確實遵行甲方所安排之實習工作及機構規定。 | |||
(二) (三) | 安排協調實習時間及實習活動內容。 學生實習意外保險以學生平安保險及團體傷害保險辦理。(意外事故團體傷害保險身故(喪葬費用)或殘廢保險金 200 萬、意外門診醫療保險金(含傷害住 院醫療保險金每日 1,000 元)保險期間內最高 5 萬元理賠。 | |||
第六條 | 學生獎助學金及膳宿:無、補休方式:每月休 8 天。 | |||
第七條 | x合約有效期間為簽訂契約之日起至 年 履行合約時,應於壹個月前通知乙方。 | 月 日止。甲方若因特殊狀況發生不便繼續 | ||
第八條 | x合約如有未盡事宜,得經雙方協議修訂之。 | |||
第九條 | x合約壹式兩份,由雙方各執壹份存照。 | |||
甲方: | ||||
代表人: | ||||
地址: | ||||
乙方: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
代表人: | xxx | |||
地址: | 臺北市xxxxxx 00 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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