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SW-GXKLG20193520)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办公楼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SW-GXKLG20193520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27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二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六章 项 目 需 求 69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xxx租赁服务采购
(GXSW-GXKLG20193520)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办公楼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SW-GXKLG20193520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xxxxxxxx、xxxxxx:
xxxx: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x 0771- 5592561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 19 号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771-2273500
项目咨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财务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广西xxxxxxx 000 x
x、xxxx:
(x)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xxx租赁服务采购(GXSW-GXKLG20193520)公开
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租期 2 年,第一年免 2 个月租金,第一年(10 个月)预算为人民币 249. 66 万元,第二年(12个月)预算为人民币 299. 59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办公楼租赁项目的基本需求:1、场地租赁服务 :租期 2 年,第一年(10 个月)预算为人民币 249. 66 万元,第二年(12 个月)预算为人民币 299. 59 万元。租金不含水电费。 2、选址:位于金湖路 40 号为中心直线距离 2 公里范围以内。物业整体形象好,识别度高。 3、面积:面积要求为两层 2700 平方米以上(两层楼为相邻不能分开),因工作的特殊性,租赁范围内不能存在其他公司或企业。4、租期:租期按两年签(自租赁场所装修完工验收后计算), 因情势变更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采购人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要配合采购人做好交接安排,租金费用支付到当月止,在交接后 15 个工作日内做好款项结算,并解除合同。 5、标的物性质:办公或商业用房。6、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剩余:不少于 10 年(要求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7、至少能单独为采购单位提供 30 个以上车位(采购单位无需与其他企业或单位共用),有车辆自动识别系统。8、办公场所要求有 24 小时闭路电视监控,办公场所需有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9、办公区域应有中央空调。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 tchi 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5: 00-18: 00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前台。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现场购买或邮购。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文件的,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釆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8 时 00 分至-9 时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9 时整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9 时整
开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xxxxxxx 000 xxxxxxxxxxxxxxx)
(x)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4、信息安全产品
5、进口产品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1)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如投标人选择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则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账号采用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人保证金规定。
(2)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代理服务费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年9 12 月 5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办公楼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SW-GXKLG20193520 |
采购预算 | 租期 2 年,第一年(10 个月)预算为人民币 249.66 万 元,第二年(12 个月)预算为人民币 299.59 万元。 |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无 ■有,金额:按采购预算金额。 | |
核心产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 19 号电话: 0000-0000000 联系人:xxx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 000 x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0771-2273500 项目咨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财务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 tchi na. gov. 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 ccgp. gov. 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5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组织:(本项目的现场勘察非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按照以下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勘察) 1.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 2.地点: 3.其他:联系人: 电话: |
6 | 样品 | ■ 不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1.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 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7 | 联合体投标 | □ 接受 ■不接受 |
分包 |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
8 | 采购进口产品 | ■ 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 安全认证 | □否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 48 号)的规定,各分标中涉及提供信息安全 产品的设备,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 |
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 | ||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 强制类) | □否 ■是,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 | |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 非强制类) | 产品: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的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要求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要求 | |
10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支持监狱企业 |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
11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 定或扶持政策 | 无 |
12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 料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13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顺 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4 | 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8 时 00 分至-9 时整( 北京时 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 司内) |
15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9 时整(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 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 |
16 | 唱标内容 |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
17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 00 元。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电汇、转账缴纳方式: |
①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 转账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 (各分标)对应的专用保证金账号(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对公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与项目(分标)一一对应,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多个分标的投标,应按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账号(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分标)虚拟账号在本项目报名成功后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请供应商务必保持此手机处于开通状态,如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请及时致电财务部联系电话确认虚拟账号事宜。【保证金缴纳账号为对公账 号 加 上 虚 拟 账 号 , 例 如 : 对 公 账 号 为 771901196910333,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对应项目(分标)的虚拟账号为10000005, 则对应项目(分标)的缴纳账号为77190119691033310000005】 ②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③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加投标活动或投标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2)财务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如果采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其他: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一式二份,一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一份随开标一览表、投标函另行用文件袋单独封装递交)。 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 公司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 |
保证金缴纳情况。 | ||
18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日(日历日) |
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1)装订要求: | ||
①资格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政府采购投标 | ||
文件(资格文件)(“正本”或“副本”),★数量: | ||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
②报价及商务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政府采 | ||
购投标文件(报价及商务文件)(“正本”或“副本”), | ||
★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
③技术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政府采购投标 | ||
文件(技术文件)(“正本”或“副本”),★数量: | ||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
2)投标文件组成: | ||
★①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袋(或纸 | ||
箱盒)中,如体积过大可分为几个包装封装; | ||
★②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各 1 | ||
19 | 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 份,必须密封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套上注 x“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字 |
样),并单独提交。 | ||
★3)投标文件的外层包装封面、以及注明“开标一览 | ||
表、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字样的文件袋的 | ||
封套上,均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 | ||
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 | ||
标人公章。 | ||
4)其它要求: | ||
①同时提供投标文件( 盖章后扫描的PDF版) 1份,可用 | ||
一个光盘或一个U盘存储( 光盘或U盘用文件袋封装,封 | ||
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 | ||
②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投标人信 | ||
息及投标文件签收回执(格式见第五章),不密封包 | ||
装。 | ||
③投标文件统一为A4纸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 | ||
度要求控制在5厘米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如有 | ||
大于A4图纸,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 |
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要求控制在5厘米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装订为胶 装,无线无钉。 | ||
20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详见本表第 19 条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
21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 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
22 |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 1. 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 2 . 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23 | 定标原则 | 1. 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 确定中标人。 2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 列。 |
24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 限 |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约定。 |
25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 时间 |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约定。 |
26 | 履约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并取整到元。 ,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 |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 按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否则,不予签订 合同。 | ||
2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中标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下浮 20%,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 按两年租赁期中标总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xx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
28 | 其他规定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 |
服务 类型 x率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招标 |
100 以下 | 1. 5% |
100-500 | 0. 8% |
500-1000 | 0. 45% |
1000-5000 | 0. 25% |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定义
1. 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1. 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的评审成员。
1. 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 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 8 “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是指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 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采购项目预算
2. 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 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 1.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 1. 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 2.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2. 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 投标费用
4. 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授权委托
5. 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
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 联合体投标
6. 1 本次招标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 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 项目现场勘察
7. 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2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 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
责。
7. 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
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8. 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政策与其他规定
★9. 1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
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 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
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 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
力。
12. 偏离
12. 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 即重要条款) ,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 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 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 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1. 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 投标函( 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价格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投标保证金
★(6) 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6-2)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具有,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
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6-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必须具有(若
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4)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2018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财务月报表,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月报表);
★(6-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6-8)联合体协议(格式见第五章,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
(6-9)特殊资质要求:无。
(6-10)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
或经营、安装、集成等)
(6-11)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7)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价格及商务部分带★项的必须按要求提交材料。
14. 1. 2. 技术部分
(1) 货物说明一览表(属服务采购类项目无需提供“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响应、技术响应或服务响应
★(2) 技术条款偏离表
(3)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 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 其他资料
★注:上述技术部分带★项的必须按要求提交材料。
14.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
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 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 投标报价
15.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必须以人民币进行报
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 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 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
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 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保证金
16. 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保证金账号(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 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 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 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 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
约保证金。
16. 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 投标有效期
17. 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 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
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 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19. 2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中带★规定密封、标记、装订
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
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
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 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 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20 项
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 3 投标人按本章 21. 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时及时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1. 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2.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
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 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 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 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 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 资格审查
23. 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 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 通过“ 信用中 国” 网 站( www. credi tchi na. gov. cn) 、 中 国 政府采 购 网
(www. ccgp. gov. 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
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2 巳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
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 评标方法和标准
25. 1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 评标程序
★26.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 1. 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 1.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 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 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 3 投标文件澄清
26. 3. 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 3. 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 3. 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 3. 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 4.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 4. 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 4. 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 5 比较与评价
26. 5. 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 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 5. 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 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 6.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并列两个以上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
26. 6.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
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 7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
27. 确定中标供应商
27. 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 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 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 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
(2) 出现影响米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 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
★30. 禁止行为
30. 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
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 中标信息公告
31. 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 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巳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2 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 履约保证金
33. 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 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 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
34. 签订合同
34. 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 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 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 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 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询问、质疑、投诉
36.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 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 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 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
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36. 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
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 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 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 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
包给他人;
(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 其他规定。
38. 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 未尽事宜
39. 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 文件解释权
40. 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1. 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2. 技术复杂;3. 社会影响较大。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首先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20 分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五章) 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 ,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
关系。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 20 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4)某投标人价格分 = ×20 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2.技术分 80 分
(1)场地地理位置情况分(满分 22 分)
(以下内容由各评委独立打分)
①(8 分):投标人提供的场地位置在规定的区域内,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提供房产证或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②(15 分):投标人提供的场地位置在规定的区域内,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提供房产证或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交通方便。
③(22 分):投标人提供的场地位置在规定的区域内,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场地位置离地铁口近、交通便利,场地周围环境满足办公要求,场地周围配套成熟。
以上①~③项内容由各评委独立打分,不重复计分。
(2)场地设施情况分(满分 30 分)
①(5 分):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建筑及配套设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本能满足办公需要。
②(10 分):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建筑及配套设施介绍详细,有平面图及相关实拍图片。
③(15 分):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建筑及配套设施介绍详细、配置齐全,平面图及相关实拍图片详尽,场地建筑及设施设计合理、有利于办公。
以上①~③项内容由各评委独立打分,不重复计分。
④在供应商能单独为采购单位提供 30 个车位(采购单位无需与其他企业或单位共用)的基础上,为采购单位提供的车位每增加 10 个车位得 3 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平面图及相关实拍图片(满分 6 分)。
⑤办公场所有电梯达到 4 部以上(含 4)的,得 2 分;6 部以上(含 6)的,得 5 分;8 部以上(含
8)的,得 9 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平面图及相关实拍图片(满分 9 分)。
(3)项目交付进度安排分(满分 6 分)
①(2 分):提供交付进度安排,进度符合满足 2020 年 1 月 10 日前采购单位入驻要求。
②(4 分):交付进度安排详细,进度符合满足 2020 年 1 月 5 日前采购单位入驻要求,有一定的时
间宽裕。
③(6 分):交付进度安排详细合理,进度符合满足 2020 年 1 月 1 日前采购单位入驻要求,有一定
的时间宽裕,对按时交付有详细的保障措施。
(4)物业管理服务分(满分 22 分)
A、物业管理方案分(满分 12 分)
①治安防范管理方案(满分 3 分)
②机动车进出秩序维护及区内停放管理服务方案(满分 3 分)
③卫生清洁方案(满分 3 分)
④公共区域的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的管理服务方案(满分 3 分)
以上①至④项方案,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简单粗略的,每个方案得 1. 5 分;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内容详细具体的,管理措施完善周全,人员配置合理、轮值安排合理的,每个方案得 3 分。
以上内容由各评委独立打分,不重复计分:
B、物业管理人员分(满分 10 分)
①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师证书的每人得 2 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此项满分 4 分);
②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持有保安员证的,每人得 0. 5 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此项满分 3 分);
③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证书的职业(工种)与本项目物业服务岗位工作相关,如电工、维修电工)的或相关学历证书(要求专业本项目物业服务岗位工作相关),每个证书得 0. 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此项满分 3 分} ;
(三)总得分=1 + 2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
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 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其余以此类推。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年 度 )
项目名称:
(分标子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乙方( 供应商名称) :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合同前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
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
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x合同服务时间为年(月),合同单价为元/年(月),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
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合同生效
x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xx):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甲方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 19 号 | |
甲方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 |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
2 | 乙方名称: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
3 | 服务时间、期限:租期 2 年(自租赁场所装修完工验收后计算)。 |
4 | 服务地点:广西市县(详细地址:区路号) |
5 | 质量保证期:自服务提供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
6 | 验收方式及标准:双方到场共同验收。按照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 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
7 | 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季向中标人支付租金,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
8 | 履约保证金及返还:合同总金额的 5 %,并取整到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提供完毕所有服务后,由xx提出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申请,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如悉退回。 |
9 | ■违约金约定:1、因质量问题造成货物不能交付的,按违约货款额的 5%计算;2、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金。5、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
10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赔偿费按每日 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
11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西南宁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x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
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
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
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
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
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
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
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
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
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
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
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
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进,仍然
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xxx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出现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情况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情势变更等重大事由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
部或部分内容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响应)
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
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1、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2、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4、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5、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6、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 量 | 金额 (元)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
项 | ||||
… |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 五) 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收
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1 | |||||||||
2 | |||||||||
合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 仟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 | |
验收具体内容 |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 ||||||||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
( 六)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供应商申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该项目已于年月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年月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大写)¥(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 |
采购人意见 |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 标 号:(若有分标则填写具体分标号,若无分标,填写“无”)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 标 时 启 封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资格文件)的格式
2. 1 投标文件(资格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 副本)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2.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x单位xxxx: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 项所称重
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4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按规定可
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财务月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
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材料(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
备查)。
三、投标文件(报价及商务文件)的格式
3. 1 投标文件(报价及商务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 副本)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及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3.2、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投 标 函
根据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的投标邀请, ( 姓名、职务)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
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3.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
2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
3 | 租期 | |||
备注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价。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 4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分项价格表
(货物类项目适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生产 厂家 | 规格 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质保期 | 说明 |
1 | |||||||||
2 | |||||||||
3 | |||||||||
⋮ | |||||||||
备品备件(包括 专用工具等) | |||||||||
耗材 | |||||||||
货物费合计 | |||||||||
包装运输费 | 包装费 | 安装调试费 | 安装费 | ||||||
运输费 | 调试费 | ||||||||
装卸费 | … | ||||||||
保险费 | 小计 | ||||||||
… | 售后 服务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技术服务费 | ||||||||
其他费用 | 代理费 | … | |||||||
… | |||||||||
小计 | 小计 |
说明:
1、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投标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保险、税费
和利润等业务有关一切费用。
3、此表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一致。
4、对于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
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附件 6-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 姓名、职务) 授权 (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 ( 项目名称) 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被授权代表( 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 ( 采购人)
我 ( 姓名) 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 姓名及身份证号) 以本人名义参加
(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
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3. 7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适用联合体投标)
致 ( 采购人) :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
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 (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 (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
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
成员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3. 8 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公章) :
日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相关规定。
附件 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备注:
1.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8-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如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即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2. 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3.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依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
址链接,原件备查)。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3.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3. 10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四、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格式
4. 1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 副本)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4. 2 、货物说明一览表(属服务类采购的项目无需提供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注 |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指标要求 (办公楼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需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实施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
4.5、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提供)
4.6、投入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
序 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及职称 | 持何种资格证书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本项目拟 任职务 |
注:可附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说明:由供应商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
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五、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5 . 1 投标人信息及投标文件签收回执格式
(注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投标人信息及投标文件签收回执, 不密封包装)
投标人信息
投标人信息: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开票资料:
开票信息: (填“专票”或“普票”)
投标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投标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文件 递交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 |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
——————— —— ——————— —— ——————— —— - ——————— ———
投标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文件 递交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 |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 目 需 求
说明: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含有此类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相应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4、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5、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
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7、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 48 号)的规定,如各分标中有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应注意下列内容:
1)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非“★”号要求或技术需求及要求发生负偏离或不响应达 3 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 应答技术规格参数,当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
或其它内容有“正偏离”的,投标人须对“正偏离”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
9、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了应
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办公楼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需求
★一:基本要求
1、场地租赁服务 :租期2年,第一年免2个月租金,第一年(10个月)预算为人民币249.66万元,第二年
(12个月)预算为人民币299.59万元。租金不含水电费。
2、选址:位于金湖路40号为中心直线距离2公里范围以内。物业整体形象好,识别度高。
3、面积:面积要求为两层2700平方米以上(两层楼为相邻不能分开),因工作的特殊性,租赁范围内不能存在其他公司或企业。
4、租期:租期按两年签(自租赁场所装修完工验收后计算), 因情势变更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采购人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要配合采购人做好交接安排,租金费用支付到当月止,在交接后15个工作日内做好款项结算,并解除合同。
5、标的物性质:办公或商业用房。
6、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剩余:不少于10年(要求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7、至少能单独为采购单位提供30个以上车位(采购单位无需与其他企业或单位共用),有车辆自动识别
系统。
8、办公场所要求有24小时闭路电视监控,办公场所需有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9、办公区域应有中央空调。
★二:其它要求
1、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xx环境舒适。
2、必须为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它法律纠纷。
3、办公场所具备室内外基本装修条件,达到简装要求。
4、办公场所的吊顶具备能放置网线的线槽,并且吊顶要能随时拆装以方便维护线路。
5、办公场所所在的大楼需具备中国电信光纤接口,确保中国电信运营商能以光纤模式接入固定电话和互
联网。
6、水电费不包含在本项目内,采购人额外支付。
★三: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2)消,杀,防“四害”服务
(3)垃圾清运,管道清理服务
(4)公共区域的水电设施维修服务,公共设施清理服务
(5)治安防范管理服务
(6)机动车进出秩序维护及区内停放管理服务
(7)中央空调、排水、通讯、消防设施检查与管理服务
(8)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服务
(9)配合采购人开展其他不可预见的工作
(10)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11)能满足正常的办公用电及用水需求
商务条款 | |
(一) | ★为保证价格的正当竞争,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及合同的正常履行,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二) |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
(三) | ★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季向中标人支付租金,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