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超过十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