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云南云上云信息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21MA6K5F610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仕林街 6 幢 18 号 法定代表人 尹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8 日 经营范围 经营与通信 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销售、安装、设计与施工;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模式在协议中已有描述,但会根据实际进展进行更具体约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是框架协议,合作期限 5 年,预计后续签订的具体业务协议将对
公司 2018 年度及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并会一定程度推进公司在全国政务云事业发展速度和布局。具体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鉴于当前云南省政府正大力推进“云上云”行动计划,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云南云上云信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上云公司”)于近日在云南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进一步提升整合双方自身优势资源,合作共赢,创造更大价值。经友好协商,决定本着“长期合作、优势互补、产融结合、发展共赢”的原则,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信息化项目推广及信息化运维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务实合作,力求实现相互促进、存量整合,增量发展。基于以上,双方签署了本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云上云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由云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起组建。负责开展实施云上云·云南省信息化中心(首期)项目(以下简称“云上云项目”)
的建设、实施、管理和运营工作,旨在打造面向云南省各级政务部门、企业和个人提供云计算基础设施资源、科学化电子政务服务、精准化社会治理服务、普惠化民生服务、创新型产业发展服务的综合服务运营中心,为政府有效提供基础数据交换、存储、大数据分析及数据应用服务,以及为解决复杂问题、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云上云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云南云上云信息化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21MA6K5F610K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xxx 0 x 00 x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25,000 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6 年 4 月 8 日 |
经营范围 | 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销售、安装、设计与施工;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设计与施工;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应用;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经济信息、商务信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协议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x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云上云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四)签署协议的审议决策程序
x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五)签署协议需履行的审批和备案程序
x协议的签署无需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云南云上云信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作背景及目标
当前云南省正大力推进“云上云”行动计划:在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利用为主线,以构建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全省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共享,全面提升云南省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下,双方应紧抓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整合自身优势资源,合作共赢,创造更大价值。
(三)合作思路
充分发挥甲方在投融资能力、产业板块协同、产融结合及乙方在综合信息服务、产业互联网化、大型数据中心运维建设能力、政务及行业大数据应用运营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双方资源,围绕全国范围内信息服务、产业互联网化、信息化项目等领域,按照“先易后难,成熟项目先行”的思路,推动具体项目的落地。
(四)合作内容
1、信息化项目推广。双方紧密合作,乙方利用自身专业营销资源,积极推进甲方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应用及运营。促进区域内关键产业信息化应用,向政府用户、行业用户、大众用户提供基于甲方云平台服务、数据开放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的信息化设备销售、IDC、信息化系统集成、云计算资源销售服务等。
2、信息化运维。利用乙方强大的信息化运维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有效支撑甲方按照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产业发展规划,为全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支撑和服务的战略定位。对内解决甲方 IT 运维管理难题,通过有效运维降低运营成本,并积极探索新型 IT 建设运维合作模式;对外针对政府、大中型企业提供运维服务及 IT 建设解决方案。
3、在取得阶段合作成效后,双方积极探索和推进技术、业务、人才、资本等方面的紧密合作模式。
(五)合作形式
1、甲、乙双方可根据合作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对不同的合作内容采用适宜的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资质共享、产业协同、技术培训、信息化顾问与咨询、人员交流、股权合作、合作经营、合作开发等。
2、每项合作内容采取的具体合作形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签订具体业务协议。
(六)合作机制及保障
1、为保证合作事宜有效推进,双方建立高层互动机制和具体工作层面沟通协调机制,成立协调联络组,具体负责前期策划、协调、运作等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合作事项并组织实施。
2、双方建立共同工作机制和日常沟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合作事项进行沟通协商,以保障和促进双方战略合作的落实。
3、双方合作联络机构和联络人
甲方指定公司下属云服务中心作为本协议的牵头联络机构,负责与乙方联络沟通;乙方指定云南特区作为本协议的牵头联络机构,负责与甲方联络沟通。
(七)保密
双方必须对本协议的内容、附件和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资源和用户资料等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资源等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否则由泄密方承担全部责任。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对披露方式、文件内容等共同协商一致。
本协议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协议无效或终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被双方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被双方另行签署的保密协议取代。
(八)协议生效
x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有效期 5 年。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以推进本框架协议的落实。具体项目的实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x协议是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 5 年,预计 5 年的合作期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数据中心以及大数据相关业务订单,后续签订的具体业务协议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并能加速推动公司在政务云战略发展,但具体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致力于成为从设备到软件、从架构建设到服务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的先进服务商、同时推进大数据和物联网战略;公司在数据中心产业链中,不仅能够提供硬件、软件、架构设计、集成、运维等多维度同市场的系统服务,还努力推进相关物联软件的战略。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转型发展战略落地的又一举措,也是公司打造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成效的有力佐证,有力彰显了公司的实力,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落实公司产业延伸战略。
2、云上云公司目前主要负责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重要战略部署的云上云项目的建设工作,云上云项目选址于昆明市呈贡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云南省政务数据中心机房(包括电子政务云中心、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同城灾备中心)、国家部委及州(市)、县机房、云计算中心机房、维护支撑中心、创新研发中心以及智慧云南指挥中心。
本协议的签署是双方结合《云南省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及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开放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
(云政办发〔2017〕71 号)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云上云项目作为云南省重点信息化建设工程,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可与云上云公司在云上云项目的信息化项目推广及信息化运维等方面达成深度合作,有助于增强公司继续获取数据中心以及大数据相关业务订单的能力,也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业务领域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快速实现。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双方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实施合同。为推进本
框架协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安排相关专业团队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专业人员,但在协议期限内可能存在和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履行风险。对于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最近三年内签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 协议名称 | 披露日期 | 进展情况 |
1 | 公司与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民政府签署的 《魏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意向书》 | 2016 年 4 月 13 日 | 正在履行中 |
2 | 公司与北京华康德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 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 2016 年 10 月 18 日 | 正在履行中 |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