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 於適用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8 年 IFRSs 版本時, 本集團對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係採用不重編比較資訊(以下簡稱「修正式追溯調整」),將屬承租人之租賃合約, 於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分別調增使用權資產
$14,354 、租賃負債$14,454、遞延所得稅資產$20 及調減保留盈餘$ 80。 3.本集團於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採用之實務權宜作法如下:
(1) 未重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係按先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及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4 號時已辨認為租賃之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之規定處理。
(2) 將對具有合理類似特性之租賃組合使用單一折現率。 (3) 未將原始直接成本計入使用權資產之衡量。
(4)於評估租賃延長選擇權之行使及租賃終止選擇權之不行使對租賃期間之判斷時採用後見之明。
4.本集團於計算租賃負債之現值時,係採用本集團增額借款利率,其加權平均利率為 2.78 %。
5. 本集團按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揭露營業租賃承諾之金額,採用初次適用日之增額借款利率折現之現值與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認列之租賃負債的調節如下:
民國107年12月31日採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
$ 10,880
加:重新判斷原屬服務之租賃合約 民國108年1月1日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應認列租賃負債 | 4,485 |
之租賃合約總額 | 15,365 |
本集團初次適用日之增額借款利率 | 2.78% |
民國108年1月1日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認列之租賃負債 | $ 14,454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9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揭露倡議-重大性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日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二)編製基礎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 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1) 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團控制之個體( 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 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 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 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2) 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 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3)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4)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 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 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5) 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衡量, 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成本, 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 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 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 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 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司 子公司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說明 |
100 | 100 | 100 | - |
100 | 100 | 100 | - |
100 | 100 | 100 | - |
100 | 100 | 100 | - |
100 | 100 | - | 註 |
名 稱 名 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錦利能源有限公司
穩利能源有限公司
常利能源有限公司
旭立綠能實業有限公司
和運能源有限公司
太陽能 相關業務太陽能 相關業務太陽能 相關業務太陽能 相關業務太陽能 相關業務
註: 本集團 107 年度新成立之子公司。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無。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 不適用。
5.重大限制: 無。
6.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無。
(四)外幣換算
▇集團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本集團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 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集團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換算此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4.所有兌換損益在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分類為流動資產: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 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 現金或約當現金, 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分類為流動負債: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 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 不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 係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 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
2.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3. 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 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屬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 轉列至保留盈餘項下。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及股利金額能可靠衡量時, 本集團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七)應收帳款及票據
1. 係指依合約約定, 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帳款及票據。
2.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八)金融資產減損
▇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 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 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 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九)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集團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 將除列金融資產。
(十)出租人之租賃交易- 營業租賃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 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一)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2.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 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 則單獨提列折舊。
4.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 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 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房屋建築 31 年 ~ 36 年
運輸設備 | 1 年 | ~ | 5 年 |
辦公設備 | 1 年 | ~ | 5 年 |
租賃改良 | 1.5 年 | ~ | 3 年 |
其他設備 | 3 年 |
(十三)承租人之租賃交易-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民國 108 年度適用
1.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集團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 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2.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集團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 租賃給付包括:
(1) 固定給付, 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3) 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 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3.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 成本包括: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 (3) 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 及
(4) 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 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十四)租賃資產/營業租賃(承租人)
民國 107 年度適用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 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五)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 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 1 ~ 5 年攤銷。 (十六)非金融資產減損
▇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 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七)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八)應付帳款及票據
1. 係指因賒購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帳款及票據。
2.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十九)金融負債之除列
▇集團於合約明定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 除列金融負債。
(二十)負債準備
保固負債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 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 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
(二十一)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
2.退休金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 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3.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 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 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二)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權益。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 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二十三)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 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2.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 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 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 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所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 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3.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 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 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 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 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 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 及稅法)為準。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 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 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 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 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6. 期中期間發生稅率變動時, 本集團於變動發生當期一次認列變動影響數,對於所得稅與認列於損益之外的項目有關者,將變動影響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項目, 對於所得稅與認列於損益的項目有關者, 則將變動影響數認列於損益
(二十四)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 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五)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利, 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六)收入認列
1.銷貨收入
(1) 本集團銷售太陽能發電系統零件。銷貨收入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 即當產品被交付予客戶時。當產品被運送至指定地點, 陳舊過時及滅失之風險已移轉予客戶, 且客戶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 本集團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 或有客觀證據證明所有接受標準皆已滿足時, 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2) 應收帳款於商品交付予客戶時認列, 因自該時點起本集團對合約價款具無條件權利, 僅須時間經過即可自客戶收取對價。
2.勞務收入
▇集團提供發電設備維運之相關服務, 勞務收入於服務提供予客戶之財務報導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固定價格合約之收入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止已實際提供之服務占全部應提供服務之比例認列。
3.工程收入
(1) 本集團承攬太陽能發電系統之建置工程, 由於建置所投入之成本與履約義務之完成程度直接相關, 故係以投入成本占估計總成本之比例認列收入。
(2) 本集團對收入、成本及完工程度之估計隨情況改變進行修正。任何導因於估計變動之估計收入、成本增加或減少, 於導致修正之情況被管理階層所知悉之期間內反映於損益。
(3) 本集團收入按建置投入成本比例逐步認列為合約資產, 依照有權開立帳單之金額, 於每月開立客戶帳單時點轉列為應收帳款。客戶依照所協議之付款時間表支付合約價款, 當本集團已提供之服務超過客戶應付款時認列為合約資產, 若客戶應付款超過本集團已提供之服務時則認列為合約負債。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 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 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工程收入認列係依據投入成本百分比估算而得, 須按專案特性並依據各項客觀因素判斷預估完工總成本之金額,且本集團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然受到產業環境變遷及施工狀況之影響, 均可能造成預估完工總成本金額變動, 進而影響本集團收入認列之金額及期末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餘額。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 235 | $ 220 | $ 220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270,710 | 191,935 | 395,587 |
合計 | $ 270,945 | $ 192,155 | $ 395,807 |
1.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 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 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107 年 12 月 31 日及 107 年 6 月 30 日之現金分別計$449,265 、$ 62,717 及$ 33,423 係供履約保證金或短期借款備償用等,已依其性質轉列為「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 及「 其他非流動資產」 項下,有關本集團將現金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項 目 108年6月30日 107年12月31日 107年6月30日 非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47,500 $
47,500 $
47,500
評價調整 ( 7,500) ( 7,500) ( 7,500)
合計 $ 40,000
$ 40,000
$ 40,000
1. 本集團選擇將屬策略性投資之權益投資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於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107 年 12 月 31日及 107 年 6 月 30 日之公允價值皆為$ 40,000 。
2.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 最能代表本集團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於民國 108 年 6 月 30日、107 年 12 月 31 日及 107 年 6 月 30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皆為
$40,000 。
3.本集團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之情況。
4. 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三)應收票據及帳款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應收票據 | $ 4,427 | $ 15 | $ 4,769 |
應收帳款 | $ 209,651 | $ 168,823 | $ 49,484 |
減:備抵損失 | ( 1,281) | ( 2,164) | ( 1,097) |
$ 208,370 | $ 166,659 | $ 48,387 | |
1.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帳齡分析如下: | |||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未逾期 | $ 201,265 | $ 153,562 | $ 31,994 |
已逾期 0-90天 | 12,813 | 7,493 | 10,366 |
91-180天 | - | 212 | 1,704 |
181-270天 | - | 4,161 | - |
271-365天 | - | - | 153 |
365天以上 | - | 3,410 | 10,036 |
小計 | 12,813 | 15,276 | 22,259 |
合計 | $ 214,078 | $ 168,838 | $ 54,253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2.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107 年 12 月 31 日及 107 年 6 月 30 日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 另於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款餘額為$ 86,378
3.本集團之應收票據及帳款並未提供作為質押擔保。
4.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 最能代表本集團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於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107 年 12 月 31 日及 107 年 6 月 30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212,797、$166 ,674 及$53,156。
5.相關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四)存貨
108年6月30日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原物料 | $ | 19,992 | ($ | 2,111) | $ | 17,881 |
在製品 | 123,915 | - | 123,915 | |||
合計 | $ 143,907 | ($ 2,111) | $ 141,796 | |||
107年12月31日 | ||||||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 ||||||
原物料 | $ 170,117 ($ 2,111) $ 168,006 | |||||
107年6月30日 | ||||||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 ||||||
原物料 | $ 60,426 ($ 996) $ 59,430 | |||||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買賣成本 | $ | 1,947 | $ | 1,547 |
工程成本 | 928,053 | 464,646 | ||
勞務成本 | 11,121 | 3,299 | ||
$ 941,121 | $ 469,492 | |||
(五)預付款項 | ||||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預付勞務成本 | $ 30,742 | $ 19,030 | $ 16,499 | |
預付貨款 | 24,131 | 98,617 | 14,110 | |
留抵稅額 | - | 11,661 | - | |
其他 | 10,455 | 7,898 | 2,619 | |
$ 65,328 | $ 137,206 | $ 33,228 | ||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8年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合計 | ||||||||
1月1日 | |||||||||
成本 | $ 17,190 | $ 26,942 $ 1,215 $ 5,344 $ 4,036 $ 2,814 $ 57,541 | |||||||
累計折舊 | - | ( 3,701) ( 961) ( 4,307) ( 1,384) ( 1,147) ( 11,500) | |||||||
$ 17,190 | $ 23,241 | $ 254 | $ 1,037 | $ 2,652 | $ 1,667 | $ 46,041 | |||
1月1日 | $ 17,190 | $ 23,241 | $ 254 | $ 1,037 | $ 2,652 | $ 1,667 | $ 46,041 | ||
增添 | - | - | - | 372 | 120 | 285 | 777 | ||
處分 | - | - | ( | 529) | - | - | - | ( | 529) |
處分-累計折舊 | - | - | 514 | - | - | - | 514 | ||
重分類 | - | - | - | - | 2,980 | - | 2,980 | ||
折舊費用 | - | ( 379) ( 65) ( 181) ( 1,128) ( 381) ( 2,134) | |||||||
6月30日 | $ 17,190 | $ 22,862 $ 174 $ 1,228 $ 4,624 $ 1,571 $ 47,649 | |||||||
6月30日 | |||||||||
成本 | $ 17,190 | $ 26,942 $ 686 $ 5,716 $ 7,136 $ 3,099 $ 60,769 | |||||||
累計折舊 | - | ( 4,080) ( 512) ( 4,488) ( 2,512) ( 1,528) ( 13,120) | |||||||
$ 17,190 | $ 22,862 $ 174 $ 1,228 $ 4,624 $ 1,571 $ 47,649 | ||||||||
107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 17,190 | $ 26,942 $ 2,751 $ 5,287 $ 2,814 $ 54,984 | ||||
累計折舊 | - | ( 2,943) ( 2,102) ( 4,107) ( 444) ( 9,596) | ||||
$ 17,190 | $ 23,999 $ 649 $ 1,180 $ 2,370 $ 45,388 | |||||
1月1日 | $ 17,190 | $ 23,999 | $ 649 | $ 1,180 | $ 2,370 | $ 45,388 |
增添 | - | - | - | - | 2,179 | 2,179 |
處分 | - | - ( 28) - - ( 28) | ||||
折舊費用 | - | ( 379) ( 200) ( 226) ( 871) ( 1,676) | ||||
6月30日 | $ 17,190 | $ 23,620 $ 421 $ 954 $ 3,678 $ 45,863 | ||||
6月30日 | ||||||
成本 | $ 17,190 | $ 26,942 $ 1,743 $ 5,287 $ 4,993 $ 56,155 | ||||
累計折舊 | - | ( 3,322) ( 1,322) ( 4,333) ( 1,315) ( 10,292) | ||||
$ 17,190 | $ 23,620 $ 421 $ 954 $ 3,678 $ 45,863 | |||||
1.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 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2.本集團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有借款成本資本化之情形。
3.上述各項資產皆供自用。 (七)租賃交易- 承租人
民國 108 年度適用
1.本集團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建物、公務車、多功能事務機,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介於 1 到 3 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和條件, 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外, 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2.使用權資產之帳面價值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108年6月30日 |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
帳面金額 | 折舊費用 | |||
房屋 | $ | 5,983 | $ | 2,744 |
運輸設備(公務車) | 6,292 | 1,599 | ||
$ 12,275 | $ 4,343 | |||
3.本集團於民國 108 年度使用權資產之增添為$ 2,264 。
4.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108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99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511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69
5.本集團於民國 108 年度租賃現金流出總額為$ 4,884 。
6.租賃延長之選擇權及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1)本集團租賃合約中部分包含了本集團可行使之延長或終止選擇權, 於租賃合約中簽訂該條款係為提高本集團營運靈活之管理。
(2) 本集團於決定租賃期間時, 係將所有行使延長選擇權, 或不行使終止選擇權會產生經濟誘因的事實和情況納入考量。當發生對行使延長選擇權或不行使終止選擇權之評估的重大事件發生時, 則租賃期間將重新估計。
(八)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 108年6月30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信用借款 第一銀行 | $ 110,538 | 2.24% | 無 |
華南銀行 | 10,000 | 2.00% | 無 |
元大銀行 | 47,449 | 2.10% | 無 |
擔保借款 兆豐銀行 | 61,203 | 2.12% | 定期存款 |
$ 229,190 | |||
借款性質 | 107年12月31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信用借款 元大銀行 | $ 26,276 | 2.10% | 無 |
擔保借款 兆豐銀行 | 8,761 | 2.12% | 定期存款 |
$ 35,037 |
民國 107 年 6 月 30 日無短期借款。 (九)應付帳款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應付帳款 | $ 187,231 | $ 160,102 | $ 82,551 |
應付帳款-信用狀(註) | 40,915 | 108,975 | - |
暫估應付帳款 | 73,059 | 12,614 | 472 |
$ 301,205 | $ 281,691 | $ 83,023 |
註: 係本集團為購置存貨而已開立信用狀所預計支付之金額。 (十)其他應付款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應付董事及員工酬勞 | $ 25,499 | $ 18,004 | $ 8,640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22,754 | 18,347 | 8,975 |
應付股利 | 22,700 | - | - |
應付營業稅 | 16,795 | - | 3,369 |
應付勞健保 | 2,208 | 1,916 | 1,810 |
應付佣金及勞務費 | 1,319 | 942 | 823 |
應付設備款 | 120 | 411 | 411 |
其他應付解約款 | - | - | 24,590 |
其他 | 2,351 | 4,253 | 4,228 |
$ 93,746 | $ 43,873 | $ 52,846 |
(十一)其他流動負債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專案存入保證金 | $ 300,000 | $ - | $ - |
保固存入保證金 | 3,967 | - | -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 | 1,963 | 1,946 | 1,782 |
預收貨款 | 360 | 324 | 529 |
其他 | 738 | 733 | 962 |
$ 307,028 | $ 3,003 | $ 3,273 |
(十二)長期借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8年6月30日分期償付之借款
第一商業銀行擔保借款
自民國104年5月29日至民國 118年5月29日,並按月付息
,另自民國104年6月29日開始按月分期償還本金
1.77% 註 $
12,571
自民國104年5月29日至民國
" | 116年6月29日,並按月付息 ,另自民國104年6月29日開 | 1.77% | " | 5,612 |
始按月分期償還本金 | 18,183 |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 1,963) | |||
$ 16,220 | ||||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 107年12月31日 | |||
分期償付之借款 | ||||
第一商業銀行擔保借款
自民國104年5月29日至民國 118年5月29日,並按月付息
,另自民國104年6月29日開始按月分期償還本金
自民國104年5月29日至民國
1.77% 註 $
13,143
" 116年6月29日,並按月付息
,另自民國104年6月29日開
始按月分期償還本金
1.77% " 5,934
19,077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1,946)
$ 17,131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7年6月30日分期償付之借款
第一商業銀行擔保借款
自民國104年5月29日至民國 118年5月29日,並按月付息
,另自民國104年6月29日開始按月分期償還本金
1.77% 註 $
13,616
自民國104年5月29日至民國
" 116年6月29日,並按月付息
,另自民國104年6月29日開
始按月分期償還本金
1.77% " 6,200
19,816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註: 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 1,782)
$ 18,034
截至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107 年 12 月 31 日及 107 年 6 月 30 日本集團未動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 436,710、$ 274,785 及$450,000 。
(十三)退休金
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集團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集團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 每月按薪資之 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 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2,389 及$ 1,858 。
(十四)股份基礎給付
1.截至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本集團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員工認股權計畫 107.5.10 1,100 5年 1~4年之服務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以權益交割。
2.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詳細資訊如下:
108年
認股權 數量 |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元) | |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1,100 | $ 11.20 |
本期給與認股權 | - | - |
本期執行認股權 | - | - |
6月30日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1,100 | |
107年 | ||
認股權 數量 |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元) | |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 | $ - |
本期給與認股權 | 1,100 | 11.20 |
本期執行認股權 | - | - |
6月30日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1,100 | |
3.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6 月 30 日流通在外之認股權,履約價格皆為 11.2元,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間分別為 3.86 年及 4.83 年。
4.本集團給與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使用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 相關資訊如下:
股價 | 履約 價格 | 預期 | 預期存 | 預期 | 每單位 無風險 公允價值 | ||
協議之類型 | 給與日 (元) | (元) | 波動率 | 續期間 | 股利率 | 利率 (元) | |
員工認股權計畫 | 107.5.10 23.61 | 11.20 | 39.69%~ 39.70% | 3~4.5年 | 0% | 0.63%~ 0.70% | 13.33~ 13.99 |
本集團給與日時非屬公開發行公司,由於本集團產業類別屬太陽能電廠系統商, 目前上市櫃企業並無與本集團業務性質及種類完全相同之公司,故以太陽能設備或工程上下游之企業視為類似產業,依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做為乘數並考慮流動性折價因素推算出給與日股票市價。
5.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費用如下: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權益交割
$ 2,574 $
1,198
(十五)負債準備
保固準備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期初餘額 | $ 37,232 $ 26,848 $ 26,848 | ||
本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 3,612 13,124 5,822 | ||
本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 ( 2,184) ( 2,740) ( 1,122) | ||
期末餘額 | $ 38,660 | $ 37,232 | $ 31,548 |
保固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 |||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流動 | $ 9,462 | $ 11,252 | 7,469 |
非流動 | $ 29,198 | $ 25,980 | 24,079 |
本集團之保固負債準備主係與太陽能發電系統之銷售相關,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 本集團預計該負債準備將於未來 一年到期$9,462, 且非流動部分將於未來 2~5 年陸續發生。
(十六)存入保證金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專案保證金 | $ - | $ 300,000 | $ 300,000 |
保固保證金 | 2,717 | 5,938 | 3,759 |
$ 2,717 | $ 305,938 | $ 303,759 |
上述專案保證金係因簽訂開發合作協議而產生之專案保證金。 此保證金於專案開發期間及進入工程階段後, 將與客戶另行簽定開發合約及工程合約扣抵開發金及工程款,該工程預計於未來一年進入開發及工程階段。
(十七)股本
1.截至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250,000, 實收資本額為$227,000,每股面額 10 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2.本公司於民國 108 年 6 月 25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 盈餘轉增資基準日為 108 年 8 月 5 日, 用途為增加營運資金。
(十八)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 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 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九)保留盈餘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次提列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應依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派之。
2.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3.本公司分派盈餘時, 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 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 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4.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08 年 6 月 25 日及 107 年 5 月 21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107 年及 106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法定盈餘公積 | $ 8,673 | $ - | $ 304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7,500 | - | - | - |
現金股利 | 22,700 | 1 | - | - |
股票股利 | 45,400 | 2 | - | - |
$ 84,273 | $ 3 | $ 304 | $ - |
5.有關員工及董監酬勞資訊, 請詳附註六、( 二十五)。 (二十)營業收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 $
1.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1,126,325 $
562,878
本集團之收入源於提供隨時間逐步移轉之工程合約收入及勞務收入與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銷貨收入, 收入可細分為下列主要性質: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工程合約收入 勞務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 合計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收入認列時點
$ 1,106,451
$ 17,678
$ 2,196
$ 1,126,325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 $ - $
2,196 $
2,196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 1,106,451 | 17,678 | - | 1,124,129 |
$ 1,106,451 | $ 17,678 | $ 2,196 | $ 1,126,325 |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工程合約收入 | 勞務收入 | 商品銷貨收入 | 合計 |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 554,820 | $ 6,546 | $ 1,512 | $ 562,878 |
收入認列時點 | ||||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 - | $ - | $ 1,512 | $ 1,512 |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 554,820 | 6,546 | - | 561,366 |
$ 554,820 | $ 6,546 | $ 1,512 | $ 562,878 |
2.長期工程進行中之合約淨資產負債
108年6月30日 107年12月31日 107年6月30日 107年1月1日
已發生之總成本及已認列
利潤(減除已認列之損失) $ 1,296,393 | $ 451,712 | $ 764,525 | $ 371,922 |
減: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1,138,437) | ( 199,951) | ( 659,094) | ( 356,122) |
進行中合約淨資產負債狀況 $ 157,956 | $ 251,761 | $ 105,431 | $ 15,800 |
3.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集團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如下:
108年6月30日 107年12月31日 107年6月30日 107年1月1日
長期工程合約
合約資產 | $ 174,488 $ 261,956 $ 120,160 $ 84,822 | |||
合約負債 | ( 16,532) ( 10,195) ( 14,729) ( 69,022) | |||
$ 157,956 | $ 251,761 | $ 105,431 | $ 15,800 | |
勞務合約 合約負債 | ( 375) | - | - | - |
合計 | $ 157,581 | $ 251,761 | $ 105,431 | $ 15,800 |
4.期初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本期認列收入
長期工程合約 $
5.尚未履行之長期工程合約
1,789 $
5,053
截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 本集團與客戶所簽訂之長期工程合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部分所分攤之合約交易價格為$1,923 ,058。管理階層預期 108 年 6 月 30 日尚未滿足履約義務所分攤之交易價格於 108 年度可認列收入$ 481,783,剩餘價款預計於 110 年前可全數認列為收入。前述金額未包括受限制之變動對價金額。
(二十一)其他收入 | ||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
銀行存款利息 | $ 136 | $ 168 |
其他收入-其他 | 189 | 496 |
$ 325 | $ 664 | |
(二十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 ||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 71 | ($ 28)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7 | 562 |
其他損失 | ( 7,710) | - |
($ 7,632) | $ 534 | |
其他損失中$7,703 主係政府專案工程環境複雜、成本高於預估且雜照取得不易,經評估後決議撤銷該工程,故本集團將已投入之成本轉列其他損失。
(二十三)財務成本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 199 $ -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2,120 315
$
(二十四)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2,319 $
315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
員工福利費用 | $ 86,123 | $ 58,605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2,134 | 1,676 |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 4,343 |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1,562 | 848 |
$ 94,162 | $ 61,129 |
(二十五)員工福利費用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薪資費用 | $ | 72,916 | $ | 49,680 |
員工認股權 | 2,574 | 1,198 | ||
勞健保費用 | 4,722 | 3,521 | ||
退休金費用 | 2,389 | 1,858 | ||
其他用人費用 | 3,522 | 2,348 | ||
$ 86,123 | $ 58,605 |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 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 10%, 董事酬勞不高於 5 %。
2.本公司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9,034 及$ 5,325;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777 及$0,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3.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 針對員工及董事酬勞分別以 10%及 2% 估列。
4.經股東會決議之民國 107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民國 107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惟截至民國 108 年 8 月 12 日止尚未實際配發。
5.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六)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當期所得稅: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9,910 $
8,759
未分配盈餘加徵 123 274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145) ( 154)
當期所得稅總額 | $ | 19,888 $ | 8,879 |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 | 127) ( | 895) |
稅率改變之影響 - ( 855)
遞延所得稅總額 ( 127) ( 1,750)
所得稅費用
$ 19,761 $
7,129
2.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106 年度。
3.台灣所得稅法修正案於民國 107 年 2 月 7 日公布生效,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率自 17% 調增至 20%,此修正自民國 107 年度開始適用。本集團業已就此稅率變動評估相關之所得稅影響。
(二十七)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 79,152
27,240
$ 2.91
期淨利 79,152 27,24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 | 152 | |
員工認股權證 | - | 696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79,152 | 28,088 | $ 2.82 |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 32,121
27,240
$ 1.18
期淨利 32,121 27,24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422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二十八)營業租賃
$ 32,121
27,662
$ 1.16
民國 107 年度適用
▇集團營業租賃主要係以承租營業處所及因業務所需之公務車為主,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認列$1,654 之租金費用。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不超過1年 | $ 7,865 | $ 3,426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3,015 | 2,073 |
超過5年 | - | 1,303 |
$ 10,880 | $ 6,802 |
(二十九)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3,757 | $ | 2,179 |
加:期末預付款項 | 2,280 | 2,088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 |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120) | - |
減:期初預付款項
( 3,469) ( 2,264)
本期支付現金 $
2,448 $
2,003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購置無形資產 | $ | 873 | $ | 1,421 |
加:期末預付款項 | - | $ | - | |
加:期初應付款項 | 411 | 821 | ||
減:期末應付款項 | - | ( | 411) |
減:期初預付款項
( 390) -
本期支付現金 $
894 $
1,831
2.不影響現金流量之籌資活動:
108年6月30日 107年12月31日 107年6月30日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三十)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 1,963
$ 1,946
$ 1,782
108年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來自籌資活動 (含一年或營業週期內到期) 之負債總額 | |
1月1日 | $ 35,037 | $ 19,077 $ 54,114 |
舉債短期借款 | 484,319 | - 484,319 |
償還短期借款 | ( 290,166) | - ( 290,166) |
償還長期借款 | - | ( 894) ( 894) |
6月30日 | $ 229,190 | $ 18,183 $ 247,373 |
107年 | ||
長期借款 來自籌資活動 | ||
1月1日 | 短期借款 $ 68,551 | (含一年或營業週期內到期) 之負債總額 $ 20,694 $ 89,245 |
舉債短期借款 | 169,759 | - 169,759 |
償還短期借款 | ( 238,310) | - ( 238,310) |
償還長期借款 | - | ( 878) ( 878) |
6月30日 | $ - | $ 19,816 $ 19,816 |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集團之最終母公司為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民國註冊成立 ),其直接及間接擁有本集團 63.63% 股份。
(二)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金生實業) 最終母公司
▇▇▇ ▇集團之董事長
中永峰能源有限公司(中永峰) 其他關係人(註)中宇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宇峰) 其他關係人(註)中建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峰) 其他關係人(註)中曜峰有限公司(中曜峰) 其他關係人(註)
中勝峰能源有限公司(中勝峰) 其他關係人(註)
聿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註:已於民國107年3月31日起非屬關係人。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工程收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其他關係人勞務收入:
$ - $
1,791
最終母公司 2,669 4,325
其他關係人 15 94
合計 $
2,684 $
6,210
營業收入之交易價格與收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皆無重大差異。 2.應收關係人款項
108年6月30日 107年12月31日 107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最終母公司
$ 1,402 $
2,271 $
3,156
其他關係人 21
合計 $ 1,402
$ 2,271
$ 3,177
應收款項主要來自工程收入及勞務收入,交易價格及授信天數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3.租賃交易- 承租人
(1) 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向母公司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台北辦公室
, 本集團業已向母公司續簽台北辦公室租約至 108 年 9 月 30 日止。其租金計算與一般營業租賃交易條件約當, 並按月支付, 租賃採每年續約之方式。
(2) 取得使用權資產
▇集團因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 於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調增使用權資產$ 4,361。
(3)租金支出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最終母公司
(4) 租賃負債
A.期末餘額:
$ 217
108年6月30日
最終母公司
B.利息費用
$ 3,151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最終母公司 | $ | 54 | ||
4.關係人為本集團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 ||||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
本集團之董事長 | $ 520,000 | $ 410,000 | $ 90,000 | |
最終母公司及本集團之董事長 | 190,000 | 70,000 | 330,000 | |
$ 710,000 | $ 480,000 | $ 420,000 | ||
(四)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短期員工福利 | $ | 10,548 | $ | 12,352 |
退職後福利 | 430 | 390 | ||
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 2,574 | 1,198 | ||
總計 | $ 13,552 | $ 13,940 | ||
八、質押之資產
▇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擔保用途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備償專戶 | $ 423,695 | $ 40,907 | $ 14,621 | 短期借款備償戶 |
擔保定期存款 | 17,328 | 21,810 | 18,802 | 履約保證金及信用狀擔保 |
$ 441,023 | $ 62,717 | $ 33,423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
擔保定期存款 | $ 8,242 | $ - | $ - | 履約保證金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 | 17,190 | 17,190 | 17,190 | 長期借款之擔保 |
房屋及建築 | 22,862 | 23,241 | 23,620 | " |
40,052 | 40,431 | 40,810 | ||
$ 489,317 | $ 103,148 | $ 74,233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無此情形。 (二)承諾事項
1.本集團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二十八)說明。
2.已簽約發包之工程承包商尚未施作之工程金額於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
107 年 12 月 31 日及 107 年 6 月 30 日分別為$122,401 、$327,214 及
$66,440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情形。十二、 其他
(一)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財務報表之部分科目表達業予重分類,俾與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及 107 年度財務報表比較。
(二)資本管理
▇集團資本管理目標,視本集團所處環境、成長階段、未來重大投資計劃之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計劃等因素予以規劃,以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本集團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扣除現金及約當現金。 資本總額之計算為合併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加上債務淨額。
(三)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
108年6月30日 107年12月31日 107年6月30日
投資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款
$ 40,000
$ 40,000
$ 40,000
現金 | $ 270,945 | $ 192,155 | $ 395,807 |
應收票據 | 4,427 | 15 | 4,769 |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209,772 | 168,930 | 51,564 |
存出保證金(包含一年或 | |||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 10,260 | 7,731 | 2,394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441,023 | 62,717 | 33,423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8,242 | - | - |
$ 944,669 | $ 431,548 | $ 487,957 | |
108年6月30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6月30日 |
金融負債
負債 | |||
短期借款 | $ 229,190 | $ 35,037 | $ - |
應付票據 | - | 1,138 | - |
應付帳款 | 301,205 | 281,691 | 83,023 |
其他應付款 | 93,746 | 43,873 | 52,846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 |||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18,183 | 19,077 | 19,816 | |
存入保證金(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306,684 | 305,938 | 303,759 | |
$ 949,008 | $ 686,754 | $ 459,444 | |
賃負債(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 12,429 $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租
2.風險管理政策
(1)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 包含市場風險( 包括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 並尋求可降低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2) 風險管理工作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 本集團財務部透過與公司營運單位密切合作, 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 市場風險匯率風險
A.本集團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規定公司內各單位管理相對其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風險。公司內各單位應透過公司財務部就其整體匯率風險進行避險。為管理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之匯率風險, 公司內各單位透過公司財務部採用遠期外匯合約進行。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該個體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 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B.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 本集團之功能性貨幣為台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8年6月30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 31.06 $ 24
(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107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美金:新台幣
$ 72
30.72 $
2,222
(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107年6月30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美金:新台幣
$ 149
30.46 $
4,529
C.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認列之全部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分別為$ 7 及$562 。
D.本集團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美金:新台幣 1% $
價格風險
45 $ -
A.本集團暴露於價格風險的權益工具,係所持有帳列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 本集團將其投資組合分散, 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集團設定之限額進行。
B.本集團主要投資於國內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 1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對其他綜合損益因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投資之利益或損失皆為減少或增加$ 400。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A.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來自短、長期借款。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本集團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抵銷。於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日, 本集團按浮動利率計算之借款係以新台幣計價。
B.於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6 月 30 日, 若借款利率增加 1%, 在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 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月 30 日之稅後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1,979 及$159 ,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息費用增加或減少。
(2) 信用風險
A.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
B.本集團係以集團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對於往來之銀行及金融機構僅有信用評等良好之機構, 始可被接納為交易對象。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集團內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 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之評等而制訂, 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C.本集團採用 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 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30 天, 視為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D.本集團採用 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 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90 天, 視為已發生違約。
E.本集團按客戶評等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分組, 採用簡化作法以準備矩陣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F. 本集團納入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觀測報告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
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 以估計應收帳款的備抵損失, 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107 年 12 月 31 日及 107年 6 月 30 日之損失率法如下:
銷售客戶信用群組等級
群組一 | 群組二 | 群組三 合計 | |||
108年6月30日 預期損失率 | 0%-10% | 0%-10% | 0%-10% | ||
帳面價值總額 | $ 11,081 | $ 100,757 | $ 97,813 $ 209,651 | ||
備抵損失 | ($ | 113) ($ | 762) ($ | 406) ($ | 1,281) |
銷售客戶信用群組等級
群組一 | 群組二 | 群組三 合計 | ||||
107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 0%-10% | 1%-50% | 1%-100% | |||
帳面價值總額 | $ 9,929 | $ 75,875 | $ 83,019 $ 168,823 | |||
備抵損失 | $ | - | ($ | 2,135) ($ | 29) ($ | 2,164) |
銷售客戶信用群組等級
群組一 群組二 群組三 合計
107年6月30日 | |||||
預期損失率 | 26.66%-100% | 26.66%-61.18% | 26.66%-100% | ||
帳面價值總額 | $ 15,972 $ 11,510 $ | 22,002 $ | 49,484 | ||
備抵損失 | $ - ($ 81) ($ | 1,016) ($ | 1,097) | ||
群組分類標準如下:
群組一: 上市上櫃公司。
群組二:資本額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 含)且未上市上櫃之公司。群組三: 資本額未達新台幣一億元且未上市上櫃之公司。
G.本集團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合約資產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08年
應收帳款 | 應收票據 | 合約資產 | |
1月1日 | $ 2,164 | $ - | $ - |
減損損失迴轉 | ( 828) | - | - |
減損損失沖銷 | ( 55) | - | - |
6月30日 | $ 1,281 | $ - | $ - |
107年 | |||
應收帳款 | 應收票據 | 合約資產 | |
1月1日_IAS 39 | $ 285 | $ - | $ - |
適用新準則調整數 | - | - | - |
1月1日_IFRS 9 | 285 | - | - |
減損損失提列 | 812 | - | - |
減損損失沖銷 | - | - | - |
6月30日 | $ 1,097 | $ - | $ - |
(3) 流動性風險
A.本集團所持有之剩餘現金, 在超過營運資金之管理所需時, 將轉撥回集團財務部。集團財務部則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貨幣市場存款, 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 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於民國 108 年 6 月 30 日、107 年 12 月 31 日及 107 年 6 月 30 日,本集團持有貨幣市場部位分別為$270,945、$192,155 及$ 395,807,預期可即時產生現金流量以管理流動性風險。
B.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除下表外均為一年內到期, 於民國 108年 6 月 30 日、107 年 12 月 31 日及 107 年 6 月 30 日之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一年以內之現金流量金額, 係未折現之金額, 與資產負債表之各科目餘額一致。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8年6月30日 | 1年以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 $ 1,963 | $ 1,846 | $ 5,738 | $ 8,636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7年12月31日 | 1年以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 $ 1,946 | $ 1,830 | $ 5,688 | $ 9,613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7年6月30日 1年以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四)公允價值資訊
$ 1,782
$ 1,814
$ 5,638
$ 10,582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 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本集團投資之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皆屬之。本集團投資之的公允價值皆屬之。
2.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 應付票據、 短期借款、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租賃負債及長期借款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3.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 相關資訊如下:
108年6月30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資產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 | $ - | $ 40,000 | $ 40,000 |
107年12月31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資產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 | $ - | $ 40,000 | $ 40,000 |
107年6月30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資產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 | $ - | $ 40,000 | $ 40,000 |
4.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5. 本集團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係由財會部門負責進行金融工具之獨立公允價值驗證, 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 並定期覆核, 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另財會部門共同訂定金融工具評價政策、評價程序及確認符合相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相關評價結果每月呈報至管理當局,由管理當局負責評價過程之管理及複核。
6.有關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所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下:
108年6月30日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 區間 (加權平均) |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非公開發行 $ | 40,000 | 可類比上市 | ▇益比乘數、市價 | 1.207~ | 乘數愈高,公允 |
公司股票 | 上櫃公司法 | 對股權淨值比乘數 | 11.71 | 價值愈高 |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15.32%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 | |||
價值愈低 | |||||
107年12月31日 | 重大不可觀察 | 區間 | 輸入值與 | ||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輸入值 | (加權平均) | 公允價值關係 |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非公開發行 $ 40,000 | 可類比上市 | ▇益比乘數、市價 | 1.207- | 乘數愈高,公允 | |
公司股票 | 上櫃公司法 | 對股權淨值比乘數 | 11.71 | 價值愈高 |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15.32%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
107年6月30日 | 重大不可觀察 | 區間 | 輸入值與 | ||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輸入值 | (加權平均) | 公允價值關係 |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非公開發行 $公司股票 | 40,000 | 淨資產價值法 | 淨資產價值 | - | 淨資產價值越高 ,公允價值愈高 |
7. 本集團經審慎評估選擇採用之評價模型及評價參數, 惟當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 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若評價參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金融資產
108年6月30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權益工具 淨資產價值 ±1%
$ - $ -
$ 400
$ 400
金融資產
107年12月3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權益工具 淨資產價值 ±1%
$ - $ -
$ 400
$ 400
金融資產
107年6月30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權益工具 淨資產價值 ±1%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 - $ -
$ 400
$ 400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 無此情形。
2.為他人背書保證: 無此情形。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請詳附表一。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7. 與關係人進、 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無此情形。
10.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請詳附表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請詳附表三。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基本資料: 無此情形。
2.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無此情形。
十四、 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集團主要業務皆為太陽能發電系統之銷售及承裝,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集團營運決策者係以集團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 經辨認本集團為一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集團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故應報導資訊與財務報告相同。 (三)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集團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部門資產、 負債及稅後淨損益與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係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故無需予以調節。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民國108年6月30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期 末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安閏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 500,000 | $ | - | 10.63% | $ | - 無 | |||
流動 | ||||||||||||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旭東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 1,000,000 | 40,000 | 4.50% | 40,000 | 〃 | ||||
司 | 流動 | $ 40,000 | $ 40,000 | |||||||||
附表一第1頁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民國108年6月30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編號 與交易人之關係
交易往來情形
佔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註2)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註3) | |
0 |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穩利能源有限公司 | 1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41,567 | 註4 | 3% |
0 |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穩利能源有限公司 | 1 | 合約負債-流動 | 39,587 | 註4 | 3%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1).交易往來金額佔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2).個別交易金額未達合併總資產或合併總營收之1%者,不予揭露;或以資產面及收入面為揭露方式。
註4:交易價格與付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附表二第1頁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民國108年6月30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 ▇期認列之投資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損益 | 損益 | 備註 | |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錦利能源有限公司 | 台灣 | 太陽能相關業務 | $ 200 | $ 200 | 20,000 | 100 | $ 51 $ | - $ | - 無 | ||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穩利能源有限公司 | 台灣 | 太陽能相關業務 | 30,000 | 30,000 | 3,000,000 | 100 | 29,832 ( 33) ( | 33) | 〃 | ||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常利能源有限公司 | 台灣 | 太陽能相關業務 | 200 | 200 | 20,000 | 100 | 190 - | - | 〃 | ||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和運能源有限公司 | 台灣 | 太陽能相關業務 | 2,000 | 2,000 | 200,000 | 100 | 1,986 - | - | 〃 | ||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旭立綠能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 | 太陽能相關業務 | 2,000 | 2,000 | 50,000 | 100 | 1,967 4 | 4 | 〃 | ||
$ 34,400
$ 34,400
$ 34,026
($ 29) ($ 29)
附表三第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