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Japanese Long Stay Exchange Association台日ロングステイレジヤー 交流協會
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
2014 臺中新社國際花海活動贊助商招商合作合約書
活動展期: 103 年 11 月 8 日 ~ 103 年 12 月 0 x
xxxxxxxxxxxx (xxxx)
x x中興 (簡稱乙方),簽訂『2014 臺中新社花海活動贊助服務合約書』(以下簡稱合約),由甲方授權乙方(運用甲方之協會名稱),執行合約書之相關內容。
為保障甲乙雙方之合作權益,雙方特協議訂定以下條款:一、 服務期限
自民國 103 年 8 月 1 日至民國 103 年 12 月 10 日。二、 新社花海活動專刊
三、 乙方承攬活動責任及範圍
1. 乙方承攬本案委外招商業務活動企劃方案項目進行招商(如附件)。
2. 乙方應善盡招募活動期間之責任及範圍之責,於結案時間前,甲方應依活動招募責任及範圍項目驗收期成果驗收完成,如有任何違背協議精神規範或有損甲方及本活動之名譽事件,乙方自動放棄先訴抗辯權。
3. 廠商支付贊助活動之費用由協會開立贊助 2014 臺中新社花海活動收據。
4. 新社花海活動期間協會招募新會員之業務,會員入會費用由協會開立收據。
四、 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異議,由台中市地方法院來裁定其法律責任。五、 服務規則
1. 乙方提供必要之行政協助與活動資料或商品訊息和照片交由甲方進行作業,如有相關活動進行,需事前知會甲方,好讓甲方指派專人進行媒體相關事項。
2. 甲乙方雙共同協議訂定專案協調會議時間,以利行政作業推展與進度品質之管控。
六、 準據法與相關法院
1. 本合約及未備事項,蓋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 本合約經甲乙雙方同意,內容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秉持誠信原則辦理。
3. 如因本合約爭執而訴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 其他
1. 甲乙雙方保證所提供之廣告及其圖文資料擁有合法正當權源,不得侵害他人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或涉及仿冒、抄襲不實等違法行為或侵害他人其他合法正當權利,而雙方不負審核責任,如涉及任何糾紛,雙方應自負全責,並負責解決,概與另一方無涉。
2. 雙方依本合約所享有或負擔之權利及義務,非事先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亦不得委由第三人代為履行。
3. 本活動執行規劃如附件一之簡報,雙方議定後之詳細時程可於雙方溝通同意後,增補為本合約之附件。
本合約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本合約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約書人:
甲 方: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 統一編號:38877472代 表 人:常中興 職 稱:理事長 電 話:00-0000-0000傳 真: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 0 x 000 x 0 xx 0 聯繫窗口:行政秘書 xxx小姐聯繫電話:0000-000000 | 乙 方: 統一編號:代 表 人:職 稱: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聯繫窗口:聯繫電話: 聯繫信箱: |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八 月 日
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
Taiwan-Japanese Long Stay Exchange Association台日ロングステイレジヤー 交流協會
2014 新社花海活動
台日 Long Stay 文化主題館
===邀請贊助企畫書===
活動日期 / 2014.11.8 ~ 2014.12.7
展覽地點 / 2014 新社花海活動主題館區主辦單位 / 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
一、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
(一)宗旨:
『促進台日交流、敦睦國民外交』
『引進外資投資、加強雙向貿易』
『擴大國內需求、繁榮國家經濟』
『發展城鄉觀光、謀求會員福祉』
『創造新興產業、增進就業創業』 (二)任務:
1.協助政府及民間團體聯繫推動台日觀光、休閒、長宿(Long Stay)、遊學、商務等活動事宜。
2.推展台日文化、農業、語言、教育、藝術、工商、經濟貿易、科技等領域產業之交流。
3.舉辦前述之各項活動,增進台灣與日本政府及民間相關團體人才、技術、資訊、資源等之交流。
4.出版上述相關領域平面及電子媒體刊物,滙集台灣及日本之間觀光、休閒、長宿 (Long Stay)、遊學、商務等活動資訊,提供相關產業交流訊息。
5.引進日方相關產業的人才、技術、資訊、資源,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及創業選擇。
6.為協助會員事業之發展及培育各產業領域專業人才,得向政府提出建議,爭取辦理相關之教育訓練或活動,並得另成立附設相關職業訓練機構。
7.聘請日本相關學者、專家來台,舉辦學術研討及專題演講,提供日本長宿 (Long Stay)的實務經驗,促進台灣長宿休閒產業在地化的長期發展。
8.培訓日本語人材志工,提供在台長宿的日本友人生活上諮詢服務,以達到良好互動關係。
9.協助政府及民間業者規劃長宿休閒產業相關之飲食住宿、交通旅遊、醫療保健、金融匯兌、居留簽證等完整配套服務。
10.辦理其他與本會宗旨相符之有關活動。
二、台中新社花海活動
大台中地區新社花海活動不僅是本國人每年都很期待的年度大事,近年來在台中市府的大力宣傳下,吸引為數可觀的國際旅客前來觀賞。新社花海活動持續至今進入第九年,2013 年更吸引近三百萬休閒旅遊參觀人潮。
為了突破 2013 年的佳績,『2014 新社花海』活動以『花田囍事,愛你一世』為名,除再次設計美麗炫目的花毯區之外,另設置六大主題館區,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為協辦單位其中之一。
期待藉由《台日 Long Stay 文化館 ~花語の湯》主題館跨國文化的規劃展示,讓國人進一步認識《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並邀請日本各地區政府或民間友人組團赴台參觀,以擴展台日休閒旅遊,並推動台日雙向文化交流。
三、主題館資訊
(一)主題館名稱:台日 Long Stay 文化館
(二)主題館地點:2014 新社花海活動主題管區 (三)舉辦日期:2014.11.8 ~ 2014.12.7
(四)主題館內容:
1、台灣 Long Stay 發展現況
何謂 Long Stay、為何台灣值得您來 Long Stay、各縣市政府爭取國際友人來台 Long Stay 的優勢、台灣民間友人提供的 Long Stay 服務。
2、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簡介
宗旨、任務、目標(推廣休閒旅遊、建置長宿村案例)、願景。 3、日本足跡,台灣情
台灣各地日本建設歷史軌跡(搭配規劃主題旅遊)、長宿台灣日本友人對台灣的愛與貢獻。
4、台日雙向旅遊資訊專區
日本各地區主題旅遊資訊、台日知名泡湯旅遊資訊、台日各地區賞花旅遊地圖、台日賞花之旅時間一覽表。
5、主題館特色活動規劃
活動期間舉行除開幕週及閉幕週兩大活動外,另規劃三週休假日主題宣傳活動,提供給各企業宣傳體驗產品。
四、主題館吸睛及吸金優勢
(一)新社花海活動可吸引近三百萬本地及國際觀光客參與,有利於業者現場體驗產品行銷,宣傳成本低,宣傳效益強。
(二)『2014 新社花海』活動中《台日 Long Stay 文化館》是立足台灣放眼全球最具國際觀的展館,有利提升企業形象。
(三)透過《台日 Long Stay 文化館》主題館展示,有利各縣市宣傳 Long Stay 優勢。
(四)以『2014 新社花海』活動為主題,設計相關遊台主題行程,有利號召國際旅客赴台旅遊。
(五)藉由與本次活動數百萬人潮接觸,有利宣傳並號召國際旅客赴日旅遊。
(六)透過展場影音播放展示及現場書面文宣資料發放,可以充分發揮 B2B2C 及 O2O 新行銷趨勢,擴大互動及宣傳效益。
(七)透過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網站宣傳及台日長宿休閒觀光護照(Coupon 優惠券)發送,平面及電子媒體雙管齊下擴大企業商品曝光度。
(八)提供本活動海報及相關資訊,在日本各區平面及電子媒介宣傳 2014 新社花海活動訊息,藉以推廣台灣旅遊。
五、誠摯邀請您加入本協會絕佳行銷機會成為贊助廠商!
優 惠 內 容 | 廠商權益 | 宣 傳 效 益 |
新社花海活動海報 | 1 份 | 宣傳張貼 |
新社花海活動邀請函 | 1 份 | 開幕邀約 |
新社花海活動 DM | 10 份 | 宣傳分發 |
台日 Long Stay 文化館 Coupon 優惠券 | 100 份 | 共印製 50000 份 (每份價值萬元優惠) |
台日 Long Stay 文化館內電子 DM 輪播 | 為期 30 日 | 企業形象/產品資訊 |
台日 Long Stay 文化館贊助商介紹 | 為期 30 日 | 資助廠商列名 |
台日Long Stay 文化館內體驗品(券)發送 | 為期 30 日 | 體驗行銷效益 (贊助廠商提供) |
(一) 贊助費用:NT$24,000. (二) 贊助回饋:
六、贊助聯絡窗口
聯絡單位: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秘書處
協會地址:xxxxxxxxxxx 000 x 0 xxxxxxx:00-0000-0000
傳真號碼:00-0000-0000
聯絡人:行政秘書 xxx/手機號碼:0986-556337 Email: xxxxxxxx0000@xxxxx.xxx
七、付款方式
贊助廠商請將贊助款項匯以下專戶,匯款完成後,請通知聯絡窗口帳戶名稱:台灣台日長宿休閒交流協會
匯款帳號:第一銀行 北屯分行 000-00-000000
匯款金額:新台幣貳萬肆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