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立協議書人:
產學合作協議書
○○○○○○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靜宜大學 管理學院 (簡稱乙方)
基於互惠原則,為促進學術機構與社會企業相互支援,達到共享資源,創造產學相互成長的機會,經協議擬定辦法,內容如下:
一、合作期間:民國 100 年 7 月 1 日起至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止,雙方可視需要於契約到期前一個月內提出續訂協議。
二、乙方所提出之專業研究需求與實務經驗分享課程,甲方得委託乙方運用學校設備、師生協助完成之。
三、甲方員工於不妨礙本職工作且不涉及職權的連帶利益情況下,得從事與乙方教師、學生互訪交流之行為。
四、提供教學研究,學術資源與網路資源之交流與共享。五、甲方提供乙方師生實習與製作專題之機會。
六、乙方得視需要,配合公司運作流程,委請甲方提供專業人才方面的培訓。
七、甲方為提升員工專案素質與業務需要,亦可委託乙方代為訓練,其辦法得另訂之。八、乙方須遵守甲方之相關業務機密與資訊安全之規範。
九、共同舉辦學術與實務的交流研討會,推動雙方合作研究發展計畫,及其他經雙方同意之各項人力、技術、資源…等之交流暨合作事宜。
十、本協議之實施與細節,雙方同意得以備忘錄之方式為相關細節訂定附則。
十一、本協議書正本乙式參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屬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甲 方: 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靜宜大學管理學院代表人: 代表人:
(簽章) (簽章) (簽章)
(公司章) (系章) (系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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