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杭州xx国际机场皮卡车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对皮卡车进行采购(设备名称及配置见附表)。本次采购采用询价的方式实施,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二、供应商提供材料
(一)报价单;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三)设备技术规格详细说明;
(四)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报价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三、比价方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单位需按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需写明设备的具体型号、配置、价格,盖上公章密封后寄往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报价单的总价进行排名,取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同型号、同配置情况下取报价最低者,同型号、同价格情况下取配置最高者。
四、投递方式
(一)以快递或当面递交方式提交密封报价。
(二)投递地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派专人于2022年4月2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xx国际机场翔飞路物业安检楼403室,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方式的,请于2022年4月2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xx国际机场翔飞路物业安检楼403室,逾期无效。
(三)截止日期:2022年4月2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13758204790
监督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六、交付需求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七、付款方式
(一)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国家要求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上牌并交付车辆,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三)中标人完成以上事项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全额支付合同金额。
附件
报 价 单
序号 |
名称 |
配置 |
数量 |
车价(元) |
购置税(元) |
合计(元) |
1 |
锐骐6 |
1.汽油手动四驱标准标箱; 2.黑色; 3.360全景泊车影像系统; 4.货箱宝; 5.侧踏板; 6.行车记录仪; 7.长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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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价(人民币)¥: 大写: |
||||||
其他事项 |
1、报价总价:含产品价格、售后服务、上牌费、运费等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杭州xx国际机场内; 5、车辆上牌:免费协助办理车辆上牌; 6、车辆保险:由招标人自行购买; 7、随车赠送物品(全车贴膜、脚垫等)。 |
1.以上报价包含产品价格、售后服务、上牌费、运费等所有费用。
2.发票:提供国家要求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4.报价有效期:120天。
5.售后服务条款:
车辆故障响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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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车辆保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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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上门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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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质保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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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车上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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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赠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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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xx):
报价人(签名):
联系方式:
日 期: 年 月 日
杭州xx国际机场皮卡车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xx国际机场内
乙方:
住所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配置
汽车品牌 |
锐骐 |
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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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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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国及产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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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号 |
以实际交付车辆为准 |
合格证号 |
以实际交付车辆为准 |
数量 |
壹辆 |
车架号 |
以实际交付车辆为准 |
出厂时间 |
以实际交付车辆为准 |
车身颜色 |
黑色 |
裸车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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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饰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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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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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价 |
(人民币)¥: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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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报价总价:含裸车价格费用、上牌费、运输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杭州xx国际机场内; 4、质保期:保证其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或因质量瑕疵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且为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提供整车【3】年或者【10万】公里质保期;免费保修期内由于非招标人原因发生的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免费提供维修和备件直至车辆性能、状态等达到正常标准,可以正常安全使用为止。如无法修复,按照国家车辆购置的三包规定执行; 5、车辆上牌:免费协助办理车辆上牌; 6、车辆保险:由招标人自行购买; 7、随车赠送物品(全车贴膜、脚垫等)。 |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本合同价包含产品价格、售后服务、上牌费、运费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另外其他任何费用。
注:合同有效期限内,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总金额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货物或劳务价格与调整后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
车辆上牌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需要加盖公章的其他材料。
第二条 产品质量
一、乙方出售的车辆为全新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三、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以甲方认可的汽车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由甲方选定,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条 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二、交付方式:乙方将车辆送至杭州xx国际机场内
三、交付时里程表记录:【50】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四、车辆交付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车辆持有异议,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退车;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甲方要求有出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未在当场提出异议,不视为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质量问题的认可或确认,也不免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在车辆交付时,签订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六、车辆正式交付给甲方控制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七、乙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甲方的提问,配合甲方对车辆进行验收。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规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总金额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货物或劳务价格与调整后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
三、结算方式:
(一)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国家要求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上牌并交付车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完成以上事项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支付合同金额。
乙方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汇款时,请务必检查账号、户名,并备注为“购车款”。)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乙方提供【3】年或者【10】万公里质保期。
二、在质保期内,乙方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提供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如厂商未作规定的,参照生产厂出具的保养手册或三包凭证的规定。
三、在上述质保期内若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和保养,乙方需承担该等费用。
四、乙方应提供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保养手册、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由于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的或者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该等违约责任。
五、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更有利于甲方的,乙方承诺按照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0.05%】计算。逾期交付车辆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10000】元。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车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项的【0.05%】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使用后就车辆质量问题与乙方发生争议纠纷的,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等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由此缺陷造成的人事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或生产厂商赔偿。若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该等违约责任,则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该等违约责任。
四、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五、质保期内由于非甲方原因发生的故障或损坏,乙方免费提供维修和备件直至货物性能、状态等达到正常标准,可以正常安全使用为止。如无法修复,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供车辆,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货款基准利率及银行手续费、担保、抵押、法院执行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等)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维修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明知车辆存在瑕疵而未告知甲方的,或者以其他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暴风雪、地震等恶劣灾情;社会动乱、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说明。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加盖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乙方:(xx)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xx自律承诺书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贵公司项目招标要求,参加项目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贵司招标文件要求,并xxxx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贵公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介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xx、xx;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报销应由贵公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六、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七、若发现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有故意设置障碍或推诿刁难我方人员参与正常投标项目建设活动以索要好处等行为,我单位将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71-00000000。
八、如违反上述xx自律承诺,贵公司有权:
(1)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 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贵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或其它经营活动;
(3)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人单位名称(xx):
法定代表人 :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鉴于我方愿成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公司”)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候选人,为杭州xx国际机场皮卡车采购项目提供服务。在上述业务来往过程中,机场公司可能向我方提供经营、业务、服务等有关的文件、资料、软件等信息,为维护机场公司的利益,我方就保密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1.商业秘密
1.1商业秘密是指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一切专有、不对外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经营信息(发展规划、运营状况、客户资源、货源情报、投融资计划、开发计划、标书等);
(2)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合同管理、纠纷管理等);
(3)产品及技术信息(设计及图纸、样品及服务、技术方案、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计算机程序等);
(4)财务信息(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成本核算等);
(5)我方单独或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和我方共同为机场公司开发、设计、生产的产品、资料及相关信息;
(6)其他机场公司未对外公开的有关营运、计划、航班数据、标准、开发、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控制和租赁的资料和数据等信息以及对供应商的管理文件。
1.2机场公司向我方披露商业秘密可以通过数据、文字及记载这些内容的文件、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录音等视听形式体现,或者是通过参观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开发的设备、运营程序而眼见的。我方一旦接触商业秘密,应立即采取保密措施。除非机场公司书面同意解禁该秘密,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永久。
1.3对于上述提及的商业秘密,不能仅因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资讯中包含其内容,就认为是可对外公开的特殊情况。
1.4以下资料不属于本承诺所指的商业秘密:
(1)我方从机场公司拟获悉之前已持有的我方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机场公司有关资料(但通过其它违约或侵权行为而获得的资料除外);
(2)已经公开或已成为常识性的资料,且该等公开并非因违反本承诺所致。
2、我方承诺将严格保密,维护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的利益。在未获得机场公司同意前,我方不得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复制任何商业秘密,或者从任何由机场公司设计的装置上窃取任何商业秘密。我方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不在任何场所使用商业秘密。我方承诺只有在在履行机场公司合约时才有权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并只向为履行机场公司合约需要了解的员工披露相关商业秘密,并促使员工自接触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之日起,即能清楚地了解并自觉遵守其应尽的保密责任。若我方员工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本承诺所述的保密责任,则视为违反了本承诺。
3、当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或经机场公司要求,我方应立即返还或根据机场公司书面要求销毁所有含有商业秘密或我方在接触商业秘密后而产生的资料,以及由我方持有的任何复制品。
4、无论在双方签订任何商务合同之前、存续期间及以后,我方均当遵守法律和本承诺约定,严格保守机场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机场公司同意,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的以下方式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或以任何理由、任何目的非法侵犯机场公司的商业秘密:
(1)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2)为机场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
(3)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系统、电子邮箱、论坛等计算机网络系统上传递、转发、抄送、发布、谈论和传播商业秘密。
(4)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向亲属、朋友以及与工作无关人员泄露商业秘密,或在公共场所谈论商业秘密。
(5)擅自将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出机场公司办公场所或国(境)外。
(6)未经机场公司同意就以任何方式私自保存、截留含有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任何形式资料、文件和物品的复印件、复制品、副本。
(7)将含有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产品、技术或其他资料、信息向第三人销售、使用或以任何方式提供。
5、我方依法根据司法机关、侦查机关、或政府机构的合法指令而透露有关资料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此情况之下,我方必须在透露之前通知机场公司,使机场公司有机会采取合法措施进行答辩与解释;并且我方应只得透露法律上要求透露的部分机密资料。
6、我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有权要求我方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我方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甲乙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我方已理解和承认,任何违反本承诺的对外泄露或擅自使用商业秘密,将对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系统造成很难估计的、无法弥补的损害。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因我方侵权行为造成的机场公司利益减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减少);(2)因我方侵权行为导致机场公司调查、维权等所花费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通讯费、律师费等)。
8、违约责任
8.1因我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造成机场公司的一切损失,我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
8.2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下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外,还应依据合同向机场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9、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履行本承诺书发生争议,则双方均有权向机场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传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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