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06-04-04F-2021-D-E20483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50841
采购项目编号:06-04-04F-2021-D-E20483
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
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受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2021-50841
采购项目编号:06-04-04F-2021-D-E2048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9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农副食品 | 饭堂食材供应资格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2,090,0 00.00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经审计的任意1
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xxxxxxxxxxxxxxxxxxxxx): (0)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经审计的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响应截止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
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响应截止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
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xxxxxxxxxxx
xx: xxxxxxxxxxxx00x
联系方式: 0757-82063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00xxxx联系方式: BfCUtks3jyf3C+NdPEI4SQ==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公诚咨询
电话: BfCUtks3jyf3C+NdPEI4SQ==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的概况与总体要求
1. 供货服务对象: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
2. 每日就餐人数:约280人(具体数量,以当月实际需求为准)。
3. 采购文件中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只取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成交后不得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 务。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或成交供应商的资质
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管理及供货任务的分配,对于成交供应商的任务分配,采购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成交供应商,且对成交供应商的供货服务按考核制度进行月度考核。
7.成交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一年的供货合同,供货期间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等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及格的成交单位才能继续取得供货资格,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采购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双方约定)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结算价=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之和(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价格×各类货物的月供货数量)。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帐付款方式缴付货款给成交供应商 。 |
1期:1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成交供应商实行每月考核制度,供货期限内若每月扣分累计达到30 分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制度 。 2、考核制度标准: 项目 序号 考核细则 扣分值 备注 价格 1 未按约定价格供货的,每发现一项次扣5分; 2 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价格的,扣5分; 交货 3 违反招响应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供应货物品牌、规格和质量的,每项次扣10分; 4 未按采购人采购 计划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并警告一次; 5 违反招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规定 ,擅自更改运送人员的,每次扣5分; 6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每发现一项次扣13分 ; 7 未及时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每项次扣2分; 8 未按采购人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2 分; 9 发生退货情况,造成采购人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质量 10 同一品种 货物一次(含本数)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扣10分; 11 产品验收不合格,每拒收一批次 扣5分; 12 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3 成交 供应商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4 货物出现质 |
验收要求 | 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每次扣2分; 15 对采购人提 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2分; 16 成交供应商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 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2分; 其它 17 该项目的配送服务人员信息不符合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信息一致,且该项目的服务人员未在佛山市 购买社保每次扣5分; 18 采购人认为应当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每次扣2分。 扣分合计 考核人 服务人员要求: 成交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须提供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人员名单,包括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和在佛山市购买社保(近三个月)证明文 件。若签订合同时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资格。投入本项目 服务人员信息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名单信息一致;如有人员更换,替换人员须有相同资质,且 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2期: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4.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履约期间被取消供应资格或终止合同要求 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成交单位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 ,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成交单位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 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2、成交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成交后后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成交单位 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 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 注或证书。成交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 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 、水产类食品, 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成交单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 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 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成交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 取消其供应资格。 3、成交单位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成交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 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成交单位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现成交单位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 交资格,终止合同。 5、投诉处理:如成交单位的供货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会成交单位,确认成交单位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成交单位书面警告 ,第二次则成交单位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 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6 、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满意度低于90分的每下降1%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1%。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成交单位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 告信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信息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商务部分其他要求:(一)供货结算方式 1.货物供货价格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每日发表公布的 《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禅桂两区的平均价为基准作定价×成交折扣率。 2.其他《佛山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上没有的品种定价程序:每两周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到佛山市禅桂两区大型市场对各种商 品询价并得出各种商品的市场平均单价×成交折扣率作供货价格。具体询价品种和类别由甲方指定 ,市场平均单价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书面确认。(每有一次实际供货价格高于市场平均单 价的,将在考核时扣掉相应分数。)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他价原则可双方协商适当放宽。 3.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结算价 =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之和(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价格×各类货物的月供货数量)。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帐付款方式缴付货款给成交供应商。 4.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5.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二)供货价格要求 1.成交供应商每月应按采购人要求将各类货物的报价单(按照指定格式)发送至采购人的指定电子邮箱。 2.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货物的(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4.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类包组中的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的采购。 5.本项目的报价不包含相关的税费,与本项目产生的相关税费由采购人负责; (三)服务人员要求 成交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须提供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人员名单,包括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和在佛山市购买社保(近三个月)证明文件。若签订合同时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资格。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信息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名单信息一致;如有人员更换,替换人员须有相同资质,且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权重 %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其他农副食品 | 饭堂食材供应资格 | 项 | 1.00 | 2,090,000.00 | 2,090,000.00 | 100.0 | 否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附表 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种类名称 |
生菜、上海青、小白菜、苦麦菜、包心菜、水通芥菜 | |||
、芥菜、奶白菜、韭菜、西洋菜、枸杞叶、绍菜、潺 | |||
菜、番薯叶、香花菜、大白菜、春菜、菜心、油麦菜 | |||
1 | 蔬菜类 | 、苋菜、韭菜花、葱、姜、沙姜、蒜头、蒜苗、蒜心 、菜花、圆椒、尖椒、兰豆、四季豆、豆角、西芹、 | |
香芹、韭黄、芫茜(香菜)、通菜、菠菜、紫苏叶、 | |||
莴笋、皇帝菜、豆芽、洋葱、蒜头、胶笋、芦笋、牛 | |||
蒡、京葱、雪里红、菜花、西兰花等。 | |||
瓜果类(蔬果产品) | 青瓜 、白瓜、丝瓜、节瓜、冬瓜、南瓜、葫芦瓜、水 | ||
瓜、佛手瓜、木瓜、苦瓜、茄瓜、黄瓜、云南小瓜、 | |||
2 | 西红市、土豆、黄豆、青豆、板粟、玉米、花生、毛 | ||
豆、鲜百合、沙葛、马蹄、红薯、芋头、粉葛、莲藕 | |||
、维山、鲜莲子等。 | |||
香蕉、粉蕉、大蕉、橙、苹果、雪梨、石榴、番石榴 | |||
瓜果类(水 | 、龙眼、香瓜、柿子、红枣、青枣、香 梨、圣女果、 |
附表一:饭堂食材供应资格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一)项目内容 1.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采购人饭堂早、中、晚餐用膳所需农副产品、副食品及粮油供 应。 2.农副产品包括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禽畜产品、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 3.副食品是指一般是经过精加工的食品,包括罐头、饮料(非酒精类饮料)、饼干、小食品、果品等。 4.粮油包括原粮分为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大麦、荞麦、大豆、小豆、绿豆、蚕豆、芸豆、甘薯等等。 (1)成品粮包括: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白芝麻、黑芝麻、棉籽、葵花籽、香瓜籽、油茶籽、棕榈籽等。 (2)油脂包括: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蓖麻籽油、大豆油、玉米胚油、棕榈油、橄榄油,色拉油、调和油,调味油,起酥油等。 (3)粮油制品包括: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饼,方便面,米粉、可可粉、色拉调料、芝麻酱、花生酱等。 5.所供应的蔬菜瓜果类食品必须有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职能部门授权的检测中心提供的农药检测证明,且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6.内容: |
3 | 果产品) | 西瓜、哈蜜瓜、贡柑、沙糖桔、柚子、提子、荔枝、 | |
椰子等。 | |||
肉类(含蛋类) | 生猪(肉、骨)、生牛(肉、骨)、羊(肉、骨)、 | ||
4 | 驴(肉、骨)、光禽鸡肉、光禽鹅肉、光禽鸭肉、光 禽乳鸽等。 | ||
鸡蛋、鸭蛋、鹅蛋、皮蛋、咸蛋、鹌鹑蛋等。 | |||
菜干、干冬菇、干木耳、干茶树菇、陈皮、提子干、 | |||
鸡骨草、五指毛桃、干腐皮、干金针菜、干沙姜、干 | |||
葱头、昆布、干云耳、虾米、瑶柱、贝壳类干货、当 | |||
归、无花果、干鱿鱼、虾皮、水草、菊花、海带、面 | |||
5 | 干货类 | 筋、腐竹、榄角、粽叶、冬瓜干、丁香、虫草花、花 | |
农副产 | 旗参、淡菜、干生蚝肉、召实、沙参、玉竹、杞子、 | ||
品 | 党参、萝卜干、笋干。 | ||
薏米、红枣、赤小豆、红豆、眉豆、黄豆、百合、莲 | |||
子、花生、扁豆、绿豆、南北杏、红腰豆等。 | |||
水产类 | 鲩鱼、大头鱼、鲫鱼、鲮鱼、生鱼、边鱼、鲈鱼、盲 | ||
6 | (淡水产品 | 曹鱼、禾顺鱼、桂花鱼、泥鳅鱼、福寿鱼、沙苋等本 | |
) | 地鱼。 | ||
泥猛鱼、黄花鱼、白仓鱼、金仓鱼、笋壳鱼、跳跳鱼 | |||
水产类 | |||
、红三鱼、海鲫鱼、乌头鱼、鱿鱼、墨鱼、多宝鱼、 | |||
7 | (咸水产品 | 带鱼、沙丁鱼、海鲈、秋多鱼、扇贝、生蚝、蚌、螺 | |
) | |||
、苋、白贝、花甲、带子、圣子、虾、蟹等。 | |||
8 | 食用菌类 | 金针菇、茶树菇、海鲜菇、鲜平菇、蘑菇、鲜草菇、 袖珍菇、鲜冬菇、鲜木耳、鸡腿菇、白云耳等。 | |
9 | 腌制类 | 酸豆角、酸笋、梅菜、榨菜、大头菜、酸菜、雪菜、 萝卜干、冬菜、五柳菜、腌青瓜等。 | |
10 | 豆制品类 | 豆腐、白豆干、凉皮、炸豆腐、香干丝、小豆卜、华 晨豆卜、千张皮、香干、面筋等。 | |
河粉、布拉肠、饺子皮、云吞皮、猪肠粉、陈村粉、 | |||
11 | 米面制品类 | 濑粉、面条(非干面类)、粉条、糯米盏、饺子、云 | |
吞、汤圆 .生切面、包子、面包、汤圆等。 | |||
12 | 腊味类 | 腊肉、腊肠。 | |
13 | 熟食类 | 烧肉、烧排骨、叉烧、烧鸭、烧鹅、白切鸡、卤水肉 等。 | |
鲜牛奶、杀菌奶、灭菌奶、酸奶、全脂乳粉、脱脂乳 | |||
14 | 乳制品类 | 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炼乳类、乳脂肪类打 蛋糕用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干酪类、 | |
乳冰淇淋类、干酪素、乳糖、奶片等。 | |||
15 | 副食品 | 食品 | 饼干、食品、果品、罐头等。 |
16 | 非酒精饮料 | 奶制类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茶饮料等。 |
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燕麦 | |||
17 | 原粮产品 | 、玉米粉、高粱、谷子、大麦、荞麦、大豆、小豆、 | |
蚕豆、芸豆、甘薯等。 | |||
18 | 成品粮 | 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 白芝麻、黑芝麻、棉 籽、葵花籽、香瓜籽、油茶籽、棕榈籽等。 | |
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蓖麻籽油、大豆油 | |||
19 | 油脂 | 、玉米胚油、棕榈油、橄榄油,色拉油、调和油,调 | |
粮油类 | 味油,起酥油等。 | ||
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 | |||
20 | 粮油制品 | 面饼,方便面,米粉、粉丝、西米、花生米、烧饼、 可可粉、色拉调料、芝麻酱、面粉、糯米粉、粘米粉 | |
、生粉、花生酱、奶粉等。 | |||
盐、酱、醋、味精、糖、辣椒酱、腐乳、豆鼓、榄槛 | |||
21 | 调味品 | 菜、鸡粉、番茄酱、炼奶、南乳、枧水、泰汁、急汁 | |
等。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供应的农副产品、副食品以及粮油产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子项内容。
(二)质量及包装要求
1、肉类(含生鲜肉、冻肉)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对所有肉类、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要
求。
五花肉 | 肥瘦比例为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 ,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 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
上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
牛肉 |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或微黄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外表微干或湿润不粘手,切面湿润,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肉固有的气味, 无臭味,无异味。 |
鸡肉 |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1kg—1.25kg ,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 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
鸭肉 |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1.5KG,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 ,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
瘦肉 | 脂肪含量低于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 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
鸡翅 |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
腊肉 |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QS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 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
腊肠 |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QS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 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
方火腿 |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 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
鹅肉 |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2KG,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 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每批鲜肉可以是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
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每批鲜肉也可以是佛山市及xx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鲜肉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注明保鲜期。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
%,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
数。
(5)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
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成交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成交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 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成交单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 (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成交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 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卸货要求 7.1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2成交供应商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 7.3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8)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8.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8.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 ,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8.3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 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 ,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8.4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不定期对本项目的货物进行质量抽查,对抽查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必须出具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对不合格的货物须全部退货,合同履行期间,对抽查的货物出现两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8.5抽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季度有效检验报告(猪 |
1 | 肉、鸡肉禽类当天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 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两次取消供应资格。 (9)货物重量验收: 9.1新鲜肉类直接称重验收。 9.2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 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10)所有的肉类为非转基因。 2、水果类 成交供应商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 (1)货物质量要求 ①所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 ➁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优质、洁净,而有毒有害物质在安全标准之下的果品,其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 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③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供应和管理要求 ①水果供应的品种安排 A.水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B.水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2次。 C.水果包装与标志要求: a.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b.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 、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2.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2.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具体管理方案)。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 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水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水果卫生质量要求符合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每种水果每天都要随 货提供农药残留的检测报告,水果规格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应(须提供承诺函)。 |
3、蔬菜类: 成交供应商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1)货物质量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 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 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 、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供应和管理要求 ①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 A 配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B.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2次,6-9月叶菜类不少于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50%。 ➁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 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③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④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 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符合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腐败变质等,一经发现,通知成交供应商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立即终止供应关系。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 资验收小组及成交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5)所有的蔬菜为非转基因。 4、干菜、粮油类 (1)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
①大米
大米品种要求:加工精度为国标三号大米
序号 | 内容 | 质量标准 | |
1 | 加工精度 | 符合二等品要求 | |
2 | 不完善粒% | ≤6.0 | |
3 | 最大限度杂质 | 总量% | ≤0.40 |
4 | 糠粉% | ≤0.20 | |
5 | 矿物质% | ≤0.02 | |
6 | 带壳稞粒粒/kg | ≤70 | |
7 | 稻谷粒 粒/kg | ≤16 | |
8 | 碎米总量% | ≤35.0 | |
9 | 小碎米% | ≤2.5 | |
10 | 黄粒米% | ≤2.0 | |
11 | 水份% | ≤14.0 | |
12 |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mg/kg | ≤0.05 | |
13 | 滴滴涕(以成品粮计)mg/kg | ≤0.05 | |
14 | 黄曲霉毒素 B1 μg/kg | ≤10 | |
15 | 汞(以 Hg 计)mg/kg | ≤0.02 | |
16 | 色泽 气味 口味 | 正常 | |
17 | 标签检验 | 符合 GB2715-2005 标准第九款要 求 |
A.大米质量标准:
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 符合大米国家标准(
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B.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30KG/包、15KG/包
C.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
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➁食用油
A.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
、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花生油: GB1534-2003 大豆油: GB1535-2003 油茶籽油: GB11765-2003 玉米油: GB19111-2003 B.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C.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D.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E.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③面粉 面粉的的品质检验标准,主要从含水量、颜色、面筋质和新鲜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品质检验。 水分:国家规定面粉含水量在 12—13%之间,含水量正常的面粉用手捏有滑爽的感 觉;如捏而有形无散,则含水量过多,不易存放; 颜色:面粉的颜色随着面粉的加工精度不同而不同,颜色越白精度越高,但其维生素含量低,如果保管时间越长或保管条件潮湿, 面粉的颜色就会加深,品质降低; 面筋质:面筋质决定面粉品质,面筋质含量高,品质就好,但也有一点的含量标准,如果过高其它成分就相应减少,品质就不一定好; 新鲜度:新鲜的面粉有正常气味,颜色较淡,如果带有腐败味,霉味,颜色发深的面粉则是陈面粉;如因水分过多、产生发霉、结块现像,表明已变质;新鲜程度是鉴定面粉品质的基本标准和方法。 ④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 、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肉皮: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刺味,即已变质;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 ; 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好,肉蒲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xx,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 |
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概况大而发硬;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基中以 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 ,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xx、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级品:颜色较一级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手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色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 、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型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海蛰:海蛰是出水母加式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 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 紫菜: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价格合理,应按照响应报价供给,否则需方有权不用。 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立即终止供应关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供应和管理要求 ①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等。所有食品包装必须用塑料罐、胶带,不能有玻璃、铁罐或其他锋利的有伤害性的材质。 ③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QS标志,使用本地知名品牌。 |
④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有清洁和定期消毒工作流程。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 ,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⑤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描述的产品质量供货。 ★(3)所有的食品为非转基因。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
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
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
6 | 报价要求 | 采购包1:0% - 100%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整。开户单位: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311091003767212048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 /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 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3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 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4 | 成交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支付方式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相应的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 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120483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7 | 响应文件要求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 1 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3 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
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
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
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 时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
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
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
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xx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邮编:528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
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 | 6% |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 |
或者注册商标 | 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 企业产品核实价×C1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使用相同MAC地址或网络IP地址的计算机设
备进行响应及投标上传操作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 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经审计的任意1个月或季度 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响应截止当日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
8 | 成交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 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1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证书或身份证 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 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经审计的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响应截止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1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x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供应商的合格性 | 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2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技术要求 |
3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商务要求 |
4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5 | 其它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25.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项目实施总体计划思路、重点和难点分析 (4.0分) | 对项目的实施总体计划思路、重点和难点分析进行评价: 优:对项目情况调研充分,并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充分 的理解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 良:对现场情况有调研但调研不够深入,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 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基本的理解和分析,但理解不透彻,对策专业性和可行性不足,得2分; 一般:对项目情况调研不够深入,未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理解和分析,得1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 |
企业规章制度 (2.0分) | 根供应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进行评价: 业务受理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物流配送体系管理制度、档案 管理制度,每提供一项制度得0.5分,满分2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 |
项目供货计划安排 (4.0分) | 项目供货计划(生产、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安排进行评价:优:项目供货安排科学合理,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提出 的保证进度措施具体以及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 良:项目供货安排较合理,能基本满足采购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能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但可操 作性一般的,得2分; 一般:项目供货安排一般,未能满足采购文件的时 间进度要求,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不具体或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 配送服务点 (4.0分) | 对供应商的配送服务点(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进行评价: 优:供应商的服务点离采购人的收货点在5公里以内的,得4分; 良:5公里≤服务点≤10公里的,得2分; 一般:服务点>10里以上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服务点营业执照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并提供该服务点与采购人的收货x(xxxxxxxxx00x)百度地图直线半径距离截图加 x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种植或养殖基地 (5.0分) | 对供应商拥有自主或合作的种植或养殖基地总面积进行评价: 优:≥100 0亩,得5分; 良:<1000亩且≥700亩,得3分; 一般:<700亩,得1分。 注:提供以供应商或其所属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产权证明或 租赁合同或者基地合作协议扫描件、蔬菜基地种植照片,如属合作单位的 ,还需提供合同单位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3.0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突发状况,包括紧急配送,安全卫生意外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价: 优:应急措施方案,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 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优的,得3分; 良:应急措施方案,突发事件处 理预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较好的,得2分; 一般:应急措施方案 ,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差的,得1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 |
配送服务体系方案 (3.0分) | 根据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紧急送货通知需求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优: 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30(含)分钟以内的,得3分; 良: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30(含)分钟以上,1小时(含)以内的,得2分; 一般:送货到现场时间为1小时以上的,得1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评审要求的,不得分。 | |
同类业绩 (16.0分) | (1)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供应商名义独立承担过同类供货业绩:本项最高得12分。 每个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的用餐人次为 :≥200的,得2分。 每个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的用餐人次为:200>就餐人次≥100人的,得1分。 (2)上述业绩提供类同于“优秀”或“满意”评价标准的满意度表或推荐信一份得0.5分,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以上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用户公章的饭堂就餐人次数量证明资料及用户满 意度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仓储情况 (6.0分) | (1)供应商的仓库储备及经营面积: ①总面积≥2500平方米,得6分; ➁2500平方米>总面积≥2000平方米,得4分; ③2000平方米>总面积 ≥1000平方米,得3分; ④总面积<1000平方米,得1分。 注:必须为公司或法人或股东(需提供股东证明)名义自有或租赁经营场地及仓库,若 公司自有经营仓库须提供经营场地及仓库的房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 扫描件,若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关房产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仓储情况 (6.0分) | (2)对供应商的自设有常温冷库容积(0-10℃)进行评分: ①自设有常温冷库(0-10℃)容积≥200立方米,得3分; ➁200立方米>容积≥100立方米,得2分; ③容积<100立方米以下,得1分。 (3)对供应商的自设有常温冷库容积(0℃以下)进行评分: ①自设有常温冷库容积≥200 立方米,得3分; ➁200立方米>容积≥100立方米,得2分; ③容积<10 0立方米以下,得1分。 注:须提供拥有冷藏库建设合同及发票或第三方测量的容积为准,用途须显示为冷藏库或常温库,且有容积显示。没有常温 冷库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拟投入本项目检测设备及配送车辆 (6.0分) | 1、供应商自有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细菌检测仪、显微镜中投入本项目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供应商配有物流运输队伍,自有配送车辆(不含冷链运输专用车)数量情况进行评价 :配送车辆每台得0.5分,最高得2分。 3、供应商自有冷链车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须提供相应设备的照片及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设备的购置发票(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2)车辆必须以投标人名义购买,须同时提供①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复印件、 ➁车辆(冷链车须体现含空调/冷藏系统)的实物照片、③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④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缺少一项或未提供,该台 车辆不得分。 | |
认证证书 (4.0分) | 供应商获得以下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分4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同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还需提供网站公布的信息资料网页截图(以(http: //xx.xxxx.xx/)网站公布为准,须显示证书的有效状态),未提供不得分 。 | |
人员情况 (3.0分) | 对供应商的服务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最高3分。 (1)具有区级或以上行政单位颁发的食品流通环节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 (2)服务人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 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3)服务人员具有《高级食品检验工》或《高级农产品检验员》或《高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样员》证书,每提 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以上须提供有关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不提供不得分。 | |
食品安全保障 (4.0分) | 根据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进行评价: ①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3000万,得 4分; ➁3000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2000万,得2分; ③2000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1000万,得1分; 注:须提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单、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保险额均以人民币计算。(提供原件核 查)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 审折扣率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折扣率=评审的最低折扣率 =满价格评分权重分 其他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折扣率)×价格权重×100 (评审折扣率、评审基准折扣率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五章 合同文本
xxxxxxxxxxxxxx
xx:(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 方(采购人): | ||
电 | 话: | 传真: | 地址: |
乙 电 | 方(成交供应商): 话: | 传真: | 地址: |
根据 (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二、采购标的:
三、供应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四、货物质量及标准
x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五、结算折扣率
1、小写: %,大写:百分之 。
2、实际结算金额=市场零售价×结算折扣率。
4、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保险、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六、货物的供货及验收要求
1、水产类供应商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新鲜活鱼第二天上午8:00前,下午2:00前送到食堂;鲜肉、禽畜等肉类、瓜菜类乙方需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6:00前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食用油及面粉类、调味品干货及杂货类、冻肉及其制品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时遵守甲方预约的时间;如果甲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上午9时前将货物送达,待甲方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如因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2、甲方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查对相关资质证明或产品票证、包装、货物检验、样品对照等方式验收。
3、允许乙方供货数量与甲方订单订购数量存在±5%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登记。超出5%的部分退回乙方,不纳入结算数量内;数量短缺超过5%则由乙方负责不足。如果乙方仍然供应不足,不足部分按市场时价补偿给甲方。
4、乙方所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经甲方检验后方可入库,甲方在乙方的“收货验收单”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的凭证。
5、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过期的货物将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进行法律追究。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委派人员、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对货物质量的监督。对食用时反映的质量问题,将进行跟踪调查,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如质量问题认定为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相应的处罚。
七、检验
1、乙方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3、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5、对质量有疑问的货物可送交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有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考核标准
1、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服务期限内若扣分累计达30分或以上则甲方有权利减少或暂停供货,直至取消乙方的合同资格。
2、考核制度标准:每次实际供货单价格超过上一周的市场平均单价10%(含)以内扣1分,10%(不含)至20%(不 含)以上扣3分;每次供应瓜菜不提供残留农药合格证明,肉类等不提供每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扣10分;每次供货不主动提供当批次物资合格证明文件的扣10分;每次不符合分包验收标准细则中任一条扣3分/条;水产类
每次在上午10点后,下午4 点后才现场加工完成的扣1分;往后每超过15分钟才加工完成的扣3分,不按标准规定加工的扣3分/ 次。鲜肉、禽畜类等肉类、瓜菜类每次不按要求准点供货的扣2分/次。各包组供货超时严重影响甲方工作质量的,扣10分;如因供应物资的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乙方须负全部责任。
九、运输及费用
1、乙方在组织货物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乙方负责卸货。
2、按月进行结算,每月10日对上一个月的款项进行结算,甲方按实支付中乙方货款,乙方须提供有效发票及供货单据。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4、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每日发表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
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禅桂两区的平均价为基准作定价×成交折扣率。
5、其他《佛山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上没有的品种定价程序:每两xxx方和乙方共同到佛山市禅桂两区大型市场对各种商品询价并得出各种商品的市场平均单价平均单价×成交折扣率作供货价格。具体询价品种和类别由甲方指定,市场平均单价由甲方和乙方共同书面确认。(每有一次实际供货价格高于市场平均单价的,将在考核时扣掉相应分数。)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他价原则可双方协商适当放宽。
6、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保险、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供货协议义务时,逾期交付的货物,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协议总额的 2‰ 的数额向甲方另附滞纳金;逾期 15 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乙方因违约、违规被取消定点协议供货代理商资格,其售出的产品仍由乙方履行质保义务之期满止。十一、 争议解决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相关省或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
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一下第(1)种方式解决:
(1)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佛山有管辖权的法院)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十二、 通知
x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过书面确认,以电传形式的通知,从当地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
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十三、 税和关税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和部件的进口关税,所有货物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乙方负担。
十四、 合同生效
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在确认已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签订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1、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履约保证金:
(1)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未按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采购计划数量的80%-90%(不含本数);
(5)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2、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10%履约保证金: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供货数量低于采购计划数量的80%(含本数);
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把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3、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
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乙方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产生食品安全事件的;
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被处以10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4、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5、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在终止本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五、其他
1、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修正文件);
本合同;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制度、规定;成交通知书;
采购文件(含补遗书、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本项目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代表: |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见证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意见:经核对,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一致代表: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开 户 行:
合同附件清单(附后)附注: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立依据为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确认文件、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 可作为附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
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6.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50841
采购项目编号:06-04-04F-2021-D-E20483
所响应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响 应 承 诺 函
致: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你方组织的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06-04-04F-2021-D-
E20483],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
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五: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06-04-04F-2021-D-E20483]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七:
响应保证金
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
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 日 期: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
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致: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6-04-04F-2021-D- E20483),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 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6-04-04F-2021-D-
E20483 )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日 期: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函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