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xxx、曾开天与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零一🖂年🖂月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x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市签署:
转让方:xxx
xx:广州市天河区华府街 3 号 1601 房身份证号码:510802197711112016
曾开天
住所:xxxxxxxxx 0 xx 00 x身份证号码:510211197503033712
受让方: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荣三七”)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鉴于:
转让方与受让方与 2015 年 5 月 4 日签署了《xxx、曾开天与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就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互娱”)4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以及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现双方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
1.1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3036 号),三七互娱 40%股权的评估值为 28.13 亿元,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28亿元。
第二条 其他
2.1 本补充协议为股权转让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执行股权转让协议。
2.2 本补充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生效。
2.3 本补充协议一式十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余报送有关部门,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行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xxx、曾开天与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字页)
转让方:
xxx(签字):
曾开天(签字):
受让方: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