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版) 产品说明书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召回保险(2019 年
A 版) 产品说明书
(2024 年 03 月 01 日版)
一、 产品概述
(一) 产品名称/简称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召回保险(2019年 A 版)
(二) 投保人/被保险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作为本产品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三) 缴费方式
一般情况下为一次交清。针对保费较大的情形,如客户要求也可分两期支付。
二、 产品所使用条款的审批或者备案名称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召回保险(2019年 A 版)
三、 产品保障范围
主要责任:
本公司在明细表载明的赔偿限额内,以及依据本保单的条款、条件、除外责任和本保单提及的其他约定,赔偿被保险人直接且仅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所产生超出明细表列明自留额的产品召回费用,但以保险事故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发现,并且
首次报告给本公司为限。本公司依本保单规定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不存在违反本保单中各项条款和条件的情形。
因一起保险事故以及相同、连续、相关或重复情况或事 件,而产生的所有承保损失,均应视为由同一起保险事故所导致的。
其他相关承保范围,请参具体条款内容。
四、 保险期间
具体以保单明细表上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五、 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
主要责任免除:
本公司对于由下列原因直接或者间接造成的索赔,不负赔偿责任:
A. 由第三方对被保险人提起,因使用或消费被保险产品所造成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索赔;
B. 任何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竞争对手与被保险产品类似的产品而发生召回的事件;
C. 任何被保险人的董事、受托人或者受让人的任何不诚信、欺诈、违法或者犯罪行为;
D. 被保险人支付与保险事故有关的任何敲诈或勒索的赎金;
E. 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故意违反与生产、
销售或分销被保险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故意使用任何被政府部门禁止使用或者宣布为不安全的原料或材料;
F. 任何原因引起的核反应、核辐射或者放射性污染;
G. 由战争、恐怖、侵略、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暴动、骚乱、民变或者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直接或间接所导致的后果;
H. 由保险事故或其他原因对任何政府部门进行诉讼或其他程序时,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
I. 任何关于被保险人对污染物的影响,或污染物造成的损害,所要求测试、监测、清理、移除、控制、治理、消毒、吸收或评估的指令、需求、索赔、诉讼或请求;
J. 任何属于原型产品、单品或者试验品的被保险产品;
K. 对于任何违反与被保险产品的舒适性、适销性、质量、功效或者效率有关的保证;
L. 被保险人口头或书面订立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但即使无该等合同或协议的存在,被保险人仍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且由保险事故所引起的索赔,不在此限;
M. 提供新的或者没有缺陷替代品的责任。
N. 召回尚未由汽车制造商分销,并且仍在汽车制造商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照料、保管和控制之下的被保险产品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O. 由于被保险产品的正常使用或老化,而产生的任何自然耗损、腐蚀、霉变和/或退化所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之费用或成本。
P. 任何由于声称、威胁或实际故意和/或恶意产品篡改所导致的责任。
Q. 任何由于实际、声称或威胁存在、摄取或吸入任何形式的石棉或铅,或任何材料或产品含有或声称含有石棉或铅所引起的任何责任。
R. 完全由于在追溯日之前出售的被保险产品所直接引起的任何责任。
S. 在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或高管,知悉被保险产品的生产、准备或制造过程有缺陷或偏差,或者存在导致或合理预期,可能会造成前述偏差或缺陷的情形,且被保险人怠于采取合理纠正措施之后,所发生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T. 任何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或高管,在起保日前,知悉或可合理预见,可能会导致本保险单下保险事故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U. 任何罚款和罚金,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
其他责任免除请参具体条款内容。
六、 保单预期利益
本产品不涉及保单预期利益。
七、 其他
具体条款内容可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