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项目(项目编 SZDL2023000756)的招标结果,中智国才(深圳)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管理处森林防火队伍服务项目(2024 年 6-7 月)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甲方:
名称: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乙方:
名称: 中智国才(深圳)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松园社区红岭中路 2068 号中深
国际大厦 2001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项目(项目编 SZDL2023000756)的招标结果,中智国才(深圳)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管理处森林防火队伍服务项目(2024 年 6-7 月)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概况
(一)合同期限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制,本合同期限为 2 个月,自 2024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7 月 31 日止,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84800 元
年。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 5 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服务费等额发票后,经管理处审批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二)项目概况
此项目为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森林防火队伍服务项目,负责园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督查巡查、资源保护、联防联动等安全保障工作,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破坏园区内的界碑、界桩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等行为,制止在园区内破坏、砍伐、违章搭建扩建等活动。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在服务期内负责为本服务项目提供 1 台符合项目要求的巡园保障车辆,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做好服务人员与车辆的管理。
第二条 项目管理要求
(一)岗位设置
1.具体岗位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在不超过 38个岗位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关于具体岗位设置的要求,并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岗位设置为:队长 1 名,副队长 2 名,班长 4 名,应急队员
16 名,总值班室 3 名,监控室 3 名,司机 3 名、电工 1 名,文员
3 名,厨房 2 名。
2.人员配备要求: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无违法犯罪或违反计划生育记录,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年龄 18-45 周岁(该项目上一年度的服务人员,工作表现经甲方认可,可放宽至退休年龄)。司机应持有驾驶员B 证或以上类别驾驶执照,电工应持有电工资格证。
3.人员配备要求:乙方须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并能具体运用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专业知识,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录用。为保证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乙方须按岗位要求的用人标准选配森林防火服务人员。
4.甲方有权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和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情况调整
岗位设置。
5.实行岗位制度,保证森林防火队员每天到岗。在服务时间内参照城市消防管理制度,应急队伍采用准军事化管理及 24 小时备勤,实行轮值轮休,特殊工作情况可适当调整。原则上每月提前做好人员轮休计划,提前向甲方报备。
6.森林防火队员须服从倒班制巡查安排,服从岗位轮换工作安排。
(二)服务保障要求 1.工作要求
负责园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督查巡查、资源保护、联防联动等安全保障工作,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岗位工作。
(1)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除园区内各种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向周边群众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宣传、联合当地专业部门落实联防联动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资源保护工作,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对园区内的植被、动物、地质遗迹等自然资源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及时清理鹿嘴大雁顶、上横岗至七娘山主峰、东涌远足径及大雁顶至海岸线等未开放区域的可燃物垃圾,及时阻止园区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
(3)设施保护工作。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破坏园区内的界碑、界桩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园区内进行破坏森林资源、砍伐树木、违章搭建扩建等活动;
(4)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园区游客救援、防风防汛、协助专业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
(5)督查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博物馆景区及各管理站值守、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的巡防工作;
(6)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管理处工作人员做好园区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防风防汛等安全生产物资的管理;
(7)培训演练工作。根据管理处工作安排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训练、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
(8)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保障
(1)乙方须安排 1 名常驻项目的项目经理(非本项目森林防火人员)负责护林防火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为森林防火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办理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及发放保险补助金;管理森林防火员的人事档案;提供相关培训、开展文体活动;教育森林防火员服从甲方的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负责处理服务期内所有的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甲方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森林防火服务工作需要安排服务人员。乙方须与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服务人员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甲方为用工单位,与森林防火服务人员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2.乙方负责森林防火队员的工作考勤和工资计算,各岗位工资标准须经甲方审核通过,每月第 10 个日历日前完成上月工资表制作及相关服务费支付材料报甲方审核。
3.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甲方核准的工资标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向森林防火队员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扣发森林防火队员的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森林防火队员的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4.乙方必须严格管理,督促森林防火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定期进行相关的培训和体能训练,服务期内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抢险演练。
3.人员待遇要求
(1)森林防火队员的工资待遇由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该岗位前两年工资情况,制定工资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应将工资方案报甲方备案。
(2)按照国家政策文件发放高温补贴。
(3)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发放节日福利、伙食补助等。
(4)乙方须保障服务人员正常休息时间,每月休息时间不得少于 4 天,服务人员加班的,乙方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足额支付员工加班费用。
(5)若乙方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6)为确保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督查巡查、资源保护、联防联动等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工作人员权益,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该项目的费
用支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乙方需提供员工签字的工资(收入)清单、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表等相关材料;如人员费用支出情况不符,甲方将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时,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追究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及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行政处罚等。
序号 | 岗位 | 素质要求及工资待遇 | 备注 |
1 | 队长 | 1.岗位要求:45 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 10 年以上护林队伍管理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2.工作要求:负责队伍日常管理,统筹全园区资源保护、治安维稳、应急出动等工作,做好队伍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学习教育、应急处置等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各岗位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做好应急物资、车辆等管理,做好队伍排班、记录、考勤、训练相关资料等工作的检查和审核。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资待遇:不低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标 准。 | |
2 | 景区管理副队长 | 1.岗位要求:45 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队伍管理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2.工作要求:负责督促各班日常执勤、训练、后勤、卫生、排班、考勤等管理工作、负责新队员的入职培训审核、应急物资、装备器材的保养、园区资源保护、治安维稳等相关工作,根据领导安排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和学习宣传。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3.工资待遇:不低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标 准。 |
3 | 应急管理副队长 | 1.岗位要求:45 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队伍管理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2.工作要求:负责督促各班日常执勤、训练、后勤、卫生、排班、考勤等管理工作、负责新队员的入职培训审核、应急物资、装备器材的保养、园区资源保护、治安维稳等相关工作,根据领导安排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和学习宣传。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3.工资待遇:不低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标 准。 | |
4 | 班长 | 1.岗位要求:45 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队伍管理经验。 2.工作要求:负责班组排班、考勤等日常管理,督促检查队员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资待遇:不低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标准。 | |
5 | 司机 | 1.岗位要求:45 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驾驶员 B 证或以上类别驾驶执照,有消防车驾驶经验优先。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2.工作要求:有安全意识,责任心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要求完成人员换岗接送、巡查检查等用车工作要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资待遇:不低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标 准。 |
6 | 电工 | 1.岗位要求:45 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电工证且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2.工作要求:负责各管理站备勤用房所有电器、线路、配电箱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修理,负责灭火器、消防栓、防毒面具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工资待遇:不低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标 准。 | |
7 | 应急队员 | 1.岗位要求:40 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2.工作要求:开展野外火源管控,火灾隐患巡查、森林防火演练、宣传培训等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能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工资待遇:不低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标 准。 | |
8 | 文员 | 1.岗位要求:45 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夜班加班,能接受集中管理。 2.工作要求:开展森林防火的辅助文员工作,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能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工资待遇:不低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标 准。 | |
9 | 监控室人员和总值班室人员 | 1.岗位要求:45 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夜班加班,能接受集中管理。 2.工作要求:熟悉管理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随时关注监控系统、林火监控系统等监视系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记录,做好监控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资待遇:不低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标 |
准。 |
4.后勤保障要求
(1)乙方为服务人员提供日常伙食、水电费和厨房燃气补助,提供合理后勤保障。
(2)在端午(3 天)假期期间或甲方认为需加强应急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甲方实际的工作需要临时增派人员到岗。所增派的人员费用在本项目服务费用中列支。增派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双方实行双重管理,所派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为服务人员购买赔付额不低于深圳人身意外伤亡赔付标准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保证服务人员在开展巡查等工作发生意外时每位人员的相关赔付,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理赔手续和发放保险金,因乙方购买赔付标准低或国家赔付标准提高,赔付不足部分等相关一切赔付事宜,乙方须无条件全面负责,费用不得从本项目经费额外列支。乙方须签订合同时承诺上述事项,并将投保方案及投保情况报甲方备案。
以上服务乙方需提供经费支出佐证材料(发票),如未达到标准,剩余费用转入人员费用使用,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5.巡园车辆保障
1.乙方须按照项目需求,在服务期限内提供 1 台森林防火服
务车辆并保障使用。车辆年审、环保检测和交通强制险等三证齐全,购买相关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 100 万的标准,车辆须安排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使用,不得做他用。
2.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所提供车辆的年审、环保检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购买、事故的处理、车辆违章的统筹、返厂大修、日常维护保养等事宜及相关费用。乙方提供的车辆遇大修等事宜超过 1 天,中标单位须临时调配车辆用于项目服务,确保车辆的正常配套,保证巡查和其他工作正常运行;以上所产生一切车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工作条件和住宿条件,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向森林防火队员提供必要业务培训和指导,并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监管细则、工作任务等,同时教育本单位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森林防火队员履行工作职责。
2、甲方有权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安排项目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岗位工作,并对森林防火队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森林防火队员履行工作职责。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岗位实际需求和森林防火队员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岗位设置,有权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调整岗位职责、在岗时间与人数要求。
4、甲方有权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监督护林巡防服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并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评价。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的考评,作为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的依据,甲方有权根据监管情况和实际管理需要调整各项工作要求等。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每月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费支付材料后,按甲方审批流程通过后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乙方应当妥善处理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森林火险、抢险救援等突发性事件,乙方森林防火队员应按照甲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开展扑救火险、抢险救援等工作。因乙方森林防火队员或第三人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当及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应尊重森林防火队员的工作,对森林防火队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同时教育本单位员工配合和支持森林防火队员履行工作职责。
9、甲方有权在培训过程中筛选森林防火队员人选,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森林防火队员的招聘条件做出修订,有权向乙方索取全部森林防火队员的人事档案,有权向乙方索取发票、保险费用单据等票据,作为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的依据。
10、甲方有权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乙方的承包经费使用情况,尤其是人员费用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与服从,检查时乙方需提供员工签字的工资单,如人员费用实际支出少于提交的详细分项报价中的承诺,甲方将要求市财委在支付阶段将该差额直接予以扣除。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甲方核准的发放标准向森林防火队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人员费用支出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甲方将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并有权要求市财委在支付阶段将该差额直接予以扣除并视情况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索赔及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行政处罚等。
11、乙方不按要求发放员工资或累计 2 月不按时发放工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进行行政处罚。甲方因上级政策或经费支付流程等甲方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每月费用时,乙方应先行垫资支付森林防火队员工资。
1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方式,每月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费支付材料以及合格、等额、有效的发票后,及时进行审批支付。如遇提前支付等特殊情况,甲方可适当调整
13、甲方有权对乙方非法转包、分包行为进行处理,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完善的应急处置方案。在服务过程中,乙方所派出服务的森林防火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2.乙方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合理调整,森林防火队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乙方应当妥善处理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合同期内出现服务人员离职、辞退或更换等情况,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齐到岗,新调入的森林防火队员需经甲方审核通过,
方可到岗工作。
4.护林防火服务人员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赔偿不得低于深圳市赔付标准,乙方应负责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如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包括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事件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严格按照《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相关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台账建设。
6.因护林防火服务人员失职、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所提供车辆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乙方负完全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甲方相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9.如乙方有挪用森林防火队员工资和其他薪酬、补贴、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投保费等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10.乙方不按要求发放员工资或累计 2 月不按时发放工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进行行政处罚。因上级政策或经费支付流程等采购单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每月费用时,
乙方应先行垫资支付项目人员工资。
11.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必须参加月检和月例会。年度累计 2 次
缺岗不参加检查或会议,甲方可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年度累计 6次缺岗不参加检查或会议,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另将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进行行政处罚。
12.乙方项目经理每月至少对各管理站森林防火队员工作情况进行走访调研一次,了解森林防火队员工作情况、工作状态等,解决森林防火队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13.若当月人员离职,必须有新进人员补齐,新调入的服务人员需经甲方初审通过后,方可办理服务手续。若入职人员工作未满 1 个月离职,乙方须承担离职人员的服装费、伙食费。如离职人员与当地居民、经营单位等有债务纠纷,乙方须负责协调解决。
14.乙方法人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甲方组织会议。
15.乙方应配合甲方按照工作需要修订的用人标准选派人员。
16.在实施森林防火服务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合理调整。相关人员不称职、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个自然日内及时更换。
1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项目报价表中的要求与承诺,未遵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并有权解除合同,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乙方履约情况,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
18.项目负责人更换须经甲方同意,且提前一个月告知与提前
15 个自然日进场交接;项目负责人请休假与短暂离岗须到甲方备案,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情况,甲方将采取约谈警告,要求解除
合同等措施进行管理。对因违约对公园管理造成重大损失及社会负面影响事件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9.乙方必须严格管理,督促森林防火队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进行相关的培训和体能训练,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的应急抢险演练。
第五条 项目考评及监管
1.甲方每月根据《森林防火服务项目考评指引》(见附件)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价以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之一,甲方可根据服务项目执行情况更新考评标准。
2.甲方每月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结合评价表支付当月服务费。如遇提前支付等特殊情况,甲方可适当调整。
3.服务到期后,甲方根据服务期限内乙方的履职情况填写《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4.项目服务期限内连续 3 个月或累计 6 个月,每月在岗人数少于总人数的 95%的,无法保证森林防火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解除合同后的损失。
5.甲方因同一问题向乙方发放 3 次整改通知书而乙方仍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将乙方履约情况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
第六条 合同签订及支付方式
1、乙方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十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超过期限不签订合同的,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84800 元(大写:陆拾捌万肆仟捌
佰元整)。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合同总价款之外,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不再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支付义务。
3、服务期限为 2 个月,自 2024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07 月 31 日 。本次为该项目第一次续签,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乙方的履约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服务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此外,服务期限内,如因包括但不限于新的政策要求、项目资金调整、提前招标等甲方不可抗力原因,甲方可提前一个月函告乙方以提
前终止合同。
4、付款方式:(1)按月支付,甲方可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每月服务费为当月实际发生的人员费用与监管考评扣款后的管理费用之和。乙方应理解与支持甲方支付款项需经过一系列审批流程。由于市财政局支付系统问题等不可抗力而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不视为违约,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户名:中智国才(深圳)发展有限公司账号:4425010000320000424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 5、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双方可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出现补充的内容与合同有不符的,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2、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在无约定或法定情形下提出终止合同的,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提前两个月协商处理。
4、如乙方私自挪用森林防火队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投保费用或偿付金等,用于本项目其他开支或本项目外的其他事项,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服务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5、依据本合同,乙方森林防火队员进行服务工作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要求服务森林防火队员,项目服务期限内连续 3 个月或累计 6 个月,每月在岗人数少于总人数的 95%的,甲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解除合同后的损失。
8、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构成重大过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应付金额的 2%,并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剩余款项,同时乙方还应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因森林防火队员失职、违法、违约行为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
(2)因森林防火队员违反规定或玩忽职守造成人员伤亡、财
物毁损数额较大的。
(3)发生紧急情况,未按应急预案处置或规定予以配合。
(4)乙方未根据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
9、甲方因同一问题向乙方发放 3 次整改通知书而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将乙方履约情况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
10、当合同政策条款发生重大改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11、合同期内,如因项目资金调整、提前招标等原因,甲方可提前一个月函告乙方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保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保密信息,并不得将该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保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的人员。本保密条款不论本合同何种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仍对各方继续有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
均等。
2、本合同附件包括《森林防火项目监管考评指引》、《森林防火项目服务监管考评月度总评分表》、《森林防火项目项目监 管考评评分表(日常)》、《森林防火项目项目监管考评评分表
(月度)》、《护林劳务服务服务项目报价表》。第十条 附则
合同 壹 式 肆 份,甲方执贰份,乙双方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
附件:1、《森林防火项目监管考评指引》
2、《森林防火项目服务监管考评月度总评分表》
3、《森林防火项目项目监管考评评分表(日常)》
4、《森林防火项目项目监管考评评分表(月度)》
5、《护林劳务服务服务项目报价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件 1:管理处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指引
为了加强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 考评小组
管理处成立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负责该项目的统筹管理。考评小组组长为安全管理部负责人,考评小组成员由全管理部工作人员组成。
第二条 考评方式
该项目考评分为日常考评和月度考评两部分。第三条 考评组织
日常考评由考评小组组长组织考评小组成员、中标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每周不定期开展考评,发现问题根据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直接扣分处理。月度考评由考评小组组长带队组织中标单位负责人参加集中考评,发现问题根据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直接扣分处理。
第四条 考评计分
日常考评以一周为周期,每周不少于 1 次考评,按每周百分制考评计分,考评小组分别对照《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评分表(日常)》进行考评,减去检查扣分为该月度考评分值,在《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月度总评分表》中占比 60%。周末及节假日等管理处园区巡查发现问题均为日常考评依据。
月度考评每月开展 1 次,按百分制考评计分,由考评小组组长带队集中检查,考评小组分别对照《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评分表(月度)》进行考评,减去检查扣分为该月度考评分值,在《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月度总评分表》中占比 40%。
第五条 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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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月度总评分表》依据日常考评和月度考评结果每月填报 1 次,是月度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之一,本考评标准月度总评分每扣 1 分,对
应服务费考评扣款 100 元。
对于以下严重影响项目管理的问题,考评小组在考评扣分扣款的基础上,还将作履约情况扣款处理。
1、人员缺岗。无经招标单位认可的特殊理由,在岗人数少于项目要求总人数 95%
时,主管及技术人员缺岗每人每天罚款 1000 元,队员缺岗每人每天罚款 500 元,
新入职人员在职时间少于 15 个自然日的,不纳入当月在岗人数统计。
2、未落实整改。考评小组对检查出现的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无经招标单位认可的理由,中标单位逾期仍未按照要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扣款 1000 元。
3、游客投诉。因中标单位工作不到位(如与游客发生争执等)造成游客有效投诉的,每出现 1 次扣款 1000 元。
4、服务中发生的其他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问题。
该项目的考评扣款及履约情况扣款费用将用于人员费用等本项目相关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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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管理处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月度总评分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内容 | ||||
日常考核平均得分 | 第一周 | 第二周 | 第三周 | 第四周 | 平均 |
月度考核得分 | |||||
月度总评分计算公式 | 总评分=60×(日常评分/100)+40×(月度评分/100) | ||||
月度总评分 | 考评扣款 (标准:100 元/分) | ||||
履约情况扣款 | 扣款金额 | 扣款说明: | |||
中标单位签收人 (签名) | |||||
考评小组成员 (签名) | |||||
考评小组组长 (签名) |
注:1、本考评标准每扣 1 分,对应处罚中标单位 100 元;
2、考核评分满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为优,80-89.5 分为良,60-79.5 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中标单位考核评分连续两个月低于 80 分,招标单位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反馈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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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管理处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评分表(日常)
考核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得分:
序号 | 量化指标 | 考评项目 | 考评标准* | 考评扣分 |
1 | 人员管理 | 1.1 无经招标单位认可的特殊理由,抽查发现岗位未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人员。 | 一次扣 2 分/岗 | |
1.2 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森林防火人员 | 违反一次扣 2分 | |||
1.3 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对每名新入职森林防火人员做好入职培训。 | 违反一次扣 2分 | |||
1.4 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对每名森林防火人员做好考勤记录和工作登记。 | 违反一次扣 2分 | |||
1.5 未配合落实招标单位提出的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管理要求。 | 一次扣 1 分 | |||
2 | 工作管理 | 2.1 因森林防火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中标单位未及时介入处理造成招标单位经济损失的。 | 一次扣 3 分 | |
2.2 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招标单位相关损失的。 | 一次扣 2 分 | |||
2.3 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所提供巡园服务车辆引发事故或因维护保养大修和油料保障等不及时,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或工作不能正常运作的。 | 一次扣 2 分 | |||
2.4 中标单位未落实《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 | 一次扣 5 分 | |||
2.5 中标单位未按招标单位要求配合做好培训和演练的。 | 一次扣 1 分 | |||
2.6 中标单位未按招标单位要求配合做好联防联动的。 | 一次扣 1 分 | |||
2.7 法定假期内未做好应急方案的。 | 一次扣 2 分 | |||
合计 |
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签名): 服务单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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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管理处森林防火队伍服务监管考评评分表(月度)
考核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得分:
序号 | 量化指标 | 考评项目 | 考评标准* | 考评扣分 |
1 | 人员配备 | 1.1 人员按照合同要求配备(入离职人员在职时间少于 15 个自然日的,不纳入当月在岗人数统计)。 | 缺少一人扣3 分 | |
1.2 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 有一人不符合扣 3 分 | |||
1.3 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对森林防火员进行培训。 | 违反一次扣1 分 | |||
1.4 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对每名森林防火员做好考勤记录和工作登记。 | 违反一次扣3 分 | |||
1.5 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森林防火员。 | 违反一次扣2 分 | |||
2 | 劳资关系 | 2.1 按照管理处审核通过的工资方案,及时、足额发放森林防火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 违反一次扣 2 分 | |
2.2 做好森林防火员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 违反一次扣 2 分 | |||
2.3 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 | 违反一次扣 1 分 | |||
2.4 处理好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 违反一次扣 2 分 | |||
2.5 未按管理处要求完成工资及服务费统计的。 | 一次扣 1 分 | |||
2.6 未配合落实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劳资管理要求。 | 一次扣 1 分 | |||
3 | 工作管理 | 3.1 因森林防火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中标单位未及时介入处理造成招标单位经济损失的。 | 一次扣 3 分 | |
3.2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甲方相关损失的。 | 一次扣 2 分 | |||
3.3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所提供巡园服务车辆引发事故或因维护保养大修和油料保障等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工作不能正常运作的。 | 一次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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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乙方未落实《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 | 一次扣 5 分 | |||
3.5 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必须参加公园一次检查和月例会。 | 违反一次扣 10分 | |||
3.6 乙方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每周服务 1 个工作日。 | 一次扣 3 分 | |||
3.7 乙方未及时处理每月人事劳资问题 | 一次扣 3 分 | |||
3.8 按甲方要求配合做好培训和演练。 | 违反一次扣 3 分 | |||
3.9 按甲方要求配合做好联防联动。 | 违反一次扣 2 分 | |||
3.10 法定假期内做好应急方案。 | 违反一次扣 2 分 | |||
3.11 按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员节假日加班误餐实物补助。 | 违反一次扣 10分 | |||
3.12 按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员每月伙食和厨房用燃气补助。 | 违反一次扣 5 分 | |||
3.13 项目经理每月至少对队伍进行一次走访调研。 | 违反一次扣 5 分 | |||
合计 |
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签名): 服务单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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