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KZB20210225-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天津、上海常温
仓储运输业务采购项目标书
项目编号:MKZB20210225-2
包件一:上海仓储(常温)+上海始发到全国(常温)运输(整车及零担)包件二:天津仓储(常温)+天津始发到全国(常温)运输(整车及零担)
目录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项目概述
三、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介四、招标业务范围
五、资质及运营要求六、竞价报名流程 七、投诉方式
八、合同 九、评分表
十、投标人须知十一、格式附件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天津、上海常温仓储运输业务 包件一:上海仓储(常温)+上海始发到全国(常温)运输(整车及零担)包件二:天津仓储(常温)+天津始发到全国(常温)运输(整车及零担) |
2 | 项目编号 | MK20210225-2 |
3 | 最高限价 | 见商务标 |
4 | 招标概述 | 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
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 000 x联 系 人:xx 电 话:13917365525 |
7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8 | 包件 | √适用 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适用本项目 □不适用 |
9 | 招标内容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天津、上海常温仓储运输 业务 |
10 | 业务时效范围 | 18 个月 |
11 | 业务区域 | 见标书 |
12 | 报价货币 | 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
1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① 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公司,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者具有合法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仓 |
库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有关证件,且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元)。 ② 财务要求: a) 申请者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 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仓储发票税率为 6%,运输发票税率为 9%。如为其它类型发票的,需要得到招标方事先认可。 ③ 运营要求: a) 申请者必须具备完备的企业管理制度和仓储运输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人员培训体系和考评制度; b) 成熟的TMS/EDI/OMS/WMS等管理系统; c) 申请者必须有超过 3 年的乳制品常温运输业务运营经验; d) 申请者具备 3 年以上与相似行业领先企业服务经验者为佳; e) 申请者必须自行购买足以覆盖相应承载业务金额的保险服务,并可提供相应保单; f) 申请者必须具备 5 辆及以上自有食品级车辆; g) 申请申请者信誉良好,业内无不良记录,近 3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当前无重大被诉讼案件; h) 申请者具有与招标方类似行业大中型企业正常合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i) 申请者车辆配备GPS;可免费提供临时仓库暂存。 j) 申请者仓储面积不低于 1000 ㎡,配有防火、防涝设备、安全通道、配有门禁管理及 24 小时门卫制度,配有防鼠虫害设备,库内无化工品、散发刺激性气味的货物。 | ||
14 | 是否接受联合 体 | √不接受 □接受 |
15 | 公告发布媒体 | 妙可蓝多官网、采购与招标网、招标网 |
16 | 招标文件领取 | 报名截止日期:2021 年 3 月 10 日下午 17:30 |
时间、地点 |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电邮至邮箱:xxxx_xxx@xxxxxxxxxx.xx,我司收到核实 后将在 24 小时内发电子标书。联系人:xx,电话 00000000000 | |
17 | 现场踏勘 | 无 |
18 | 提问方式 | 电子邮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19 | 招标答疑会 时间、地点 | 时 间:2021 年 3 月 5 日 - 15 日 |
2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18 个月。 |
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 万元(大写:人民币xxx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方式:转账、汇款。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6300188000235207;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金桥支行。注: 1) 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帐”字为“巾”字旁。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金。 2) 须备注项目编号,示例:项目编号:MK20200309-2,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或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或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4) 现合作供应商已有保证金可不再缴纳保证金。 |
22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时 间: 2021 年 3 月 19 日下午 17:30 地 点:全套标书一次性快递至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联系人:xx,电话:00000000000 |
23 | 开标会 时间、地点 | 时 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 点:同投标地点 |
24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附件 1);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 2);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3); (4) 偏离表(附件 6); (5) 投标货物/服务报告(附件 7); (6) 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8); (7)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8) 评分表中提到的证明文件。 |
25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偏离表、投标货物/服务报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等(详见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
26 | 投标文件份数 | 1、纸质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电子文档一份(其应包括所有投标文件内容,电子文档必须是 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中一般文件应采用 Word 格式,且保证在评标时能正常读取)。 2、投标文件须有页码,并编制目录。 |
2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8 |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 (4)未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 (5)未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6)未装订成册的标书。 |
29 | 中标服务费支 付 | 无 |
30 | 其他 | 1、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每份书面文件采用非活页方式,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 人公章。 |
2、 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对中标人有约束力,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可在与中标人签署合同时对原合同稍作修订。 3、 中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厂需要符合业务要求的区域及相关辐射范围内的上海、天津区域常温仓储运输服务,以更好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降本增效和渠道下沉的目的。本项目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符合我司要求的供应商,并以技术及商务标综合评价的方式确定合同供应商。
1.4 使用范围: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厂等。
x次提供信息所有均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此招标项目结束后应将有关信息自行废除,不得将信息提供给任何未经事先许可的第三人。
2.1 品牌现况
2.1.1 公司介绍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始创于 1998 年,总部设在有“东方美谷”
之称的上海市奉贤区,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0882)。
甲方主要生产奶酪和液态奶两大系列产品,拥有“妙可蓝多”、“广泽”、“澳醇牧场”等国内知名品牌。甲方分别在上海、天津、长春和吉林建有 4 间奶酪和液态奶加工厂,是国内最大的奶酪生产企业。
秉承“成为满足国人需求的奶酪专家”的品牌理念,甲方一直致力于整合全球资源,为国人提供最好的奶酪产品。甲方聘请了一批资深专家加盟,在上海、天津设立了研发中心,并与来自欧洲、澳洲的奶酪公司展开合作,引进了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为从根本上保证产品品质,甲方在吉林省建有万头奶牛生态牧场,奶牛全部为进口自澳洲的荷xx奶牛,奶质已达欧盟标准。目前,甲方可为餐饮和工业客户提供黄油、稀奶油、炼乳、车达和xx里拉奶酪、奶油芝士、芝士片、芝士酱等产品系列,可直接为消费者提供棒棒奶酪、成长奶酪、三角奶酪、小粒奶酪、新鲜奶酪、慕斯奶酪和辫子奶酪、雪球奶酪等特色产品系列。
多年来,甲方一直坚持“广纳百川,泽惠四海”的经营理念,恪守“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诚信感恩,务实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努力提高研发和生产技术,不断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奶酪产品,成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乳品行业知名品牌。
妙可蓝多(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1-1419,于 2015 年 02 月 06 日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0
万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 5 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国际贸易;批发和零售业。
2.1.2 产品类型介绍
主要经营全脂奶粉、脱脂奶粉、无水奶油、酪蛋白等产品。我司产品每件重量分为 25KG、20KG等不同类别。
2.1.3 流通渠道特性
经销商 – 经销商仓库,量多且对产品收货标准严格。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厂使用需求的常温仓储运输业务:
上海仓储(常温)+上海始发-全国(常温)运输(整车及零担)
天津仓储(常温)+天津始发-全国(常温)运输(整车及零担)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公司,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者具有合法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仓库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有关证件,且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a) 申请者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 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仓储发票税率为 6%,运输发票税率为 9%。如为其它类型发票的,需要得到招标方事先认可。
a) 申请者必须具备完备的企业管理制度和仓储运输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人员培训体系和考评制度;
b) 成熟的 TMS/EDI/OMS/WMS 等管理系统;
c) 申请者必须有超过 3 年的乳制品常温运输业务运营经验; d) 申请者具备 3 年以上与相似行业领先企业服务经验者为佳;
e) 申请者必须自行购买足以覆盖相应承载业务金额的保险服务,并可提供相应保单;
f) 申请者必须具备 5 辆及以上自有食品级车辆;
g) 申请申请者信誉良好,业内无不良记录,近 3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当前无重大被诉讼案
件;
h) 申请者具有与招标方类似行业大中型企业正常合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i) 申请者车辆配备 GPS;可免费提供临时仓库暂存。
j) 申请者仓储面积不低于 1000 ㎡,配有防火、防涝设备、安全通道、配有门禁管理及 24 小时门卫制度,配有防鼠虫害设备,库内无化工品、散发刺激性气味的货物。
序号 | 服务类型 | 评价对象 | 具体要求 | 考核比例 |
1 | 运输 | 货物正运率 | 合同期内货物完好、准时送达收货人的总件(吨)数占 同期运输货物总件(吨)数的百分比 | 100% |
2 | 货物准运率 | 合同期内将货物准时送达目的地的总票(吨)数占同期 运输货物总票(吨)数的百分比 | ≥97% | |
3 | 货物缺失率 | 合同期内造成的货物差错、损坏(含包装破损和商品破 损)、毁灭、丢失、被盗的总件(吨)数占同期运输货物总件(吨)数的百分比 | 0% | |
4 | 信息准确率 | 合同期内准确向公司传递的货物运输单据、信息的次数 占同期传输总次数的百分比 | 100% | |
5 | 完美发货率 | 合同期内足单发货占同期运输货物总数的百分比 | 100% | |
6 | 客户投诉率 | 合同期内客户投诉运输单数占同期运输货物总单数的 百分比 | ≤1% | |
7 | 仓储 | 收发货物的 准确率 | 合同期内完成货物准确收发的总件(吨)数占同期收发 货物总件(吨) | 100% |
8 | 盘点的准确 (相符)率 | 合同期内账实相符产品(次)数占同期盘点产品(次) 数 | 100% | |
9 | 货物缺失率 | 合同期内造成的货物差错、损坏(含包装破损和商品破 损)、毁灭、丢失、被盗的总件(吨)数占同期储存货物总件(吨)数的百分比 | 0% | |
10 | 信息准确率 | 合同期内准确向公司传递的货物收发存单据、信息的次 数占同期传输总次数的百分比 | 100% | |
11 | 信息反馈及 时率 | 合同期内出现异常信息反馈及时率 | 100% |
运输部分:甲方每日提前告知承运商预估货物量,确保每日 9:00~18:00 为承运商提货时间段。承运商需安排好符合产品相应要求的车辆进行提货,完成单据交接等工作。提货完成后按照城市运输时效内送达,确保配送客户前务必做好送货预约工作,送货人员固定且按照产品类型区分摆放、配送清点、异常反馈等工作。最后签收单需要按照妙可蓝多物流部要求时间完整准确返回物流部。
仓储部分:甲方提前告知仓储供应商每日入库、出库货物的数量、品相、批次等订单信息,确保每日 9:00-18:00 为正常出入库时间。仓储供应商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对应信息安排货物出入库,入库货物需按点数、查批次、查完好度等流程进行入库登记。出库货物需按订单信息提前备货,并且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提货标准等信息操作出库。并每日反馈出入库货物单据回传及每日盘点数据回传。
1)甲方每天 17:30 前向乙方下达运输委托,包括商品明细、调拨件数、装载方数/重量、起运地、目的地等有关运输的必要信息,以便于乙方做好次日提货准备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提货时间前,将车辆、人员安排到位。根据甲方提供的商品交接单核对清点、商品信息,并在甲方仓库人员的组织下积极配合发货装车工作。
1)货物交接时,乙方必须核对每件货物的型号、数量、批次是否与交接单中的一致,外包装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与甲方的发货人员在交接单上双签。
2)安排装车时,要严格按照外包装箱规定的层码堆放、不得倒放、侧放(按纸箱上标注的方向摆放)。不允许装卸人员直接踩踏在商品上;如果空间不够时,不能采取挤压的方式装货,同时注意轻装轻放,避免因为碰撞或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损坏。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约定送货地点安排运输,如遇客户要求临时变更送货地址的情况,必须与甲方物流部进行告知,在未获得甲方物流部确认的情况下,擅自变更送货地点,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视同乙方配合客户进行窜货操作,按本条款 4.6.2 之约定进行处理。
保证当日提取货物当日发出,运输时效为从仓库提货日开始为第一天,在合同约定时效天数内完成配送。
1)为避免直接或间接受到污染,乙方运输车辆应做到车厢内外整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虫害,车辆性能、车厢、车门密封良好。整车运输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零担运输不得与非食品类混装。运输车辆必须保证无渗水、漏气等各项性能良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由换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提供的所有运输车辆需配备 GPS 定位系统,能够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全程/即时车辆位置信息。
1)通过零担方式发运的,可以通过专车配载其它商品后一次性中转发运到目的地,不允许 拆分成两次或两次以上发运到目的地;通过整车方式发运的,必须通过专车一次性发运到目的地,不允许与其它商品配载,不允许拆分,必须直接发运到目的地。
2)零担发运情况下,必须将甲方商品单独放在一起,不得与其他商品混装,特别是不得与有气味、有棱角的、有污染的等不规则特殊物品混装。
1) 针对本合同的货物运输,乙方应有 1 名及以上专门的客服人员,跟进甲方的货物运输的日常业务。客服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 8:30-17:30,同时具备 24 小时应急响应能力。
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日提供业务信息反馈表,表格的具体项目由甲方后续确认后邮件通知乙方。
承运商应提前通知收货人(或调入仓库)准备收货,与收货仓库完成收货工作后:
1)正常交付:客户或目的地仓库按照《发货单》或《调拨单》中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重)量、批次、包装、其他标识确认并完整交收,并在《发货单》或《调拨单》上签字确认交承运商驾驶员。
2)异常交付:
- 收货时,如承运商被告知无法全部收货(任何原因),需要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承运商不得直接将货物运走,需立即通知甲方物流部,等待后续指示进行作业,等待期间车辆不得离开送货地,甲方物流部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尽快反馈解决方式;
- 收货完毕后,如签收单签字异常(例如:少收货、收残货等),承运商拿到签单后,车辆不得离开送货地,需立即沟通甲方物流部,等待后续指示进行作业,等待期间车辆不得离开送货地。
以上情况,如承运商未经许可,擅自作业,需要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发现破损、货差,应在交接凭证上标注清楚,交接双方签字确认,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货物配送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跟客户/收货仓库预约配送时间,电商客户需要根据客户要求的方法提前预约(电话预约、邮件预约、系统预约)且确保根据客户要求的配送时间完成配送。
配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配送人员需陪同客户根据对应订单完成清点工作,并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配送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个人素质,态度亲切,维护公司形象。
乙方每日向甲方提交前一日配送签收单据的照片或扫描件电子档文件,并在次月 5 日前汇总当月的所有交接单据原件并返回给甲方。所有交接单据均须有收货方的签收章或签收人亲笔签名。
① 提前汇报交通管制等消息。
② 发生重大事宜如实汇报。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
③ 运营当中的相关业务报表和数据资料及改善方案。
(1) 供应商具备 24 小时收发货能力以及快速响应能力;
(2) 供应商拥有货物安全保存、货物状态跟踪、完整的信息系统的管理能力。
(3) 货物入库时由仓储合作商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以下两方面:
① 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以及无需开箱拆捆可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②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无标记的,以公司提供的货物验收资料为准。
(4) 货物安全管理:仓库应该实施门禁管理,除仓库员工以外的人进入库区或库房是受控制(陌生人,来访者,承包人,第三方驾驶员等)。储藏甲方货物的区域严禁未经允许人员进入、点数、拍照、记录,乙方不应向任何未经甲方授权方透露甲方货物及库存信息。
(5) GMP 标志应张贴在产品储存、xx和处理的区域及所有出入口,并有最低标准:不吸烟,不饮食。如果整个设施范围都是禁烟区,所有访客/司机都必须按此标准执行。
(6) 建立识别、隔离和处置不合格产品的文件、维护记录。
① 不合格品的隔离、识别和处置,无论是收货的损坏,退货的损坏,或在库中损坏的产品均得到妥善处理。
② 甲方产品不允许对直接接触产品(食品、包装品)的包装破坏后再进行包装。
③ 不合格产品记录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和生产日期批号。
(7) 所有的货架和托盘/垫板维护良好。 托盘/垫板状况良好,没有碎裂。必须采取纠正行动以保护产品。货架应维护良好,经常清洁以去除积垢/积灰。托盘/垫板要求是无破损、无垃圾昆虫等污染物堆积,应该处于良好状态。不可有突出的钉子。
(8) 在不低于 6 小时的提前通知装货情况下,等候装车时间不高于 2 小时。
(9) 仓储合作商在每月最后一日前向甲方提供一份截止当月底的货物库存明细表和货物出入库明细表(由仓库负责人签名,一式两份),次月的 1 日为仓库盘点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向后xx),xxxx部应将上述表格与期初库存明细表、当月入库单、当月调拨单、当月
发货单、当月出库单等单据信息进行比对,核实上述表格的数据信息,并对库存货物进行实地盘点,核实货物品名、数量、批次等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10) 盘点过程中甲方有权查阅仓储合作商的出入库原始记录单和日报表等。如发现外包装有拆封或破损现象,还需要抽验包装内货物的完整性。盘点后,经核对无异议的,甲方指定负责人在货物盘点明细表上签署确认意见后将一份明细表返还仓储合作商。
(11) 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库存数量差异,仓储合作商应配合公司在 2 个工作日内找出差异原因。对于库存短缺又逾期无法查明原因的情况,视为仓储合作商原因造成,应照价赔偿。
(12) 乙方应为甲方开辟独立的区域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甲方产品的单独存放,不得与乙方仓库内其他客户的产品混放,亦不得将甲方不同货号的产品进行参杂堆叠或摆放。
(13) 装载作业应安全、快速,轻搬轻放、防止损坏货物和货物包装,零担运输货物应单独放在一起,不得与非食品类混装,特别是不得与化学产品、有棱角的不规则物品拼装,不得与其他食品按上下的方式混装。
(14) 严禁发现甲方产品掺杂/污染;产品在合适的环境中保存、xx和装卸;仓库按照甲方产品的要求处理和储存所有的品项,并保护产品和包装的完整性。 现状显示所有甲方产品按照产品标准正确处理和储存;产品收货(卸货)的程序被执行,以保护产品和包装品的完整性,记录被维护。建立产品的追溯流程,通过生产日期管理存货,确保产品xx和合适的保质期。
(15) 储存期间,仓储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货物的对外销售价格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因仓储物的性质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6) 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必须自行购买仓库财产一切险(或等同该险种的其他保险险种)且足额投保,并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保单复印件。若乙方投保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金额;若因投保不足导致事故发生后理赔金额不足以覆盖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承诺将甲方作为第一顺位受偿方,以优于乙方公司和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顺序,优先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4.5 费用结算
乙方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与甲方对账完毕(对账开始前乙方应确保已按照约定向甲方及时提供所有经收货方签收的交接单据原件/照片),确认当月 1 日至月末的运费金额。对账完毕
后,乙方在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提供与上月运费金额相等的正规运输发票并寄送到甲方,甲方在
收到发票和回单并确认符合要求后,于收到发票后的 90 日前将运输费用汇至乙方公司账号。
4.6.1 延时: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货时间到达提货地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的标准为:每延迟一日,按当次货物运输服务费的 15%计算或 100 元/天(二者取其高者)。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时点完成货物送达目的地,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10 元/箱货品,延迟三日及以上的,需给出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对甲方货物的非法占有,按本条第 4 款约定执行。
以上因天气、道路管制、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的当日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否则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4.6.2 窜货: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窜货(货物送错目的地)且窜货商品未按协议第二条
第 1 款之约定到达准确目的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50 元/箱,延迟 3 天
及以上按商品丢失处理,并按本条第 3 款约定执行。
4.6.3 商品灭失/破损:乙方实施货物运输期间应当保证其承运的甲方货物的安全,
若发生非甲方责任的货物丢失,或因毁损、污损等事故造成不可再销售的,乙方均应按商品售卖给收货客户的价格向甲方赔偿,如商品损坏情节较轻的,乙方需按实际损失金额向甲方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处理客户投诉时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赔付、礼品、积分赔付等,且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所涉货物发生的货物运输费。
4.6.4 非法占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甲方货物,包括双方
因货物运输费用的结算引起的争议等原因,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返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圆整。
5.1.1 报名方式
5.1.2 报名需提交材料
* 公司概况
* 组织结构
* 公司规模介绍
- 营业额, 处理货物量,网点及人员,车辆保有现况等等
- 近期公司发展现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
* 开户许可证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仓库产权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 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愿接受我司背景调查。
* 其它xx内容及满足标书文件
- 公司有竞争力的区域
- 公司有竞争力的运营方案
- 是否有乳制品运营情况
- 如有不能满足妙可蓝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服务要求时请如实xx
- 公司介绍及公司强项部分提案请采用 PPT 文件提供
5.1.3 报名截止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4 报名人员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名片,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5.2.1 资质审核: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对各竞标者资质证明进行审核,通过实地考察(如需)(要求如《妙可蓝多供应商考核核查指标》)或供应商现场讲标(视频、PPT 等真实材料)评出“技术评估分数”。
5.2.2 技术评估分数不低于 75 分者可有资格参与竞价。
5.4.1 满足技术标及商务要求,综合评定每个子标的总价最低者中标(恶意报价者除外);
5.4.2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业务范围中 2 个子标的分别开标,供应商可选择 2 个子标的全部或部分投标;
5.4.3 如出现两个及以上最低总价者按以下顺序确定中标:
* 老供应商优先
* 综合评定中技术标分数较高者优先
* 以招标方决策层讨论决定
5.4.4 每条线路/每个仓储中标供应商为两家,第二最低价者需与最低价保持一致,如不愿跟标将由第三最低价者递补;
5.4.5 最低价中标供应商原则上获得最高不超过 80%的业务份额,招标方有权在日后根据供应商的绩效考核对份额进行适当调整;
5.4.6 在同期举行的运输/仓储招标中能够中标的供应商,我司在仓储/运输招标中将优先考虑。
在此截点未收到贵司送达我处全套正副本投标资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线下回标:全套正副本标书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98 号金台大厦 7 楼 701 室,联系人:xx,13917365525.
5.6.1 每个竞标方必须在开标截止日前 3 天前以汇款或转账的方式向我司指定账户缴纳竞标保证金¥50000 元(人民币xxx整);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其竞标将不被接受,已合作的供应商可申请免于缴纳竞标保证金。
5.6.2 未中标的竞标方,招标人将无息全额退还竞标保证金于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账号;中标的竞标方与我司签订仓储运输服务合同,缴纳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合同有效期限内的履约保证金。
5.6.3 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运输服务合同,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6.4 招标人竞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76300188000235207,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金桥支行。
5.7 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欢迎贵公司参加投标,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招标人人员的不公平待遇,可向招标人审监办举报,举报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仓储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客户):
乙方(服务商):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2021 年【 】月【 】日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及相关附件(以下统称“运输合同”),现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在执行上述运输合同项下物流业务的过程中向甲方提供拟配送货物的仓储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仓库租用地点、租用面积、时间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仓储地点为 ,仓储面积及仓储条件如下:
1.1.1 常温仓储区域:仓储条件为标准货架摆放或经甲方确认的平地摆放。
1.1.2 低温仓储区域: 冷藏库房的库温在 2℃-6℃,冷冻库房的库温在- 18℃,需配备专门的温控设施设备。
1.2 乙方提供的仓储服务包含货物存储、货物验收入库(含卸货)和出库发货(含货物装车)。乙方办理出、入库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 至 18:00。若甲方在超出工作时间需要仓储服务的,需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
1.3 仓库租用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后进行书面确认可以延长。
第二条:货物入库验收标准
2.1 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上述仓储地点(如甲方已将相关货物运输至本协议项下租赁仓库的物流业务委托给乙方,则乙方应按照相关运输合同的约定负责提货和运输)。
2.2 货物入库时由乙方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以下 2 个方面,如货物由乙方负责运送至本协议项下仓库,则验收环节提前至乙方从甲方仓库提取货物之时:
2.2.1 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以及无需开箱拆捆可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2.2.2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无标记的,以甲方提供的货物验收资料为准;
2.3 如货物实际入库数量与甲方提供的预到货信息的货物数量不符或有到货异常现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员并根据甲方指令处理。如甲方确认后要求根据实际货物进行入库,乙方最终以实际入库货物为标准出具《入库单》。
2.4 乙方按照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乙方未按规定的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5 货物验收完成入库后,如发现货物毁损、灭失、外包装损坏、配件丢失等货损情况,由乙方按照甲方的销售价格进行赔偿。
第三条:出入库手续
3.1 入库时,乙方按照第二条的约定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甲方经办人开出《入库单》,双方经办人进行书面签字,该《入库单》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各保存一份。
如乙方同时承接甲方商品的物流配送业务并负责从甲方仓库提货后再入乙方仓库的,则甲乙双方依据相关运输合同签署的货物交接单据,视同为《入库单》
3.2 出库:乙方按照下列规程操作甲方货物的出库:
3.2.1 甲方通过其库存管理系统向乙方提供货物出库信息,该些出库信息包括:客户名称、收货方地址、收货人、电话、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等。
3.2.2 乙方安排每日出库 按甲方要求出库 次,出库时间分别为 按甲方要
求 ;出库时,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打印发票和运单并黏贴于货物外包装箱上,之后由乙方按照运输合同将商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顾客处。
3.2.3 乙方安排操作出库时,应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进行操作,不得将后入库的货物先操作入库,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甲方货物临保问题,全部有乙方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3 退换货:对于根据运输合同由乙方从顾客处取回的、需要存放在本仓库的退货或换货货物,乙方在本仓库的常温、冷藏、冷冻库中分别开辟独立空间存放,由乙方甲方不定期的至甲方仓库取回或对符合甲方销售标准的货物重新操作入库。退换货所涉商品的配送、交换事宜遵照运输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货物盘点
4.1 每月的 1 日为仓库盘点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乙方在每月
最后一 日前向甲方提供一份截止上月底最后一天的货物盘点明细表和货物出入库明细(由仓库负责人签名,一式两份)。
4.2 盘点过程中甲方有权查阅乙方的出入库原始记录单和日报表。盘点后,经核对无异议的,甲方指定负责人在货物盘点明细表上签署确认意见后将一份明细表返还给乙方。
4.3 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库存数量差异,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差异原因。对于库存短缺又无法查明原因的情况,视为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价格及结算方式
5.1 结算价格按所选仓储服务项目计算,标准见附件 1。
5.2 乙方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与甲方对账完毕(对账开始前乙方应确保已按照约定向甲方及时提供所有入库签收的交接单据原件/照片),确认当月 1 日至月末的仓储费用金额。对账完毕后,xx在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提供与上月仓储费用金额相等的正规仓储发票并寄送到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和回单并确认符合要求后,于收到发票后的 90 日前将仓储费用汇至乙方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权责义务
6.1 甲方权责义务
6.1.1 乙方为甲方保管的仓储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6.1.2 甲方储存货物必须是合法的,应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存储标准。
6.1.3 甲方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6.1.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乙方提供验收资料,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2 乙方权责义务
6.2.1 乙方应按协议商定的储存条件和存放要求存放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仓储货物危及其他仓储货物的安全和正常存放,情况紧急下乙方可在通知甲方后做出必要处置。
6.2.2 储存期间,仓储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货物的对外销
售价格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因仓储物的性质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2.3 乙方应为甲方开辟独立的区域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甲方产品的单独存放,不得与乙方仓库内其他客户的产品混放,亦不得将甲方不同货号的产品进行参杂堆叠或摆放。
6.2.4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销售、运营情况给乙方分配仓储货量,并且有权根据乙方服务考核的结果调整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乙方并非甲方货物仓储的唯一服务商。
6.2.5 所有产品应在温度控制的装卸平台进行处理,装卸平台必须实现全封闭及自动温控。装卸平台上存放货物的时间应符合甲方规定要求;装车前务必检查装货车辆,确认车厢预冷温度达到符合产品存储温度要求方可装车,且装运车辆预冷前自动温度记录仪开启。
6.2.6 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必须自行购买仓库财产一切险(或等同该险种的其他保险险种),且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金额应等于或大于仓库所存放的甲方货物的货值(货值计算方式为: ),保险金额的赔偿不得按次限制,确保在本协议期间内任何原因导致甲方货物毁损时,甲方可一次性获得全额赔偿。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保单复印件。
6.2.6.1 如乙方未按本条约定购买相关保险的,则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6.2.6.2 若乙方投保的保险金额未达到仓储货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金额;
6.2.6.3 若因投保不足导致事故发生后理赔金额不足以覆盖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承诺将甲方作为第一顺位受偿方,以优于乙方公司和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顺序,优先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仍有不足部分则由乙
方自行补足;
6.2.6.4 仓储协议期间内,如保险期限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期限到期前 1 个月为该仓库购买相关财产险,乙方未在到期前续保的,则视为未购买保险,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6.2.6.5 如仓库保险必须由第三方购买的,原则上第一受益人仍应为甲方,如第一受益人系客观原因不能确认为甲方的,第一受益人应为乙方或投保人。如保险受益人为第三方的,则乙方应保证其与第三方的协议(如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如货物发生毁损,乙方可依据协议优先获得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2.6.6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书面汇报其仓库内全部货物货值,如仓储货值明显增加并超过保险金额的,乙方应当补充购买保险,否者视为乙方未购买保险,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6.2.7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仓储服务的仓库为合法建筑,并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保持合法所有和/或承租,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有效的租赁协议、不动产权证书等)。若因乙方或乙方合作的第三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全部和/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用、短期内另寻仓库而需多支付的仓储费用、货损等),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协议项下已发生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6.2.8 乙方仓库如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列入拆迁许可范围,导致本协议全部和/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乙双方就各自部分权利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赔偿事宜,涉及甲方产品搬场搬迁部分补偿应由甲方享有,其他补偿根据有关拆迁规定及公平原则处理。
6.2.9 乙方应确保对本协议约定的仓库享有使用权,如乙方仓库系向第三方租
赁的,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应向甲方提供其与第三方的租赁协议。乙方不能证明其享有仓库使用权的或存在法律瑕疵,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2.10 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原因导致乙方需变更、新增仓库地址的,乙方应提前 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向甲方提供仓库地址、照片、租赁协议等信息),该地址需经甲方认可。如变更、新增的仓库地址为乙方向第三方租赁的仓库,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证明该仓库的使用权不存在法律瑕疵。同时该仓库应按本协议第 6.2.6 条的要求,购买保险,否则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双方应协商一致解决。
第七条:保证金
乙方的竞标保证金转为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即本协议项下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0 元(大写:xxx整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
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的 30 天内无息返还;但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有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扣除上述保证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书面证明。
第九条:保密责任
9.1 乙方保证对从甲方获取的一切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9.1.1 甲方客户信息,如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合作产品、产品数量等;
9.1.2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价格、合同、商务资料等;
9.1.3 乙方知悉的甲方货物数据、库存数据、产品名称、保质期等信息;
9.1.4 乙方知悉的甲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
9.1.4 乙方所承接甲方业务的所有数据及文件资料。
如违反本条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x元的违约金,并承担所有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诉讼费、调查鉴定费、差旅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等)。
9.2 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应将从另一方所获得的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电子化数据返还给原提供方,无法返还的,应在本协议时全部予以销毁。
9.3.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 5 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及其附件履行相关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协议约定,均属违约,因违约造成对方及其客户直接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期限和解除
11.1 本协议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11.2 合同终止:
11.2.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a)期满终止。
(b)依本合同规定提前终止。
(c)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对方的。
11.2.2 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另一方可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前终止合同:
(a)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按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的。
(b)一方的主要资产被保全或被执行的,或资产状况明显恶化的。
(c)一方无力还债、停业、开始解散、开始重组、开始清算、开始破产、被吊销执照或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d)一方不能兑付本方出具的票据,又不能马上用其他方式付清应付款项的。
(e)一方丧失信用,或信用明显下降的。
11.2.3 若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被提前终止,对已开始办理但尚未办理完毕的单项业务,当事人应按本合同办理完毕;对尚未开始履行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根据履行情况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返还财产、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或补偿。
11.3 任何一方未按照上述约定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将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最近一个月仓储费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协议效力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随时协商修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协议的有关附件与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变更附件的内容。
12.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4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发生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联系人: | ||
开户账号: | ||
年 | 月 日 |
联系人: | ||
开户账号: | ||
年 | 月 日 |
附件 1:
仓储费计费标准
1、低温仓储费用及其他费用如下:以下价格为含税、含保险价。
A 冷冻、冷藏仓储费:人民币 元/托/天,每日按实际在库数量计算仓储费,按月结算。
B 装卸费:人民币 元/ 托,包括入库卸货费及出库装车费,每月按当月入库数量计费。
2、常温仓储费用及其他费用如下:以下价格为含税、含保险价。
A 常温仓储费:人民币 元/吨/天,每日按实际在库数量计算仓储费,按月结算。
B 装卸费:人民币 元/ 吨,包括入库卸货费及出库装车费,每月按当月入库数量计费。
3、计费托/吨计算方式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地 址:电 话:
乙方:地 址:电 话:
鉴于甲方系一家专业从事奶酪制品销售的企业,旗下拥有多家具备奶酪生产能力的关联公司,在天津、长春、吉林市、上海均设有工厂。乙方具备货物运输资质及相应资质的货运车辆和人员,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往来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1. 乙方提供符合甲方业务需要的车辆设施,按甲方指示的提货时间到达指定提货地点,按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完成从提货地点至交货地点的运输服务(以下简称“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业务实施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货物的安全、完整及清洁。
2.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销售、运营情况给乙方分配运输货量,并且有权根据乙方运输服务考核的结果调整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乙方并非甲方货物运输的唯一服务商。
3. 运输货品种类:
1)常温货品:无需冷冻、冷藏设备和车辆配送的货品,但乙方应在配送过程中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尽力使货品在运输的过程中保持 10℃-25℃的摄氏温度
2)低温货品:包括需冷藏运输和需冷冻运输的货品。冷冻运输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全程执行
-18℃的制冷标准,冷藏运输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全程执行 2-8℃制冷标准。二、服务要求
1. 资质要求
乙方应具备运营本合同项下业务的各项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公司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乙方货运车辆应配备的《道路运输证》),并且确保在与甲方合作货物运输业务的整个合作期内,持续拥有上述资质。
2. 车辆要求
1)乙方应分别配备适合常温运输和冷链运输的专用运输车辆,对于承运需冷链配送货品的车辆,冷藏车温度须在 2℃-8℃,冷冻车温度需不高于-18℃。
2)为避免直接或间接受到污染,乙方运输车辆应做到车厢内外整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虫害,车辆性能、制冷系统、车厢保温、车厢、车门密封良好。整车运输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零担运输不得与非食品类混装。运输车辆必须保证无渗水、漏气等各项性能良好,否则有权要求换车。由换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提供的所有运输车辆需配备 GPS 定位系统以及温度检测仪器,能够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全程或部分的车辆位置信息以及车内温度信息。
3. 运输操作要求
1)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运输指令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至提货地点完成提货,并在预定的时效范围内到达交货地点完成卸货和交货。
2)乙方在提货地点提货时,应对提货商品的数量进行清点并对商品质量进行确认,提货完成视为对提货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的认可,提货至交货期间内的货物短缺、损坏、变质等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的售价进行赔偿。
3)提货装车、卸货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货损。
4)具体操作规程要求见本合同附件——《货物运输服务规范》
二、货物运输服务费用及支付
1、服务时效及价格见附件报价单
1)中心仓模式运作价格
注:(1)时效计算自始发地装车完毕起至送达目的地仓库为止(如因甲方仓库原因造成的
装车延迟,在乙方向甲方邮件说明并在得到甲方正式确认后,时效起算点自动顺延至实际装车结束时间)。
(2)甲方天津工厂仓库的提货时间为每日 08 点至 17 点,上海工厂仓库的提货时间为
每日 09 点至 18 点,长春工厂仓库提货时间为每日 08 点至 18 点,吉林工厂仓库提货时间为每日
08 点至 18 点。乙方必须在指示下达后 8 小时内完成提货装车。
2、运费结算:
1)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乙方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与甲方对账完毕(对账开始前乙方应确保已按照约定向甲方及时提供所有经收货方签收的交接单据原件/照片),确认当月 1 日至月
末的运费金额。对账完毕后,乙方在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提供与上月运费金额相等的正规运输发
票并寄送到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和回单并确认符合要求后,于收到发票后的 90 日前将运输费用汇至乙方公司账号。
2)乙方结算银行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 :
开户行:
账 号:
3)乙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时效承诺: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指示按本合同第二条第 1 款之约定完成货物运输服务。
逾期到达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 1 款执行。
遇节假日(春节除外)、意外事件(非甲方责任)等情况,乙方为保证达成甲方的要求货物运输时效,应采取空运等其他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无法有效解决的,甲方有权自行采取措施以确保时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月度费用中扣除。
2、运输资源保障
1) 乙方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应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且车辆和人员具备进行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质,以符合甲方对货物运输业务的需要。
2) 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组织的设备和人员应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资质,且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需为乙方至甲方仓库的提货人员进行身份备份(格式详见附件),以保障甲方货物安全。
3) 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用于运输车辆的保养费用、维修费用、年检费用、车辆折旧费用、车辆购置费用、车船使用税、运输管理费、通行费、保险费、路桥费、停车费、油费等费用。乙方应当全额支付所有的适用税款。乙方应当对其提供运输的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和维修。
4) 如乙方所用车辆为合作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所有,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将详细情况告知甲方;如甲方在特定线路要求乙方必须使用自有车辆的,乙方应安排自有车辆。
3、保险
1)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必须自行购买运输货物险(或等同该险种的其他保险险种),且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金额应等于或大于运输甲方货物的货值(货值计算方式为: ),保险金额的赔偿不得按次限制,确保在本协议期间内任何原因导致甲方货物毁损时,甲方可一次性获得全额赔偿。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保单复印件。
①如乙方未按本条约定购买相关保险的,则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②若乙方投保的保险金额未达到运输货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金
额;
③若因投保不足导致事故发生后理赔金额不足以覆盖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承诺将甲方作为第一顺位受偿方,以优于乙方公司和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顺序,优先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仍有不足部分则由乙方自行补足;
④运输协议期间内,如保险期限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期限到期前 1 个月为该运输车辆购买相关运输货物险,乙方未在到期前续保的,则视为未购买保险,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⑤如运输保险必须由第三方购买的,原则上第一受益人仍应为甲方,如第一受益人系客观原因不能确认为甲方的,第一受益人应为乙方或投保人。如保险受益人为第三方的,则乙方应保证其与第三方的协议(如运输协议)中明确约定如货物发生毁损,乙方可依据协议优先获得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⑥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书面汇报其运输货物货值,如运输货值明显增加并超过保
险金额的,乙方应当补充购买保险,否者视为乙方未购买保险,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⑦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原因导致乙方需变更运输方的,乙方应提前 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向甲方提供车辆信息),变更需经甲方认可。如变更运输方为乙方的供应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运输协议,证明该运输方承运不存在法律瑕疵。同时该运输方应按本协议要求,购买保险,否则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双方应协商一致解决。
2)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已为或愿为其工作人员、设备等购买以下保险(选项内打√):
a) 雇主责任险 | ( | √ | ) |
b)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 | √ | ) |
c)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 ( | √ | ) |
d) 财产险 | ( | √ | ) |
4、客服及信息反馈
1) 针对本合同的货物运输,乙方应有 1 名以上专门的客服人员,跟进甲方的货物运输的日常业务。客服的工作时间为每天 9:00~18:00 。
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日提供业务信息反馈表,表格的具体项目由甲方后续确认后邮件通知乙方。
3) 乙方应保留全部运输交付货物的签收单据,并在次月 10 日前将当月签收单据返回甲方备
查。
5、GPS 跟踪
乙方所有运输车辆都已安排 GPS 定位系统,时时跟踪车辆的在途情况。乙方将为甲方开放实时查询功能,即甲方可以在乙方的网站上查询到其运单的进行情况。
6、紧急情况处理
1) 紧急处理是指遇有道路严重堵塞、交通事故、不可抗力等非正常状况,致使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效到达。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应保持 7*24 小时客服,以便甲方及时了解紧急情况进展。
2) 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应根据紧急情况的具体实际进行预处理分析,采取更改运输路线、更换车辆、调派人员现场处理等措施,尽量减少时效上的延误。如乙方无法有效解决的,甲方有
权自行采取更改运输公司、运输方式等解决措施以减少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月度费用中扣除。
3) 如遇紧急情况乙方未告知甲方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无论是否为不可抗力所致,均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第四条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执行。
7、其它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的,由此产生第三方或甲方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对于前述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损失额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四、违约责任
1、延时:乙方未按协议第二条第 1 款之约定完成货物运输服务的,或未按甲方指示提货时间到达提货地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延迟一日,按当次货物运输服务费的 15%计算或 100 元/天(二者取其高者)。货物运输延迟达三日及以上的,需给出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对甲方货物的非法占有,按本条第 6 款约定执行。
2、提货/送货晚点:乙方未按协议第二条第 1 款之约定时点至甲方仓库提货/送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10 元/箱货品。
以上第 1、2 款因天气、道路管制、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的当日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否则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3、窜货: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窜货(货物送错目的地)且窜货商品未按协议第二条第 1 款之约定到达准确目的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50 元/箱,延迟 3 天及以上按商品丢失处理,并按本条第 4 款约定执行。
4、商品灭失/破损:乙方实施货物运输期间应当保证其承运的甲方货物的安全,若发生非甲方责任的货物丢失,或因毁损、污损等事故造成不可再销售的,乙方均应按商品原价向甲方赔偿,如商品损坏情节较轻的,乙方需按实际损失金额向甲方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处理客户投诉时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赔付、礼品、积分赔付等,且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所涉货物发生的货物运输费。
5、商品变质:乙方实施货物运输期间因车辆温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运输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商品变质的,按本条第 4 款约定向甲方承担责任。
6、非法占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甲方货物,包括双方因货物运输费用的结算引起的争议等原因,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返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圆整。
7、三方违约:如乙方通过其合作的三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视为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如该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本合同所涉违约金、赔偿金等,在双方确定金额后,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物运输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如乙方需另行支付赔偿金的,必须在双方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期完成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输费。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保证对从甲方获取的一切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客户信息,如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合作产品、产品数量等;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价格、合同、商务资料等;
3)乙方知悉的甲方货物数据、库存数据、产品名称、保质期等信息;
4)乙方知悉的甲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
5)乙方所承接甲方业务的所有数据及文件资料。
2、如违反本条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x元的违约金,并承担所有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诉讼费、调查鉴定费、差旅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等)。
3、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应将从另一方所获得的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电子化数据返还给原提供方,无法返还的,应在本协议时全部予以销毁。
4、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 5 年。六、业务考核
1、考核指标:
KPI | - |
运输准时率 | ≥97% |
商品缺损率 | ≤0.20% |
1)运输准时率(正向&逆向):即在约定运输时效内完成货物运输的比率,不可抗力除外。运输准时率=当月调拨准时票数/当月调拨总票数;
2)商品缺损率(正向&逆向):包括包装破损、商品破损、商品丢失/被盗/毁损等,不可抗力除外。商品破损率=当月运输商品缺损件数/当月运输商品总件数。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每个月对乙方上述指标进行一次考核,每一单项未达标,乙方有权利扣除当月运费的 1 %(大写:百分之一);如乙方连续三个月均有任何一个指标未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权利义务转让
非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协议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货物运输业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不再支付从乙方转包、分包起计算的所有配送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回;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圆整。
八、保证金/银行担保函
乙方的竞标保证金转为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即本合同项下保证金为:50000 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圆整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 30 天内无息返还;但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扣除上述保证金。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a)期满终止。
(b)依本合同规定提前终止。
(c)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对方的。
2、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另一方可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前终止合同:
(a)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按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的。
(b)一方的主要资产被保全或被执行的,或资产状况明显恶化的。
(c)一方无力还债、停业、开始解散、开始重组、开始清算、开始破产、被吊销执照或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d)一方不能兑付本方出具的票据,又不能马上用其他方式付清应付款项的。
(e)一方丧失信用,或信用明显下降的。
3、若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被提前终止,对已开始办理但尚未办理完毕的单项业务,当事人应按本合同办理完毕;对尚未开始履行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根据履行情况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返还财产、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或补偿。
4、本合同的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十、合同期限
x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如当日仍有甲方货物在运输途中,本协议续延至货物到达之日)届满。合同届满前两个月,双方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如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合作,则可通过签订续约协议的形式将合作续延一年。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 3 个月向另一方发送书面通知,经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协议。
十一、争议的解决
x协议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30 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随时协商修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发生效力。附件:
1、《提货有效人证明》格式
2、《货物运输服务规范协议》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附件 1
有效提货人证明
序号 | 1 | 2 | 3 | 4 |
资料 | 司机姓名 | 司机电话 | 司机身份证照片 | 司机行驶证照片 |
附件 2
货物运输服务规范
第一条 甲方每天 17:30 前向乙方下达详细的货物运输通知,包括商品明细、调拨件数、装载方数、起运地、目的地等有关运输的必要信息,以便于乙方做好运前准备工作。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提货时间前,将车辆、人员安排到位。根据甲方提供的商品交接单核对清点、商品信息,并在甲方仓库人员的组织下积极配合发货装车工作。保证当日提取货物当日发出,运输时效为从仓库提货日开始为第一天,在合同约定时效天数内完成配送。
第三条 货物交接时,乙方必须核对每件货物的型号、数量是否交接单中的一致,外包装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与甲方的发货人员在交接单上双签。
第四条 乙方装载前应对运输工具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和维修,确保运输工具符合经甲方确认的运输计划要求,且确保车况良好、车辆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无虫害、无碎屑、无尖锐突出物。乙方应对冷链运输的专用车辆进行预冷,预冷温度应达到货物运输要求的温度,装车前车厢预冷温度达到 0-5℃方可装车,预冷前,需要确认自动温度记录仪开启,偏差范围不大于 1℃。预冷时紧闭厢门,温度预冷达到要求后方可装载。安排装车时,要严格按照外包装箱规定的层码堆放、不得倒放、侧放(按纸箱上标注的方向摆放)。不允许装卸人员直接踩踏在商品上,要使用脚踏板或垫板,防止踩坏货物;如果空间不够时,不能采取挤压的方式装货,同时注意轻装轻放,避免因为碰撞或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损坏。
第五条 通过零担方式发运的,可以通过专车配载其它商品后一次性中转发运到目的地,不允许拆分成两次或两次以上发运到目的地;通过整车方式发运的,必须通过专车一次性发运到目的地,不允许与其它商品配载,不允许拆分成两次或两次以上发运到目的地。
第六条 商品拼装时,必须将甲方商品单独放在一起,不得与其他商品按上下的方式混装,特别是不得与化学产品、有棱角的不规则物品拼装。
第七条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到货时间,将商品安全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有效收货人进行交接。
第八条 甲方有效收货人根据交接单上的明细与乙方送货人员共同对商品进行核对,双方必须共同在交接单上双签。如有商品灭失、毁损等情况,甲方另出具缺损单,乙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九条 乙方每日向甲方提交当日配送单据的照片或扫描件电子档文件,并在次月 5 日前汇总当月的所有交接单据原件并返回给甲方备查。所有交接单据均须有收货方的签收章或签收人亲笔签名。
第十条 乙方如违反以上要求操作的,甲方按照人民币伍拾元/次处罚。乙方的所有运输车辆都应安排 GPS 定位系统以及温度检测仪器,可实时跟踪全程/即时车辆位置信息以及车内温度信息,并向甲方开放实时查询功能。如果运输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发货(或调出)仓库或甲方物流部可要求换车,因换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晚发货或不能发货,造成送货延迟等情况)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一条 乙方检查货物包装,确认包装无因温度不符、变质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破损、撒漏和污染。冷链运输货物应抽测并记录货物温度,一般应选取最具普遍代表性和最不利温度条件区域的货物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应附在《发货单》(或《调拨单》)后。乙方驾驶员应在《发货单》(或《调拨单》)和《出库单》上签字,作为收货凭证,视为对接收货物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等的认可,乙方在货物交付客户以前对所签收货物负全责。如发现任何货单信息不符,可停止交收,待甲方或仓库负责人员xx原因后,决定是否继续交收。
第十二条 装载作业应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如合同未约定的,作业时间应不超过 1.5 小时,冷冻货物在装卸平台停留时间应不超过 15 分钟,冷藏货物在装卸平台停留时
间应不超过 30 分钟。装载过程中应进行温度监控;应保持厢(箱)门随开随关,作业如需中断时,应立即关闭厢(箱)门,启动制冷机组。装载完毕应及时关闭厢(箱)门,检查厢(箱)门密闭情况,启动制冷机组并设定温度,尽快将运输工具厢(箱)体内部温度降到要求的范围内。运输过程中车厢温度必须保持在冷冻不高于-12℃,冷藏 2-8℃。
第十三条 紧急处理是指遇有道路严重堵塞、交通事故、机械故障、不可抗力等非正常状况,致使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效到达。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物流部,并应保持 7*24 小时客服,以便甲方物流部及时了解紧急情况进展。乙方应根据紧急情况的具体实际进行处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机械故障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尽快抢修,如不能及时修复,或需要长时间停留时,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转运或就近处理,并第一时间通报甲方物流部,其间造成的损失及罚款由乙方负全责;遇到严重堵塞,应采取更改运输路线、更换车辆、调派人员现场处理等措施,尽量减少时效上的延误,如乙方无法有效解决的,甲方有权自行采取更改承运公司、运输方式等解决措施以减少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月度运费用中扣除。
第十四条 如遇紧急情况乙方未告知甲方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无论是否为不可抗力所致,均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收货时,如乙方被告知无法全部收货(任何原因)需要退货或客户要求临时变更送货地址的情况,乙方不得直接将货物运走,需立即告知甲方,等待后续指示进行作业,等待期间车辆不得离开送货地,甲方需立即查明原因;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约定送货地点安排运输,如遇客户要求临时变更送货地址的情况,必须与甲方物流部进行告知,在未获得甲方物流部确认的情况下,擅自变更送货地点,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视同乙方配合客户进行窜货操作;收货完毕后,如签收单签字异常(例如:少收货、收残货等),乙方拿到签单后,车辆不得离开送货地,需立即沟通甲方,等待后续指示进行作业,等待期间车辆不得离开送货地。
第十六条 乙方接到甲方要求,进行客户端提货(即退货)时,如遇到提货产品不符、数量不符、批号不符、外包装破损等异常情况,需请客户暂停装车,并立即报告甲方,等待后续指示进行作业,等待期间车辆不得离开提货地。
第十七条 乙方客服需具备 24 小时应急响应能力,每日向甲方提交前一日配送签收单据的照片或扫描件电子档文件。
第十八条 乙方应保留相关温度记录,包括货物温度抽测情况、全程厢(箱)体内环境温度情况、超温报警情况等。温度记录应真实完整、不可更改。相关记录保存时间应超过产品保质期 6 个月以上。
第十九条 乙方应建立和不断完善运输信息系统,对订单、货物、线路、车辆、定位、温度、交接情况、操作人员等信息数据进行实时上传和跟踪管理。应逐步实现货物跟踪、温度实时监控、异常报警等功能,应实现甲方对订单状态、温度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异常报警处理等信息的在线查询。
评分表
1.概述
投标人须知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招标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
2.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4“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2.5“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6“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7“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 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 3.2《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投标。
3. 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4. 投标费用
4. 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
(4)采购需求;
(5)合同条款;
(6)评标办法;
(7)格式附件。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修改后发布的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编写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9.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详见前附表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格式。
12. 投标报价:投标人通过第一轮资质审核且技术评估分不低于 75 分,才有资格参与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2.3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投标内容的单价和总价。
12.4.1 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
12.4.2 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缺漏内容的最高投标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12.4.3 若缺漏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最终中标,缺漏项仍然为投标人的合同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同价。但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1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前附表所述货币进行报价。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1.1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14.1.2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文件中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开发、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的义务。
15. 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16.2 本次投标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
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3 天递交。
16.5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6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7
16.8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的竞标方与我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冲抵当年业务保证金。
16.9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9.1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9.2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内容在 30 天内签订合同。
16.9.3 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严重影响招标人的采购项目进展。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18.2 投标文件须在每一份文件封面或扉页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数量详见前附表。
18.3 电子档一份必须是 U 盘存放,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中一般文件应采用 Word 格式,并保证评标时能正常读取。
18.4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5 投标文件不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
18.6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快递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或扉页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处应加盖对应要求的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档)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每份书面文件采用非活页方式,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存在差异,以纸质文档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9.2 不同包件的投标文件须独立编制并胶装成册后,独立封装提交。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所有投标文件须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递送。
20.2 出现第 7.3 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 18.1 至 18.5 条和 19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其它
31. 投标注意事项
31.1 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理由。
31.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3 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格式附件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致 (招标人) :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一式 份和其他附件 份。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截止之日起一年)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 我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
投标人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致 (招标人)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活动所出具和/或签订和/或修改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附: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
经营范围: .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 (招标人) :
兹委托 (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和/或签订和/或修改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x x)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 6-1 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件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招标业务范围,资质和营运业务要求 | 投标文件的响应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注:
1. 须针对招标业务范围,资质和营运业务要求逐条响应,如有缺漏项,该项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
2.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招标业务范围,资质和营运业务要求做的任何改动,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
3. 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招标人查阅。
投标人: (加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有不能接受的商务条款,请投标人列出并附说明)
致: (招标人)
我单位仔细了解了本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条款要求,并在此承诺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全部商务条款。
投标人: (加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投标货物/服务报告(格式可自拟)
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愿接受我司背景调查。
* 其它xx内容及满足标书文件
- 公司有竞争力的区域
- 公司有竞争力的运营方案
- 是否有乳制品运营情况
- 如有不能满足妙可蓝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服务要求时请如实xx
- 公司介绍及公司强项部分提案请采用 PPT 文件提供
注:以上内容,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附件 8 资格证明文件目 录
① 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公司,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者具有合法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仓库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有关证件,且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② 财务要求:
a) 申请者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 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仓储发票税率为 6%,运输发票税率为 9%。如为其它类型发票的,需要得到招标方事先认可。
③ 运营要求:
a) 申请者必须具备完备的企业管理制度和仓储运输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人员培训体系和考评制度;
b) 成熟的 TMS/EDI/OMS/WMS 等管理系统;
c) 申请者必须有超过 3 年的乳制品常温运输业务运营经验; d) 申请者具备 3 年以上与相似行业领先企业服务经验者为佳;
e) 申请者必须自行购买足以覆盖相应承载业务金额的保险服务,并可提供相应保单; f) 申请者必须具备 5 辆及以上自有食品级车辆;
g) 申请申请者信誉良好,业内无不良记录,近 3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当前无重大被诉讼案件; h) 申请者具有与招标方类似行业大中型企业正常合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i) 申请者车辆配备 GPS;可免费提供临时仓库暂存;
j) 申请者仓储面积不低于 1000 ㎡,配有防火、防涝设备、安全通道、配有门禁管理及 24小时门卫制度,配有防鼠虫害设备,库内无化工品、散发刺激性气味的货物。
注:以上内容与投标货物/服务报告合并提供的,须注明投标文件所在页码。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买方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致:
(投标人名称) 参加贵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招标。在此xxxx:我公司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败诉。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最近一个财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最近一个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附件 8-4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建议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需提供完税证明。
(招标人) :
我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件号: )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从我方账户转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
(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自基本账户划出,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招标人):
开票资料说明函
x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件号: )的招标中如获中标,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 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开户银行 (具体到X 银行X 支行) | 电话号码 (固定电话) | ||
账 号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 票类型有误。同意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发票及中标通知书邮寄地址( 如邮寄请填写, 顺丰到付寄丢不补, 不填自 取): 。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