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汇丰大湾区理财通 北向通服务条款及细则
x条款及细则适用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本行”)提供的汇丰大湾区理财通北向通服务(“理财通服务”)
1 您需阅读
阅读本条款时请结合:
您向我行提交的汇丰大湾区理财通北向通服务申请及账户配对申请 | 记载您申请所需的重要信息,包括您的理财通服务详情,及对适用于理财通服务的特定风险的确认。 |
《一般章则条款(个人账户、联名账户及单位账户适用)》;及《个人账户一般条款》 (统称为“适用于您个人账户的一般条款”,可不时更新) | 记载适用于您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的条款。 |
理财通服务申请与账户配对申请
x条款
适用于您个人账户的一般条款
您与本行订立的协议
以上内容共同构成您与本行就理财通服务订立的协议。
请将本条款与本行《一般章则条款(个人账户、联名账户及单位账户适用)》、《个人账户一般条款》一并阅读。若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本条款优先。
2 理财通服务概要
在理财通服务项下,您作为香港个人居民,可以投资本行在内地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定义见第 6 条)。
账户 | 在使用理财通服务前,您需要于本行认可的香港合作银行开立并维持一个理财通汇款账户,以及在本行开立并维持一个内地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 | 请见第 3 条 |
适用规定 | 理财通服务(包括理财通服务项下的资金汇划)受限于内地或境外任何机关颁布的任何法律及监管要求,本行或您就理财通服务须不时遵守该等规定 (“适用规定”)。适用规定可能不时变更。如其有任何变更,本行会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于允许的范围内,尽快告知您。 | 请见第 4 条 |
跨境资金汇划 | 您可以通过配对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和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进行理财通服务项下的人民币跨境汇划。 | 请见第 5 条 |
理财通资金 | 您从理财通汇款账户汇入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的资金应受限于适用规定项下的总额度与单个投资者额度。该等投资本金,以及在理财通服务项下购买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所得,及其孳息(统称“理财通资金”)的使用及汇划应受限于适用规定及本行的其他要求。 理财通资金应受限于闭环管理,并区别于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如有)。 | 请见第 5 条 |
投资 | 您可以使用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内的理财通资金投资于任何合资格的投资产品。 | 请见第 6 条 |
欲了解您使用理财通服务前应知晓的主要风险,请见附录 1。
3 理财通服务登记
为申请使用理财通服务,您须遵守本行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包括:
• 在本行以您个人名义开立并维持一个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
• 在本行认可的香港合作银行,以您个人名义开立并维持一个符合适用规定及本行要求的人民币银行账户;
• 指定该在香港合作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个人银行账户作为理财通服务项下的资金来源账户(“理 财通汇款账户”),并将其与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配对,用于理财通服务项下的资金汇划;及
• 遵循本行可能不时要求的该等程序,以及提供本行可能不时要求的该等信息及资料,包括遵守适用规定所必须的信息或资料。
为使用理财通服务,您应确认:
• 您符合本行及适用规定订明的资格要求;
• 您将遵守适用规定;
• 您仅能为理财通服务指定并维持一个内地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以及一个香港理财通汇款账户,除非本行同意,否则您不得更改;
• 您所指定的理财通汇款账户真实且属于您个人所有;及
• 如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被暂停服务、终止或以其他可能影响理财通服务的方式变更,您将立即书面通知本行。
您须符合本行规定的资格要求,并受限于适用规定。
无论您是否已采取申请步骤和/或已提供所需信息,本行仍可拒绝您的申请。
4 指示
您的所有指示均受限于适用规定及本行的其他要求。
您须仅以本行接受的方式作🎧指示。您不得授权第三人操作您的账户。收到您的指示后,本行会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采取行动。
本行有权接受或拒绝您的指示,或规定接受您指示的任何条件。
5 理财通服务项下您账户资金的进出
• 理财通服务项下您账户资金的进出均须受限于适用规定及本行的其他要求。
• 受限于适用规定,您可以通过配对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与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进行理财通服务项下的人民币跨境汇划。理财通汇款账户是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内理财通服务项下投资本金来源的唯一账户和理财通资金原路汇回的唯一账户。
• 您确认并同意,在本行为您办理理财通服务项下投资本金首次汇入前,本行将按照适用规定为您录入“跨境理财通业务备案信息”,录入成功后方可为您办理理财通资金汇划业务。
资金汇入
您如何存入资金
除非本行另行同意,否则您仅可通过以下方式将资金从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存入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
跨境汇划 | 受限于适用规定项下的任何适用的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以及本行的其他要求,从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汇至内地的人民币资金仅能存入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 |
结算目的 | 您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均持有在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项下。您在合资格的投资产品项下收取的任何结算金额、盈利、股息或其他收益均将存入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你持有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到期/赎回后,所得资金自动汇入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 |
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资金存入 | 您在理财通服务项下仅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且您不应代他人理财、募集他人资金或使用其他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本行在理财通服务项下不接受任何其他资金存入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 |
资金汇🎧
您如何转🎧资金
除非本行另行同意,否则您仅可通过以下方式将理财通资金从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中转🎧:
跨境汇划 | 根据适用规定及本行其他要求,理财通资金应受限于闭环管理,并仅能以人民币形式汇回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 |
投资于合资格的投资产品 | 您可以使用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内的理财通资金投资于合资格的投资产品。 |
支付理财通服务费用 | 您可以使用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内的理财通资金支付与理财通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 |
不接受提现或其他形式的资金转🎧 | 对于理财通资金,您不得提现、不得将余额转账至任何其他账户、不得使用理财通资金进行消费支付及非合资格的投资产品交易等其他业务。 理财通资金不得用于质押等担保用途。 |
何时可以转账?
这取决于转账的类型以及本行如何、何时收到您的指示。若您想知道资金具体转🎧时间,请联系本行。
6 合资格的投资产品
• 您可以使用理财通资金投资于理财通服务项下允许投资的任何金融产品(“合资格的投资产品”)。合资格的投资产品的范围与类型可在本行网站获取【xxxxx://xxx.xxxx.xxx.xx】。根据您的要求,本行可以为您提供合资格的投资产品清单。
• 本行可不时更改合资格的投资产品清单而无需事先通知您。对于不再属于理财通服务项下合资格的投资产品的,本行将停止销售。如果您已经购买了该等投资产品,本行将会向您披露有关信息,您可以决定是否继续持有或赎回该等投资产品。
• 您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将持有在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项下。理财通服务项下购买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等担保用途。
• 您还应符合产品文件中规定的投资于特定投资产品的资格条件。
7 货币兑换
• 您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内的理财通资金不提供货币兑换服务,所有理财通服务项下的汇款和投资应以人民币进行。
8 您的信息
您确认并同意《一般章则条款(个人账户、联名账户及单位账户适用)》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onditions-cn.pdf) 项下的收集及使用客户信息条款及《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并授权本行可以为理财通服务和/或遵守适用规定之目的,根据上述条款收集、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您的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和财产信息(“您的信息”)。
您在此特别同意并授权本行,为理财通服务和/或遵守适用规定之目的:
• 处理您的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财产信息;
• 向开立您理财通汇款账户的香港合作银行共享您的信息;及
• 向任何汇丰集团成员或任何监管机构提供您的信息。
您同意本行可在为提供理财通服务和/或履行法定义务所必要的本行合理认为适当的时间内保存您的信息,以符合适用规定。
您确认可以通过《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披露的渠道与本行联系,行使您的信息相关的权利;就向开立您理财通汇款账户的香港合作银行共享的您的信息,可以通过该等香港合作银行的网站所披露的渠
道联系香港合作银行。香港合作银行清单可以通过本行官方网站粤港澳大湾区页面
(xxxxx://xxx.xxxx.xxx.xx/xxx/ )查询。
本条款属于补充条款,并不限制本行根据《一般章则条款(个人账户、联名账户及单位账户适用)》及《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为其他目的使用、处理、分享您的信息的权利。
9 您的确认及承诺
您确认:
• 您将遵守使用理财通服务的所有适用规定(其可能不时更改而无需事先通知您);
• 您不得以任何不合法方式使用理财通服务;
• 您理解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于内地银行开立并维持,用于投资理财通服务项下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而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于香港合作银行开立并维持,并与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配对,用于理财通服务项下的跨境资金汇划;
• 您理解理财通资金以及理财通服务项下购买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杠杆以及提供保证或担保;
• 您理解您仅可使用自有资金在理财通项下投资,并且您不应代他人理财、募集他人资金或使用其他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 您理解并已评估与理财通服务有关的风险(包括《风险披露与其他资料》中所载的风险),并且您愿意承担该等风险;
• 您理解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的操作应遵守香港合作银行规定的适用于该等账户的条款及条件,您须理解使用理财通汇款账户相关的条款及风险;
• 您理解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与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之间的人民币跨境汇款受限于适用规定和本行要求不时执行的任何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
• 理财通服务项下的所有汇款均受限于适用规定及本行的其他不时要求。如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内的理财通资金被错误转账至违反适用规定的账户,您将会纠正该错误(包括将资金转回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
• 您须承担与理财通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开支与税款,您同意应本行要求就本行产生的与理财通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开支与税款向本行做出补偿。您进一步同意,本行不就理财通服务相关的税务问题提供建议或进行处理,并且本行不会提供任何与税务有关的服务或协助;
• 您提供的与理财通服务有关的所有信息为,并应持续为真实、准确、正确及完整;
• 您将向本行提供本行不时要求的信息及资料,以核实您的身份并提供理财通服务;
• 若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被暂停服务、终止或以其他可能影响理财通服务的方式变更,您将立即书面通知本行;及
• 本行可与您开立理财通汇款账户的银行联络并依赖其提供的信息,以核实您的身份及离岸资金来源账户,并提供理财通服务。
10 费用及收费
• 请参考本行的银行费率表,以了解与理财通服务相关的费用及收费。
• 本行可不时更改该等费用及收费并提前通知您。如本行于任何新增或变更费用生效前未收到您终止理财通服务的通知,您须支付有关费用及收费。
• 本行可以从您的账户中扣除费用及收费。您将在账单上看到在该账单期间从您账户中扣除的任
何费用或收费。
11 通讯
联系本行
请通过以下渠道与本行联系:
电话 | 95366 *若您在海外或港澳台地区,拨打95366 请在号码前加拨中国国际电话区号+86 (21),拨打 400 热线号码请在号码前加拨中国国际电话区号+86. |
邮寄 | 至本行任何分行 |
亲临 | 至本行任何分行 |
您的通讯在本行实际收到时视作已送达。
联系您
x行可以:
⮚ 向您的电话号码致电
⮚ 向您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
⮚ 向您的地址寄送信函
⮚ 根据下述第 12 条的规定发布更改通知
⮚ 向您的个人网上银行邮箱发送信息或在本行的网站(xxx.xxxx.xxx.xx)或任何电子平台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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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将使用您在银行留存的最新联系方式。
如您的联系方式变更请尽快告知本行。若您未及时告知,本行可能无法与您联系,您亦可能
无法收到本行的通讯。因此,若您未收到本行信息,本行不会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以下情况,您将被视为已收到本行发🎧的任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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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本行通过短信将其发送至您最后书面通知的手机号码;
一经本行通过致电您最后书面通知的电话号码,或向该号码以语音留言进行通知;
一经将其发送至您在本行维持的个人网上银行邮箱; 一经将其发送至您最后书面告知我行的电子邮箱地址;
一经将其发布在本行网站(xxx.xxxx.xxx.xx)或其他电子平台;一经在本行营业场所内发布公告;
一经亲自送达或留置在您最后书面通知的地址(若亲自送达);或
如果该地址在内地,将其邮寄至您最后书面通知的地址后 48 小时,如果该地址不在内
地,则为邮寄后 7 日(若邮寄送出)。
12 更改本行的条款
x行可能随时更改本条款。本行无法预测本行可能需要更改的所有原因,但最常见的原因如下:
• 包括适用规定在内的法律及法规更改;
• 本行必须遵循的决定(例如法院颁布的)或新的行业指引或业务准则;及
• 本行的业务、技术、服务或设施的更改(如引入新服务,更改、暂停或撤销现有服务)。
本行可随时全权决定修订本条款,有关修订将以在本行网站或营业场所发布、放置或张贴公告或通告或以本银行决定的其他方式事先通知您。若您继续使用理财通服务,您将被视为已接受修订后的条款并受其约束。
13 暂停及终止
在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您的情况下,本行可以暂停或终止您使用理财通服务。
如发生下列情况,本行可以立即暂停或终止您使用理财通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您:
• 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或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被暂停或终止;
• 由于适用规定的更改,本行提供理财通服务已经或将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行;
• 您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隐藏了重要事实;
• 您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逃税活动;
• 您使用非自有资金购买任何合资格的投资产品,或者您代他人理财、募集他人资金或使用其他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 您通过质押任何所购买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提供担保,或在任何购买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上设立其他担保;
• 本行认为您在其他方面违反了本行理财通服务的条款或任何适用规定;
• 您使本行或其他汇丰银行集团成员出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法院命令,或与政府、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其指引的情况;或
• 本行有理由相信,如本行不暂停或终止您使用理财通服务,可能会使本行或其他汇丰银行集团成员受到任何政府、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的行动或谴责。
您可以随时事先通知本行以终止理财通服务。 您必须采取本行所指示的相关终止步骤,包括:
• 处置、出售、赎回或终止所有合资格的投资产品;
• 将理财通资金汇回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及
• 解除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与理财通汇款账户之间的配对关系。
若您希望指定内地其他银行提供理财通服务,您须先根据本条规定终止理财通服务。
您确认并同意,在本行的理财通服务终止后,本行将按照适用规定为您录入或变更“跨境理财通业务备案信息”。
本行不就此可能为您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您须对终止前已产生的您的责任与义务负责。
14 法律及争议
x条款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条款之目的,不包括以下特定司法区域: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地”)法律管辖与解释,并受限于内地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
15 投诉
如向您提供的理财通服务未能符合您的期望,您可联系本行的大湾区客户服务热线4009203827进行投诉和建议。其他投诉渠道信息,您可登录本行官方网站xxx.xxxx.xxx.xx查询。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及流程处理与理财通服务有关的纠纷:
• 可首先与本行进行沟通协商,必要时本行可协调香港合作银行和合资格的投资产品发行机构,按各自职责划分处理纠纷;
• 在您未能与本行协商成功的情况下,您原则上应先向本行投诉;
• 若本行未在合理期限内处理您的投诉或您认为本行处理结果不合理的,您可向内地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其中,涉及理财产品的可按规定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按规定可向证券业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涉及资金汇划、额度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及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按规定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
• 您可请求内地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等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调解;
• 您可根据上述第 14 条的规定向内地法院提起诉讼。
16 文本语言
x条款有中文和英文版本。本条款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附录 1:风险披露及其他资料
(适用于汇丰大湾区理财通北向通服务)
本附录揭示使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本行”)提供的汇丰大湾区理财通北向通服务(“理财通服务”)时的主要风险。本附录未揭示所有风险。
您应确保在使用理财通服务前已理解其中的风险。若您存在任何疑问,须咨询您的顾问。
1 遵守适用规定
您应考虑的风险
使用理财通服务应遵守适用规定,包括内地和香港的法律及法规。适用规定可能不时地更改。适用规定的更改可能对理财通服务构成不利影响(例如对理财通服务的使用施加限制或暂停使用理财通服务)。
本行可以或将会采取的行动
为遵守适用规定,本行可更改理财通服务范围或暂停、终止理财通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本行无须就您因使用理财通服务而蒙受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 指定理财通汇款账户
您应考虑的风险
您须遵守本行的程序及要求,包括告知本行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用于向您的人民币I 类结算账 户中汇入或从中汇🎧跨境资金。您仅能指定一个理财通汇款账户。您不得更改理财通汇款账户。您对理财通汇款账户的操作应遵守香港合作银行规定的适用于该等账户的条款及条件。您须理 解使用理财通汇款账户相关的条款及风险。
本行可以或将会采取的行动
x行仅接受在本行认可的香港合作银行开立并维持的理财通汇款账户。
3 资金转账及汇款限制
您应考虑的风险
受限于适用规定,您可以通过配对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和您的人民币I 类结算账户,进行理财通服务项下的人民币跨境汇款。
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汇🎧的人民币受限于任何适用的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在理财通服务项下,本行不接受任何其他资金存入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
您从理财通汇款账户汇入人民币I 类结算账户的投资本金,以及在理财通服务项下购买的投资产品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所得,及其孳息(统称“理财通资金”)应受限于闭环管理,并区别于您的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中的其他资金(如有)。
理财通资金的使用和转账应受限于适用规定与本行的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资金只能以人民币汇回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您不得将您的理财通资金余额提现、不得转账到任何其他账户、不得使用理财通资金进行消费支付及非合资格的投资产品交易等其他业务。
本行可以或将会采取的行动
每笔汇款都应受限于根据适用规定和本行的其他要求施加的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可能不时地更改。为遵守适用规定,本行可以酌情拒绝您的指示。目前,大湾区理财通北向通服务的总额度为 1500 亿元人民币,单个投资者额度为 100 万元人民币。
4 合资格的投资产品限制清单
您应考虑的风险
您仅能使用您的人民币I 类结算账户中的理财通资金投资于理财通服务项下所允许的理财产品。您不能投资不属于或不再属于合资格的投资产品的产品。
本行可以或将会采取的行动
x行可以不时地更改合资格的投资产品清单而无需事先通知您。对于不再属于理财通服务项下合资格的投资产品的,本行将停止销售。如果您已经购买了该等投资产品,本行将会向您披露有关信息,您可以决定是否继续持有或赎回该等投资产品。受限于适用规定与本行其他要求,目前,合资格的投资产品包括:
(i) 内地理财公司(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相关发行人和本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及
(ii) 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本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5 人民币兑换限制
您应考虑的风险
您的人民币I 类结算账户中的理财通资金不提供货币兑换服务,所有汇款和投资应仅以人民币进行。
6 人民币汇率风险—货币风险
您应考虑的风险
与其他外币相似,人民币汇率可能上升或下跌。人民币相较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下跌。在内地以外交易的人民币(“离岸人民币”)汇率受(其中包括)内地中央政府不时施行的外汇管制措施影响。您将会承担货币兑换成本(即离岸人民币买卖的差额),且可能受限于任何货币兑换的汇率波动。
7 服务渠道及营业时间
您应考虑的风险
您仅能以本行接受的方式作🎧指示。您应注意理财通服务的服务渠道及本行的营业时间,其与内地和香港银行的一般业务的服务渠道和营业时间可能不同。理财通服务不可使用时,您也应注意合资格的投资产品的价格变动。
本行可以或将会采取的行动
x行将不时确定理财通服务的服务渠道及本行的营业时间。本行可以更改理财通服务的营业时间及安排而无需事先通知您。
8 与投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
您应考虑的风险
投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涉及风险。您须理解并评估与投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您应当自行作🎧投资决定。除非本行同意,否则本行不会作为您的顾问。您应当寻求独立意见。
9 暂停或终止您的账户
您应考虑的风险
要关闭您的账户或终止使用理财通服务,您须采取本行要求的该等步骤,包括处置、🎧售、赎回或终止所有投资,并将资金汇入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
本行可以或将会采取的行动
🎧于以下原因,本行可以立即暂停或终止您使用理财通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您原因,例如:
(i) 您的理财通汇款账户或人民币 I 类结算账户被暂停或终止;
(ii) 由于适用规定的更改,本行提供理财通服务已经或将会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行;
(iii) 您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隐藏了重要事实;
(iv) 您违反了账户开立的相关规定;
(v) 您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逃税活动;
(vi) 您使用非自有资金购买任何合资格的投资产品,或者您代他人理财、募集他人资金或使用其他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vii) 您通过质押任何所购买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提供担保,或在任何购买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上设立其他担保;
(viii) 本行认为您在其他方面违反了本行理财通服务的条款或任何适用规定;
(ix) 您使本行或其他汇丰银行集团成员🎧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法院命令,或与政府、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其指引的情况;或
(x) 本行有理由相信,如本行不暂停或终止您使用理财通服务,可能会使本行或其他汇丰银行集团成员受到任何政府、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的行动或谴责。
10 税务
您应考虑的风险
您须承担与理财通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开支与税款。您同意应本行要求就本行产生的与理财通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开支或税款向本行做🎧补偿。您须就任何可能的税务后果咨询您的税务顾问。
本行可以或将会采取的行动
x行不会向您建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与理财通服务有关的任何税务问题。本行不提供任何与税务有关的服务或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