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如需建立数据直连服务(DDI),甲乙双方应另行签署数据直连协议。
202001版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流向协议
协议号: 履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协议有效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xxxxxxxxx00-000x - xx:000000
乙方: 通讯地址: 邮编:
一、配送区域
全国 其他(请填写: )
二、付款信息
显示 □ 手机通知人: 电话:
不显示 □
三、购进记录
显示 □ 不显示 □
四、其他单据类型
显示 □ 不显示 □
显示字段选择: 移入 □ 移出 □
五、开通品种如下:
-
编码
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双方就本合同的内容已进行充分的协商,双方在下面签字盖章则表示对正面及背面的内容均认可和接受。
甲方: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
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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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代表: |
签名: |
签约代表: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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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97-103号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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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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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真诚合作,互守信誉的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愿就乙方签署流向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方网站提供的用户服务,将完全按照乙方与甲方业务范围、服务协议范围等确定乙方享有权限及服务条款。
1.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网站进入医药电子商务系统,查询医药增值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医药行业单位)必须完全同意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并办理注册手续,才能成为甲方网站的正式用户。
第二条:网上流向准则
2.1流向默认开通信息包括:进货入库查询、即时库存查询、销售流向、分仓库存、付款信息等。
2.2默认查询区域为全国,若甲乙双方已经签署分销协议中约定代理区域或渠道的,则查询范围限于分销协议中约定区域或渠道。
2.3乙方仅能查询流向开通/授权之日后的信息。
2.4甲方网站上所有流向不予调整、更改。
2.5品种开通流向默认时效为一年,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人员。
2.6如有新增品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维护,否则会导致网上流向缺失。
2.7如需建立数据直连服务(DDI),甲乙双方应另行签署数据直连协议。
2.8甲方xxxx:网上流向真实,有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的用户密码只限于乙方使用,乙方将对用户名和其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密码不慎丢失或被盗,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取消原密码,并重新设置新密码。
3.2乙方的基本资料如发生变更(如: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用户管理员(联络人员)银行帐号、企业结业、兼并等),应立即通知甲方,并进行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第四条: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甲方网站维护大多数用户的权益,必要时对部分服务条款及相关功能进行修改,完成修改后,将会在重新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修改的内容,乙方可以主动取消服务,如果乙方选择继续使用服务的,则视为同意修改后的内容。甲方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乙方的权利。甲方网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负责。
第五条:法律
5.1甲乙双方保证,履约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履约中,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3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乙方如需更改本协议内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协议变更说明函,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能生效,否则不予更改。
5.4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的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有关的内容。
5.5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终止提供本协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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