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编号:FEGD-CT21075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西南区 21#、22#学生宿舍楼家具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子包 1:床家具及配件设施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编号:FEGD-CT210751
项目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西南区 21#、22#学生宿舍楼家
具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子包 1:床家具及配件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xxxxxxxx
xx(xxxxxx):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广东石油化工 学院西城校区西南区 21#、22#学生宿舍楼家具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子包 1:床家具及配件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EGD-CT210751)采购项目委托给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项目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西南区 21#、22#学生宿舍楼家具及配套设施 采购项目(子包 1:床家具及配件设施采购项目);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预算金额:人民币约 579.8 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2.在约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依法协助甲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9.整理评审报告送甲方及有关部门;
10.在约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的准确性。如需要,还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项目批准文件。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监督乙方确定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采购制度。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1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
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将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收费按中标(成交)价,计算依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规定标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
中标金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备注 |
中标金额﹤100 万元 | 1.50% | 1.50% | 1.00%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100 万元≤中标金额≤500 万元 | 1.10% | 0.80% | 0.70% | |
500 万元≤中标金额≤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xx ) | 乙方:(xx) | |
代表签字或印鉴: | 代表签字或印鉴: | |
签订日期:2021 年 | 月 日 |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
地址: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 号 |
越良大厦 6 楼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