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2020052271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总括合同)
项目名称: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通勤班车及 零星租车项目竞争性磋商
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2020052271_001
计划编号: 37000000020002020220027
采 购 人: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供 应 商: 济南锦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xxx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采购人(全称):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全称): 济南锦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
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通勤班 车及零星租车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本合同技术开发项目的服务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由附件载明。三、合同金额:
合同预计总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大写)
人民币:900000 元(小写)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为总括合同,按季度根据双方认可的考核结果进行据实支付。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服务:
1、服务期限: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
2、服务地点: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六、质量:
质量应符合验收规范、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七、违约条款:
1、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 1 日,按应付金额 0.3‰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迟延履行的,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履行期内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采用向甲方所在地(槐荫校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5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九、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响应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盖章,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生效:
1、乙方已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等费用。
2、本合同须经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查合格。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后确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住所地(槐荫校区)人民
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首先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代理机构 贰 份。
甲 方: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乙 方:济南锦泉汽车服务有限公
司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单位: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单位:济南锦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开户银行: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历下支行
账 号:37001616308050148776 账 号:2050003434205000012856
签订时间:2022 年 7 月 28 日 签订时间:
附件 1: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单位: 元
路线 | 座位数 | 单程距离 | 发车时间 | 单价 | 备注 |
北线 | 48 | 38 公里 | 6:37 | 820 | 报价含班车租赁服务费包含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各种保险 费、 管理人员劳务费、驾驶员劳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
中线 | 48 | 35 公里 | 6:42 | 820 | |
南线 | 38 | 39 公里 | 6:40 | 780 | |
直达 | 38 | 21 公里 | 7:15 | 600 | |
中班 | 38 | 21 公里 | 13:00 | 595 | |
中班 | 19 | 21 公里 | 13:00 | 545 |
零星租车报价表 | ||||
序号 | 车型 | 核定载客 人数 | 100 公里以内(含)包 车服务(元/天) | 100 公里以外包车服务 (元/公里) |
1 | A | 9-19 座 | 550 | 5 |
2 | B | 20-39 座 | 650 | 6 |
3 | C | 40-50 座 | 750 | 7 |
附件 2:服务承诺
针对项目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通勤班车及零星租车项目竞 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5227)项目要求,结合招标文件
及本项目零星租车服务需求如若我公司中标将作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接受并每季度定期组织及邀请采购方对我公司安全运行、服务意识、车辆状况、综合满意度、各项应急演练等进行质量考核。计划内零星租车提前 20 分钟到位,临时性及应急性零星租车第一时间响应,随叫随到,随时待命,提供优质用车服务,满足各类用车需求;保障零星租车服务质量。
2、除满足教职工正常上下班通勤保障服务外,同时具备及满足采购方因工作或其他应急需要等用途的其他零星租车服务需求。计划内零星性租车服务提供及使用喷绘或张贴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车体图案车辆运行。零星租车服务价格满足本项目零星租车服务价格采购需求。
3、零星租车疫情防控期间车辆消杀采取“一行程一消毒、同行程每天不低于两次消杀”模式进行,并参照采购方具体相关要求实施防疫防控措施。疫情期间防疫措施及防疫物资包括:
(1)驾驶人满足①全程佩戴口罩并持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合格报告且符合满足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格报告上岗②14 天内无接触中高风险人群承诺书③14 天内无离济和无中高风险区大数据行程痕迹④每天两次测量体温且体温低于 37.2 度⑤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报备因素⑥符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及报备的其他条件因素⑦提供配合采购人实施其他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承诺
书。
(2)乘车人满足①全程佩戴口罩并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格报告乘车
②14 天内无中高风险区大数据行程痕迹③配合扫场地码④配合进行随车电子测温仪且体温低于 37.2 度⑤配合填写个人测温登记记录表⑥配合采购人实施疫情防控其他管控措施承诺。
(3)防疫物资包括①口罩②免洗消毒凝胶③防护服④护目镜⑤84 消毒液⑥ 75%酒精⑦消毒纸巾/湿巾⑧喷壶及擦布等。
(4)消杀区域包括①整车漆面②轮胎③地板④工作台⑤车门内侧⑥座椅⑦把手⑧车窗及玻璃等区域每天发车前一小时使用 75%酒精擦拭进行车内区域消
杀,每天收车后使用 84 消毒溶解液进行整车全面消毒消杀。
4、服务期间如若发生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无论责任方是否已确定,我公司将及时组织救治并按先行垫付原则支付所有费用后再后期结算。属于我公司责任的,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后果。
5、除满足教职工正常上下班通勤保障租车服务外,优先保障及满足采购方各种零星租车、临时性及应急性用车需求。零星租车服务价格、结算周期、租车需求据实结算,并参照本项目标准及要求执行。
6、零星租车服务期间驾驶员将主动提醒乘客“请随身携带个人物品”下车,每行程结束后将在车内进行巡视,针对乘客遗漏的物品妥善保管,并及时联系采购方项目联络人,及时把遗漏物品交至所有人手中。
7、针对采购人零星租车已做好充足的应急预案、备用车辆、备用驾驶员等多项应对措施,零星租车期间驾驶人随行程全天候待命,满足零星租车需求。
8、零星租车服务期间若因我公司原因造成误点、误班时,我公司将采取多渠道、多项补救应急措施,采购人职工拥有自行选择其他便捷方式、包括选择乘坐出租车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9、根据学校用车情况满足采购人零星租车需求,随时听从工作安排,乘车人对驾驶人员的技术、服务态度、车辆车况不满意时需根据学校意见及时调
整,更换车辆或驾驶人员报采购人批准,经采购人同意后及时更换服务车辆与驾驶员。
10、针对本项目零星租车需求设立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xxx、电话
00000000000)负责受理服务期问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
11、针对本项目零星租车服务提供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分别为:服务监督 152688859078、投诉建议 15069126000、业务咨询 15269132888)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接受采购人的意见和投诉,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
12、零星租车服务期间,保持车况良好,如租赁期问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
等
情况无法正常行驶时,1 小时内应保障提供相同或者高于服务车辆配置的替换
车辆,以保障采购方零星性租车服务。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任何风险 (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与责任均由我公司自行协调与承担。
13、为配合采购方有效控制、减少教学经费支出,保证采购方零星性租车需求,零星租车期间车辆按采购方指定的区域停放,车辆及驾驶员服从采购方管理。
14、教职工个人用车参照采购方零星租车服务价格标准执行。
15、其他承诺:
(1)提供所有车辆标准及车辆证件均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2)为本项目采购人提供车辆救援服务
(3)为本项目采购人提供公务车代驾服务
(4)为本项目采购人公务车辆提供年审代办服务
(5)为本项目采购人公务车辆投保免费提供咨询及代办服务
(6)为本项目采购人团体出行提供免费咨询及行程安排服务
附件 3:相关要求
(一)车况要求
(1)拟投入车辆类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高一级及以上标准;
(2)拟投入车辆性能良好,牌证齐全,保养记录完整,无重大事故发生记录;
(3)拟投入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行驶条件;
(4)拟投入车辆外观完整(保持原车原貌),车内清洁卫生,车壳无伤痕。
(二)保险要求
成交后为用户提供的服务车辆系已购买以下车险的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一百万元及以上)、承运人责任险、乘客人身意外保险(每座 80 万元
及以上)。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乘客人身意外保险(每座 80 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
(三)驾驶员要求
每车配备 1 名驾驶员,为供应商合法配用人员(具有 5 年及以上驾龄和相应
准驾车型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须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身体健康,无有碍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无嗜酒等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重大疾病,负责任、安全意识强。承诺成交后,驾驶员保证与采购人讯息畅通。
(四)服务要求
(1)接受采购人定期组织的安全及运营服务质量考核。
(2)班车须定期(最长不超过 5 天)进行消毒,疫情期间每班次应安排专人进行及时消毒并按采购人要求实施防控措施。
(3)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论责任方是否已确定,成交人须及时救治并先行垫付所有费用后再后期结算。属于成交供应商责任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后果。
(4)若采购人临时增加用车时,成交供应商须优先保障采购人使用。
(5)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车辆准时发车。
(6)每次车辆到达后,驾驶员须在车内巡视一次,妥善保管乘客遗漏的物品。
(7)做好充足的应急预案,保证班车正常运行。
(8)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误点、误时,采购人职工可自行乘坐出租车到单位,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根据学校用车情况,随时听从工作安排,乘车人对驾驶人员的技术、服务态度不满意时需根据学校意见及时调整,更换车辆或驾驶人员必须经学校同意。更换驾驶员时,需让新驾驶员提前跟车熟悉线路、站点,不得在更换后仍由乘车教职工导航、指路。
(10)成交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问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
(11)成交供应商应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应 24 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
理用户投诉,接受用户的意见和投诉,应 5 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
(12)用车期间,保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
车辆租赁期问,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x 1 小时内不能修复,须提供相同或者高于服务车辆配置的替换车辆,以保障用户用车服务。供应商应当在收到用户求救信息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
(13)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随时调整运营车辆,保证采购人日常运营。
(14)上下班期间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①到达上班地点后,车辆按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停放。
②采购人对班车驾驶员提供白天休息室,驾驶员在单位坐班并服从采购人安排其他不影响正常发班车的临时工作。
(15)考核(验收)办法及结果运用一、考核(验收)内容
(一)服务
1、按规定着装,微笑服务;
2、严禁与乘车教职工发生争吵,有问题与采购单位联系,由采购单位解决处理;
3、严禁在班车上吸烟;
4、服务过程中,要“请”字开头,“谢”字收尾;
5、严格实行“星级管理”考核标准,每月对采购单位乘车教职工进行回访,考核驾驶员星级;
6、每车在明显位置悬挂监督投诉电话,并由专人受理。
(二)运行
1、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脱离规定的线路擅自行驶,如遇修路等特殊情况需绕行时,应提前向采购单位请示,批准后方能绕行;
2、提前 10 分钟到达班车发车点,对车辆进行检查,做到正点发车,不得提点或延点;
3、运行过程中,做到逢站必停,停站时车辆右边车轮距离路沿不超过 60
公分;
4、如遇车辆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与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联系,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相同或者高于服务车辆配置的替换车辆,确
保采购单位职工的正常上下班;如应急车辆无法及时赶到,则协助乘车人员打出租车上班,并报销所有交通费用;
5、如遇采购单位调整上下班时间时,要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
(三)安全
1、严格执行每日例保制度,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工作;
2、运行中,严禁强拐xx,做到安全行驶,xx礼让;
3、运行中,严格执行限速规定,并按时到达终点站;
4、每周由成交供应商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每月对驾驶员培训一次;
5、收车后,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停放后关闭电源、车窗。
(四)卫生
1、每日到达采购单位后,要及时对车辆的卫生进行清洁,达到“五净一亮”的标准;
2、车内外卫生不整洁,座套、枕套不定期更换(要求座套、枕套每月清洗);
3、雨后要及时清理车辆卫生,确保脏车不上路;
4、车内卫生要按照车辆卫生管理规定,做到“一日一清扫”、“每周一消毒”;
5、夏天提前开空调,保证车内温度 26 度以下;冬天提前开暖风,保证车
内温度 18 度以上,确保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二、考核(验收)周期
正常运营情况下,由采购单位每季度考核(验收)一次。三、考核(验收)结果运用
每季度的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季度款项的重要参考依据。每违反或未达标、未完成任一项考核(验收)内容,将由采购单位视情况扣发当季度应付款项的 0.05%--0.1%。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除满足教职工正常上下班通勤保障租车服务外,还应同时具备及满足采购方因工作或其他应急需要等用途的临时性零星租车服务(详见零星租车服务价格表)需求。
2、零星租车服务属本采购项目中不可分割部分,使用性质不固定,供应商需单独报价,供应商不予配合单独提供零星租车服务的视为本项目无效报价。零星租车服务结算周期另外约定。
3、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零星租车需求,零星租车费用结合供应商报价、实际零星租车服务需求据实结算。
4、承诺使用张贴或喷绘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车体图案车辆提供零星租车服务的优先选择。
5、为满足教学任务工作需要及应急零星租车服务需求,承诺满足随叫随到、随时待命条件的供应商优先选择。
6、为有效控制教学经费,减少教学支出,供应商承诺“零星租车服务不得高于市场价与省政采平台备案价”的优先选择。
7、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任何风险 (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与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协调与承担;
8、提供优质用车服务,满足各类用车需求;
9、免费提供(年度 10 次)校内摆渡车服务;
10、教职工个人用车参照校方标准执行;
11、免费为教职工提供车载定位服务。
(六)违约责任处理
(1)车辆驾驶员没有按规定时间、 规定路线、规定站点到达指定位置;
(2)车辆驾驶员没有按时开启暖风、空调;
(3)车辆驾驶员不服从采购方车辆管理人员调度及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
(4)车辆驾驶员不xx行驶造成人员伤害的;
(5)驾驶员在服务期间发生酒后开车或者因驾驶员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采购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6)驾驶员与职工发生肢体冲突;
(7)因交通意外导致采购人出现人员伤亡;
(8)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和承诺服务的;
(9)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及突发状况未能在 30 分钟内组织合格运营车辆转运职工;
(10)车内外卫生不整洁,座套、枕套不定期更换(要求座套、枕套每月清洗);
(11)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车辆或驾驶员;
(12)经采购人查实确实存在上述情形,成交供应商负全部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