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商 品 買 賣 契 約
立契約人ˍˍˍˍˍ(以下簡稱甲方) 與ˍˍˍˍˍ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甲方向乙方購買ˍˍˍˍˍˍ,同意訂立買賣契約,雙方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x契約標的物:商品名稱__________
規格內容__________
數 量__________
第二條 x契約之價金:(含營業稅)
單 價__________元整。
總 價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乙方應於_ˍ_年ˍˍˍ月ˍˍ日前將標的物送達甲方指定之處所:
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指定之地點如有變更時,應於交貨三日前通知乙方,其運費應由
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應於簽約同時給付乙方訂金_____元整。
甲方應於乙方交付標的物並經甲方驗收完成時給付全部尾款____
元整,以現金或__日內之期票一次付清。
第六條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之標的物完全符合第一條所規定之規格式樣,並無
減少或滅失其通常之效用。
第七條 標的物之規格、數量如有不符或瑕疵,乙方應無條件更換無瑕疵之同
功能產品,或負責修復至符合規格功能之狀態。
第八條 乙方應保證本產品乙方有授權甲方使用之權利,並保證甲方不致因使用本
產品而遭他人主張任何權利。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願負賠償之責。
第九條 標的物送達甲方後至驗收完成前,甲方應負善良管理人責任。
第十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到期乙方無法交貨或僅能交一部份
者,得延緩__日。
第十一條 甲方未依約給付價金,乙方除得請求所欠價金外,亦得解除契約,請求甲
方返還標的物。甲方已付價金並應作為賠償乙方之損失,不得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 乙方未依約交付符合約定之標的物,每逾一日乙方願按總價金千分之__
支付違約金予甲方,逾__日契約即視為解除,乙方應加倍返還所收之價
x予甲方。
第十三條 x契約之解釋、效力及其他未盡事宜,皆以相關法律為準則。倘有任
何糾紛,雙方亦應依誠實信用原則解決。如有訴訟必要,雙方同意以
______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四條 x契約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契約所附一切附件均
為本契約之一部份,與本契約有同一效力。
立契約人
甲 方:
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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