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以互惠互利和对等为基本原则,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共同打造数字媒体生态产业,将双方在内容版权,全IP开发,渠道 分发,海外合作,签约知名作家、艺人,地方公共文化等各方面的优势充分结合,共同发展。